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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手术中,这是自动发布章节1

作者:伴读小牧童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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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付普通人来说,端木的杀伤力要比猴爷大多了,这家伙杀人真的是效率极高,一百个人就一百个人一起秒、一千个人就一千个人一起秒,一万个人就直接割麦子,而猴爷还要反复计算力量,免得出现不受控制的大爆发。

    而且琴魔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人,虽然很多武侠小说里都把正派描写的阴险狡诈、勾心斗角,但不管他们正派人士怎么龌龊,但总归是要比那些邪教的好上不少,自古以来只要被称之为邪教的,就没有一个好东西。

    人的常识总是觉得好人堆里出现一个坏人,那么这一堆好人都可能是坏人,而坏人堆里出现一个好人,就觉得坏人都是好人。当然,单纯论对错这种事只有小孩子才会去干,但以大众价值观来看,被称之为魔的,就没有好东西。

    伟大的银色北伐军领袖提里奥弗丁曾经说过,他见过最高尚的兽人也见过最卑鄙的人类。

    四个人走在去电影院的路上,建刚拉着小红莲问东问西,但根本不让猴爷去听,鬼都不知道她们在聊些什么,反倒是猴爷和端木走在前面,**叨叨各种奇怪的话题。

    “我觉得你这里有意思多了,不过就是有点无聊。”端木叹了口气:“下次有杀人的买卖记得叫我,不要钱都行,只要管饭。”

    “杀心这么重?孩子马上出生了,不积点德?”

    “我这不就是积德行善么,我去把那些坏人杀干净,然后世界清明了,还人间一个朗朗乾坤,这难道不是积德?”

    歪理邪说,一派胡言!

    虽然猴爷自己就是可以肆意破坏规则的人,但他打心眼里认可约束犯罪只能通过法律这句话,侠以武犯禁可是大忌,以暴易暴根本就不是解决办法的办法,只会造成好不容易得来的秩序被再次破坏,人人都以善的名义去为恶,到那时哪里还有什么公理、正义,不都成了“老子认为你有罪,老子要审判你”的恶霸逻辑了么。

    为什么建刚明明可以一个人把金三角那边的巫毒工厂杀个干净却仍然通知了塔城和超能协会还有督查?为什么小猴子明明已经有了半神的实力还能在被偷了钱包之后报警解决,为什么奈非天店里抓到了一个小偷却仍然选择扭送派出所。并不是警察或者那些特工的能耐比他们高多少,而是他们明白什么样的事情是需要维护的,越是缔造秩序者越发要遵守秩序,这就是世间运行的根本原则。

    要都跟端木那样路见不平一声吼,那这个世界过不了多久就一定会分崩离析,因为有罪和无罪不是某一个人说的算的,而即便是真正有罪也必须经过程序来证明。

    当然,只有当他们用各种手段试图逃脱这种惩罚时,真正属于他们的天罚才会被降临,而不是像端木那样,冲上去就把人脑壳拽掉。

    “话说你没带你的凶器?”

    猴爷发现端木居然没有带着他那把死沉死沉的古琴来,这是不正常的,因为那东西他一直背在身上就没拿下来过,走南闯北多少年什么都换了,唯独那把破琴一直背着,杀人的时候用它、喝酒助兴的时候用它、撩妹的时候用它、讨饭卖艺还用它,反正干什么都用着,现在突然卸下来,看上去怪怪的。

    而面对猴爷的问题,端木只露出一个鄙夷的眼神,然后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卡巴林琴,拨动了一下上头的铁片,发出一阵响动,清脆悦耳。

    “还有这种操作?”

    “没见识了吧,这种东西更方便,虽然威力小点,但不碍事啊。”端木嘿嘿一笑:“在我对面老铁的店里买的。”

    “你之前不还说要拆人家招牌么。”

    “人家好好的做生意,我拆人家招牌干什么?你这个人,思想很危险。”

    “我日尼玛,我揍你信不信?”猴爷双拳紧握:“就现在。”

    “算了算了,不跟你一般计较。”端木丝毫不在意猴爷的威胁,指着街边一个卖炸品的小店:“吃不?”

    “吃,我要鸡米花和可乐。”

    其实带着孕妇出来逛街是一件很讨厌的事情,因为她们很可怜的,这个不能吃那个不能吃,但偏偏她们有特别馋,在别人吃的时候会用那种小狗看主人吃饭的眼神盯着看,是给也不好不给也不好。

    比如建刚在吃冰激凌,红莲却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她一勺一勺往嘴里送,虽然没吃过冰激凌,但那股奶香味对女孩子来说简直是致命的诱惑好吗。

    “我看不下去了,你给不给她买,你不买我买了啊。”建刚叉着腰对端木吼道:“你看她都可怜成啥样了。”

    “乖。”猴爷从后面按住建刚的脑壳:“孕妇是真不能吃这种东西,她的体质可不如你。”

    “你看她多可怜。”建刚指着红莲:“那眼神。”

    其实红莲就是馋而已,她可比谁都知道自己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而现在被建刚一说,她脸皮本来就薄,现在几乎整个人都埋在了端木怀里不敢抬头,实在是太羞了。

    “行了,你别管了。”猴爷弹了弹建刚的脑门:“对了,红莲。姬星是明天过来吧?”

    红莲从端木怀里探出头轻轻点了一下:“明天她就过来了。”

    “算算年纪,她比布布还要大一点,应该是个大姑娘了吧。”

    “嗯……大姑娘了,明天你就知道了。”

    建刚翻着眼睛想了半天:“姬星是谁?我记不太清楚了。”

    “那个喜欢往别人嘴里塞奇怪东西的小朋友,眉心有一颗菱形水晶的那个。”

    “哦哦哦,我记得了!那个漂亮小姑娘对吧,我记得她超可爱的。”

    红莲眯起眼睛笑着说:“她现在是漂亮的大姑娘了,不过也超可爱。”

    “时间过的真快。”建刚叹气道。

    而猴爷抿抿嘴:“可你一点都没变。”

    “我哪知道我就定格在二十出头的样子嘛,我现在特别尴尬,以前同期训练的那帮家伙都老了,我还是没变化。”建刚摊开手,面朝猴爷背对前方倒退着往前走:“不过为什么你也看上去没变化?”

    “理论上,大能力者的寿命是近乎无限的,而现在的情况是奈非天不死,我们就不会死。不过现在想弄死奈非天恐怕已经没人能做到了。”猴爷点上烟:“你要撞上人了。”

    话音刚落,建刚就顶在了一个戴着墨镜的男人身上,这个男人拖着一个巨大的旅行箱,被建刚撞停之后他停下脚步看了她一眼,然后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错开一个身位,径直走向商场。

    “好奇怪啊。”建刚看着那个人的背影:“他看上去很瘦,但份量很足,感觉有两三百斤的样子。”

    猴爷的眼睛慢慢从那个人拖着的旅行箱上收回来:“他是卖家。”

    “你确定?”建刚一愣:“你怎么知道的?”

    “福尔摩斯说过,世上没有完美的犯罪。再缜密的人都会露出一些他自己都没考虑到的马脚,比如刚才你撞上的那个人,他的左手手腕上有爪痕和手表带子的痕迹,这说明他的手表带子被抓断了,而爪痕已经结痂,说明大概是两到三天之前的事了。而这两三天的时间,他没有洗澡,因为他的袖口有血迹哦,血量和痕迹都表明是他自己的血。刚才你不也说他的份量为什么会这么重么,其实箱子里还有一个人呢,因为旅行箱上留了气孔,那些气孔很粗糙不是箱子自带的而是后来胡乱钻的,钻空很新从表面的氧化痕迹来看,最多三四个小时,那个人的屁股上有没有清理干净的灰尘,还有你没发现么,被你撞了一下,他居然没有很明显的摇晃,虽然你是无心的撞击,但你的力量足够把一个正常男子装个跟头,刚才你们撞击的声音你仔细想想,力气不小呢。我们把这些细节组合起来再看看,假设这个人绑架了一个人,在绑架的过程中他受伤了,或许表也丢了,而这个人实际上也是个能力者,可能是强化系的。那么能让他受伤的程度,一定不会是普通人,我们假设是个亚人,那么这个被绑架的亚人一定是群居的,而且非常擅长追踪的种族,这让他不得不在这几天里不断不断的更换藏身点,如果我的推断没错,里头应该是个天使姐姐哦。”

    “为什么会是天使姐姐?”建刚仰着头边走边听猴爷的话,当听到猴爷说里头是天使姐姐的时候,她很好奇的问道:“为什么不是别的种族?”

    “首先,天鹅族的亚人性格温顺且并不擅长力量,虽然很难捕捉,但一旦被捕捉就会很快放弃抵抗,所以他的手上只有一次爪痕,而那个爪痕并不是阔面的而是尖锐划伤,能造成这样伤口的亚人只有三种,猫人、鸟人和虎人,如果是猫人他就算能制服,身上也一定伤痕累累,脸上是重灾区。而虎人……如果那是虎人,他恐怕会被反杀。所以只能是鸟人,而鸟人大部分都居住在山区,他们不喜欢大城市,唯独天鹅人他们利用自己的外表优势和舞蹈天赋大部分都成为了明星和艺人,为了生活必须经常在大城市里讨生活,而这座城市登记在册的鸟人一共只有一百三十个,其中四个天鹅人。还有,那个箱子的重量大概是九十斤,绝大部分的鸟人是没有那么大的,而鸵鸟人平均重量是一百五十公斤,符合标准的就只有天鹅人。”

    “你是不是有毛病,就这么点小事也能分析这么多?”建刚听得满眼冒金星:“我脑子都晕了。”

    坐上电动扶梯,猴爷把胳膊搭在建刚的肩膀上:“还有你看到那个人的鞋了吗?上面有什么你看到了没?”

    “没。”

    “我告诉你,他的皮鞋鞋跟有绿色植物的汁液,据我所知在这个地方唯一能把皮革染色的草,只有湖边的一种水草,而那边刚好是那四个天鹅人居住的地方,他们在那有一栋别墅。那么我还可以告诉你,箱子里的天鹅人叫什么名字。”

    “这么神奇吗?”建刚眨巴着眼睛:“那你说。”

    “纳尼亚诺娃。”猴爷看了看表:“就是那个最新刚出道就很火的小明星,前几天你不是还看了她的专访么。”

    “你怎么会知道的呢?”

    “四个天鹅人只有她一个女性,其他一个是她的经纪人,另外两个是护卫。都是男性,男性的天鹅人怎么都不可能塞进那个箱子,除非剁成块,可是剁成块就没有必要留气孔了啊。”猴爷笑着一扬手:“走吧,看电影去,端木盯好那个家伙。”

    “好叻。”端木笑着说道:“你还是那么聪明。”

    “老子一直很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