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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光背着铁锹,带着一帮兄弟匆匆赶来。
“找到余谈了?”裴光看着路任面前的小土坑直发愣,连声音都在发抖。
“不知道。”路任接过铁锹,这一铲子下去,他心里也没底会挖出什么。
裴光招呼几个人,就着那块地就开始往下挖。这土很松,挖着不费劲儿。一点儿一点儿往下挖着,旁边的土堆越积越高,可他们什么也没挖出来。但路任相信这下面一定藏着什么,其他人也不敢说什么,只是埋头苦干。
这时,路任突然感到碰到了一个硬物,铁锹挖不下了,但他的力气一下子没收住。
“咔嚓”。
破碎的声音几乎微不可闻。
“用手,别弄坏了。”
路任挥了挥手,大家都停了下来。路任蹲了下来,直接上手挖了起来。这下面并不是余谈,路任心中的疑虑并没有消减,却暂时松了一口气。众人七手八脚把东西挖了出来,那是一个看上去年代悠久的坛子。
至于里面装得是什么,阵阵奇异的酒香飘散出来,答案似乎不言而喻。
而正在校园某个角落里睡懒觉的醇醇,忽然浑身开始冒起了虚汗,腹中如翻江倒海一般剧痛起来,眼前一阵阵发黑,直接从树上摔了下来吗,失去了意识。
“原来在这。”
一个瘦削的身影走上前打横抱起了醇醇,而他正是大家疯了一样满校园找的余谈。看着眼前少女惨白着一张面孔,他的眼中不由透露出浓浓的担忧。“才几天没见,怎么搞成这个样子。”余谈抱着醇醇,两人就这么凭空消失了,却没有一个人注意到。
路任他们在明代小楼附近挖出来一坛酒的消息,一时间在学校里传得沸沸扬扬,再加上又有学生神秘失踪,关于小楼的传说也再一次回到了众人的视线当中。校长派了两个人开着一辆军用小皮卡,让路任架上这坛名副其实的“老酒”,荷枪实弹地给运到了省博物馆里。
这么大阵仗,连馆长都亲自来迎接,自然引得不少人凑热闹。
省博专门研究古玩杂项的白老先生,年轻时就有“一专多能,一通百通”的美誉。白老看了又看,一会儿摇头一会儿点头,一会儿喜形于色,一会儿唉声叹气。周围人都被吊足了胃口,才听白老娓娓道来。这酒坛确实是明代的形制,虽然花纹繁复,也称得上是手工精巧,不过却不是什么值钱货,明代四系酒坛,只过是寻常百姓人家的生活用品。真正有收藏价值的应该是这坛中之物,能够保留至今的上百年佳酿,光是这醇厚馥郁的香气就知道不是凡品。。
众人啧啧称奇,尤其是好这一口的都不约而同地吞起了口水。最后还是馆长没按捺住,盯着酒坛子好奇地问道:“白老,那依你看,这坛子里装的究竟是什么酒?”
“喏,你们看,这个酒是这户人家女儿出生的时候酿的,晋人嵇含曾在《南方草木状》中记载,女儿酒为旧时富家生女、嫁女必备物,不过这户人家本身就是个酒庄,叫做……”
白老正手执放大镜,全神贯注地辨认着坛身上的铭文,毕竟埋在土里多时,加上路任他们挖的时候不当心,难免有些损伤,白老心中痛惜,不由埋怨了两句,道:“这几个字完全看不出来,你们知道是文物还自己乱挖,都21世纪了,当兵的还不读书……”
谁说我们不读书了,我们也是大学生。一旁的小战士听了这话气鼓鼓的,刚想跟这老头理论理论,被路任一把拉住。“喏,这里这条就是你们搞的吧。下次碰到这种事,一定要跟专业机构联系…… ”老头还在嘀咕,馆长站在旁边
“对不起,下次我们一定注意。”路任虽然向来冷面示人,但这次他知道自己理亏,对方又是个长辈,便痛痛快快地认了个错,完了还“啪”一声立正行了个军礼,后面的小战士也连忙跟着行礼。老头一时有点懵,低了低头,从老花镜后面看了看路任,哼哼了一声,便又低下了头专心看手上的酒坛,就没再计较。
“上面说这酒是经九酝古法改良的……酎酒!”白老先生一脸兴奋,周围的人一脸的不明就里,这酒到底有什么玄妙?
“啥酒?酒还会皱?”小战士年轻不懂事,忍不住嘀咕。
老头就一脸看文盲的鄙视表情,给大家普及了一下,说道:“《礼记·月令》有言,孟夏之月,天子饮酎,用礼乐。周天子所饮的就是酎酒,而到了汉文帝时,更是规定了每年八月在首都长安祭高祖庙献酎饮酎时,诸侯王和列侯都要按照封国人口数献黄金助祭,由此产生了酎金之制。酎酒在我国的历史上,被称作“天子之酒”可不光光因为其贵重稀缺,更是因为它是一种正尊卑的古礼,是礼乐制度的象征…… 只可惜早就失传了。如果这坛中真的是酎酒,可谓意义重大!”
老头越说越起劲,两眼直放光,众人这才意识到此酒身价不菲,而路任也不由心虚地摸了摸鼻子,幸好自己当时没用力,就差那么一厘米,自己要是没留神岂不是变成了民族文化传承的罪人。
路任等人任务完成,酒坛子就留在了博物馆,以待后续的研究。而老头听说在挖出酒坛的地方就有一栋明代小楼,更是如获至宝般,要不是因为这个地点比较敏感,涉及部队必须要走一些流程,恨不得就要屁颠屁颠跟着路任他们回学校去了。
而另一边,马其烨是最早发现事情不对劲的人。
他有一面家传的丝帕,粉红色的,绣着鸳鸯蝴蝶,十分旖旎,说出来你们可能不相信,这还是祝英台给马家老祖宗马文才的定情信物,后来怎么成了马家的捕仙神器就是另一个悲伤的故事了。如果周围没有成了气候的小仙,那么丝帕正中便是一派安宁温柔的春日景象,鸳鸯戏水中,蝶嬉柳梢头,可一旦周围出现了目标,若是一个稍有些法力的,那么便有一只蝴蝶飞往目标所在的方向,按图索骥总错不了,但如若动的是鸳鸯,说明来的是个法力高强对付不了的,那么往相反的方向逃命,也是错不了的。
平时,马其烨就靠这块丝帕暗搓搓地观察小酒仙的动向,那只蓝翅蝴蝶是静止的画面上唯一的风景,总是活泼泼地四处翩飞,每每靠近他就让他心跳加速,嘴角忍不住上扬。而那天,酒坛被挖出来的时候,他分明看到有一只鸳鸯靠近了蓝翅蝴蝶,随即丝帕便恢复了原样,一动也不会动了。
最近,路队在全校通缉“红衣女鬼”,那个被挖出来的酒坛很有可能就是她,他心里隐隐有些担心,她不会是被路任给收了吧。但这个念头只是的一闪而过,马其烨在心里暗自觉得自己好笑。那个小酒仙虽然毕竟是几百年道行,自己拿着法器都降不住,路任再厉害也只是肉体凡胎,怎么可能伤到她。别瞎想了。
再怎么自我安慰,马其烨心中还是不安极了,满学校里找醇醇,找了好几天,都没有见过醇醇的影子。而手上的这块丝帕呢,也从那天开始完全静止,一度让他宁愿相信是自己的法宝坏了,也好过如今这么生死未卜的忐忑。
虽然跟醇醇认识也有不久了,但他其实连人家叫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对着喜欢的姑娘只会东拉西扯的,七弯八绕就是讲不到正题上。每次话到嘴边,他就手抖腿抖声音发抖,怂到一个不行,每次想着下次下次,结果就是这么久了,他还跟着小雷小周一起,叫她大姐。
这一点,他倒是跟自己的祖宗马文才是一样的,马文才住在祝英台家隔壁又能怎么样呢,心心念念了十几年,祝英台根本就不知道,跟认识了两个月的梁山伯跑了。
如果这次她回来,一定要约她一起去三食堂吃小炒,然后问清楚她的名字怎么写,不然聘书怎么下呢?
马其烨在心里暗暗发誓。
醇醇对外界的这些纷扰全然不知,她昏迷了快一个礼拜,迷迷糊糊的似乎做了一个漫长的梦,等她醒来时周围的一切都陌生极了。余谈站在她床前,笑吟吟地看着她,说道:“总算醒了,担心死我了。”
“多谢阁下出手相救,在下感激不尽!”醇醇双手抱拳,豪气地往外一推,道,“请问您的尊姓大名。”
“不是吧!你不认识我?”余谈一脸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