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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猛虎出柙,龙哥一击劈碎石门,先一个闪烁,再一记杀招。
这一招,龙哥含恨而出,一身真元那是毫无保留地倾泄而出。
眼前是一片迷雾。
不对,怎么有迷雾?
迷魂阵!
龙哥亡魂大丧,他拼了命地想收回招式。
哪来得及?
耳边三声惨叫,叫声无比熟悉。
杀错人了!
同时,左手一道极热,右手一股极寒,双双向他袭来。
龙哥勉力挡住。
“都住手!”他吼道。
众劫修正要收手,眼前金光万道,倏忽间刺破重重迷雾。
室内的一切一览无遗。
那个好看的过分的男人,正摸着下巴靠在墙上,一副看好戏的表情。
那个他们恨之入骨的叛徒,正一脸悲悯地看着他们。
眼神如在看死人。
这是他们人生中最后看到的画面!
金光大盛,就像是一百个太阳同时爆炸。
金光吞噬了一切!
消融了一切。
毛发、皮肤、肌肉、骨头……
龙哥第一时间感觉到了危险。
没有耽搁一毫秒,他疯了似地将金罡符往身上拍。
金光罩亮起,再湮灭。再亮起,再湮灭。
足足五张金罡符,价值百枚灵石的灵符,在短短十息间消耗殆尽。
然后,龙哥身上的上品法衣,破碎。
法衣下的极品法镜,破碎。
最后,龙哥手中法器自爆。
金光散去。
李子夕有些讶然地看着龙哥。
庚金天击阵瞬间爆发的威力,足可比拟筑基初期修士全力一击。这种强度的攻击下,这个家伙竟然挡住了。
厉害啊!
就这一愣神,龙哥已怒吼一声,吐出一大口晶莹如血玉的精血。
然后他整个人似化成一道烟,倏忽间消失在空气中。
血遁!
李子夕暗叹,能在一大帮劫修中混出头来的家伙,果然不会是易与之辈。
逃出百余丈后,龙哥踉跄着现出身形。他嘴一张,喷出一口精血。
这一刻,龙哥只觉得自己生无可恋、生不如死!
三年,拼了整整三年的命,再加上各种巧取豪夺,这才赚下了一身身家。本想着能安安稳稳地修炼到筑基期,可没想到,一朝散尽!
更可恨的是,一身精血,十去七八!
道途彻底断绝!
龙哥已清楚自己的下场,会像垃圾一样地被丢出去,会像狗一样死在某个角落里。
龙哥瞪着双通红的眼。他看着静四周围上来的劫修,他嘶声喊道:“他的符阵破了,去,杀了他。”
没人动。
劫修以实力为尊。从前他实力强,手下又有帮心腹,自然人人敬畏。现在,他心腹死光了,人也废了。
没当场一刀砍了他,那都是看在老大的面子上。
龙哥从怀里取出一枚虫形玉佩。
正是虫七的信物。
龙哥吼道:“老大正在关键时刻,不能被打扰。这一遭他要是成了,大伙儿就能享一场滔天富贵。他要是败了,呵呵,你们所有人都得死,一个个谁都逃不掉!”
“在这种关键时刻,谁要是立了功,谁就是老大的头号心腹。我已经废了,你们,不想成为从前的我?”
这话一说,不少劫修意动。很快有四五十人站了出来。
龙哥带着这帮人向石室杀去。
龙哥本高壮如山,精血耗尽后骨瘦如柴。此时他形如骷髅的脸上,是直欲毁天灭地的杀意。
然后他一个踉跄,趴倒在地上。
他以头抢地,痛哭出声:“天啊,这还有天理吗?”
他眼前,石室上,赫然蒙上了一层浓郁的青光。
不破明王阵!
原来,那家伙根本不缺灵石。
他就是设了个陷阱,让自己一头撞进去。在坑死自己后,他再重新激活不动明王阵。
龙哥嘶声喊道:“打啊,磨掉这鬼阵。我们能破一次,自然就能破第二次,大伙儿并肩子上啊。”
没人理他。
所有人默默地离开。
甚至有个家伙一不小心,从他身上踩过。
踩断了他三根肋骨。
龙哥放声大哭!
屠夫柒如释重负地长松一口气。
“有酒吗?”他问。这个时候,应当有酒。
但此时此地,怎么可能有酒?屠夫柒也就是随口一问。
李子夕微微一笑,他手一抹:“二品灵酒,冰火玉露。”
屠夫柒的眼蓦地瞪大。
然后是,“三品灵食,参爆腾蛇肉,这个好,吃了大补气血。百蒸龙虎鞭,这个后劲太足,你不能吃。千味豆,这个其实是零食,一粒豆子三种味道……”
屠夫柒的眼越瞪越大。
他苦笑:“哥哥,储物袋你这么用,是不是太浪费?”
李子夕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没办法,我道侣怕我饿着,非要我带。”
于是两人吃着千味豆,喝着冰火玉露,时不时还来一口参爆腾蛇肉。
别说又多惬意。
甚至李子夕还大开石门,让那帮像老鼠般在地下躲了许久的劫修,欣赏了一番他此刻的惬意。
完美地拉了一大波仇恨!
吃饱喝足了,李子夕问:“你那解药是怎么得来的?“
屠夫柒愣了下,他吐掉了嘴里的千味豆,他狠狠灌了口酒。
他沉声说道:“我们这帮劫修,来历五花八门。其中有个叫常生的,他是个小偷,打小就跟着师父到处行窃。十三岁时,因为偷了不该偷的东西,他师父被人活活打死。他因为年纪小,逃了一命。他师父临终前,给了几张羊皮纸,说他们这一脉传承自修仙门派盗天门,这是盗天门的秘传心法。这心法历代祖师爷都有练,都没练出什么,现在传给他当个念想。说完师父就死了。”
“常生于是跟着心法练。这心法我见过,残缺的厉害,就简简单单的一些口诀及几个手势。就那玩意儿,练不成的是正常的人,练成的是神!”
“常生什么都不懂,就是瞎练,就照着自己的想法乱七八糟地练,一练就是八年。”
李子夕奇道:“他成功了?“
屠夫柒苦笑:“我不知道。你若说他没成,他确实练出了名堂。你若说他成了,那心法只是让他偷东西更厉害。别的,没用。常生还是凡人时,就是凭着偷窃从一名家族弟子身上盗来了修仙功法,从此踏上修行之路!”
“但他也只会这一手,所以混得很惨,最后没办法,成了我们中的一员。”
“三个月前,老大安排常生去打探消息。去柳河桥黄家,一个小修仙家族。常生混进去当了个护院,认识了黄家嫡女,一个绰号叫‘柳腰’的小美人。这对男女机缘巧合之下就勾搭上了。黄家嫡女不嫌弃他出身,愿嫁他为妻。常生一门心思也想娶她,在柳河桥过‘老婆孩子热坑头’的日子。”
“可惜他是个奸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