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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果果然看到了路晨,这还用不着系统提醒,她太显眼了。
短袖体恤、短裤和运动鞋全都是大红色的,老远看就像是一片运动着的火焰。上围虽然没有谭晶晶那么傲人,可在跑步中的颠簸,也很触目惊心。短裤真的很短,正好将她最引以为傲的美好臀型展现得淋漓尽致。
路晨显然也很清楚自己的优势所在,假如说这红色的一套运动装是为了吸引住想象中的那个凶犯的话,那这大红色的屁股,就是隐隐在诱惑于果了。
于果的聪明不在这方面,因此也没朝这里想,只是看着她慢悠悠地跑,然后也同样慢速度地跟了上来,大约五分钟左右,便闲适地超过了她。
路晨是警察,观察能力也非同一般,此时也看到了于果。当然,她本来就格外关注于果,随时等待他的出现,因此早在系统发现她的时候,她已经看到了于果,心中一喜,更是一暖,觉得更有干净了,安全感暴增。
她这身大红色,在夜里鲜艳无比,相信于果肯定不会跟丢自己。一旦有事,于果也会第一时间出现保护自己的。
擦肩而过时,路晨仍旧不动声色,继续摇头晃脑地听歌。歌声声音很大,就是之前路晨说前两个女孩都听的经典老歌。
于果心想:“她还是很细心的,考虑到多种可能性,所以还是把音乐这个因素掺加进去了。”
接着,他自然而然地去观察路晨露在外面的肌肤,先是修长且汗津津的美丽脖颈,随即是两条有力有型却也白如藕的胳膊,再是红色t恤下偶尔露出的惊心动魄的雪色腹肌,最后是简直包不住臀部的短裤下,那两条浑圆颀长的美腿,每晃动一下,都能引起男人无法抑制的无限遐想。
他猛然警醒,想起自己是要找纹身贴纸,怎么不分重点?
他再次观察,发现路晨的大腿靠近膝盖的部分也有一只大大的蝴蝶在展翅高飞。她不确定到底凶犯对什么样的纹身感兴趣,便也使用了蝴蝶纹身贴纸,这倒是谨慎的做法,而且蝴蝶纹身贴纸图案简单明了,远远一看也能看得出是蝴蝶,要是纹别的乱七八糟的东西,不凑近看还真看不出。
而且虽然是贴纸,可这是夜晚,路灯之下,怎么也不可能看清楚这跟真正的纹身有什么区别。假如到了能看清的距离,估计就要进行肉搏了,到时候也不怕露馅了。
只是,于果在路晨的大腿上很难拔下眼来。
他确实是“干涸”了太久,作为一个比正常男人更健壮无数倍的男人,怎么可能没有对性方面的渴求?他当初差点被谭晶晶和张晓影在独处的时候攻陷,今晚又差点和童雅诗亲吻在一起,恐怕要是没人的话,就会是一场狂风暴雨。
他确实一直在忍耐,这真的很不容易。
而路晨的腿型,真的以臻完美。
说起大腿,四个人都很修长和笔直,但童雅诗的腿略微偏瘦,这种腿拍照的确是最好看的,可拿到现实中,还是略微瘦弱了点。
谭晶晶则与之相反,估计体重要接近130斤了,十分丰满,要不是个子高撑着,只怕就要进入微胖界了。说起大腿,谭晶晶自然是四个人中最粗的,可也是相对粗。有人喜欢骨感,则必然有人喜欢丰腴,谭晶晶这身材,正是唐朝女人的经典款。
至于说张晓影,腿也偏瘦,但比童雅诗的粗,而且结实,只是因为整体皮肤是古铜色,因此只是展现了健康运动之美,却也只能吸引喜欢“黑里俏”、“黑牡丹”之类的男性群体。
但路晨的腿的确胖瘦适中,看上去有肉感,却也同样结实挺拔,汗水在柔和的白色中来回激荡,更显得魅力十足。
这时候,于果又猛然醒觉,觉得自己真不该再这么看下去了,这的确有点堕落了。
系统却笑嘻嘻地说:“我要您一直坚持原则,可也不等于说要您坚持苦行僧的生活。可是您得想清楚,为了以后的发展,您的爱只能给一个人。”
于果不知道它到底指的是谁,可想到了日后要复活孟凝,信念便坚定了许多。
胶东夜跑的人虽然不少,可除去情侣之外,单个儿跑步的男人却不多。但此时,眼前的大多数男人都在不约而同地跟随路晨方向跑步,并且还装作巧合一般,在路过和尾随时全都偷偷摸摸地打量,甚至有的情侣中的男的,也一样色眯眯地去瞄,只不过把握的时机更为巧妙,偷窥的手段更为高明和隐秘罢了。
于果看了有些哭笑不得,路晨是来抓人的,这么快就成了夜跑明星,那还了得?直接违背了这次行动的初衷。到时候身前身后跟着这么一大堆人,里面就算真的有凶手存在,谁又看得出呢?
但也不好说,也许凶手喜欢挑战。于果心想,从这凶手的作案手法来看,应该不会是一般的心理素质,也就是说,未必会表现得像这些屌丝猥琐男一样饥渴难耐,也不见得会惧怕这么多人围着不好下手的高难度状态。
正在这时,路晨突然惊叫了一声,怒道:“干什么?”
两个流里流气的男人不服气地上下打量着她:“怎么了?叫唤什么?”
路晨怒骂道:“你才叫唤!你是驴吗?”
于果生怕她控制不住情绪闹出事来,便朝那个方向渐渐靠拢,毕竟很多人都在围观,他靠上去也不算引人注目,而且正对着路晨目光的方向,皱了一下眉头。
路晨到底不是张晓影那种一发怒就不管不顾的性格,毕竟受过严格的训练,就算不靠于果及时提醒她,路晨也一样知道小不忍则乱大谋的道理,不会盛怒之下动手的。
因此,路晨只是跟这两个坏小子激烈争辩,显得傲娇而又轻率,看上去是温室里的花朵,从没受过什么实质性的摧残,不知人间险恶的样子。
可这两个小子却不知好歹,误以为路晨怕了自己,更加肆无忌惮,嘴上也放肆起来:“穿这么骚,晚上出来卖吗?别人是夜跑,你是夜宵,对不对?来,我看看你‘那块地方’是不是也是大红色的?”
就连杜阳这种流氓头子都被路晨收拾得服服帖帖,她什么时候受到过这样的侮辱?这时候怒火万丈,真快忍不住了,要是一旦身体比头脑先行动,这两个小子瞬间就得鼻青眼肿牙齿纷飞。
但这样痛快是痛快了,却把今晚,甚至最近这几天晚上想要连续部署的行动给彻底破坏了。
而于果也并不想马上出手,他要是也暴露了,那就会完全宣告此次行动和之后一连串计划的失败。怎么办呢?他的脚尖在道边的一些砂砾之间来回摩擦。
但是,这并不是个好方法。眼前人这么多,想要一下子打中这俩小子恐怕很难,而且众目睽睽之下,谁也不敢保证没有任何一个人看到他踢小石子的动作。
最重要的是,于果尽管在战斗中越来越了解自己的身体和破坏力,却也主要是在近身搏斗中不断淬炼,很少进行暗器方面的训练。这一脚踢出去,真不知道力度能有多大。
再说,脚旁也的确没有别的可用之物,小石子本身就挺有杀伤力,一旦被他瞬间加速暴起,嵌入身体要害,只怕会出人命。
真不至于,两个混混而已,而且距离杜阳那种专业混混又差了好几个等级。
路晨忍气吞声地强行咽下怒火,换成一张十分难看的笑脸:“好……好吧,算我倒霉,我走还不行吗?”
可偏偏混混a太不识好歹,一把拉住她的胳膊:“想走?你该给我们道歉吧?”
混混b则幸灾乐祸地说:“今天你说对了,算你倒霉!我就让你看看,你今天能有多倒霉!”
路晨的火气终于“满血”了,她决定今晚不干了,也要把他俩带回去拷在暖气片上站一晚上。
可也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深沉的声音响起:“你们两个大男人,欺负人家一个小姑娘,还要脸吗?”
路晨心想:“哦?还有英雄救美的?”就这么一个瞬间的推迟,她就迅速冷静下来,并且万分庆幸自己没有乱来,否则还真不知道会闹出什么幺蛾子,但可以肯定的是,真打起来了,气是出了,计划则满盘皆输,得不偿失。
于果也愣了愣,心想这也不错,总算人民群众没有完全丧失正义感。不过,他也觉得,要是换成他,可能就够呛能有人挺身而出了,而路晨作为一个上等的运动美女,那些有能力英雄救美的男人一看,也会在简单换算成本和收益之后,挺身而出的。
可是,当于果看清楚这男人的脸时,再次错愕,总觉得是在哪里见过。
这男人长得文质彬彬,要说英俊也不算十分英俊,应该跟于果一样,属于精神小伙,相貌上属于中等偏上,只是穿得十分有范儿,显得像个从事高档次职业的成功人士。但从打扮上也能看得出,此人不是来夜跑的,只不过因为工作很晚回家罢了。
于果看到这个人之后,忽然想起了金俊基,想起了韩金匙,也想起了穿越到三十年前时遇到的那个书生。他陡然间觉得,对于自己来说,人可以分成两种,一类是看过之后熟视无睹的大众面孔,另一类是哪怕只看一眼,就印象深刻。
这让他更加确信,自己小心审慎是没错的。纵然有系统在手,刀枪不入,却也不见得所向无敌。普通人类中,值得敬畏和小心的高人,大有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