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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太原运钞车大劫案白法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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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发后的第二天早上,警方接到群众提供的线索,在晋祠疗养院附近的小路上,找到了作案的那台桑塔纳轿车。

    随后通过技术手段,警方在车里提取到了两个人的血液,除了车主倪某遇害时留下的血液,还有芦峪山留下的。

    原来芦峪山在案发当天,攀爬运钞车的时候,不小心把腰部划了一个口子,由于并不太严重,他只是在车上简单的处理了一下,但不小心把血迹留在了车里。

    不过警方当时并不清楚车上的血迹都是谁留下的,而是马上把车主倪某,当成了重点怀疑对象。

    倪某曾经有过前科,因为抢劫罪被判过刑,现在又离奇失踪了,所以警方认为,倪某很可能犯罪嫌疑人之一,于是马上对倪某的社会关系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可是没有找到任何有用线索。

    案件的进展,一时间陷入了困境,虽然已经有了嫌疑人的模拟画像,但这么大的城市,想要靠几张画像把人找到,简直就和大海捞针一样。

    而且还有徐宗科这个内鬼在,警方的侦查方向,他了解的一清二楚,毕竟日防夜防,家贼难防。

    正在警方一筹莫展的时候,案件突然有了突破性的进展,那辆被盗的北京212吉普车找到了。

    1995年7月11号,太原公安局文庙派出所的警察陈峰,到南郊金胜村晋太修理厂办事,不经意间发现,修理厂里停了一台没挂车牌的北京212吉普车。

    出于职业习惯,陈峰问了一下修理厂老板,得知这台车是乡里一个干部半年前买的,一直都没挂牌,平时就在附近跑跑短程。

    陈峰马上趴到车底,查看了发动机号,随后惊喜的发现,这台车正是被盗的那台。

    警方马上找到了这台车的现任车主张某,张某是金盛乡政府的办公室副主任,他在证词里这样说道:“这辆车是通过朋友介绍买的,原车主应该是太原化工厂的一个职工,我去取车的时候,看到他是从化工厂里出来的。”

    警方赶紧把模拟画像拿给他看,张某指着戴眼镜的一号画像,非常肯定的说道:“卖给我车的就是他!”

    案件到这里就非常清楚了,警方马上带着模拟画像,来到了太原化工集团,这个集团虽然规模很大,但是带着画像,去找年龄、身高、相貌都相符的人,可以说是相当容易。

    在化工集团公安处的协助下,很快就找来了各个厂区的负责人,多人一致认为,一号画像中戴眼镜的人,就是太原化工集团水厂的职工白法义。

    白法义压根没想到,警方从发现线索,到确认嫌疑人,只用了不到半天的时间,徐宗科压根没机会给他通风报信,他还跟没事人一样,正常上班呢。

    7月11号下午,白法义和平时一样,提前下了班,骑着自行车慢悠悠的往家走。

    他出了工厂大门,刚骑了一个路口,正好遇到红灯,就停了下来。

    这时候旁边突然上来一辆摩托车,把他给撞倒了,白法义坐在地上刚想开骂,结果旁边又过来三个人,直接把他按在了地上。

    当手铐铐在白法义手上时,他就有点慌了,但还是强装镇定,嘴里大声嚷嚷着:“你们干什么?为什么抓我?是不是搞错了?”

    警察根本懒得和他废话,直接把他塞进警车,带回了派出所,马上开始突审。

    面对警察的审讯,白法义并不太慌张,因为当天上午,他还和徐宗科通过电话,并没有出现什么异常情况,他以为警察抓他,是因为自己偷车的那件事。

    以下内容摘自档案中白法义的审讯记录:

    警察:金盛乡有人从你手中买了一台吉普车,你这台车是从哪来的?

    白法义:那台车是我北京一个朋友的。

    警察:别以为我们不知道,没有证据不会把你带这来,那台吉普车,是在眼科医院门口丢的,老实交代,这车到底哪来的?

    白法义:我从别人手里买的,开了几天又让我卖了。

    警察:从谁手里买的?卖了多少钱?

    白法义:沉默

    警察:再说一遍,没有证据不会找你,现在交代还来得及。

    白法义:那台车是我偷的,卖了5000块钱,后来打麻将输了,我承认错误,我认罪认罚。

    白法义还以为这事承认了就结束了,偷车能有多大的事,大不了拘留罚款,顶大天判个几年,可没想到警察接着又问他:“车牌呢?车牌去哪了?”

    白法义这时候终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支支吾吾的说道:“时间太长了,我也记不清了,好像当时跟着车一起卖了。”

    警察没有说话,直接把红色桑塔纳的照片扔到了白法义面前:“有人看到那副车牌挂在这台车上了,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应该比我清楚吧?”

    白法义还想继续狡辩:“车牌和车一起卖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挂在别的车上。”

    此时白法义还不知道,就在他接受审讯的同时,另一组警察已经去了他家里,把赃款和手枪都找了出来。

    当这些证据扔到他眼前时,白法义终于扛不住了,当晚就把案件的整个经过都交代了,同时也把三个同伙供了出来。

    事不宜迟,警方马上制定抓捕方案,由于徐宗科是警方内部人员,他对警方的很多动向都了如指掌,警方担心此时他很有可能知道了白法义被捕,恐怕会有所防备。

    最后警方决定,让市局防爆大队的郭增带队抓捕,郭增和徐宗科以前是战友,现在还是同事,两人非常熟悉。

    警方的计划是这样,让郭增去徐宗科家敲门,门开了之后,直接把他按住就行了。

    但是事情并没有想象的这么简单,警方也低估了徐宗科的防备心理和凶狠程度。

    为了避免夜长梦多,7月12号凌晨五点多天刚一放亮,郭增就带着一队警察,敲响了徐宗科的家门。

    徐宗科住的是平房,只有十几个平方,进门就是床,他听到敲门声后,就在屋里问了一句:“谁啊?”

    郭增回答道:“我,郭增。”

    徐宗科马上有所警觉,可能他觉得自己和郭增的关系,并没有熟到一大早就来家里敲门的程度。

    屋里的徐宗科没有说话,一阵窸窣的穿衣服声过后,徐宗科隔着木门,直接对郭增开了枪。

    郭增本以为徐宗科是要过来开门,一点防备都没有,当场被打倒在地。

    其他警察赶紧上前把受伤的郭增拉了回来,本来想要智取,现在已经不现实了,但徐宗科手里有枪,谁也不敢贸然往里冲。

    抓捕警察马上把情况向上级汇报,综合考虑了现场的实际情况,上级领导决定强攻,随后抓捕警察隔着木门向屋内开枪,一番密集的火力压制之后,床上的徐宗科连同他老婆,被警方打成了马蜂窝。

    与此同时,另外两组警察,也对徐文吉和芦峪山展开了抓捕,徐文吉直接被冲入家中的警察按在了床上,但芦峪山手中有枪,警方不敢贸然行动。

    警方用高音喇叭,在芦峪山家门口劝降:“芦峪山,你已经被我们包围了,马上放下武器投降吧。”

    芦峪山是个大孝子,在母亲的劝导下,他把枪扔了出去,随后高举着双手,走出了家门。

    1995年7月21号,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一审判处629运钞车抢劫案案犯白法义、徐文吉、芦峪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7月29号,三人被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