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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时间已过,刘永义于是赶往正镶白旗,当面向原王致谢,归还马匹交纳租金,还慷慨地买下了原王的一百匹马。
刘永义劝说原王参加抗日同盟军,声称能让原王当上军长,“蒙古第二军军长”,跟德王一个等级,不过原王没答应:原王不想那么高调,而且也不想搞太多武装,足够收取买路钱即可。
刘永义希望和原王结拜,以后“同年同月同日死”,原王答应了,原王已经和好几个军阀拜了把子,有了这些军阀兄弟,旁边的王爷不敢打正镶白旗的主意,收取买路钱也顺利多了。
刘永义于是和原王焚香叩拜,对着上天发誓,以后要“同年同月同日死”。
原王然后设宴招待刘永义等人,地点就在大草原上,大家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刘永义听王英讲过蒙古地区简单粗暴的爱情:看上哪个姑娘,追马追上她就行了,就可以得到她了。刘永义问原王,王英的说法是不是真的?
“是真的,不过只在北方边远地区还保留这个习俗,这里早已人心不古,全都从了你们汉人的风俗了,父母之命媒灼之言,更有一些青年男女学起了西方,搞什么自由恋爱,一点都不像蒙古人了,旁边那些旗因此看不起我们,骂我们是汉人。”
“骑马追女孩是恶习,一点都不男女平等,凭什么追上就要嫁给你?没有了最好。”于霞说道。
“什么恶习呀?别人都传了好几千年了,这是好习,再好不过的习俗,跟我们比武招亲一个套路,马骑得好,那就是好汉,那就应当嫁。”刘永义瞪了于霞一眼。
刘永义想当蒙古女婿,于是问原王:哪个地方有最漂亮的蒙古女孩。
“嗯……巴彦淖尔,那里有一个最最漂亮的蒙古女孩,乌兰,巧了,那个地方还保留着追女孩的习俗,刘老弟可以去那里追,希望乌兰还没被追走。”
“肯定没被追走,肯定等着我去追。”
追女孩当然要用最好的马,刘永义想起了传说的汗血宝马,他问原王,正镶白旗有没有汗血宝马?
“有呀,有几匹,很远很远的地方运过来卖的,跑起来飞快,耐力也好,只是价钱太高了,只有我买了一些,其他王爷都没买。”
刘永义很高兴,马上向原王购买,愿意出高价,原王答应卖一匹给他。
原王叫人把汗血马牵过来,刘永义挑选了一阵,挑了一匹最高最大的,他跨上马背纵马飞驰,跑出很远才回来,对这匹汗血马非常满意。
刘永义和原王讨价还价了一阵,用十匹马的价钱买下了这匹汗血马。
刘永义又坐下来喝酒,他问原王:汗血马那么好,为什么不大量繁殖?那样可以卖大钱。
“卖不了大钱,汗血马虽然速度快耐力好,可是也有缺点,看看这些汗血马,再看看那些蒙古马,汗血马身高腿细,速度虽快力量却不大,驮运货物的效果不好,骑手胖了也会严重影响速度。”
“我不胖,我骑上去不会影响速度,乌兰是我的了,我要做蒙古女婿了,不!蒙古人了,哈哈,哈哈哈哈。”
刘永义想用军队帮牧民做一些好事,可以改善军民关系,同时培养军队的爱民思想,他问原王:牧民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这个……草原上有三害:狼害,鼠害,匪害,你们去杀狼杀鼠杀匪吧,牧民会感激你们的。”
“好,杀狼杀鼠杀匪,我们包了!”
宴会后,刘永义拿来地图,对着地图指手划脚:你负责这块,杀多少狼多少鼠,他负责那块,杀多少狼多少鼠,不准用枪,只能用刀、用矛,用弓箭。
“最好用木棒,用渔网,那样狼皮就完整了,就能卖好价钱了。”刘永义强调道。
巴彦淖尔不是原王的地盘,不过刘永义依然把巴彦淖尔列入范围,并亲自负责,当然,杀狼杀鼠是顺带的,主要是追美女。
10日,刘永义带着一百来人来到巴彦淖尔,在那里杀起了狼。
刘永义换上了蒙古人的服装,挎着弓背着箭,他洋洋得意在汗血马上摆着造型,让手下拍照。
“二千多年前越武灵王就胡服骑射了,咱现在才胡服骑射,太落伍了。”
刘永义给自己的汗血马起了一个名字“汉王”,这个名字有两重含义:人中之皇,汗血之王。
“我的汉王比你的赤兔好多了,好太多了,别流口水,流口水我也不给你。”刘永义洋洋得意地向于霞炫耀。
手下找来了一个牧民,在他的带领下,大家打起了狼。
牧民找来几只羊,来到一个狼经常出没的地方,他用刀在羊腿上割了一刀,让羊流血,然后把羊放出去,大家在后面远远跟着。
流血的羊很快引来了狼群,一共五只,大家于是散开,形成一个包围圈,把狼群围在当中。
狼群企图突围,被打死三只,另外两只逃出了包围圈,向两个方向逃窜,刘永义和于霞于是骑马追赶。
刘永义的汉王很快追上了狼,他抡起木棒打狼,左一棒右一棒,连着打了十多棒,一棒也没打着,自己反而摔下马背,摔了一个四蹄朝天。
远处传来马蹄声,于霞骑着赤兔过来了,她追上狼,抡起木棒就是一棒,正中狼的脊背,狼当即倒地,哀嚎不已。
于霞骑马折回,抡起木棒又是一棒,狼停止了哀嚎。
“姓刘的,本事不咋样嘛,要是打仗,你早死了。”对着追上来的刘永义,于霞说道。
“我的本事很好,刚才只是不忍心,我这个人心软,一想到它家里还有老有小,我就不忍下手。”刘永义很容易就为自己找到了借口。
“哦,心软,再软一些如何?让狼把你吃了,再带一些你回去,喂它的一家老小。”
“没软到那个地步,没软到那个地步。”
刘永义想斩草除根,于是要求牧民找出狼窝杀光狼的全家,牧民根据狼跑来的方向判断出了狼窝的方向,大家然后散开,排成一条线向狼窝的方向搜索,大约搜出五六里,找到了狼窝。
狼窝里有四只小狼崽,毛绒绒的,非常温顺,刘永义把它们一只一只从窝里掏出来的时候,它们伸出舌头舔着刘永义的手。
“喂喂,不用对我那么好,应当咬我挠我,我可是你们的杀父仇人,现在马上又要杀你们,烤了吃肉。”刘永义拍着小狼崽的头。
小狼崽的温顺极大引发了于霞的爱心,她站了出来,阻止刘永义杀害狼崽,要求把狼崽养起来。
“喂喂,我们可是它们的杀父杀母仇人,长大了,它们会报仇的,会吃了我们的。”
“不会的,只要我们对它们好,它们会感恩的,会忘掉仇恨的。”
“不可能,杀父杀母之仇岂能忘掉?看过《双枪陆文龙》吧,金兀术一时心软,留下仇人之子陆文龙并抚养成人,最后忘掉仇恨没有?还是杀了吧,能让我们睡得安稳,不会提心吊胆。”
但是不管刘永义怎么说,于霞拒绝杀掉小狼崽,刘永义最后只好妥协,他问牧民:草原上有没有人养狼?
“这个……有一些,几个王爷喜欢养狼,还用狼跟狗交配,生出来的东西又像狼又像狗,凶极了。”
“很好,给你一些钱,帮我把这些小狼送给王爷,让王爷养着,养大了当狼奸,专门帮我们杀狼。”刘永义一边说一边瞪了于霞一眼。
刘永义继续带着手下杀狼,不过不用棒子了,改用弓箭,虽说会让狼皮的卖相不好,却能让自己的面子很好。
刘永义打开一本昨天买来的《如何成为射箭高手》,翻看一遍后又朝大树射了几箭,感觉满意后带着大家继续杀狼。
流血的羊又引来一群狼,一顿棍棒后跑掉一只,刘永义骑上汉王追赶,一边追一边射,却一箭也没射着,然后他开始琢磨,这么近怎么会射不中呢?应当是马背太颠簸了。
刘永义立马改进,他再追上去,追近后勒住马,瞄准,放箭,虽然没有命中,却已差得不多,刘永义于是继续追,再停再瞄再放,连着三次之后,终于射中了狼。
刘永义下马,用棒子打死了狼,右手把狼举起,左手举起别人杀的一头狼,摆着姿式让手下照相。
“喂,你只打死了一只。”于霞说道。
“很快会打死第二只的。”刘永义毫不脸红地继续举着第二只。
刘永义没有继续搜索狼窝,找到了狼崽,于霞又要大献爱心了,还是让它们自生自灭的好,没有了父母照顾,狼窝里的狼崽很快会死的。
刘永义继续骑马打狼,由于箭射光了,他只能再用棒子,为了提高成功率,他把打狼棒改进了一下:棒子顶端横着绑了一根木棒,这样就很容易击中狼了,因为现在从上往下打是一条线,不像过去是一个点了。
刘永义挥着改进后的打狼棒打了一阵,打杂草打石头,打了一阵,觉得顺手多了。
改进后的打狼棒形状有些像人们打马球时的杆子,刘永义于是断言:打马球起源于打狼。
刘永义建议于霞也用这种丁字形的打狼棒,于霞拒绝了。
“没本事的人才用那些,至于我,还想把棒子丢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