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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剽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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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步在奥斯卡的街头,汉尼拔-巴卡作为他的仆人,紧紧跟随在他的身边,林枫开始认真地考虑自己的未来。做一个纨绔子弟,他可以毫不犹豫,做一个欺男霸女的恶霸,在他所在的历史阶段,他没有任何罪恶感。但是,用各种手段获得军官士兵的效忠,再将他们送往战场,他知道自己还有些于心不忍。

    林枫不无讽刺地想到,“没想到在我的内心深处,居然还有这样的良知?”

    “少爷,有人叫你。”汉尼拔在一边提醒走神的林枫。

    林枫抬头,顺着声音的方向,发现一个美女,确切地说百分之九十符合他的审美标准的美女,露出来的一节手臂光洁而滑腻,修长的脖颈,柔和白皙仿佛透明的脸庞,大而迷人的眼睛,长长的蒲扇蒲扇的长睑毛,身材虽然谈不上前凸后翘,但也称的上凹凸有致,尤其是纤细的腰肢,在她走过来的时候,摇曳的仿佛风中的柳树,柔韧而又不失娇媚。

    林枫对于所谓的大波女人没有什么兴趣,东方人有东方人的审美观念,一定要自以为跟上时代潮流,追求欧美人的审美观念。东方审美观念里强调风雅,而大波女人,永远只会激起男人的色心和征服的**,说到底,这样的女人是西方苦寒环境进化下的结果,人能跟熊比身材么?

    前面的这个女人,无疑足以引起心底的怜爱和疼惜,甚至在看到她的那一刻,他感觉自己的心里前所未有的平静和安详——这大概就是东方人心目中仙女的气质?

    如果眼前的这个女人胸前波涛汹涌,此时此刻,林枫不介意砸出几千金币,或者干脆派一个百人队过来,将她“请”进自己的卧室,好好发泄一番,可面对这个女人,他却兴不起强行霸占的念头来。他忽然想起前世的一句话,“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林枫觉得,这句话根本就是那些风骚女人为自己开脱的一面之辞,男人真正的爱情来临时,绝对不会是首先想到将对方扒光,让男人在第一时间兴起这个念头的女人,往往在男人的眼里,不过是个可以征服,可以发泄,也可以炫耀的工具而已。

    男人的爱情,其实比女人更纯洁,帕拉图式的爱情就是这么说的,而科学家早就证明了的,男人潜意识的雄性特征是力量,男人比女人更能耐得住寂寞;社会调查也证明和尚总比尼姑多。

    权势让林枫对西班牙的几乎所有女人唾手可得,也让林枫对于女人的兴趣越来越低,因为他能得到的乐趣和刺激越来越少。这一切,让林枫对于女人几乎已经没有了兴趣,他离不开女人,这是生活和心理的惯性,就像烟瘾,他换床伴的频率越来越快,记住的女人却越来越少。

    但是很明显,前面的这个女人的气质让他倾倒,虽然还不至于一见钟情。

    领着这个美丽的女人,林枫随意走进就近的酒馆。

    这个时代,能够提供贵族们享乐交际的地方,基本上都是庭院,剧院,角斗场,猎场,神庙,这也是为什么,能够为贵族服务的**不叫**,叫交际花,因为她们能够认识自己“客户”的地方,也仅至于贵族在家举办的舞会,或者在剧院竞技场里。

    林枫与这个陌生的女人一起走进酒馆的时候,他们一身贵族的打扮引起了一片惊呼,酒馆是些平民,佣兵,冒险者之类的人呆的地方,即使是最低等的勋爵,也会自持身份,不会光顾这样的酒馆。贵族和平民之间的鸿沟,加上李世民亲自设定的一百零八个无法理解衍生仿制的贵族纹章,让帝国的贵族非常稀少,如果不是在军中,几乎很难见到贵族的踪影。

    很是配合的,酒馆里所有的人都躬身退了出去,就是那个老板也不例外,只是留下了他特地叫出来的女儿在一旁伺候,酒馆老板认为,原来的酒吧女郎明显是不适合打搅两位尊贵的客人的。

    “你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你完成了你父亲没有完成的事业。”女人说。

    “或许,你首先应该告诉我,你的名字。”林枫从来与人说话就是用“你”,那个敬语代词,在二十一世纪大致上是已经被淘汰的,这直接影响到林枫对所有人说话都只用一个相同的代词。

    “我的名字?露希娜-马克林。”露希娜在回答自己的名字时有点犹豫。

    “马克林?马克林家族?塔拉戈兰尼斯伯爵领前领主家的人?”林枫反应过来。

    “嗯,是的。我的父亲,朗图卢斯-马克林就在你的帐下服役。”

    “那么,你找我有事情吗?不会仅仅是想赞美我一番吧。”林枫语带讥诮地说,他已经猜到了露希娜的意图,在心里面鄙视了一把,她带给她的良好形象崩塌了。

    “我——”露希娜眉头颤动,似乎也说不出什么来,但最后她还是说了,“我的父亲希望,你能够允许我们马克林家族重掌塔拉戈兰尼斯伯爵领,毕竟,这里曾经是我们家族的领地。”

    露希娜说完,神情紧张地看着林枫。

    “据我所知,不论是世袭贵族还是听封贵族,其领地所有权都是属于帝国的,贵族领主只是代帝国管理领地上的大小事务。每一代领主去世,新的领主将由帝国皇帝决定,而不是原来领主的继承人——如果我没有记错,前塔拉戈兰尼斯伯爵领的领主已经战死了,你的父亲,法律上是不能继承领主之位的。”

    “可是,马克林家族已经连续三代担任塔拉戈兰尼斯伯爵领的领主了!而且,根据继承法,我的父亲也是名义上的领主。我恳求你,就算是暂时沿用帝国继承法,让我的父亲暂代领主也行!我的伯父也是战死在战场上的!”

    “话说的没错,我现在也只是利用帝国继承法案的第三十三条,暂代我父亲的职位而已。可是,塔拉戈兰尼斯已经失守七年了,你确定继承法还能够使用吗?而且,我为什么要帮助你?”林枫玩味地看着露希娜。

    露希娜在他的注视下脸红到了耳根,低头沉思了半天,终于憋出一句话,“我父亲说,为了马克林家族的未来,马克林的子孙可以牺牲一切,不论是你要财富还是庄园,只要马克林家族能够交出来的,做的到的,我们一定满足你的心愿……如果你是想要我的话……也是可以的……”

    林枫刚喝进去的酒差点喷了出来,这个小妞,说话有这么直接的么?

    “你刚才说,第三十六军团军团长朗图卢斯-马克林是你的父亲?亲生父亲?”

    “哦——不是的,我是他的养女,不过,我从小就在他的抚养下长大,父亲没有儿女,一直当我是亲生女儿看待的。”

    “怪不得。”林枫沉思,心里大大鄙视了一番,真要将露希娜当亲生女儿,怎么会舍得将她交给自己?对于自己在西班牙的声名狼籍,林枫知道的很清楚。

    “怪不得什么?”

    “我曾答应过朗图卢斯,攻下奥斯卡以后,推荐他担任塔拉戈兰尼斯伯爵领的领主。”林枫没有直接回答。

    “什么?”露希娜失声道,“你真的早就答应过,推荐他,我的父亲,做伯爵领领主?”

    林枫奇怪地看着露希娜吃惊的样子,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就算朗图卢斯没有提前告诉自己的养女,露希娜也不该这么吃惊才对。

    “我的父亲告诉我说,你打算将伯爵领交给羽林军副将汉诺-乌尔索。”

    “汉诺-乌尔索?”林枫的确是答应过他,要给他一个伯爵领的,但是,任他胆大妄为,也不敢做出这样的事情。以一个总督的权势,并不能随意封一个平民,更何况,是给一个平民一个伯爵领。在林枫的心里,他也不打算这么快就满足汉诺的愿望的,那样,他以后靠什么作为激发汉诺效忠的动力?

    瞬即,林枫明白了,朗图卢斯不过是借这个女儿探探他的口风。林枫心里面也恼怒汉诺-乌尔索,他一定不放心自己忘了他,有意在外面散播些谣言的。

    “这个你放心吧,不会是汉诺-乌尔索担任塔拉戈兰尼斯领主的,之所以现在还没有正式任命新的领主,是因为我需要等待罗马的消息。我可以向你保证,在今年年底,一定会让你满足的。”

    “可是,也许再过一段时间,帝国就会派遣新的领主。马克林家族为了支持我的父亲升任军团长,已经耗尽了财力,现在,根本就没有什么可以付出的了!”

    “还是有的啊,马克林家族不是现在在贡献他们最后的资本了么?”林枫瞄了瞄坐在旁边的露希娜。

    在林枫近乎淫荡的目光下,露希娜有些尴尬地低下头,但迅即还是抬起头,有些羞怯地回视。

    “我知道,你是一个好人。”露希娜说。

    林枫觉得自己的大脑有点短路,即使现在露希娜夸赞他是军神再世,也不会比夸赞他是个好人更让他不好意思了。

    “其实,我更希望你的父亲能够继续在军中服役的,他是一个优秀的军人,也许,在军中发展,比他做领主要好的多。”林枫说,他本来要说朗图卢斯在军中发展前途无量什么的,但考虑到自己的年龄,评价一个比他大的多的人以后前途无量,太别扭了。

    “这个,我也知道。我父亲其实还是更喜欢军队的,但是,他必须为马克林家族考虑,如果家族不能回到伯爵领,家族就无法在帝国立足了。”

    “这样吧,你先劝说一下你的父亲,我可以保证,他在我的帐下服务,我是不会亏待他的。至于你们家族的领主职位,请耐心等待一段时间好么?我想如果一切进展顺利,我会在年前得到行省总督的职位,到时候,我的推荐会更加有用。而且,关于你的家族的事情,我有一个不错的想法,不过,现在我不打算说给你听。”林枫狡猾地看着露希娜。

    似乎意识到什么,露希娜的呼吸变得急促,如果林枫真的愿意接受她,而且正式娶她的话,她的家族的确有更好的前途。不过,可能吗?即使是不怎么关注外界事务的露希娜,起码也知道,像卡里鲁斯这样的大家族,是不可能跟马克林这样的小家族联姻的——除非弗拉维斯的哥哥们没有阵亡她才有机会。

    “嘿!我的话你在听吗?”

    “啊?!在!”露希娜条件反射地站起来应道。

    “不用紧张,还是轻松一点,我们说不定可以好好地相处的,不是吗?”

    “啊?好好相处。”露希娜有点恍惚。

    林枫微微笑起来,用手扶住露希娜的肩膀。他与露希娜当然不可能在未来结婚,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打算好好地与她谈一场恋爱,他的也不用为以后离开她而内疚什么,他可以给她她想要的任何东西,除了婚姻。作为一个小贵族家的养女,露希娜的婚姻本来就不可能美满,林枫甚至觉得,自己已经非常伟大了,至少,他能够给露希娜一段难忘的时光。

    “我们去大剧院怎么样?”

    “可是,奥斯卡还没有恢复秩序,现在大剧院还没有开放。”

    “那么,就让大剧院开张吧,就为了我们两个。”林枫霸道地说。

    露希娜有些惊愕,但迅即高兴起来,甚至拉着林枫跑起来。

    “你知道吗?我从小就有个梦想,想要一个剧院,有一天,它能为我一个人表演。”

    “表演的是你写的剧本吗?”林枫问。

    露希娜停下脚,用难以置信的眼睛看着他,许久才问,“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可以肯定,你不是那种跋扈的女人。”林枫虚荣心得到了绝大的满足。

    “是呀,我喜欢希腊戏剧,不论是喜剧还是悲剧!埃斯库罗斯还是阿里斯托芬。不过,相对于希腊戏剧我更喜欢埃勒格(格律),比如萨福和阿纳克里翁(人名),他们的抒情曲让我陶醉。你知道的,就是早期的埃勒格体哀歌演化出了后来的希腊戏剧。比如,悲剧就是累斯博斯岛的哀歌诗人阿里翁根据纪念酒神迪奥尼索斯的乐舞,结合埃勒格体……”

    “好了,宝贝!我知道了。”林枫差点要崩溃了,什么亚提拉闹剧,优剧,默剧,哀歌,笛歌,琴歌,喜剧,悲剧,关他什么事?他去大剧院,是为了看美女,泡美女的,管它诗歌质朴有力,演员的歌唱富有漏*点,是庄严的颂诗,还是轻快的抒情诗?

    “对不起。”露希娜低声道歉。

    “没什么,不过,以后不要在我面前说这些了,再好的诗歌,也是会慢慢消磨战士的斗志的。”

    “提尔泰奥斯的诗歌帮助培养了伟大的斯巴达战士,梭伦也曾用哀歌和抑扬格写诗,号召雅典人为保卫国家而战。诗歌也不总是风花雪月,靡靡之音的。”露希娜点头称是,心底却想反驳,不过,想到林枫在战场上的出色表现,她相当然地认为,林枫是个铁血军人,所以不喜欢诗歌戏剧。

    “谢——谢——”露希娜诚挚地说,“谢谢你陪我去剧院,如果不是因为我,你是从来不会去那里的,是吗?”

    “嗯。”林枫干脆地回应,他的确不好意思让露希娜知道,在努曼提亚,他几乎每晚都去大剧院,那会很没面子的。

    “弗拉维斯,你什么时候这么谦虚了?”一个声音忽然从他们后面传过来,“我怎么在努曼提亚听说,努曼提亚大剧院之所以更名为汉姆莱特大剧院,就是因为某人写的悲剧啊?”

    林枫回头,发现是第三十二军团长丹尼-萨乌尼特。

    林枫觉得,在这个时代,自己最大的失败是“创作”了《汉姆莱特》,他当然不可能在前世将汉姆莱特背下来,但他还是记得其中大部分的剧情,并用这个时代的语言把他大致写出来。良好的家庭教育,加上前世流行歌曲的熏陶,林枫也能够将自己写的语句制作的朗朗上口,相对于这个时代死板的格律,局限于神话传说的思维,林枫版的《汉姆莱特》虽然在文学艺术修辞上不值得一提,但单就戏剧的表现形式,表达手法,情节构思而言,简直开了一个新时代。

    果然,刚才还尴尬而又略带遗憾地看着他的露希娜,现在震惊而又崇拜地看着他,林枫还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亮闪闪的东西,也就是传说中FANS看到自己偶像的时候,眼睛里的小星星……

    “呜呼,让我死吧。”林枫痛苦地在心里说。在努曼提亚,自从林枫甩出了《汉姆莱特》以后,他泡妞无往而不利,但是,林枫面对美女的第一想法是扒光她们,而她们却老是崇拜地看着他,问一些诗歌啊,艺术啊之类的问题。他真害怕到时候,露希娜跟他交往,也是三句不离用崇拜的语气询问他一些关于艺术的问题,要知道,他其实对这个时代的艺术是一窍不通的。

    “我还可以告诉你,这位美丽的小姐,《仲夏夜之梦》也是他写的哦。”丹尼唯恐天下不乱地接着说。

    “丹尼!如果你再胡说八道,我发誓,只要你看上的女人,我都要去抢。”林枫凑在丹尼的耳边,威胁他说。

    “可是,努曼提亚最后的美女,四大军团的偶像,美丽的欧罗巴-奥斯提奥提斯也已经成为你的女人了,这个小姐看样子也是你的,现在,西班牙还有漂亮的女人不是你的了吗?”丹尼用浓浓的酸意伴随着嘻笑的语气说。

    “那么,罗马的美女你也不用想了。只要我宣布,《仲夏夜之梦》是我写的,加上我现在在战场上取得的胜利,全帝国的美女,不论是柔情派的还是铁血派的,都会对我投怀送抱。”林枫继续威胁。

    丹尼-萨乌尼特想想林枫对美女的杀伤力,联系自己的实力,就算是自己的老婆,恐怕也抵不住林枫的诱惑,这太可怕了!与林枫相处久了,丹尼自然不会担心林枫的打击报复,但是,让自己戴绿帽子,泡不到漂亮女人的事情,他相信,林枫是绝对做的出来的。

    大秦帝国,虽然不至于鼓励女人偷情,但对于这类风流韵事,男人之间都是很有默契的,哪怕互相勾引老婆也心照不宣。问题是,丹尼知道,自己与林枫完全不是一个数量级的,而且,林枫现在还没有娶妻的打算,光挨打还不了手,这样不对称的仗,丹尼是绝对不愿意去打的。

    “咳,我这不是帮你吗?在漂亮女孩面前,男人是不应该谦虚的。”

    “当我不知道吗?靠!”林枫心里面狠狠骂了一句。

    丹尼非常了解,林枫对于那些无聊的吹捧是不屑一顾的。以前他不理解,现在,丹尼觉得自己很了解了。弗拉维斯有这样的军事才能,又怎么会在乎那些闲人对于他的艺术才华的赞叹呢?

    不过,不管是丹尼,还是军团中那些与林枫相熟的军官贵族,他们都很乐于看到林枫在美女面前,尴尬地敷衍,吞吞吐吐地谈论那些所谓的文学艺术诗歌戏剧。刚才,丹尼只是惯常的嘻笑林枫而已,他没有想到林枫会认真起来,传说中的浪荡子也会在一个女人面前认真起来?

    “第三十二军团长,丹尼-萨乌尼特。这位是第三十六军团长,朗图卢斯-马克林的女儿,露希娜。”林枫介绍了他们。

    一番客套以后,林枫带着露希娜继续朝大剧院走去。丹尼则跑去军营了,太空旷的剧院是不好的,林枫让他去军营,带过来两三个大队的帝**士兵。

    如狼似虎的帝**士兵听高雅的诗剧?露希娜脸上闪出了一点点的不愉。

    林枫看在眼里,心里还是暗自高兴的,他讨厌美丽的女孩在他面前谈艺术,但是,他偏偏又喜欢爱好艺术的女孩,这真的是个不幸的癖好啊。

    大剧院在林枫的权势,帝**的恐吓下,老实地开张了,老板痛苦地选择了许久,最后将《汉姆莱特》搬上舞台,他的担心并不是没有必要的,如果演出太温柔,肯定会让这些大兵哥不满意,而如果表演的太热烈,那么,谁知道这些士兵会不会因此互动,将大剧院掀翻了?

    林枫也不希望士兵们的反应会影响到大剧院的浪漫气氛,这些士兵,是不会理解希腊诗剧的幽雅的,也许他们还会把剧院当竞技场,将诗剧当成是酒神节的狂欢表演?所以,在戏剧开始前,林枫站出来,在舞台上发表演说,在赞扬了士兵们在以往战斗中的勇敢表现以后,表达了自己希望他们能够安静地听诗剧的愿望。

    士兵们轰然积极响应,能够在这个面向上流社会的大剧院里与帝国公爵、行省总督看戏,他们兴奋得快要丧失思考能力了。

    诗剧结束以后。

    “我送你回家吧。”林枫站起身,将胳膊伸给露希娜,虽然觉得这个举动有点无聊,但这也是基本的帝国礼仪,两个人一起走了出去。林枫觉得自己很长时间没有在女人面前耍派头了,随着他父亲在行省地位的稳固,基本上在西班牙行省,他想要某个女人,只需要告诉自己的仆人就行了,不管那个女人愿意与否,那个女人的家人都会马上将她送过来。

    对于敢于反抗的家族,林枫最简单的处理方法是向他的父亲建议,让这个家族负责军需供应,或者干脆推荐这个家族的青壮年从军。靠着控制努曼提亚的大多数商人和军中大多数军官与他的默契,基本上,林枫想要对付的家族,到最后没有不被他玩的家破人亡的。一些家族告到罗马城,不过非常遗憾,林枫的叔父就是帝国**官。

    将露希娜送回家,林枫情绪好了很多,至少,现在有一个还算过的去的女角来陪他了。

    征集意见:

    罗马的月份和节日与后来的基督教有很大区别,比如他们每个月都纪念某个神或者某个人,八月(August:奥古斯都)纪念屋大维,比如他们的新年等等,本书应该注意这些细节吗?以牺牲更新速度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