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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2章
何小红这突如其来的反常, 差点儿把可怜的来弟吓成傻子。幸好,反常的时间维持的不是很久,到家里其他人陆续回来后, 何小红就恢复了正常。
直到吃晚饭时,何小红主动提起了她今个儿回过娘家的事情。
讲道理, 李桂芳一点儿也不在乎糟心儿媳去干啥了。这要是农忙期间, 家里人全忙得脚不沾地,何小红敢偷懒耍滑也别怪她骂人了。可眼下都深秋了, 哪怕是头耕牛那也不能一年到头连轴转, 何小红想偷个懒啥的,她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
李桂芳不在乎,何小红却很想跟家里人分享这桩事儿,尤其是听听李桂芳的想法。
于是,她就将她二妹何小梅婆婆的异常情况详详细细的说了一遍,着重强调何小梅婆婆完全不在乎儿媳生不生孩子,甚至还帮衬着儿媳, 令人十分的摸不着头脑。
“大概是脑壳坏掉了吧。”李桂芳随口搭了一句。
“我妈都急疯了, 到处求人要偏方。”何小红抿着嘴一脸的不愉, 她想起自己前些年一胎又一胎全是闺女时,她妈虽说面上看着也很焦急, 却没帮她求过什么偏方,更不曾冒风险找半瞎破解。不过,最后那话她还是没说出口,哪怕再怎么生气, 那也是她娘家亲妈,搞封建迷信是原则性的大问题,她可不敢把亲妈供出去。
李桂芳还是没在意:“着急才是正常的,一点儿反应都没有,不是脑壳坏掉了还能是为啥?”
这个回答,何小红肯定是不满意的,可她见李桂芳确实对这个话题没啥兴趣,也就闭嘴不说话了。虽然没再吭声,可何小红还是忍不住将这事儿放在了心上,殷切期盼这里头有什么问题,当然最不愿意的就是何小梅是真的摊上了一个通情达理的好婆婆。
除了何小红,苗家其他人对于何家的事情是半点儿兴趣都提不起来。
比起说别人家的闲话,还不如仔细琢磨接下来该干点儿啥。
苗解放的脑子不够活泛,可李桂芳还是很能耐的,尤其她搭上了她娘家侄女的顺风车,如今把农副产品做的风生水起。可惜的是,家里一共也就巴掌大的那么点儿菜地,就算再怎么精心侍弄,那也不可能让产量翻倍。至于鸡蛋鸭蛋之类的,也是一样的道理,就算自家外加李家那边每天都能收上来不少禽蛋,看着是挺多的,可拿去县城里却实在是算不得什么。
李桂芳的娘家侄女李兰香如今是在县城的纺织厂上班,管她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反正是有人脉的,帮着牵线搭桥吃下这么点儿农副产品,简直不要太容易。事实上,就算再翻个几番,那边一样能尽数吃下,毕竟这边给批发价还帮着送到人家手上,比他们自己去城郊的农贸市场买省事儿多了。
从去年到今年,其实严格算下来,已经有一年半光景了。李桂芳尝到了甜头,做梦都想扩大产量,可要想扩大产量,需要菜地和人手。她倒是可以继续压榨蠢儿子,可菜地从哪里来呢?
又几天后,气温再一次下降了。
跟每一年的冬天一样,毓秀搬起铺盖搬到了她奶所在的东屋。
苗家院子大,屋子也不少,不过其实常用的也就那几间。像堂屋是全家吃饭的地儿,当然也是几个孩子写功课的地方;东屋一贯都是李桂芳的地盘,她那头土炕不算大,倒是这几年陆陆续续又添了几个木箱子,不知道藏了多少好东西;西屋是苗解放和何小红住的,自打苗飞跃出生后也一直住在那头;再就是招娣和盼娣所住的屋子了,就在东屋隔壁,苗解放特地弄了个半间房的炕,为的就是将来闺女们哪怕长大了,一顺溜儿也能躺得下。
不过,他们这一带虽然也都砌了土炕,却不是北方那种能生火取暖的,而是单纯的土块垒起来的,最多也就是在上头铺上一层又一层厚实的干稻草,殷实人家还会拿旧衣裳破褥子垫着,再往上才是床单被褥。每到冬日里,李桂芳总是担心毓秀挨冻,毓秀也乐得卷起铺盖找奶奶。
这本是一桩很寻常的事情,毕竟每年都要经历这么一回的,偏何小红心里揣着事儿,是见一次难受一次,年年见那就年年难受。
——只因为李桂芳担心的人里头,永远没有何小红的亲生娃儿。
担心完毓秀挂念来弟,前者是因为宠成习惯了,后者毕竟年岁小。当然,苗飞跃年纪更小,还是苗家唯一的小孙孙,甭管从哪方面来看,李桂芳都应该将这个金孙孙疼到骨子里才对。可问题在于,苗飞跃出生的时候何小红发生了意外,哪怕李桂芳这人对儿媳再怎么刻薄,那也不可能抱走儿媳妇用一条腿换回来的孩子。
别看苗飞跃每次被他亲妈逼着念书时,都会嚎啕大哭抵死不从。可事实上,因为他打小就是由何小红带着长大的,整个家里最亲近的还是他亲妈何小红。
谁带的孩子跟谁亲,老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李桂芳疼孙子,可无奈孙子不跟她亲近,她也做不出来上赶着讨好一个小破孩子的事情。那就很无所谓了,反正家里有啥好吃的都是几个孩子均分的,明面上李桂芳一碗水端平,暗地里还是继续偏疼毓秀,顺带拉一把年岁小身子骨弱脑子还不好使的来弟。
来弟:???
既有印象是很难改变的,哪怕来弟自打上了小学以后,回回考试都是双百分,还被选为班上的学习委员以及语文课代表,今年五月里更是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可惜,在李桂芳眼里,来弟还是那个秃头小傻子。
相较而言,毓秀在李桂芳心目中的形象就要好上太多了。
从最最最早的赔钱货丫头片子,到救了她两回的救命恩人,再到心肝宝贝小孙女……这么十几年下来,那是越宠越习惯,越习惯就越宠着。偏巧,毓秀还是那种奶奶最棒的单纯娃儿,祖孙二人的感情深厚而稳定,以至于连甄珠一口咬定,毓秀喜欢的人就是苗奶奶,而不是别的什么乱七八糟的歪瓜裂枣。
甄·歪瓜裂枣·伟:……
几乎是随着毓秀再度搬回东屋去,仿佛一夜之间就从深秋跳到了初冬。
他们这一带很少下雪,最多也就是临近过年那阵子落下一些雪籽,就是那种眼看着洋洋洒洒的飘落下来,可每每落到地上就悄然消失,别说堆雪人了,连雪片都攒不下来。这么多年以来,一共也没几年的冬天能看到雪,就是有,那也是落在屋顶上,远远的看过去有一层雪花花。
可今年,也不知道咋回事儿,随着初冬的到来,温度一下子降低了很多。有准备的倒是还好,就怕早先没准备家里也没多余的布和棉花的,能把人给冻瓷实了。
苗家倒是比别家要好很多,别忘了每回逢年过节,上头都会派人下来慰问探望烈士家属。早些年,物资匮乏的时候,送过来的慰问品多以食物和日用品为主。而最近这两三年,底下的老百姓们日子过得好了,上头明显也宽裕了很多,送的慰问品不单数量多了品种还丰富了不少。
而最明显的,就是今年了。
因为上头慰问一般都会选择工作日的缘故,等毓秀她们放学回到家,家里已经只剩下自家人了。来弟比姐姐们要幸运,谁让小学放学早呢?她跑回家时,虽说下乡的干部们已经离开了,可队上来了不少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来弟都不需要询问就知道了今个儿的盛况。
眼见姐姐们回来了,来弟欢欢喜喜的冲上去:“好多好多厚衣服啊!新的,大小号都有!看我!”
毓秀姐妹仨刚回到家,还没来得及放下书包,就被来弟秀了一脸。
来弟早上还穿着毓秀穿不下的旧袄子,这会儿已经换上了一件全新的,还不是最为普遍的灰色深蓝色,而是一件鹅黄色的长款棉袄。看着簇新鲜亮不说,都不用上手摸,就感觉异常厚实,穿着肯定暖和。
招娣羡慕坏了:“真好看啊!”
比起提前上学的妹妹们,招娣当初非但是八岁才上学的,还额外多留级了一年。也因此,哪怕一样都是上初一,但其实她已经是个十五岁的大孩子了。甚至这个年纪在乡下地头都已经不能算是孩子了,而应该说是一个大姑娘。像有些性急的人家,都开始给她这个年岁的女孩子寻摸对象了,哪怕不着急嫁人,也可以先定下来。
也因此,招娣比家里其他孩子更爱美一些。这也好理解,任凭哪个姑娘家在十来岁的年纪里不爱美的?可碍于家里的条件,招娣就算心里很羡慕有漂亮衣服的同学,她也不会跟家里提要求。她想着自己好歹是家里的大姐,隔几年还能穿一回新衣服,像她二妹盼娣,那才是从出生到现在,一回新衣服都没穿过。
“你们进屋啊!里头还有!”来弟在原地又蹦又跳的,开心得很。
她以前没觉得穿新衣有啥,可架不住从穿越到现在一回新衣服都没穿过。事实上,苗家的情况是这样的,盼娣拣招娣的旧衣服穿,来弟拣毓秀的旧衣服穿。当然,有时候招娣也不一定有新衣,而是用大人的旧衣改一改的。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来弟已经算是幸福的了,一则毓秀的衣服都是由李桂芳娘家嫂子用缝纫机做的新衣,二则毓秀生性文静内敛,很是爱惜衣服,所以就算是旧衣也多半是九成新的。
对比队上多半孩子,尤其是家里排行靠后的闺女们,来弟已经算是超幸福了。
可她还是怀念自己的上辈子,一有空就逛街,没空也可以网购,什么双十一、618……唉,好日子一去不回头,她已经沦落到有新衣服穿就乐成傻子的地步了。
听了来弟的话,招娣眼前一亮,一下子就飞窜进了堂屋。紧跟着就是盼娣了,她起步虽然比招娣略慢了一拍,可俩人几乎是同一时间跨过堂屋的门槛,眨眼间就进了屋。
来弟被这迅猛的动作给惊住了,不禁感概基因的力量是伟大的,瞧瞧这架势,说她俩跟甄珠没血缘关系都不可能。再扭头看毓秀……
毓秀慢腾腾的按着自己的步调往堂屋走,边走还边调整了一下书包带子,等发现来弟还立在原地时,毓秀停下脚步伸手拉过她:“回屋呀,外头冷。”
“新衣服!”来弟咧嘴笑着,心情很好的拍了拍自己身上的厚棉袄。
社会主义好啊,社会主义还会给她送厚实的新棉袄穿,真的是太好了!
等慢性子的毓秀牵着来弟的小手走进堂屋时,招娣和盼娣已经乐疯了。
李桂芳其实已经把绝大多数的慰问品都收起来了,留在堂屋桌上的,也就是大厚棉袄以及一堆的文具。招娣和盼娣就是围着大厚棉袄欢呼的,因为这些棉袄全然不像是他们这一带臃肿的风格,而是颜色鲜亮款式新颖,一看就是城里姑娘才会穿的那种。
“哇,这铅笔盒真好看!哇,硬壳本子!哇……”
今年的慰问品太高级了,连一贯淡定的毓秀都淡定不了了。毕竟,刚才来弟明明说的是新衣服,可等她进了屋,看到的却是几乎占据了半张饭桌的文具,以及厚厚的一摞书。
毓秀几乎是扑了过去,然后身形一顿,紧跟着她就将那一摞书最上面的一本厚书拿了下来,满脸都是惊喜:“新华字典!!”说着,她就将字典抱到了怀里,满脸都是幸福满足。
饭桌另一边,招娣一手抓了一件大红色的棉袄一手拎着一双厚棉鞋,盼娣则努力将一顶棉帽子往自己脑袋上套,她俩正高兴着,就目睹了眼前这一幕,顿时愣住了。
来弟默默的抬手捂住了眼睛,这画面太美,她不敢看。
心里却道,毓秀这名字真没取错,是不是钟灵毓秀暂且不提,反正她确实挺秀的。
因为各人的需求不同,像别家那种姐妹之间争抢一件新衣服的事情在苗家是不会发生的。当然,别管啥需求不需求的,有李桂芳在,谁也不敢生事就对了。反正新棉衣按照大小号,每人都有一件,文具则粗略的分了一下,毓秀最多,盼娣其次,招娣和来弟最少。
原本,来弟是没啥意见的,她又不是真的热爱学习,再说小学生确实不需要那么多纸笔文具。然而,没一会儿她就不高兴了。
只因李桂芳表示,她是按照脑子的好使程度来分的,自我感觉特别公平。
听了这话,来弟本能的先看向傻大姐招娣,随后就用质疑的目光盯着李桂芳猛瞅,暗道我在你心中就是这么个档次?李桂芳看懂了,随手往她脑壳上一拍:“没啥的,起码你比你爹妈都聪明。”
来弟:……
所以你觉得比苗解放和何小红那俩口子聪明是赞美?!
刚因为穿上了新衣服而高兴不已的来弟,迅速陷入了自闭之中。
然而,就算这样,整个家里最不高兴的仍然是何小红。原因也简单,慰问品里除了给苗家五个孩子都准备了新衣服外,还有更好的军大衣。可惜,李桂芳很快就将军大衣收了起来,理由是,大人又不是小孩子,穿啥新衣服?旧的军大衣继续穿呗,还不是一样暖和。
没新衣穿仅仅是何小红不高兴的其中一个理由,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毓秀和来弟都穿上了城里孩子才有的成品新棉衣,而甄家那边……
如今的甄家早已不是以前的那个了,甄兴华工资少了一大截不说,他本人也不往外头跑了,就苗家姐妹穿的新衣,那都不是县城里能买到的。偏生,甄珠一年比一年胖……咳咳,是壮!反正去年的衣服她肯定穿不了了,周萍就扯了布,又翻出旧棉袄里的棉花,给她重新做了一身厚棉衣。
值得一提的是,这年头几乎多数妇女都会自己裁布做新衣,周萍那手艺不算很好。不过棉袄嘛,量好尺寸裁好布,然后将棉花填充进去,缝起来就可以了。款式是很老旧的,料子也不算特别好,就是普通的棉布,不过暖和性还是不错的。
就是吧,本来就壮实得很的甄珠,穿上周萍给她做的厚棉袄,整个人宛若一个巨型肉球。
至于毓秀,她本来就是偏瘦的体型,加上最近一年在抽条,身上穿的又是长款的成品棉袄,无论是从哪方面比,都将甄珠稳稳的压了下去。
其实这也不能全赖棉袄,身材和颜值才是至关重要的。
可何小红肯定不会那么想,在头一次看到这近乎惨烈的对比后,她一口血哽在嗓子眼里,差点儿来了个当场去世。
偏生,甄珠一点儿也不知道她差点儿就永远的失去了她亲妈,还高高兴兴的凑到了毓秀跟前,拿手小心翼翼的摸了摸毓秀身上的新棉袄,满脸羡慕的道:“真好看……这棉袄很贵吧?苗奶奶可真舍得啊!”
因为前一天放学很晚,甄珠就直接回家了,完全不知道苗家被慰问品包围这件事儿。当然,这里头也有一部分原因是甄兴华忙于工作,而周萍几乎不跟队上的人家来往,所以甄家完全不知道队上的最新消息。
也因此,次日一大清早,当甄珠兴冲冲的跑到苗家,来找小伙伴们一起上学时,成功的被惊到了。
听到甄珠的话,毓秀刚准备给她解惑,可这时招娣和盼娣已经跑了过来,她俩也穿上了新衣服,面上都带着灿烂的笑容。其实,依着她俩原先的打算,是想等过完年再穿新衣服的,结果被李桂芳嫌弃了一脸,说傻子才留着厚棉袄不穿故意挨冻的,要是冻出毛病来,她是不会出医药费的。为了不当傻子,当然更为了不生病吃药,今个儿苗家四姐妹全穿上了新衣服,包括还在堂屋慢腾腾吃早饭的来弟。
甄珠不禁瞪大了眼睛,惊呼道:“哇!你们怎么……”
盼娣喜滋滋的解释了起来,她不解释还好,一说原委,甄珠更羡慕了:“苗爷爷一定很厉害吧?他都过世那么久了,还有人记着他。”
“那当然了,我爷爷可是革命烈士!”毓秀两眼晶晶亮,她还拍了拍自己的书包,高兴的道,“对了珠珠,我还得了一本簇新的新华字典,回头借给你看!”
甄珠:……我做错了什么?!
盼娣忍着笑拉走了突然陷入自闭的甄珠,毓秀和招娣也赶紧跟着出门。谁让初中离家那么远呢?不抓紧一点,就赶不上晨读了。
等她们几个走了没多久,来弟也晃晃悠悠的走出了堂屋,她瞄了一眼明显心情十分不好的何小红,认真的思考了一下,最后也没忍住嘴欠的毛病,临出门前冲着何小红摆摆手说了再见,嘴里哼哼道:“我是学校最靓的崽儿~!”
何小红心态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