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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后,银色的鱼就变成了金黄色,诱人的香味传来,宁采臣早就饥肠辘辘,闻到香味更是食指大动,也顾不得烫,大口吃起来,转眼一条鱼吃得只剩一根鱼骨了。
这鱼吃起来与什么鲤鱼鲫鱼大不相同,肉质极其鲜美,宁采臣差点把舌头都吞进去,连吃了好几条,才把肚子填饱。
看看日头已经是中午,穿好已经干了的衣服,用泥土把火堆盖上,他才看了眼水潭,转身离去。
宁采臣一路狂奔,总算是在天黑前赶到了缙云县城,不然又得在荒山野岭露宿一宿。
缙云县是典型的江南小县城,青山绿水,白墙青瓦,人口不多,民风淳朴。
虽然只是傍晚,街上已经几乎没人了,现在去找大夫已经太晚了,宁采臣决定先找个客栈住一晚,明日一早再去找刘村长所说的大夫。
古时候几乎没什么夜生活,街上也没有路灯,一片漆黑,偶尔有淡淡烛光透过窗户,但宁采臣知道那是别人家的,没有一盏属于自己。
宁采臣低一脚浅一脚,在黑灯瞎火里找客栈。他走了一下午,又累又疲又饿,看看状态已经是虚弱了。
路过一个胡同口,朝胡同里一看,黑麻麻的,出现一双绿幽幽的眼睛,自从上次遇见狼后,他现在对绿幽幽的东西级敏感,顿时吓一大跳,正要赶紧跑路,那双眼睛闪了下,一个黑影旋风般扑过来。
他躲闪不及,只得抬起一脚朝那黑影踢去,那黑影汪的惨叫一声,被宁采臣一脚踢了个跟头,灰溜溜地跑了。他体质得到改善,这一脚力气极大,虽然仓促出脚,那狗也承受不了。
妈的,原来是条狗。他暗骂一声,抹了把汗,松口气,继续摸索向前走,老远看见前面黑暗中有两只红灯笼亮着,喜出望外,好像看到了热腾腾的饭菜正朝他的招手。
但是当他走到灯笼前的时候才现,他看到的不是饭菜,而是女人,一个涂脂抹粉浓妆艳抹,正朝他抛媚眼的女人。
如果在平时,一桌饭菜和一个女人在他面前,他一定会选择女人,只要那个女人不丑,不过现在不是平时,他现在更需要的是冒着热气的饭菜。
何况,眼前这个女人不会让他胃口大开,而是大吐特吐,如果不是他肚子里已经空空如也,实在没有可以吐的东西的话。
宁采臣目瞪口呆,他实在难以相信,这个比疯姐还丑的女人竟然从事着最要求外在美的职业之一。怪不得这个青楼生意这么差。
按理说现在可是青楼的黄金营业时间,但他楞是没看到有嫖客进去,唯一进去过的是一个已经看起来六七十岁弯着腰没有那方面能力的白老头子。难道青楼的老板眼睛瞎了吗,竟然让这么一个极品在门口迎客,或者说是这个老头子瞎了吗,竟然光顾这个青楼。但是宁采臣知道他们两个都没瞎,那么或许是自己瞎了。
走了几步,他又高兴起来,因为青楼的旁边就是一家客栈,客栈的名字叫——有间客栈,而不是最常见的悦来客栈。
“店家,我要住宿。”宁采臣现在怀里揣着六十两的银子,虽然不算很有钱,但也够普通人一年的生活了。
“公子,你要住上房,中房,还是下房?”老眼昏花的老板在柜台后一边劈里啪啦打着算盘,一边说道。
“上房多少钱一晚?”
“五十文。”
“中房呢?”
“三十文。”
“那下房就是十文了?”
“不,是二十文。”
“管饭不?”
“不管,饭菜要自己付钱。”老板见宁采臣书生装扮,却是斤斤计较,一点不像那些读书人那样,要么穷得要命,要么阔气得要死,但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呆,在老板看来,他们就是整天读四书五经把脑子都读傻了。
“那我要一间下房。”
“公子,很遗憾告诉你,下房已经客满了。”
“那中房呢?”宁采臣肚子开始咕咕叫起来。
“也没有了。”
“上房呢?”他脚也开始打颤了。
“还是没有了。”
“我靠,你早说啊,浪费我这么多口水。”宁采臣破开大骂,恨不得抓起柜台上的算盘往老板头上砸去。
“我只是根据店规,回答客人的问题而已,你要是一开始就问有没有房间,我肯定会告诉你没有了。”老板抬头看了他一眼,又道,“读理,火气不要那么大。”
“读你妹,还店规呢。”宁采臣暗想,就打算再出去找一间。
那老板见宁采臣要走,却又道:“公子,稍等。”
“有话快说。”宁采臣没好气答道。
“现在天色已晚,客栈极是难找。本店还有一间上房,只收三十文钱,不知公子可要?”
“只收三十文?为什么?”要是一般人听到有便宜可占,早就脑子一热答应了,但宁采臣前世看多了这些小把戏,天上不可能掉下馅饼来,其中肯定有古怪。
“这,因为小老看客官你是读书人,一个人走夜路不安全嘛。”老板笑道。
“切,你还不如说看我长得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浪里白条小白龙,一树梨花压海棠呢。”宁采臣鄙视道。
“公子真是有趣,实话说吧,那间房子出过人命,胆小的客人都不敢住,一直空着。”老板心里也是暗暗鄙视,丫的还读书人呢,比我还无耻。
“不就是出过人命吗,平生不做亏心事,夜半不怕鬼敲门,心中只要正气在,妖魔鬼怪皆胆颤。不过老板,三十文是不是太贵了点,最多十文钱,不然你还是空着吧。”你漫天要价,我当然落地还钱。想占我便宜,没门。我不占你便宜就不错了。
“二十文。”
“十文。”
“十五文。”
“成交!”
一番讨价还价,宁采臣又节省了五文钱。他现在可不敢大手大脚,不知母亲看病要多少钱,按照前世的经验,一个小病,医生就说是大病,要是大病,医生直接就说绝症了,一般人家还不搞得倾家荡产啊。
宁采臣决定先把肚子填饱,于是找了张桌子坐下来,点了两个菜,再要了一坛酒,一个人喝起来。这是他的习惯,每次吃饭总喜欢喝几杯,到现在依然如此。
店里还有几桌人也在吃吃喝喝,说着江南方言,听起来总觉得软绵绵的,要是换成女子来说,能软到人心里去,别有一番温柔滋味,换成一大老爷们,那怎么听都觉得别扭。
“你们听说没有,慕大夫好像卧病在床,医馆已经好几日未开门了。”宁采臣左边一张桌子上一人道。
“噢,你说的可是号称缙云双姝之一的慕晚晴慕大夫?”他下一人道。
“没错,缙云双姝,谁人不知,哪个不晓。”一坐在他对面的商人装束的人道。
宁采臣听到慕大夫,立时来了兴趣,竖起耳朵认真听起来。
“慕大夫美貌出众,医术过人,救治病人无数,怎么可能生病?老兄,你听错了吧?”商人下一人接话道。
“这个谁说得清呢?估计是慕大夫整日看病太过劳累的缘故。”先前那人道。
“唉,昔日缙云二姝,琴医双绝,名噪一时,如今慕晚晴重病,谢小环横死,双姝之名早已名不副实了。”那人叹了口气,颇是有点感叹。
宁采臣听得眉头一皱,不会这么巧吧,母亲还等着救命呢,慕大夫竟然生病了?他想去旁边桌问个究竟,那几人却已经结账走人。
看了看周围,现刚才热闹的客栈大厅,空空荡荡,只剩两三桌还有人在默默吃饭。
晚风吹过,烛火晃动,宁采臣突然觉得这杯中酒也索然无味起来。
这就是所谓的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感觉吧。前世的丁笑,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怕,惟独只怕一样东西,那就是寂寞。
所以他有很多很多好朋友,玩很多很多游戏,只是为了不寂寞。可是现在,只有一个人独自喝酒,这酒也越喝越寂寞。
据说一个人喝酒的时候特别容易醉,但宁采臣不这么认为,他一直觉得只有和朋友一起喝酒,他才会醉,那样至少醉了后还有人送自己回家。
不知不觉一坛酒已经入肚,虽然这些酒度数很低,跟葡萄酒差不多,他还是有些醉了,但还认得回去的路,一个人喝酒的时候,他不会喝得酩酊大醉。
他摇摇晃晃朝那间据说出过人命的房间走去,摇摇晃晃推开房门,然后鞋也懒得脱,身子一歪,躺在床上。闭上眼睛的时候还在想,如果真的有鬼,那倒还好一点,至少今夜不会寂寞。
那晚确实不寂寞。
宁采臣在睡梦又成了丁笑,整天和朋友们一起玩游戏一起喝酒一起看美女,但就在他沉迷在这梦境中不愿醒来的时候,忽然一股寒风吹来,那寒气直透进心里面,让他不得不睁开眼睛,然后他看见烛光一闪,一个人悄无声息出现在房间里。
后来他才知道,那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鬼,一个女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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