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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天底下还有将相公卖进

作者:你家小哥哥呀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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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文不值?”陆玖有些不敢相信:“男人怎么就不值钱了,你这是性别歧视!”

    “姑娘,干这行的都是女子,从未有过男子啊!”

    老鸨子也很为难。

    “物以稀为贵!”陆玖拼命地推销着自己的物品,神情认真:“您看看这容貌,这肌肤,这身段,足以秒杀多少女人,就连您这个久经欢场的过来人都险些看走了眼,您觉得如果他被贵人看上了,贵人会在意他是男是女吗?”

    老鸨子隐隐有些被说动,清河县是小地方,并没有小倌馆,但是府城还有京城倒是有不少小倌馆供那些达官贵人消遣。

    而且,越是繁华的地方,玩的花样也越多,有些达官贵人就喜欢这种男生女相的妖娆美人。

    越想越心动,但是老鸨子并没有表现出来,而是有些不经意的问道:“敢问姑娘,可带来这位公子的户籍证明?”

    “什么户籍证明?”

    陆玖有些诧异,难道古代也用身份证吗?

    “就是身份证明,如果没有户籍证明,路引也成!”

    陆玖有些心虚:“如果都没有呢?”

    “那就比较难办了!”老鸨子一脸为难:“我们这里也是正经地方,必须要出示户籍证明或者是路引,到时候还要去官府备案,从良籍改成贱籍。”

    在古代,妓院是合法存在的。

    而且,古代是允许人口买卖的,包括但不限于自由买卖,买卖自己的亲属(比如妻女,或者是家中女眷)等,但必须要有户籍证明,否则是犯法的。

    像那些被拐卖,没有户籍证明的年轻女子基本上是很难卖到妓院或者是大户人家做丫鬟,一般都是卖到穷苦人家,兄弟又多的人家做共妻,完全就是一个传宗接代的工具,下场通常会极为悲惨。

    在这个朝代,拐卖人口也是犯法的。

    除了户籍证明以外,还有路引一说。

    路引就是凡人员远离所居地百里之外,都需由当地政府部门发给一种类似介绍信、通行证之类的公文,叫“路引”,若无“路引”或与之不符者,是要依律治罪的。“路引”实际上就是离乡的证明。

    陆玖连这个男人叫什么都不知道,又去哪里弄户籍证明或者是路引。

    但是老鸨子的立场很坚定:“没有户籍证明或者是路引,我们这里是不能收的。”

    陆玖:“……”

    电视剧不是这么演的啊。

    #被电视剧骗的那些年#

    陆玖还是想争取一下,一脸诚恳:“大不了我收你便宜一些,这样总行了吧?”

    “这个……真的不行!”

    话锋一转,老鸨子突然问道:“敢问姑娘,此人是姑娘何人?”

    “这……这个。”陆玖张口就来:“他是我相公!”

    “相公?”

    老鸨子突然有些惊讶,满是不可置信。

    天底下还有将相公卖进妓院的女子吗?

    向来都是男人卖妻女,因为天下男人皆薄幸,女子向来都是牺牲品。

    她活了几十年,还从未见过有卖夫君的女子,别说是见过,她连听都没有听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