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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一只魔法生物人鱼放在砧板上,死去的人鱼酷似人类的上半身横在砧板上死的憋屈,佞修准备洗一洗切成段做菜的行为吓坏了所有家养小精灵。也包括目睹了佞修掐死一只人鱼的小巫师。
后果就是一群巫师界的警察――傲罗冲进霍格沃兹的城堡要逮捕某个尚且迷糊状态的壮士。
佞修身形如鬼魅闪身出了厨房,就要去找汤姆,逮捕穷凶极恶的邪恶巫师很有一套的傲罗们紧随其后。
佞修成功在斯莱特林宿舍门口抓到小汤姆,抱着就不撒手了。在他的潜意识里,跟徒弟这种生物,就是不能客气,要同苦难同富贵同生死。毫不犹豫拖汤姆下水。
傲罗们看到佞修手里抓着个小巫师,分外激动,隔着走廊两侧冲佞修喊着,“放开你手中的人质。”
佞修提着汤姆,冷冷一笑,“求我啊。”
五个傲罗加上汤姆当时心里齐齐冒出两个字:尼玛!
佞修没再理会对面傲罗们一番义正言辞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言论,低头凑在汤姆耳边轻声慢语,“汤姆,跟我死在一起好不好。”
汤姆脸都黑了:先生!你为什么不在话尾加上问号!
汤姆此刻一刀捅死身后的神经病的心都有了,奈何受制于人,手中没有刀。
“难道你不想永远跟我在一起。”炮哥低沉缓慢的声音像一阵冰凉的风冲刷着小汤姆尚且脆弱的三观和神经。
“我为什么要永远和你在一起?”汤姆反问。
“当然是因为……因为……”
佞修因为了个半天,自己愣住了,他本人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和徒弟永远在一起,他似乎从来没有和某个人一直在一起的经历,他感觉自己失忆前是个独行侠,走到哪潇洒到哪。不需要跟任何人打招呼说自己要去某某地方多少天,也不需要像个正常人一样找份工作养家糊口。把自由和无家可归发挥到了淋漓尽致。
想来都很奇怪,正常人会像他这样吗?
幸好还有天真叫他回家吃饭。佞修默默感动着。
话说天真去哪了?怎么不在哥身边?跟路飞去伟大航路了吗?怎么不带上哥这样的御厨做小伙伴?他们在伟大航路上一定会遇到哈利波特吧,真是羡慕啊。
话说我究竟是谁?貌似姓张,张什么来着,张凯,张灵,张坤!大家都叫我坤哥!佞修顿时明悟了。一旦想起自己叫张坤,就觉得找到人生的道路一样,搂着汤姆的胳膊更加使劲了,“放心吧汤姆,我不会让你死,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炮哥那张俊脸真是酷霸拽炫!
前面傲罗蠢蠢欲动,身后炮哥脑洞大开,汤姆真是要疯了,用你一生换我十年天真无邪究竟是什么玩意儿!不如把魔杖还我从此两不相欠再也不见!校长究竟对你做了什么才会让你变成这样!
无论傲罗怎么劝说,佞修就是不松开汤姆,汤姆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准备上吊的傻子一样挂在佞修的胳膊上,下都下不来!真要命!对一个三观被狗啃了一样的人说道理最让人崩溃,哪怕汤姆引以为傲的逻辑能力和他的口才。
佞修带着汤姆在傲罗的追捕下,逃出了城堡,跑进了城堡外的森林里。
这些老套的故事里有城堡的地方一定有森林,有巫师的地方一定有魔兽,还会有个老套的被命运欺辱天降大任的主角。不仅身世凄惨,身旁还会有个跟吸血鬼一样的可怕反派如影随形。
“……”蹲在黑漆漆的森林深处某个角落,汤姆对现在糟糕透顶的处境无言以对。
而被失忆debuff笼罩的佞修毫无压力捉了只灰兔子回来,去毛清洗切几刀就上火烤了,那双漆黑如寒星的眼睛望着火上渐渐烤入味的兔子,整个人都处在神游的状态。
沉默笼罩着两个人,直到佞修突然开口,“为什么杀只人鱼他们就要逮捕我?”
“人鱼受到巫师的保护,他们很稀有,而且拥有智慧。”
“可那只人鱼想要溺死你,我杀了那只人鱼有什么错。”炮哥那张帅惨了的脸摆出费解又严肃的表情,看得汤姆真是心情复杂。
汤姆低头摆弄火堆,弄出细细的声响,那头漆黑的头发在随着佞修逃亡的路上变得几分凌乱乱翘,比他平时梳理得一丝不苟的发型多了些平常男孩的活泼劲。良久,汤姆才吭声,小脸绷得紧紧的,视线却飘向另一边像是有点不好意思,“你之所以会杀人鱼是因为他想伤害我?”
“好像放过他太容易了些,我是不是应该抄他全家?”依然一半费解一半严峻思考问题的表情。
“……”好吧,这个家伙还是太危险了,之前都说要跟他一起下地狱来着。汤姆暗自摩挲着怎么摆脱这家伙。
危险阴森古老的森林冒险持续到第二天,佞修中了一个昏睡咒为止,汤姆眼睁睁地看着埋伏在暗处的傲罗渐渐聚集来。佞修倒下的时候还有意识,眼睛始终注视着汤姆这孩子,那双漆黑的眼睛像古老的湖,平静包容再无波澜。仿佛不需要人解释,就已经知道汤姆偷偷联络了傲罗捉人。
走到近处的傲罗发现佞修还没失去意识,举起魔杖补了一个昏睡咒一个石化咒语。最终失去意识的佞修硬邦邦地被人送上了巫师法庭接受审判。罪名是谋杀魔法生物。
法庭上,从开庭起,佞修就静静坐在他的位置上,任由这些个陌生又“深明大义”的男男女女老老小小的巫师人围观着,述说着他的恶行。邓布利多教授当时也在席,谨慎地注视着佞修好像他下一秒就会跳起来把所有人的脖子掐断一样。
罪名很快下来,首席法官问他还有什么想说的,佞修才有了反应。
佞修的脸色很苍白,天花板吊灯上的烛光在他脸身上渲染开光华,他的声音低沉又清晰地传入在座的人耳中,“我不记得自己想要去哪了。”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很快佞修就被关进大牢,一个在海上的孤岛中建立的监狱。那座监狱最令人绝望的看守者,一种名为摄魂怪像披着破抹布的幽灵一样的魔法生物,它们所在地方把会所有的快乐吸走,它们的吻会吃掉人类的灵魂。
佞修本人就像摄魂怪的同类一样,轻飘飘地进了牢房,脸色苍白,神色阴郁,像是未来没有盼头生命没有阳光死不死都一样。蹲在破旧肮脏的牢房角落里就打算这么过下去。其实就这么蹲着蹲着,一辈子也就过去了。用不着想自己究竟是谁,有哪些亲朋好友,他蹲班房了他们知道吗等等没有真实意义的问题。
噢,对了,下次见到汤姆那小子,直接掐死吧。看着就烦,想着也烦,弄死最好。
佞修锒铛入狱的消息巫师日报登了半个版面的报道,窝在休息室里的汤姆看过报纸后,非常不可思议佞修的举动,这个家伙居然没有把事实说出来。只要他在法庭上说杀掉人鱼是因为人鱼要伤害一个小巫师,这件事情基本能大事化小,罚款就行了的事情他居然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还是整个英国最可怕最冰冷的那个监狱!他究竟要把人生儿戏到哪种地步!
孤儿院里饱受排挤长大的汤姆没有踌躇多久,就决定让佞修自生自灭,反正认识没几天,谁知道他接近自己究竟有什么目的。
而远在海中孤岛监狱中的佞修,哪怕环境恶劣饭菜简陋,无时无刻不在走廊上飘走的摄魂怪让监狱笼罩上阴郁的色彩,也不妨碍佞修把自己沉在不知道方向的角落里。哪怕他在阴暗的牢房里看不到日出日落,三年时间还是这么过去了。
一直以来悄无声息的系统清清脆脆的叮了一声,让混沌的佞修脑子一阵清醒。
系统:汤姆.里德尔将有生命危险,请大侠前去救助。
老子没直接掐死他就不错了,救个蛋啊。等等,这个叮的一声是怎么回事?这种游戏即视感是怎么回事?难道哥是个挑战魔王的勇者?或者汤姆才是勇者,他是守护勇者的打手no.1?哥似乎还有个背包系统放着装备。
哥不会是个穿越的吧?
好像是个穿越的。
从哪里穿到哪里来着的?
佞大糙绞尽脑汁地想啊想,终于打通了任督二脉,激发了潜力,刺激了脑细胞,把丢失的记忆找了回来。他想起来汤姆这个小白眼狼了,也想起让他夜不成眠招他恨的李忘书了。不不不,爱徒李忘书已经到天国去了,剩下的那个叫永寂。
永寂这个小贱人!
佞修心里冒火,恨不得马上把人给掐死。他深呼吸几口,换了个方向坐着,太久没有动弹手脚僵硬地像是石头一样笨重。
走廊里飘过的一只摄魂怪发现这个牢房最奇怪最安静最像个尸体的犯人“活过来了”,如同观望显微镜下的浮游生物一样往门栏里探头。对面牢房里的政治犯却因为摄魂怪的动作尖叫起来,“它要吃人了!它要把105号的家伙吃了!”在这个死气沉沉的监狱里很难看到他这样“活泼”的犯人了。他满是兴奋地踮着脚朝佞修所在的牢房看着,好奇着摄魂怪给佞修一个死亡之吻的样子。
像是潮水一样的恐惧和不安一个连着一个牢房,在囚犯中传染开。恐惧的情绪助涨了摄魂怪的力量,更多的摄魂怪聚集进了这条走廊里,因为这些黑暗腐朽的生物到来,连空气都冰冷了下来。
摄魂怪们聚集在佞修的牢房外面观望着,它们破斗篷下面的面孔模糊不清,佞修不耐烦地瞅着窄窄的门口一个个叠着的摄魂怪,很久没开口的嗓子沙哑得厉害,“再看老子削你。”
摄魂怪对他张嘴无声咆哮。
炮哥原地做了套广播体操,炮哥给自己刷了牙洗了脸,炮哥换上了他经典的255品南皇套装,炮哥架起他的重弩对着门口。
桀骜不驯爱吃肉,打滚撒泼爱徒弟,心如滚油要冒火的佞大糙决定越狱。
摄魂怪们过分把注意力集中在佞修摆出的重弩上,从而没有发现它们脚底下无声无息出现的地雷,似乎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开了爆发穷途匕见天女散花又是孔雀翎,蓝绿色的光华如同黑夜里骤然而来的流星,刹那间的艳丽让人措不及防。
专注暗杀三十年,降妖除魔不在话下的佞大糙今日不仅谋杀了十二只魔法生物,更是罪上加罪越狱。真是一个放荡不羁爱自由沉默如斯没情调的男人。
黑衣短打滚着蓝边,长长的黑发高高束在脑后,身上藏满暗器,面无表情的炮哥一脚踢碎了门,踩着死得不要不要的摄魂怪尸体光明正大大摇大摆离开了监狱,徒留身后看傻眼的囚犯们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站在海岸线边上,佞修比划着方向纵身飞跃,拿着他的滑翔伞在大海高空上飞翔。如同一只黑鸟,渐渐在深灰色的天空中远去。
这对魔法界来说是一个震撼的一天,有个穷凶极恶的囚犯从阿兹卡班的牢房里杀死了十二个摄魂怪逃跑了。摄魂怪这种邪恶的生物只能驱赶,无法杀死,但有个家伙做到了,一口气宰杀了十二个!报纸铺天盖地都是这则信息,这比报道英吉利海峡对面的土地上发生的战争更让英格兰土地上的本土巫师兴奋。
坐在霍格沃茨城堡附近某个村庄里不知名酒吧里,一身平常打扮的佞修在读报纸,隔壁座位的两个中年妇女在讨论越狱的罪犯潜伏到了哪里。擦着吧台的酒吧老板娘扑哧笑着,肥厚的下巴赘肉随着她豪放的笑声抖动,“像是这种危险的家伙,不会是去投靠德国那个黑巫师了吧。像这种可怕的家伙不会有好下场的,但愿他死在战场上。”
老板娘你错了,危险的家伙就坐在你面前看报纸。
佞修举起报纸折了个对折,给老板娘看报纸上的通缉令,黑白报纸上的画像里,黑发黑眼的东方男人垂着眼皮满不在乎地打着瞌睡,薄薄的嘴唇紧紧抿着无情又冷硬。
“像我吗?”佞修问老板娘。
老板娘面对佞修那张冷峻帅得一比的脸,膝盖一软就横在了吧台后面,平头百姓表示这种满世界通缉的危险犯人就在自家小店里喝酒太考验心理承受能力了。
佞修慢条斯理地继续看报纸,左边坐着的两个妇人吓得就差把自己变成灰尘消失掉。
“我只想享受一个安静的午后。既不想吓唬你们也不想糟蹋阳光灿烂的这天。”佞修很平静,黑色的风衣里面就一件薄薄的衬衫,酒吧外面连绵三天的大雪今天终于停了,一个难得的能享受阳光的冬日下午。
酒吧老板娘终于缓过劲来,从吧台后面爬起来观望了佞修一会,佞修很仔细地翻看着报纸,仿佛一字一句在品读。
老板娘不禁心里吐槽看个报纸一字一句来来回回读是几个意思?
她不知道佞修心里的苦啊。
卧槽!英文这种东西人还给英文老师百八十年了,虽然系统自带语言交流外挂,可书面文字这方面完全没有优惠。翻来覆去读着报纸承上启下猜着个别单词的意思,半文盲的痛苦你们懂吗?就算读个报纸上的购物指南,连着图片还看得心力交瘁啊。
僻静的酒吧里,老板娘和两个酒客小心翼翼大气不敢出地坐着,就怕佞修突然转身捏死她们。
随着时间的推移,村子里渐渐热闹起来,周日是霍格沃茨给熊孩子放风的日子。就读霍格沃茨三年级以上的学生经常在周末到附近的村庄里玩耍购物。
村子里的糖果店文具店还有酒吧最受孩子们的欢迎。
就比如佞修现在所在的小蜜蜂酒吧,在非常偏僻的地方,店面很小,一个六人吧台,再摆两张小圆桌,店里就挤得满满了。它狭隘的空间并不妨碍个别学生对这里的喜爱。就比如在汤姆.里德尔这个死孩子。
汤姆喜欢一个人到小蜜蜂酒吧喝点啤酒看看书,因为这个偏僻的酒吧里不会有人来打扰他。不过今天是个例外。
时隔三年,当脑洞大开的男神经病的面孔再次出现在眼前,汤姆夹着胳膊底下的书转身就跑,结果眨眼的功夫佞修把人提起来,单手提个发育健康的青少年轻松得跟提件衣服一样,可见三年的牢狱生活没能削弱他的战斗力。
“再跑我就打断你的腿。”看英文报纸看得脑袋疼的佞修语气有些恐怖。
汤姆摸着自己后来换的魔杖,面上镇定,心里已经在咆哮了:你的表情分明在说跑不跑都要打断腿!
真是一个引人泪下,感人至深,铭感五内,直叫人哭爹骂娘抽打草泥马的师徒重逢。修哥,快打断他的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