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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画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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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炭笔飞快地勾勒巫马真天的轮廓。

    巫马真天坐得像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端正,又像在拍结婚证件照。好在画师并不在意她僵硬的姿势,不停地用炭笔将她的样子洒在素描纸上。

    何满尊靠在广场边缘的黑色栏杆上晒太阳,眯起眼睛看着她。竟然陪着一个萍水相逢的女孩在街上画画,真是不可思议的事,他一直以为这种情节只会在校园动画里出现,

    “厉害厉害,这不是素描吗,竟然运用油画技巧?”

    何满尊愣了愣回头,看到被风卷起的波西米亚裙摆。亚麻色卷发的女孩在簇拥的裙摆中摘下墨镜,长睫毛漂亮地往上翘着:“拿着炭笔用‘薄雾法’画素描光影,这是画画还是卖艺?怎么说呢先生,你这不是画,是……是一桌残羹剩菜,或者我们说形象点,这是狗屎。”

    “大人100,小孩50.”何满尊漫不经心地替画师报价。他不知道跟街头画师有什么好杠的,人家又不是搞艺术的,在50块面前秀优越吗?

    “天赋还不错。”女人走近穿斗篷的画师,目光在肖像画上来来回回地扫过,“但你用天赋画这种垃圾,还真是挥金如土。”

    画师继续不紧不慢地给画打阴影,稳坐钓鱼台。

    女人把一张名片、一张长方形纸卡拍在素描纸上,在阳光里重新戴上墨镜,一边离开一边说:“白教堂正在举办画展,一共四天,这是邀请函,你该去看看。别再把你的天赋浪费在画垃圾上了。”

    何满尊看着她的背影,有点来气。不仅仅因为她趾高气扬的态度,也因为她说画师的画是垃圾,这不是在间接地骂巫马真天吗?

    “好了。”斗篷画师把画从画板上摘下来,递给巫马真天。

    巫马真天拿着自己的肖像看了一会儿,小心翼翼地把画收入装衣服的购物袋里。

    “50是吗?”何满尊在巫马真天转身走后急匆匆付钱,她就像一只满城乱飞的花蝴蝶,要是手脚慢一点,很有可能就把她给弄丢。

    何满尊和巫马真天走后,斗篷画师在一堆石膏底子的画布中捡起女孩留给他的画展邀请函,邀请函做的很讲究,以水彩的画法一层一层大面积罩染,黄金分割的位置上,写着画展的主题名——

    恶魔之死。

    ……

    苏丰涯即打不通唐上礼的电话,也没有找到遗失的礼物。但在寻枪的过程中,看到了信箱里的黑色信封,竟然还是同城信。

    现在还会写信的人不多了。

    苏丰涯女士:

    十分唐突写下这封信,白教堂的画展会在今天下午两点开始,很希望你能来。

    ——席弥

    苏丰涯回忆着“席弥”这个名字,啊!没有一点印象。

    白教堂作为教堂来使用早就已经沦为历史,但它的尊崇地位却不降反升,甚至成为这座城市金钱和品味的象征。能成功租下白教堂的画家代理人,所服务的客户不会是名不见经传的新人。他们的服务对象不是拥有天才的艺术才华,就是拥有天财的父亲。

    可是这样的画家为什么会特地邀请苏丰涯呢?

    “应该是期待我爸能买她的画吧。”苏丰涯很快想明到了原因。毕竟她爸虽然看不懂画,也不喜欢画,但喜欢收藏,“席弥……听名字是个很有意思的大姐,既然盛情邀请了,那我怎么能够拒绝?”

    苏丰涯有一张白雪公主的脸蛋,仿佛永远坐在窗边第三排,沉浸在小世界里,恬静地欢愉,透明地哀伤。事实上她非常喜欢凑热闹,每当头也不回地走过人群时,她内心的小野兽都试图撕破胸膛,扑进沸反盈天的热闹里扭秧歌。

    一个未知画家的画展,即刺激,又热闹。

    她提着裙摆钻进浴室,一边泡澡,一边在手机上搜“席弥”的资料。

    屏幕上跳出一个大红扶郎花一样的姑娘。照片上的她正从一台摩托上摔下来,摄影师抓拍住了她摔倒前的一瞬间,眼中惊恐和兴奋交叠,浅黄色的裙子像大朵大朵花瓣飞扬起来。

    穿着这种裙子开摩托,活该摔倒。

    席弥,23岁。

    16岁以《玻璃独角兽》出道,用独特的光与影的表现技法,模糊了阴影,移除了平涂式的轮廓线,流畅汹涌地诠释着少女幻梦。

    但在她19岁那年,画风突然变了。绘画主题从少女变成了恶魔和鲜血,但这种转变不但没有让她陷入低谷,反而收获了大量簇拥。

    张扬不羁的画面,深邃的主题,以及几乎要冲出画布的磅礴情感,让越来越多的人蜂拥而至。

    苏丰涯在温暖的蒸汽中看着席弥的介绍,开始对这个人感兴趣,她有点迫不及待去看恶魔和鲜血了。

    ……

    夏天买的一对草莓玻璃杯,因为他喜欢喝可乐,用来一边看新番一边喝可乐。不是说没有可乐的夏天不算夏天吗?

    夏末买的居家服,暗红色是我的,宝蓝色是他的,但因为突如其来的降温,没穿两天就束之高阁了。

    火鸡面,可能已经过期了。因为他喜欢吃方便面,所以特地买的,但因为太辣了,我和他都难以入口,一直放到现在……

    女孩不怕冷似的穿着鲜艳的长裙,长裙外只套着很薄很薄的外套,好像怕把裙子压垮了似的。她一样一样地跟齐瑾介绍纸箱子里的东西,每一件东西都说得很详细。因为马上就要把它们扔了,如果不说,怕很快就会把它们全部忘记。

    齐瑾很认真地听着女孩的介绍,把每一件东西的来历都记得一清二楚。

    他其实不认识这个女孩,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只是看她抱着箱子在门口发呆,就忍不住问她发生了什么事。于是女孩将失恋的事情向他倾诉。

    也许都算不上是倾诉,女孩只是想把这些往事全部从心里掏出来,就像给死者写墓志铭一样。一个字一个字深入岩石,只有这样,才能一转身把一切留给墓碑。

    齐瑾很乐意做这样的墓碑,甚至可以说这是他的特长。

    他长着一张中性化、甚至妩媚的脸,像一块锦缎,也像一个戏子,每一个人靠近他时都愿意跟他说心里话。毕竟说完了,戏终了,大家也就忘了。齐瑾最初害怕听别人的心事,人心绵密如针,针针伤人,所以他总是逃。但慢慢发现,每个人跟他说完心事之后,都会变得更开心一点。

    他开始愿意听别人的心事,并且把每一个人跟他说的话,都仔仔细细地记下来。

    “谢谢你听我说这么多,我感觉好多了。”女孩说,“他很喜欢画,今天看完这个画展,一切就都结束了。谢谢你。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你跟我说这么多就是为了忘记这些事,所以我的名字也别记着了,一块儿全忘了吧。非要记住的话,我是这个画展的代理人。”齐瑾恭敬的弯腰,“欢迎光临。”

    女孩的目光穿过齐瑾,看到他身后的巨幅海报——

    恶魔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