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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我叫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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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有心灵感应,诗云一下掀开被子,跌跌撞撞跑了过去。

    她在地上摸索,心疼的将小家伙抱在怀里,手上湿湿的沾着血。她强迫自己冷静,找来绷带和止血药。

    “嗷呜”、“嗷呜”……美七的叫声尖尖的、细细的,和平时做游戏逗主人开心时一样,只是有气无力,每一次发声,小小肚皮上那道伤口就会扭动,渗着鲜血。

    诗云在为它包扎,高健皱眉沉思,美七肚子上的伤口是被其它变异生物咬出来的,那齿痕撕咬的痕迹十分明显。

    “小家伙别看平时卖萌耍宝,但真正实力绝对是阶段二。再加上体型灵活,想要伤它并不容易。”高健摸着下巴:“行凶者不是丧尸,那么这周围还有其他强大的变异生物,也可能是外来的变异生物进入了小家伙的领地,发生了一场争夺领地主权的战斗。”

    美七受了这么重的伤,看样子可能是战败了。如此一来,诗云居住的地方将不再安全,一个强大的未知变异生物会时刻威胁她们的生命。

    高健握紧拳头,看着有些憔悴的诗云,心中有了决定。

    第二天,美七的伤势得到缓解,情况基本稳定了下来。

    对于变异生物和丧尸来说,最有效的疗伤方法就是吞噬血色晶核,恢复了大概四成实力的高健不管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诗云,他都必须要外出狩猎了。

    未知变异生物好像悬在头顶的利剑,在它找到这里之前,自己要尽可能的增强实力。

    起身,悄悄的走到门口。

    “你也准备走了吗?”

    那声音听起来特别让人心痛,高健一回头,女人正木然的看着房门,脸上还有清晰的泪痕。

    拿起她的手,慢慢书写:“美七受伤了,食物和水存货不多,在它伤好之前我来照顾你。”

    “你……会不会再也不回来了。”

    “会回来的,你记住了,我的敲门声是三轻一重。如果是别人敲门,你千万不要开门。”

    “你一定会回来的吧?”

    “放心,在美七伤好之前我不会走。”

    “还有……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名字?”

    “我叫高健。”

    “高健……”

    拆掉木板,时隔几天终于又呼吸到了末世的空气,这种熟悉的、残忍的、飘着淡淡血腥的空气。

    回头看一眼身后的二层小楼,汀棠路6号。这里对高健来说就像是记忆中的世外桃源,他在这重新看到了人性的美丽,知恩图报,守护这里义不容辞。

    此地已经是市区中心,马路上随处可见游荡的丧尸,密度至少是城市外围的十倍。

    肉体实力只有以前的四层,高健不敢大意,以一敌百这种事情也就是放在脑子里想想罢了。

    市区的尸群大都拥有自己的尸王,而尸王相见通常是不死不休。

    躲入阴暗的后街,高健把目光放在了体型想对较小的变异巨鼠身上。

    这些活在城市底层的生物,在末世来临后主动承担起清道夫的职责,以腐烂的尸体为食,活的倒比末世前还滋润。

    骨刺急速突袭,穿过了一头巨鼠的脑袋,取出黄豆大小的血色晶核,高健有些无语。

    “算了,蚊子腿再小也是肉,要知足。”

    杀了一条街的变异老鼠,身后“尸山血海”,手中却只有小半袋的血色晶核,还都是些最低等的含有杂质的不纯净晶核。

    “这么一点杯水车薪根本不够啊。”

    高健正要将目标放在更大的变异生物身上时,脑力突然预警,没有多想,回身猛刺。

    骨刺和利爪碰在了一起,巨大的力道让他后退了好几步。

    一头毛发漆黑没有一点杂色的变异巨鼠将他堵在了巷子里,它是后街的鼠王。

    “阶段一巅峰也敢这么猖狂。”高健双臂伸出骨刺,“解决你,四成实力就够了!”

    前脚踏地,后脚一蹬,身体弹射而出。那巨型黑鼠似乎知道高健身上有伤,正面和高健碰撞,打起来颇为凶狠。

    两者缠斗在一起,高健这几天对近身肉搏的学习弥补了伤体僵硬的不足,骨刺神出鬼没,再也不仅仅局限于手臂,只要能触碰到对方身体的地方随时都可能冒出骨刺。

    从未遇见过如此诡异的对手,黑鼠身上多处受伤,它的皮毛防御型能力其实挺好,只是碰到了高健阶段二等级的外骨骼。高了一个阶段,自然各种穿透,毫无压力。

    伤口慢慢化脓,E级宿主病毒入侵成功,黑鼠的小眼睛里闪现出不安和疑惑。一个病蔫蔫的丧尸怎么可能把自己逼到这步田地,眼中有了血色,看样子是要发动基因能力。

    高健急忙拉开距离,能成为变异巨鼠中的王者,怎么也该有点压箱底的本事。

    “身体狂化?释放毒气?利爪进化?”基因能力千奇百怪,骨刺横在身前护住要害,高健等了十几秒仍不见对方有所动作:“难道是终极大招,还要一分钟的施法前摇?”

    “不能给它机会。”尖锐的骨刺钻出手臂,高健速度达到现在身体能承受的极限。污水四溅,身影左右躲闪,眨眼时间便来到黑鼠身前,用力挥击!

    那黑鼠似乎也在等待高健临近的这一刻,一声尖叫,浑身黑毛如钢针般立起。

    高健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只见根根黑毛似连绵不绝的针雨扎入他的身体,骨刺的防御形同虚设。

    “去死吧!”一手护脸,高健愤怒的将骨刺捅入黑鼠的脑袋。

    颅骨洞穿,必死无疑。

    被扎了一身鼠毛,而且这鼠毛中还有剧毒,皮肤小面积溃烂,看起来惨不忍睹。

    唯一让高健感到安慰的是,这黑鼠的血色晶核十分精纯,品质相当不错。

    用了一天的时间,高健总算把手中的袋子装满,天色已晚,该回去了。

    路上又顺手灭了几个落单的丧尸,高健走出后街,刚来到汀棠路,他的瞳孔便急剧缩小,身体一动躲在一旁的商店里。

    他看到了一条狗,一条体型大如牛犊,双眼充满血丝的狗。

    “毒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