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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牛魔的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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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藏人数少,打赏少,但不影响我坚持写这我的第一本书,我永不上架,客官若喜欢这书,永远都能免费看)

    石头人李面前、羊头人娄尚,还有他们的下属宝皮等人,像押送犯人一样,围在洪秀平身旁,詹侍帮也被几个魂罪人监视着。

    “再走一公里我们就可以离开天京地区了,然后再往西南走一百里就到九江城了,”

    洪秀平邪笑着看了看詹侍帮一眼,詹侍帮可不想再在这事情上耽搁太长的时间,他把洪秀平送到大路上,就得去见他多日未见的妻子,数数看,的确很久了。

    “那么去九江的路,会有其他人接应你,我就不再继续护送了……”

    洪秀全余光瞟了瞟周围的魂罪人,然后再看看詹侍帮。

    “那我的这些`朋友们`呢?”

    詹侍帮没有作答,他们反正也走不出这里,到时候问题迎刃而解了,这时候,一个魂罪人小兵仓皇跑来,大气不粗地向石头人李面前说道。

    “前面……有斥候……牛头人部落的斥候……”

    魂罪人们脸色大变,纷纷掏出五花八门的武器,粜娄侍则向洪秀平过来,给了洪秀平一把双刃斧,所谓牛头人部落,是所有魂罪人的敌人,他们像游击队一样,攻击所有试图走出圣山背面的人。

    “我没用过斧头。”

    武器在手的感觉怪异而陌生,它的握柄很短,斧刃则极重,前端还有根吓人的尖钉。

    “就当是劈柴。”

    詹侍帮边说边从背上的鞘里抽出银质长剑,他啐了口唾沫,飞奔至石头人李面前和羊角人娄尚旁边,宝皮也上马、粜娄侍加入他们,一边拨弄着他们那顶开了条细眼缝,上面插了根黑丝羽毛的金属锅形锈头盔。

    “木头可不会流血。”

    洪秀平自言自语,没有盔甲,他觉得自己好像没穿衣服,但他的确穿着太平衣,他环顾四周,想找块石头,最后跑到一个比较瘦小的魂罪人躲着的地方。

    “靠过去一点。”

    “走开!”

    男孩朝他尖叫,

    “我是打杂的,打打杀杀跟我无关!”

    “怎么,不想冒险啦?”

    洪秀平抬脚踢他,直到他不敢拖延,乖乖爬开,一个心跳的间隔之后,敌人便咆哮着冲过来了。

    这场战斗没有传令官,没有旗帜,没有号角吹响,也没有鼓声隆隆,只听见一个女魂罪人和粜娄侍放箭时的弓弦砰然声,转眼间牛头人部落的铁蹄便踏破黎明,轰然而至。

    他们个个皮肤黝黑,身形精瘦,穿着硬皮革和抢来的不合身的护甲,面容隐藏在牛角头盔里,他们戴着手套,手里拿着形形色色的武器,有老朽的长剑、长枪,磨利的镰刀,还有狼牙棒、匕首和重铁锤,骑在最前面的人穿了一件花斑山猫皮做成的披风,握着一把双手巨剑。

    羊头人娄尚大喊一声:“羊角人部落万岁!”

    然后迎上前去,詹侍帮和李面前也一左一右冲杀出去,嘴里喊着含混不清的口号,詹侍帮的红光耀眼,让众人更加的亢奋。

    宝皮跟在后面,头上挥舞着一把钉刺流星锤。

    “羊头人万岁!石头人万岁!”他叫道。

    洪秀平突然间也有股冲动,想跳起来挥动斧头,然后大叫:

    “太平天国万岁!”

    但他很快打消了这疯狂的念头,反而蹲得更低。

    他听见马儿受惊的尖叫,以及金属碰撞的声音,詹侍帮的烈火太刀削开一个人的脸,那人穿了铠甲,但没戴头盔,然后他则像一阵龙卷风般冲入敌阵,左劈右砍,切菜似的掀倒对手。

    石头人李面前则径自朝那个披山猫皮披风的大汉攻去,两匹马相互绕圈,两人你来我往,一个魂罪人跳上一匹马,连马鞍都没用就飞奔进乱军之中,洪秀平看见一支利箭自那披山猫皮披风的人喉头刺出,他张嘴欲喊,却只有鲜血涌出,然后他轰然倒地时,石头人李面前已找到了新对手。

    那个瘦小的魂罪人忽然尖叫起来,拿他的木头长矛遮住头,只见一匹马自他们躲藏的岩石上方跳过。

    洪秀平见状赶忙起身,来者调转马头,举起一柄带刺的大锤,回来收拾他们,洪秀平双手握斧挥出,正砍中冲刺的马的喉咙,铮地发出结实的一声。

    马儿惨叫倒地,洪秀平的武器险些脱手。他好不容易及时拔出斧头,踉跄地闪开。

    那个瘦弱的魂罪人可没这么好运,对方连人带马朝他摔去,一团砸在他身上,趁着这匪徒的腿还被马压住,洪秀平溜过去补上一斧,恰好砍在肩胛骨上方的脖子处。

    正当他奋力拔出斧头,他听见埋在尸体下面的小魂罪人发出的呻吟。

    “谁来救救我,”

    小兵喘着气说,

    “天上上帝可怜我,我要流血而死了。”

    “我相信那是马的血。”

    洪秀平道,小魂罪人的手从死马底下伸出来,在泥地里乱抠,活像只五条脚的蜘蛛。

    洪秀平伸出脚跟狠踩在狂抓的手指上,听到一声令人满意的喀啦响。

    “闭上眼睛,假装你已经死了吧。”

    他如此建议这个怕死之人,然后抽出斧头,转身走开。

    在那之后,战场的情形乱成一团,这个清晨充满了呐喊和尖叫,空气中弥漫着血腥,世界一片混沌,利箭咻咻飞过他耳际,在石头上弹开,他看到詹侍帮被打下马,两手各持一剑继续作战。

    洪秀平在战场边缘游走,穿梭于岩石间,偶尔从躲藏的阴影里跳出来砍路过马匹的腿。

    他找到一个负伤的牛头魂罪人,了结了他,并把他的牛头头盔拿来穿戴。

    头盔太紧,但只要能提供保护,洪秀平就很高兴,宝皮正和面前的敌人缠斗,却被一个牛头人从后面捅了一刀。

    洪秀平不一会儿又绊在那个女魂罪人弓箭手的尸体上,那张肥猪脸被钉头锤打得稀烂,但洪秀平认得她手中的短刀,他把它从死人的指间拔出,他正要插进腰带时,听到了女人的尖叫。

    又是一个女魂罪人被三个牛头人围在山壁边,其中一个骑马,另外两个则是徒步。

    这个女魂罪人和其他魂罪人不一样,头盔之下,尽然还长着正常女人的脸,她受伤的手姿势怪异地握着一把匕首,但她已经退到山壁边缘,被三面团团包围。

    这婊子就给他们吧,洪秀平心想,爱怎么搞随他们去,但不知怎么,他却采取了行动。

    他在对方发觉之前砍中一个人的膝盖后方,沉重的斧刃劈开血肉和骨头,好像劈的不过是腐朽的烂木。

    会流血的木头,洪秀平心不在焉地想,接着第二个人朝他攻来。

    洪秀平弯身躲开他的剑,挥出斧头,那人连忙后退……结果那个女魂罪人刚好走到他背后,割了他喉咙。

    骑马那人似乎想起别处有更重要的战斗,突然就快速跑开了。

    洪秀平环顾四周,敌人不是被杀便是逃走,总之战斗在他没注意到的时候已经结束。

    遍地都是濒死的马和负伤的魂罪人,发出惨叫和呻吟。

    最令他惊讶的是自己竟安然无恙。

    他松开手指,斧头锵一声落在地上,忽然发现自己满手是血,他相信他们起码打了半天之久,但太阳却纹丝未动。

    “第一次上战场?”

    过了一会儿,詹侍帮站在宝皮的尸体上一边弯身脱靴子,一边问,那是双好靴子,厚实的皮革,上过油,柔软异常,正配“王者”手下的身份,比起詹侍帮穿的要好太多了。

    洪秀平点点头。

    “我老爹应该会骄傲。”

    他说,他的脚抽筋得厉害,几乎无法站立,奇怪,刚才打斗时却一点不觉得疼。

    “你需要练习,然后,找个女人,”

    詹侍帮眨着红眼睛,顺手将靴子扔进自己的马鞍袋。

    “相信我,流过血之后,找个女人最来劲。”

    听见这话,粜娄侍停下对牛头人土匪尸体的搜刮,哼了一声,舔舔舌头,洪秀平瞄了一眼正帮石头人李面前包扎的那个女魂罪人。

    “她说好我就上。”

    他说,詹侍帮和娄尚听了哈哈大笑,洪秀平一边跟着乐一边想:这是个好的开始。

    随后他跪在溪边,用冰冷刺骨的溪水洗去脸上的血迹,他瘸着腿走回去时,又看了看地上的死人,战死的魂罪人都是些衣衫褴褛、瘦骨嶙峋的家伙,他们的坐骑也是又瘦又小,根根肋骨清楚可见。

    詹侍帮和娄尚挑剩下的武器都不怎么起眼,大锤、棍棒,还有一把镰刀……洪秀平想起那个穿了山猫皮披风、拿双手巨剑和石头人李面前对打的大汉,但当他看到那人四肢伸展躺在石地上的尸首时,他看起来一点也不高大,他的披风没了踪影,洪秀平发现他的剑锋早就布满缺口,廉价钢铁锈得厉害。

    难怪双方的魂罪人倒下十几个。

    “这些魂罪人装备着实落后啊,你可能没看过边防军的武器,我和他们共事许久,面对清兵他们只能用血肉之躯去抵挡,没想到魂罪人的武器更加的不堪入目……”

    詹侍帮在那里感叹到,石头人李面前却不屑地说道。

    “如果今天没有我们这人,你和洪秀神福之子更本不是牛头人的对手,”

    洪秀平看了看詹侍帮冒着热气的黑皮甲,还有那浅红色的体肤,心中想着,也许红武侯一个人就能带着他逃出这里。

    “歇歇,咱们就该走出去了。”

    詹侍帮插回他的银剑,虽然实战中这把伏魔人的银剑已经没多大的用,但在美观上还是不错的,这时候李面前大步走到洪秀平面前。

    “洪秀神福之子洪秀平,你不要以为,我们出不了圣山背面,你就能够欺骗我们,在你给予我们应得的东西时,你和这个人别想走出去!”

    洪秀平一听,只能暗骂婊子,詹侍帮一脸严肃地看着石头人李面前,后者也一脸不屑地看着他。

    “行,我可能不能马上给予你们土地,但我能够给予你们黄金,作为定金,定金是啥,你们懂吧……”

    李面前还没有发话,就被一声叫声给打住了,洪秀平一听,这叫声似虎啸,但又不尽然是,詹侍帮却听清楚了最符合这种咆哮是什么动物,

    “牛,将被宰杀的牛,就是这种咆哮……”

    石头人李面前豆大的汗水掉下来,洪秀平看的一清二楚,这个壮硕的汉子竟然面容怖惧不已,羊头人娄尚也瞪大着眼睛“聆听”着这个吼声。

    “牛头魔……牛头魔!!!”

    詹侍帮一听,该死,任务快到尽头了,尽然来个boss,只见,一阵急促的喘气声从周围传来,沉重的牛蹄踏在地上格外的清晰,然而在众人眼里,周围唯有影子移动,却没有一个实体杀出来,这种如同飞蝇一般的骚扰,最让人头疼。

    “快来吧!牛魔,别在那里到处晃悠制造气氛,有胆出来直面吗?”

    洪秀平看着詹侍帮释放出烈火太刀和爆炎战斧,嘴里不停地抱怨着敌人营造神秘感的行为,洪秀平内心反倒更加害怕了,他觉得詹侍帮的行为过于挑衅了,敌人只会更加愤怒。

    这时候,地面突然塌陷了,周围的泥土开始下陷,洪秀平和詹侍帮还有其余众人,地上的尸体,都掉了下去。

    眼前,一片乌烟瘴气,灰尘中,一个巨大阴暗的地下迷宫,映在众人眼前。

    “完了完了,牛魔的泥土阵,我们刚刚在他的泥土阵上,现在好了,我们落入了泥土阵之下的米罗韬瑞思迷宫!!!”

    拍了拍身上的灰和土,众人皆慢悠悠地爬起来,李面前大声吼叫着,洪秀平一听,他想起了一个关于他爷爷的传说故事,他正想和詹侍帮讲,却被詹侍帮制止住。

    “这个迷宫总体是朝南的,我们不用慌张,顺着这个迷宫走,就能走出圣山背面了……”

    羊头人娄尚隐隐作笑,洪秀平看的出他是在嘲笑詹侍帮的言论,他想着也是,口头上说走出这个突然出现的迷宫,何其容易?

    “从来我就没听说过有人走出过这个迷宫!有,也不会全身而出,掉进来,你就只有向牛魔求饶吧!但愿他吃掉你的时候,给你留块尸骨……”

    詹侍帮瞥了他一眼,起身进入迷宫的第一个入口拐角,他发现,这个地下迷宫,实际上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地下宫殿,古老的石墙四处交错,使人迷茫。

    “那些人都走出去了,还会给你讲?我的大人啊,你是跟我往前走,还是在这里等那个所谓的牛魔?”

    庸王洪秀平一听,果断靠向詹侍帮,然后一并进入迷宫,而石头人李面前和羊头人娄尚还有那个女魂罪人也无可奈何跟上。

    这个地下宫殿是一组围绕中央庭院的多层楼房建筑群,面积达数万万平方米,迷宫内厅堂房间总数在上千间以上,楼层密接,梯道走廊曲折复杂,厅堂错落,天井众多,布置不求对称,出奇制巧,外人难觅其究竟,所以称为迷宫。

    詹侍帮带着众人在迷宫中摸索着,洪秀平感觉嘴痒痒,总是有想跟别人讲讲关于这个地下迷宫故事的执念,他犹豫一会儿,还是小声地讲出来。

    “你们爱听不听啊,我讲我的,一百年前,米罗韬瑞思出生了,对,就是这个迷宫里的牛魔的名字,这是圣米迦勒对我爷爷天王洪秀全的惩罚,每年,洪秀全都要向圣米迦勒敬献一头最好的公牛,有一年,王公贵族的牧群出产了一头非常漂亮的公牛,洪秀全舍不得把它就这么献祭掉,所以他用另外一头牛来敬献,但是上帝全都看在了眼里。”

    詹侍帮和其他人听了默不作声,娄尚摆手示意洪秀平继续。

    “上帝知道后说:好,既然你这么喜欢这头牛,我就让你的女人也喜欢它!”

    这时候詹侍帮和牛头人李面前还有娄尚起了兴趣,看来他们只对故事的这个部分感兴趣,其实洪秀平也是一样的。

    “于是,他把洪秀全的一个妃子艾恋雨变成了嗜牛癖,艾恋雨为了吸引发情的公牛,穿上了母牛样子的衣服,来到了公牛经常出没的草地……”

    詹侍帮和其他人嘴角上扬,洪秀平觉得自己可以精巧地讲出艾恋雨和公牛的结合细节,不过那个女魂罪人厌恶地咳嗽一声,他只好作罢。

    “讲啊,怎么不讲了,都到精髓啦……”

    “九个月后,米罗韬瑞思出生了,米罗韬瑞思是一个喜欢吃人的怪物,他拥有一具非常强壮的男性身体,但是头却是一个长角的牛头,洪秀全对米罗韬瑞思的出生感到很愤怒,并且决定用他来镇压任何想要反抗自己的力量,他想要建造一个最恐怖的监狱,作为米罗韬瑞思的吃人花园。为此,洪秀全找到了工程建造天才贾光城(天京城设计者,贾世豪之父),贾光城设计的监狱没有牢房,只有一个几乎不可能找到出路的巨大迷宫,而米罗韬瑞思就在迷宫的深处等待着他的食物。”

    众人觉得扫兴,而洪秀平却被他自己讲述的故事给弄怕了,因为他们就在亲身身处在米罗韬瑞思的吃人花园里。

    忽然,一个漆黑的转角,洪秀平还试着紧跟着詹侍帮不掉队,一个巨型的身影从黑暗极速飞过,洪秀平也许没看清,但他至少知道那个黑影长着牛头,只听一声哀号,他看到羊角人娄尚身体已经肢离破碎,鲜血淋漓一地,很明显他是被猛烈的撞击杀死的,此刻石头人李面前变成了石头魂体的模样,是一块巨石在过道中慢慢移动,提防着周围的一切。

    詹侍帮的红光照亮了漆黑的宫墙,这时候一声尖锐的牛嚎,一个两米多高、浑身臃肿的肌肉、黝黑的皮肤、长着一个巨大的黑野牛头颅的怪物,被詹侍帮的红色照耀的清晰,洪秀平看在眼里,它又从一个拐角冲了出来,将那个女魂罪人给撞飞,肉酱飞溅到洪秀平的脸上,令他感到恶心,而在每次撞死某个人后,牛魔就消失不见了。

    李面前化作石头惧怕地注视着周围,突然,硕大的牛角从他的背后插入,直接将他撞成一片碎石,魂力尽散。

    此刻,只剩下詹侍帮和洪秀平了,牛魔在迷宫内拔足狂奔,尘土飞扬,两只弯尖的牛角是它致人于死的武器,就在这时,詹侍帮用魂力做成一张大红布。

    “我的大人啊,你知道斗牛士吗?”

    斗牛士?洪秀平一脸茫然,詹侍帮看到地上那些堆积的枯骨旁有大量生锈的武器,他捡起其中一把宽刃长矛。

    “我去消耗牛魔,你站在这里,在关键的时刻,用这把长矛戳牛魔,你知道吗?”

    关键的时刻?洪秀平点了点头,詹侍帮便转身跑去,牛魔的影子,也跟随詹侍帮而去。

    洪秀平一看,这样的确能消耗常规的牛,但不见得能消耗牛魔人,詹侍帮在迷宫中不停地奔袭,不停地穿梭,而牛魔也紧随其后,就快抓住詹侍帮了。

    詹侍帮快速奔跑,手持红布,让牛魔擦身而过,每每场内出现这样的场景,就会引起一次洪秀平的惊呼,而与此同时,洪秀平也在做准备。

    詹侍帮积极跑动,将牛魔的奔跑路线引向手持长矛的洪秀平一侧,当牛魔"上当"向洪秀平猛扑过去之时,

    “快下手!”

    洪秀平心里暗吼,他做到了,他利用这股冲力将长矛刺向牛魔的背,但他使用的是宽刃长矛,且刺杀之时会略微上挑,不至于使牛魔毙命,经过这一番搏杀,血染砂地,牛魔的体力几乎耗尽。

    此时的迷宫,完全成了詹侍帮“表演”的舞台,牛魔已经满身伤痕,冲劲大不如前了,这个似乎有些乘牛魔之危的味道,但洪秀平欣赏的就是詹侍帮的矫健身姿和英武洒脱,詹侍帮一手持剑前指,一手托腰提布,在前进过程中微扬手中的红布,当目光呆滞的牛魔人向詹侍帮冲来时,詹侍帮一个疾停转身,扬起的红布下是扑空的牛魔人。

    此时,杀戮欲望强烈的詹侍帮除了展现自身形态美感以外,不忘记将动作难度提升到最大极限。

    几个回合以后,牛魔人已是强弩之末,詹侍帮看到时机成熟,便从把他那一柄稍微短些但很锋利的银剑拔出来,一手抬腕看剑,瞄准牛身,一手用红布逗牛前冲,然后詹侍帮的最后一刺,顿时,鲜血直流,牛魔人踉跄几步应声倒地。

    这致命一击必须准确命中牛肩胛骨间的地方,如这一刺位置稍有偏差,碰到牛的骨头,或者深度未及心脏,牛就不会死,那样詹侍帮就不得不使用短刀去刺牛的颈。

    当牛魔人不支倒下时,詹侍帮飞奔上前杀死了牛魔人,免得它“受苦”,给了它痛快。

    “你真是个战士!真是个优秀的战士!!”

    洪秀平丢下长矛,向疲惫的詹侍帮称颂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