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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章 平安县城好富庶
阿巴斯等人纷纷点头称是,有人两眼一亮:“燕师兄对青楼很熟吧?不如带我们去见识见识?”
“对呀对呀,趁着倾城师姐不在。”众人一起怂恿,“庆祝我们剑心恢复1
陆子清一口老血差点儿喷出来,现在若说自己从来没去过青楼,这些家伙一定不信。
陆子清赶紧转移话题,问阿巴斯:“那个凌巧巧杀了?”
阿巴斯沉默了一下,点点头。
陆子清瞅瞅林子里,远远可以看见凌巧巧呈大字型躺在地上。陆子清招呼众人找回马匹,大家一面通报消息给陆子淑和李婉儿,一面抓紧时间赶路。
阿巴斯他们虽然现在勉强能御剑了,但只能是在跟人动手时飞一会儿,远远达不到御剑千里的水准,所以陆子清也就只能跟着他们一起骑马。
还留守在山上茶铺里大刀会的那些人被他们直接忽略了,就这么一撮人,真的都不够杀的。其他任何一支抢着接了这个任务的队伍都比他们要强大得多,随便出一两个人就能把谭武他们全都杀光光。现在陆子淑已经知道了路上的茶水不能喝,那也就不用担心中暗算了。所以不值得再浪费时间回去杀剩下的人。
“我们是不是应该禀报师尊?”阿巴斯问了一个天真的问题。
陆子清一乐:“你觉得,在掌院带着人去了灵剑天的情况下,书院里还能派谁来?难不成要霄云皇后亲自来?”
众人一想,也是,凌霄院里最厉害的小柒和太子都组队来了,书院里几院三年级的大师兄全接了这个任务,真的也没有人好派遣了。江湖浩劫,听起来很夸张,但是在鸿蒙书院的任务分级里面才相当于人九级别的难度。现在来了这么多支书院里顶尖的队伍,已经是有点儿过分了。
众人于是骑着马直奔官道,向着县城赶去,天黑之前顺利赶到了平安县。
这里乃是巨鹿府除了州府以外最繁华的一个地方,黄昏时分,居然大量的车马都从四周的庄园赶往城中享乐。但见官道上宝马香车,美人如画。富家公子都穿着绸缎锦衣,带着仆役,或风流倜傥,或一身阔气,鲜有人穿得朴素。坐在车中的女子也不甘寂寞,频频自窗帘后望着外面的景色,给路人留下一道婉约的倩影,馋得一干好色的登徒子口水长流。
阿巴斯等人都十分意外,就算是望京好像也没有如此繁华吧?这在巨鹿府不过是排第二的县城,居然官道上车马如龙,犹如灯会?
只听一辆过去的马车上,一位小姐跟骑马的公子哥在聊天:“听说今天畅春园有梅大家的新戏《点朱唇》,羲和院那边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名堂?”
“自然得有。”公子哥如数家珍,“那边唱文的,这边自然便是要上武的……”
小姐娇嗔起来:“我要看梅大家的新戏1
“好好,都依你1公子虽然有些失望,但是还是要以满足心上人的喜好为先。
这时候小姐见到陆子清似乎在偷看她,脸一红缩进了车窗里。公子也扭头看了他们一眼,呸了一声,穷鬼!催促车夫走快些,跟他们拉开距离。
陆子清他们也大概明白了,路过的人不是在谈吃,就是在谈戏,要不就是在谈女人。巨鹿府这边不光是经济比较发达,百姓的文化生活也比较丰富,家境优渥的人都有晚上进城吃饭看戏的习惯。所以到了黄昏时分,就有大量的车马涌上官道。
众人都惊讶道:“这里好富庶埃”
陆子清也赞叹道:“纵横派果然厉害。”
在朝堂上,纵横派能跟太师派、太子派分庭抗礼,靠的就是钱。纵横派的官员都是搞经济的一把好手,巨鹿府的税收听说在近百年里都是大周第一。这里地处扼要,四通八达,南来北往的商队都会路过。再加上气候舒适,物产丰富,名人高士遍地行走,简直是得天独厚的一块宝地。
忽然又听到两个文士模样的人在聊:“听说梅大家为了拒绝朱会长的纠缠,公开宣布,谁能做出令她心动的诗文,便可以到后台相会。朱会长为了一亲芳泽也是豁出去了,谁若能做出上好的诗文,能博得佳人一笑,一百两银子起价。若能令他博得美人青睐,做这一首诗可以给一千两银子1
另一人惊讶道:“真的啊?我们要不要试一试,做几首诗来卖给这蠢猪赚点儿润笔费。”
之前的人笑道:“他就是不明白,他送进去的诗再好,梅大家也不会心动1
两人窃笑着骑马过去了。路过陆子清他们身边的时候,以衣袖掩面,面露鄙夷之色。就仿佛除了他们这里的人,外郡的人全都是乡巴佬,不欲让穷酸之气蹭到自己身上。
陆子清倒也不以为意,他们风尘仆仆,特别是阿巴斯他们刚跟人打完架,看着是有点儿凄惨。
阿巴斯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对众人道:“咱们是不是得把仪容整理整理再进城,好像会被当地人看扁了。”
大家于是在路边找个隐蔽的地方,收拾收拾行色,把发髻也重新整理一下。再怎么改头换面,那也是霄云派的弟子,从心理上不能接受自己因为仪容不整而被人看轻。
身边的一群霄云初哥们春心又起,有人叫道:“师兄师兄,这畅春园定然是大周一等一的堂子,我们也去见识一下吧?”
陆子清被他们缠得没办法,只好答应。看戏总比去青楼要好一些,横竖都要在城里投宿,来了就不妨看一看。
几人打听了一下,原来城里各家戏园都是几大商会的产业。在巨鹿府有四大商会,其中的万朱商会便是平安县的,另外三大商会也都在平安县设有会馆。万朱商会会长朱万财富可敌国,差不多平安县都是他说了算,便是县令也没有他威风。
畅春园便是万朱会馆所在的地方,吃喝住玩一条龙。四大会馆都是这样的模式,首先你得有个园子,然后养起戏班子,培养名角。此外大家来看戏之前都要吃饭,还得有酒楼,做得了上好的菜肴,能提供也方便谈事情的场所。之后便是女人和住宿,会馆也有高档的青楼性质,跟教坊司一样养着大量的清倌人,提供歌舞弹唱、吟诗作对一类将风雅和风骚发挥至极致的服务,花魁都搞得像明星一样,不光公子哥喜欢来,许多的富家小姐也喜欢来,一起吟诗作对,欣赏歌舞。
陆子清了解到之后,顿时觉得厉害了。巨鹿府的经济发达到了可以移风易俗的程度,这经营理念比地球后世都厉害。看看这路修的,为了方便四周的有钱人来看戏享乐,进城的官道都修得比别的州郡平整多了。城里的道路也宽,到处都是秘境里打出来的那种发亮的晶石来当路灯,真的是有够奢侈。
进了城门,到处都显得高级。街道整洁不说,甚至每隔一段路便有一个香炉,供着一个神龛,里面是财神的小像。
陆子清探头看了一眼,这财神跟大周普遍祭拜的文武财神不一样,穿着君王的华服冠冕,手持钢鞭,相貌凶恶,名为骇神。不过大周这么大,各地信仰的财神不一样,也很正常。
有人比较了解这个财神,对陆子清解释道:“骇神是上古时期巨鹿国君,他发明了用牲畜拉车,从此使得远行经商成为可能。巨鹿府因此数千年来一直繁荣。”
陆子清点点头,原来如此。巨鹿府地处中原,四通八达,正适合发展商业。
这平安县给人的感觉太惊艳了,街面都是整齐的商铺,一会儿工夫钱庄就路过了四家。古玩店、珠宝店各种奢侈品店铺一家挨着一家,饭庄酒楼熙熙攘攘,就好像家家户户都不需要自己做饭,全都吃饭馆的。
一位家境贫寒的文士带着六岁的孺子在路灯下看书,衣服上有许多补丁,就显得很突兀。孩子穿得却是挺好的,至少外衣看起来很像样。路灯晶石虽然并不是很明亮,但是书上的字也大,还是能看得清楚。
几个鲜衣怒马的公子说说笑笑骑马经过,有人喉咙不舒服,对着路边啐了一口,正吐在那文士手里的书上。
文士十分惊愕:“公子没长眼睛么?”
对方却十分鄙夷不屑,骂道:“啐的便是伱!穷酸至此,定是祖上无德!偷光念书,有辱斯文1
文士惹不起对方,默默把书上的痰给擦了。那小童却跳起来高声道:“我们不是偷光,是借光!总有一天会还的1
“你还的时候记得算利钱。”那吐痰的公子故意羞辱小童道,“等你长大能还了,记得把你爹的份儿也还上。只是这利滚利的,不知道你是不是还得起啊?”
小童顿时瞪大了眼,不知道这利滚利到了最后要还多少。
几个鲜衣怒马的公子见小童傻眼,哈哈大笑,得意离去。
忽然十几道剑风一起打在马屁股上,那几匹马顿时疯狂长嘶,狂奔起来,有的撞上马车,有的撞进墙壁。几个公子哥都被撞得飞了出去,摔得半死不活,在地上呻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