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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一起把侠客小说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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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被咚咚敲响的时候,杨欣刚刚起床准备下楼买早点,沈明诚七点就上班去了。

    趴猫眼一瞧忙把门打开,看着两眼泛着血丝的林远志,诧异道:“远志,你这是怎么了,家里出事了?”

    林远志手拿一沓稿纸,口中问道:“小哲呢?”

    “还在睡觉,”杨欣敞开门让他进来,狐疑问:“这不才七点半,找小哲什么事,这么急?”

    林远志不答,问了问沈哲的房间,转身没敲门就进去了。

    杨欣一头雾水,林远志夫妻白天上班都不在家,平时根本不会来串门,相互打招呼也只有偶尔遇上的时候。正要跟着进去看个究竟,林语菡也从家里出来了,看起来刚洗完脸,鬓角发丝还带着水珠。

    “语菡,你爸这是怎么了?”

    林语菡一跺脚:“昨天阿哲让我带给他一本小说,我爸看了一夜没睡,早知道就今天再给他了!”

    “奥,对,你爸是做总编的。”杨欣瞅瞅房门,嗨了一声,“那他找小哲除了小说,没什么大事,你们应该也没吃早饭,阿姨下楼去买,你先进屋,等会一起吃吧。”

    “杨阿姨,我和您一起去。”

    沈哲被晃醒,迷迷糊糊睁眼一看,结果看见林远志,吓了一跳。

    昨晚睡前看书,不知不觉又看到一点多,假期里如果母亲不监督他,往往都是自然睡自然醒。

    “小哲,昨晚我看了三遍《龙虎斗京华》,忽然感觉侠客小说又有希望了,这真是你写的?”林远志也忘记了吵醒了嗜睡之人,是不是会引起不满。

    沈哲就算不满,也不敢挂到脸上,而是强打精神问:“林叔叔,您读完啦,怎么没去上班?”

    “上什么班!”林远志大声道,“我们杂志社都快变成季刊了!”

    沈哲笑笑,侠客杂志的现状确实不太好,二十年前百万册以上发行量的就有十几家,如今只剩下《江湖》和《古今侠客》两家。办刊地点还都在江南,林叔叔所在的《东方侠客》亦处于消亡边缘。

    自从文联成立,申请文学类刊号比较容易,大大小小的报刊杂志一下子冒出数千家。

    不过优胜劣汰之后,很快淘汰了大部分,有的发行一期就消失无踪。

    更不要说还是小众的侠客类文学了,若不是中海还有一批死忠的侠客读者,林远志早已再就业了。

    或许热爱这类文学的都有一些中二属性,林远志也认死理,死活不愿意换工作。听林语菡说黄阿姨没少因为这事在家里争吵,可林叔叔别的事情都好说,谈到侠客小说就两字:死扛。

    其实江南那两家侠客杂志混的还是不错,再小众也有忠诚的读者,但林叔叔总不能孤身异地求职。

    和钟离说起侠客编辑的时候,沈哲就打定了主意,因为已经签了合同,还取得了杂志社的同意把稿子给林叔叔看看,对沉浸在梦想世界的文学爱好者,作品最有说服力。

    “小哲,以前就听你说过这类想法,写出来确实精彩百倍,但真的能拯救侠客小说?”

    林远志对侠客小说有很多研究,也觉得找不到复兴的希望,昨晚忽然看到女儿拿给他的《龙虎斗京华》,马上从中看到一丝曙光,一大早不去上班就找上门来。

    沈哲组织一下措辞,用了三句话就打消了他的幻想,起身要去《华夏青年》求职。

    “侠客小说不符合时代潮流,已经病入膏肓。”

    “我这里有数十部腹稿,您手中这部只不过是一个引子,后续的作品就足以撑起另一个武侠时代!”

    “旧的东西必须先被打破,我们可以一起把侠客小说埋葬,重新开创一个武侠流派。这话其实我和《华夏青年》编辑部也没说过,准备将来用事实去证明。所以我希望林叔叔也能进入这家杂志社,正巧他们原本没有这方面的编辑人才,就向总编推荐了您。”

    同根的华夏,沈哲对此信心已经很足,原时空的大众文学,武侠是谁都绕不过去的。

    林叔叔走后,沈哲在书房里赶稿子,林语菡就在一旁设计连环画。

    学了几年美术,第一次用于实战,林语菡无比认真,皱着眉头一丝不苟。一旦有一点不满意,画好的图稿就被丢在一旁,短短两个小时就攒了几十张。

    这样一来工程就变得更大了,左右没其它事做,沈哲任由她自己弄。

    这几天林语菡在白天一直在沈家,两个准大学生共处一间书房,关系好像又近了一步。母亲整天笑眯眯的,还时不时的溜达进来看看情况,沈哲心里好笑,却不点破。

    林叔叔痴于一件事,黄阿姨整天上班早出晚归,女儿高考一完这方面就大意了。

    快中午的时候,说说上收到钟离的消息,对林远志的专业素质很满意,尤其对那种热爱很佩服。

    “不说水平,只看态度我们杂志社也得录用!”

    原来,林远志听了沈哲的话,也没和黄阿姨商量,一小时辞职,很快赶到《华夏青年》杂志社。和钟离聊了不到十分钟就签了合同,因为本身就是原单位的副主编,当场入职武侠主编,比苏薇当初求职还干脆。

    另外就是通知沈哲,下周武侠专栏就正式开通,连载《龙虎斗京华》。

    把码好的稿子到楼下打印出来,交给一旁的林语菡,小丫头头都没抬一下,接过来放一边继续忙活。

    必须再买一台电脑了,沈哲又想了想,还是买两台笔记本电脑吧,和林语菡一人一台。过几个月去燕京上大学的时候,还是离不开那东西,还有手机,下午出门一趟把事全办了。

    先不和林语菡说,来个先斩后奏,要不然她肯定拒绝。

    出去和母亲一说,杨欣很支持,反而对儿子说的数量有疑问:“两台电脑,你们俩一人一台,四部手机买回来什么用,一部还不够你用的?”

    “你和我爸也有。”

    杨欣皱眉道:“我们不要,家里有电话,我又不太出门,要手机干什么,你爸也不需要!”

    沈哲想想也是,现在的华夏还不像原时空的智能手机那么泛滥,家里三口人就有三部手机,母亲喊儿子吃饭都能坐着不动,用微信招呼。

    “那就手机电脑都买两部吧,将来需要再说。”沈哲转头又去书房。

    杨欣照着儿子屁股拍了一巴掌:“便宜你个臭小子了!”感情她也已经把林语菡看成儿媳妇了。

    沈哲坐在电脑前,开始思考接下来准备哪篇小说稿。

    搞文学必须首先取得读者的支持,所以他对武侠很重视。因为这个类型已经在原时空得到证明,小说、影视、游戏都和大众相关,前景最光明。

    重生异时空这么多年,身怀珍宝,他对利没有太高要求,对名更是没有奢求。

    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让这个时空的文学更多姿多彩一些,习惯了轻易找到读物的他,对这个信息传播和文学作品欠发达的世界,总是不那么满意。

    说来说去,他不过是一个热爱阅读的人而已。

    能通过原时空这些作品的启发,让华夏的作者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沈哲反而会非常高兴。

    这样他能单纯的做一个读者,享受阅读的乐趣。

    但目前看来,首先他需要娱乐大众和华夏文联的作者,然后或许能看到足够多的精彩作品。

    “阿哲,看看这两个舒克的形象,你喜欢哪一个?”

    耳边传来林语菡的询问声,沈哲回过神,接过画稿,和林语菡讨论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