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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记得收藏)三年过去了,林赛玉渐渐认清了现实,现在是北宋神宗,熙宁七年的秋末,十方村是一个小山村,有二十几户人家,总共十几亩薄田,主要种些麦豆。
林赛玉下地做农活研究过这些粮食,品种劣质,她的心凉了很多,作为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她去哪里得到良种?至于说最基础的条件,土地,自己家只有三分薄田,做庄园主?做梦去吧!谁让她出身低微偏又是个女儿,运气好有人家能看上她力气大能做活娶了,运气不好就被卖为奴,一想到这些,林赛玉就觉得浑身冰凉,但并没有寻死的心思了,看着曹三郎与卢氏,觉得将来真嫁给一个村人也不错,凭着她的能力,日子一定会好过。
为了塑造好能嫁人的好形象,林赛玉决定将自己打造成一个吃苦耐劳的好村妇。
三年来林赛玉在卢氏的呵骂下,没有任何怨言的打水劈柴洗衣做饭带弟弟,从一睁眼就忙到天黑,如果不是她自小就过惯这样的日子,真不知道怎么能熬下来。在这种情况下,成为成功人士的目标渐渐淡化,今年经历一场荒年,村里的人死了一大半,能活着就是林赛玉最大的目标。
曹三郎会些木匠手艺,农闲时会进城打小工,家里的条件在村里算是好的,但也只能保证大家饿不死,至于说吃好,鉴于现实条件,只能靠林赛玉自己解决了。
一家人吃过早饭(一日两餐),林赛玉乖巧的收拾碗筷去井边洗刷,一面听曹三郎跟卢氏说话,金蛋歪歪扭扭的趴在暖洋洋的墙角,玩林赛玉前些日子给他捏的泥人。
“姐儿又长高了,该做一身棉衣,哥儿的鞋子也小了,我娘病又犯了,我那挨千刀的哥也不管,我怎么也得去看看……我肚子这一个算起来也有四个月了,哪个也得花钱。”卢氏皱眉一样样算着,手里的活不敢停,不时拿针去头上蹭蹭,“这针也不中用了,你进城回来记得买套新的。”
曹三郎蹲在门槛上,在断了脚的木凳上捶打,一面恩恩应着,等卢氏不说了,咽了咽唾沫,“明儿就该咱们给娘送饭,你可别忘了……”
他的话没说完,卢氏嗨了声,瞪圆了眼,将手里的活计一扔,“怎么明儿就该咱们了?这里里外外老二家少多少天?当初分家你娘偏着小的,怎么现在不偏了?”
一听她这话,曹三郎立刻背起木匠工具走出家门,林赛玉麻利的放好碗筷,抓起破筐扔下一句“我捡柴去了。”跑出家门,远远的听到卢氏依旧在破口大骂,骂的对象就是曹三郎死了爹以及活着的娘,还有住在村西的弟弟,听起来卢氏当年受了婆婆的气,分家好像也不满意,一直怨恨着,逮到机会就骂个不停,这种情况下,遭殃的只能是林赛玉,所以她立刻躲出去。
慢悠悠的晃到村口,就见一个男孩子,穿了件破袍子,正蹲在篱笆墙边晒野菜,见到林赛玉过来,笑嘻嘻的站起来。
“小花,小花!”他招招手。
林赛玉翻翻白眼不去理他,,这个名字从他嘴里喊出来,越的恶心,但他依旧喊个不停,只得一瞪眼道:“喊什么!”
“又去逮鸟?带上我吧。”他笑着说,手在衣服上摸了摸。
“呸,别以为我还上当!不许你跟着我啊!”林赛玉一听立刻冒火,这个孩子叫做刘小虎,不是他们村子里的人,去年跟着寡母过来的,买了这户没人住的房子,说是从北边辽国那逃来的,又给了里长一些好处就在这里落户了。
从模样上看,刘小虎今年也不过十三四岁,脸上整日洗不干净,独有两只大眼格外有神,个头比林赛玉稍高些。
他们一家很少出门,靠着刘大娘做些手艺活为生,每月进趟城,换买吃食,跟村里人没什么来往。
本来像林赛玉这样喜欢独来独往满野地跑的孩子跟他们更没交集,但有一天看到刘小虎被村里几个孩子按住了打,刘小虎涨红了脸忍住眼泪的样子,让林赛玉想到了自己的弟弟,便仗义的上前喊跑了那几个孩子,从此之后,刘小虎总是冷不丁的在她身旁冒出来,尤其是在她用框扣麻雀吃时,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只要她一支好框,刘小虎就会幽灵般在一旁露头,被林赛玉用土块打了好几回,依旧阴魂不散。
“小花,你为什么总喜欢吃麻雀儿?”刘小虎对林赛玉的警告丝毫不恼,依旧笑嘻嘻的说话。
“废话,饿呗。”林赛玉白了他一眼,再一次恶狠狠的说道,“别再跟着我。”
刘小虎将两只手揣在怀里,慢悠悠的说道:“小花,你要是饿,到我们家吃个饼子吧,你别小看这几只麻雀,你吃了它,就等于吃了半亩地的麦子。”
林赛玉听到他前几句话时,准备不再理会他,但听到最后不由愣了愣,饶有兴趣的打量那孩子几眼,关于鸟类对农作物的影响她这个农学硕士生自然知道,只是没想到眼前这么一个孩子竟然也有这样的心思,真是难得。
他们说这话的时候,刘大娘从屋子里走出来,端着活计准备找个暖和的地方坐,看到林赛玉站在门口,便笑了笑招呼道:“花姐儿,又去拾柴啊。”
刘大娘今年也不过三十岁左右,慈眉善目,穿了件旧的短襟,露出里面蓝布印花地的裹裙,走到门口的大石头上,先铺上个厚垫子坐下来。
这个妇人面色微微憔悴,衣饰穷困,但林赛玉看来她一举一动跟这里的农妇不同,似乎透着那么一股书香气。
也许是出身于富贵人家吧,富贵人家破落的也很多,尤其是这几年,林赛玉曾听到村里来的货郎说,京城里的一个大相公推行什么制度,弄得好些富人都破财卖地,所以今年才闹了“天变”,幸好官家及时处置了那个大相公。
中国的历史太博大了,可怜的林赛玉上学时为了应付考试总是背了前边忘了后边,到最后基本上什么细节都没记住,所以她既搞不清现在的时代,也就没理由知道未来的动向,咬了几天手指头也没想出此时的官家是宋朝那个皇帝,大相公是谁,自然也做不成具有金手指能力的成功人士。
“大娘子。”林赛玉问个好,便接着走,刘小虎在身后跟了几步,喊着小花,她只好回头瞪了他一眼,低声说道,“我晓得了!不吃了!”
刘小虎跟她斗了一年,第一次听她说这样的话,便收住脚欣慰的看着她笑了,林赛玉丢给他一个白眼跑了。
午后的阳光正是最好的时候,此时村外的地里荒草一片,视线很开阔,不远处的丘陵清晰可见,林赛玉喜欢到野外来,她是个馋嘴的人,见到什么都想吃,农村人习惯端着碗在街上吃饭,小时候爹娘从来不敢带她在饭点出门,林赛玉盯着别人饭碗的样子让林家爹娘丢尽脸面。
随便捡了几根柴,林赛玉找到一块破瓦片,先是感叹一番这要是带回现代,那可是能换真金白银的宝贝,接着趴在斜坡上挖菅草根,抹掉泥,一节一节的放到嘴里嚼,就像吃甘蔗一样的细甜。
来到这里三年了,林赛玉苦中作乐,守着这块未经破坏的自然,一年四季零食不断。
土地被日光晒得热乎乎,躺在上面林赛玉眯起眼睛想睡觉,四周叽叽喳喳吃草子的麻雀让她翻身而起,楞楞的看着那群欢快的肥嘟嘟的鸟流了半日口水,终于压下了吃的念头,算了,还是找机会说服卢氏给她养条狗吧,这样就有机会逮兔子了。
嚼着越来越淡味的草根,愣神的林赛玉想起了自己的亲人,鼻子有些酸,幸好给家里盖起了新房,弟弟跟着自己也学了不少知识,果园一定能打理好,这样一家人的生活算是有了保障,也算是她做女儿的尽到孝心,老爹一向不喜欢她,知道自己死了,也许不会那么伤心吧?
林赛玉的眼泪掉下来时,路上传来行人的声音,她好奇的看过去,只见是两辆青布马车,旁边跟着四个壮年男子,一看穿戴就是富贵人家,行色匆匆。
“小娘子!”看到她,其中一个大声喊,声音里带着几分焦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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