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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喝酒吃肉

作者:西伦敦少年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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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弗朗西斯科看着三位经理满意而归也是叹了一口气啊,这帮讨债的总算是打发走了啊,这为了俱乐部的利益球队经理都成一帮泼皮了啊,终于打发了啊,弗朗西斯科也是无奈啊,这如今自己这舒服日子都过不了几天了啊,弗朗西斯科觉得干脆啊自己去外面躲几天吧,反正自己的公司不少事情已经可以处理了的,球员也没有什么事情。于是他也先联系了自己的球员和教练们说自己太累了,要去放松一段时间,有什么事就找分公司就好,如果有大事就找他!

    弗朗西斯科决定说走就走的旅行去环游世界吧!弗朗西斯科这一去就是几个星期,等到回了欧洲,10月这天他来到了德甲的现场看比赛,他一出现,旁边就空了,那些球探和经纪人是没想到弗朗西斯科居然亲自来了,难道有什么天才值得弗朗西斯科亲自出马!

    而拜仁的经理赫内斯立即嘱咐请弗朗西斯科去包厢,而赫内斯在球队技术区坐镇,弗朗西斯科一进包厢,就发现鲁梅尼格和贝肯鲍尔在这等着自己呢,而鲁梅尼格立即说道:“弗朗西斯科来了,也不打个招呼啊,请问有何贵干啊?”而弗朗西斯科笑了笑说道:“没什么,我只是来德国散散心啊!”“是吗?”

    鲁梅尼格和贝肯鲍尔可不会相信啊,弗朗西斯科为了散心来慕尼黑,这弗朗西斯科既然不愿意说,他们也不会多问的,反正弗朗西斯科只是经纪人又不是对手,弗朗西斯科想干嘛就干嘛吧!

    而看一眼就知道,他们不相信自己是来散心的啊,其实弗朗西斯科真是来散心的而且还准备参加大名鼎鼎的慕尼黑啤酒节啊,慕尼黑啤酒节(The Munich Oktoberfest)又称“十月节”(Oktoberfest),起源于1810年10月1日,因在这个节日期间主要的饮料是啤酒,所以人们习惯性地称其为啤酒节。每年九月末到十月初在德国的慕尼黑举行,持续两周,到十月的第一个星期天为止,是慕尼黑一年中最盛大的活动。

    慕尼黑啤酒节与英国伦敦啤酒节、美国丹佛啤酒节并称世界最具盛名的三大啤酒节。慕尼黑啤酒节在一个叫做“Theresieniese”的地方,巴伐利亚方言简称为“Wiesen”,意为牧场。每年大约有六百万人参与其中。

    大致上德国啤酒可以分为白啤酒,清啤酒,黑啤酒,科什啤酒,出口啤酒和无酒精啤酒这六大类。

    白啤酒(Weissbier)是把小麦芽和大麦芽混合后酿制的,所以它们也叫小麦啤酒(Weizenbier)。它的特点是液体较浓厚,口味不太苦,喝上去口感润滑,是典型的液体面包。著名的品种有巴伐利亚白啤酒(Bayerischer Weissbier),柏林白啤酒(Berliner Weisse)和莱比锡白啤酒(Leipziger Gose)等等。巴伐利亚白啤酒中有我们熟知的牌子Tucher,Paulaner等等。柏林的Berliner Kindl也是很出名的牌子。柏林人喝它时还常常加入覆盆子糖浆(Himbeersirup)或香车叶草糖浆(Waldmeistersirup),使她成为红色(Rot)或绿色(Grün)的混合饮料。

    清啤酒(Pils)主要流行于北德地区,是当地人首选的啤酒品种。清啤酒品质清冽,呈透明的浅黄色。它是德国啤酒中苦味最重的一种。因为采用二次发酵的工艺,酒中所含的糖份少,不容易使人醉酒,清啤酒很适合大量饮用。最知名的代表品牌是弗伦斯堡(Flensburg),在当地家喻户晓。此种就采用推盖设计,开瓶时不需要起子,并可以发出香槟似的开瓶声音。

    黑啤酒(Scharzbier)的家乡在杜塞尔多夫和鲁尔区。它的颜色相当深,有着淡咖啡般的棕色。黑啤酒不象清啤酒那样苦,口感上稍带甜味,和爱尔兰的基尼斯啤酒(Gui

    ess)有点相似的地方,只是浓度稍微淡一些。科什啤酒(Kölsch)是科隆的特产。

    科什啤酒(K?lsch)的酒质非常清淡,有着比清啤酒还要浅的颜色,苦味也少。喝科什啤酒一般用典型的0.立升的细长玻璃杯。会喝酒的人可以一连喝上十杯二十杯都面不改色。

    出口啤酒(Eportbier)是专门供出口的德国啤酒,象著名的贝克啤酒(Beck’s)等等。它的酒精含量比清啤酒高些,但苦味较少,总的口味比较清淡,在国际上很受欢迎。鲁尔区的多特蒙德是出口啤酒产量最高的城市。

    喝点啤酒再配上香肠,要说吃猪肉这点德国人也是绝了啊,如果要评全世界最爱猪肉的民族,德国人将是我们最强有力的竞争者。007 年德国人消费猪肉 55.6 公斤,居然比中国人的 . 公斤还多得多。在中国,我们的香肠有屈指可数的广式、川式、苏式等等,人德国的香肠有 1500 种。而且,早在 16 年,也就是我们的宋朝时期,巴伐利亚州政府就发布过命令,规定只有最好的猪肉才能做成肠子。在牛肉当道的西方,德国人咋就这么爱吃猪?

    根据经济学人 01 年的一篇文章引用的数据,007 年德国人均的猪肉消费量是 55.6 公斤,比中国人吃的还多了不少,中国的数字是 . 公斤。德国在所有国家里面排到第四。第一是奥地利:足足 66 公斤。一年吃掉 1 斤猪肉!好吧,德奥两国同宗同族曾经是一家,姑且可以认为德意志人是世界上最能吃猪肉的民族。

    在欧洲,最重视猪肉的民族是日耳曼人。早年的欧洲森林覆盖面积高达百分之九十,森林正是猪生活的良好环境,日耳曼人驯养了野猪充当自己的肉食来源就成了理所应当的事情。早年的欧洲家猪可不是现在运动量缺乏的圈养家猪。日耳曼人养猪一直是半放养状态,任由自己部落的家猪在森林中游荡,四处寻找果实野草等各种事物充饥。欧洲的猪很长时间内都是浑身灰毛,獠牙外露,是像狗一样精瘦敏捷的半野种类。和需要付出更多精力照料的牛羊相比,养猪的好处就是简单。欧洲人过去养猪是自由放牧方式,每天成群结对的猪跑到森林里自己去刨土寻食,吃些橡子、苹果和蘑菇,入冬便可变成美味的咸肉。这个习惯一直保持了很长时间,牧猪人一度和牧羊人一样是欧洲中世纪故事里常见的角色。在日耳曼人的征伐故事里,猪也扮演着重要角色。日耳曼人最早生活在欧洲的森林中,他们刀耕火种,生活水平很低,但对富庶的地中海经济圈很有征服的野心。罗马人的军团征服了整个地中海经济圈后,这些“野蛮人”就自然而然地把目标投向了罗马人。日耳曼部族中不断上演着征服、吞并、扩张的三部曲,当一个部落的人力资源超出他们的生产力水平时,他们就把扩张目标对准了“文明人”占据的富饶土地。而罗马人非常痛苦地发现,彻底征服这群野蛮人是非常不现实的,也是“赔本”的生意,能稳定住现有边界已经是罗马人所能达到的极限。日耳曼人和罗马人围绕着莱茵河周边展开了长达数百年的反复争夺。这其中既有森布里条顿联军对罗马军团超过汉尼拔的围歼战,也有马略、凯撒姑(父)侄对日耳曼部落的大屠杀。在日耳曼人的行军中,他们的猪扮演了重要角色。罗马人记载的蛮族入侵中不止一次提到,日耳曼人喜欢将自己饲养的猪群带到前线充当肉食来源,双方作战的森林地区也确实是养猪的好地方。这些半驯化的家猪非常能跑,它们可以跟上大部队行军。在日耳曼人围攻罗马人的城市时,这些猪就在罗马人的城市周围放养,直到战争结束。无论战争结果如何,它们的下场都只有一个:如果是它们的主人获胜,它们会被当成庆贺的主菜吃掉;如果失败落到罗马人手里也是难逃一死。也就是在与蛮族漫长的战争中,肉食也逐渐被端上了罗马人的餐桌。

    弗朗西斯科也是来尝尝鲜啊,这好多JY都说西方人不吃猪肉的,这实际上是说不过去的,虽然猪肉不适合球员但不代表这种肉食没有可取之处啊,猪肉还是一种消费比很划算的肉类啊。

    而既然来了慕尼黑,弗朗西斯科当然要去看几个小毛头了,另外还要看看扬科勒啊,德国人不可能真的完全不吃猪肉的啊,所以弗朗西斯科也只是要求他们不要吃太多限制数量而且不吃肥的啊!

    这弗朗西斯科在德国大快朵颐但才三天之后,电话就打到了他这里来!“什么,放心,我马上去曼彻斯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