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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钓鱼执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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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上,你只是看到了这个钓鱼执法固然可以试验出官吏的品德,可是如果一旦扩大了呢?如果让朝廷官吏也都有样学样那会如何?皇上,这次你能利用这个方法来试验贪官,可是谁知道明天会不会让更多的官吏也都有样学样用在了百姓身上?你能够给官吏们用,那官吏就不会给百姓用吗?而且,看你的样子,还是要推广出去,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啊!诚然惩治贪腐是重要的,可是不能因此毁灭了律法的尊严啊!律法那是我们这个国家最基本的底线,可是您却用这种方法来维护律法的尊严,这个不是在维护律法。”

    “固然你是为了惩治贪官,可是您这样通过行贿来惩治受贿,难道就不是在犯法了吗?通过犯法地方手段来惩治犯法的人,那这样有什么意思?这样您也不是在鼓励犯法,所以我认为哪怕惩治犯法的人,也都要通过合法的手段来进行。所以,你不能够通过这样来进行钓鱼执法,不然天下将会永无宁日。何况你这个是您去行贿,他才会受贿,你这样已经是故意在钓鱼了。本来人家还没有想法要受贿的,可是您这样做那是在故意的诱惑他人去犯罪,这样难道你不是教唆吗?”

    时不凡开始讲了很多钓鱼执法的危害,这个钓鱼执法可是令人深恶痛绝的。钓鱼执法那是在破坏执法者的公信力,并且让社会人人自危,对于官府不再信任。而这样的钓鱼执法,其实是在玩火啊!李世民用这种违法的手段来执法,这样那法律有什么意义?执法的同时,绝对不能够违法。如果用违法的手段来执法,那不但不是在维护法律的公正,反而是在破坏法律。如果自己执法都是违法,那这样如何能够保证法律能公正执行的?

    而且李世民所谓的“证据”,那是建立在他去贿赂手下官吏所得来的证据,这个如果是后世绝大多数国家都不会采用的证据,因为这个证据是非法的。作为法学的硕士,时不凡非常清楚如果把非法取得的证据作为合法证据来使用,那这样必然会造成司法体系的崩溃。

    也许你固然可以惩罚了一个罪犯,可是代价却是整个司法体系的崩溃。不能够为了单独惩罚一个罪犯,让整个司法体系都崩溃了。如果司法体系崩溃,那最后损害的绝对更大。所以说,时不凡不认为这种钓鱼执法抓贪污犯的行为是好事,因为贪腐固然危害大,可是如果为了抓贪污犯把司法体系和司法精神都给彻底弄垮了,那最后社会变得更动荡,绝对会比贪官造成的危害更严重。

    到时候法律的威严不能维护,甚至法律这个作为社会道德的底线都无法得到了维护,这样危害才是最大的。所以哪怕为了抓贪污犯,可是绝对也都不能够用钓鱼执法这种方式,不然后果更是无比巨大惨重。

    不过,时不凡却说:“皇上,如果今天您以所谓的检验管理是否清廉作为行贿的理由,我想以后天下万民上到官吏,下到普通百姓,也都会主动愿意替皇上检验一下,官吏是否清廉。”

    时不凡的意思非常明显,既然今天能用这个检验官吏是否清廉作为自己行贿罪行的开脱,那以后各种行贿的人一旦被抓住了,他们也都会以此为借口,说他们是想要试验一下官吏是否清廉,那到时候是否要跟着处罚?如果跟着处罚,那皇帝也要处罚。可是如果不处罚,那不是在鼓励行贿吗?

    “时不凡,皇上也是为了试验官吏是否清廉,怎么可能能够行贿呢?这种方法,只有皇上能够用,普通庶民百姓凭什么用?”有人质疑。

    时不凡接着回答:“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每一个人都有义务要为朝廷清理那些害群之马,所以帮助皇上进行试验贿赂,那又有何不可呢?”

    时不凡这个其实也是在狡辩,不过却马上引起了大家的愤慨。

    “时不凡,你到底是站哪边的?你对皇上对我大唐不忠吗?”

    时不凡平淡的回答:“在目前这一刻,我站在法律这一边,我在这一刻只是忠诚于法律,而不忠诚于任何人。”

    “你——”

    时不凡接着回头说:“皇上,您这种方法固然是在抓捕了罪犯,可是却也是在开了一个破坏律法的恶例。您今天能用这种方法进行试验,然后事后根据这个罪名进行抓捕处置,可是明天那朝廷官吏会如何?我想,到时候那些御史们是不是会有样学样?还有,这个钓鱼执法不光是用在这个抓捕贪腐之人上。还可以用在别的方面,比如说军队是要靠战功来获得升迁的,而战功如何获得?目前天下已经日渐太平,战争已经很少了。如果到时候某些将领为了战功,不惜挑起我们大唐百姓起来造反,他们本来没有造反的,故意挑起百姓造反,然后就是为了获得这个平叛的战功,那又如何?”

    “而我大唐距离遥远,如果他们故意挑拨百姓,然后自导自演了这一出,然后他们迅速以所谓的临机决断进行所谓的‘平叛’,那个时候我朝廷派出官吏去调查,恐怕什么证据都没有了,那个时候是不是也要认定为平叛了?所以,这种恶例绝对不能开,一旦开了那后患无穷。”

    李世民听了这话,顿时脸色都绿了,因为时不凡这话说的有道理。如果那些将领为了战功,故意挑拨百姓起来反叛,那然后自导自演这一出平叛,那到时候受苦的还是百姓。那个时候那些将领获得了升迁,然后这样不是在鼓励那些将领故意挑拨百姓造反吗?如果这样,本来百姓也都没有想要造反,可是却足以被这帮家伙给逼迫到造反了。

    “造反的事情太大,我们也都不多说了。比如说一些法吏,他们是靠着破案获得升迁。如果他们故意去让人犯罪然后自己再跟着破案,那这样不是在故意的获得了功劳获得升迁吗?还有很多,比如说某些官员,贪图爱民功劳。然后故意去挖掘那些大堤,然后再次把百姓转移走,这样洪水淹没了家园。可是他却可以因此获得转移百姓保全生命的功劳,会不会是升迁了?”

    “还有很多……”

    时不凡给李世民讲解了一个个关于钓鱼执法所会带来的可怕景象,让大家也都不寒而栗。他们根本没有想到,自己这样一个行为,居然会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到时候,那些官员为了创造所谓的“政绩”,居然主动采用破坏规则的方法来创造政绩,这样多么可怕啊!

    “皇上,规则既然已经确立,那也就不能够轻易破坏规则。一旦您今天通过行贿的方式来抓捕受贿的贪官,那明天也都会有很多人通过犯法的手段来维护所谓法律。也有很多官吏会为了所谓的升迁政绩,故意去破坏这些规则,破坏百姓的福祉然后来获得所谓的政绩升迁。一旦这种方式蔓延出去,难道不比所谓的贪官污吏更可怕吗?这种方式一旦扩大出去,那百姓受害绝对比贪官更苦,反而那些黑心官吏反而一个个升迁上去,这样合理吗?这种违法的手段执法,那是坚决必须要杜绝制止的。”

    李世民听了时不凡这话,虽然心里面也都认可了,可是还是有些嘴硬的说:“难道,那他收取了贿赂,不能够证明他贪心吗?今天不是贪官,明天难道就不会贪污?”

    “皇上,明天他是否贪腐,那我管不了。我们总不能因为有些人心里面有犯罪的想法可是却没有进行,那也就进行按照这个罪名来惩治吧?就好比各位年少轻狂的时候,见到了漂亮的美女就没有别的想法?只不过,大家没有真正做出来罢了,难道能够因为有了这个想法也就进行治罪?所以,作为犯罪,要有动机,有行为,如果只有动机没有行为,不能作为罪犯来处置。而这种通过钓鱼执法的所谓罪行,那也都坚决不能作为处罚的罪行依据。所以,我认为,皇上这次所谓的受贿,不但不能够因此作为惩罚依据,反而还要无罪释放,恢复原来的职位才算是合理。这次坚决不能对这位司门令史进行惩罚,任何惩罚都不行,不然这个也就是在钓鱼执法。”时不凡回答。

    李世民脸色有些黑,不过却也都被时不凡描述的后果所害怕了。一旦在这次自己通过破坏法律的方式来进行抓贪官,那明天别人会不会也都通过非法的手段来进行获得功劳?为了获得战功,煽动百姓造反,挑拨边境冲突,这样是不是犯法了?为了获得所谓保境安民的功劳,故意去挖掘大堤,然后转移百姓呢?甚至各种获得政绩的方式多了去了,如果到时候大家都有样学样,那这样暗想心黑的官员反而一个个走到了高位,那些真正好官反而被打压在了底层。

    时不凡说的没有错,如果那些军人为了战功故意煽动百姓造反,或者是官员为了各种政绩故意采用破坏的手段获得,那这样对于百姓的伤害绝对会比起所谓的贪官污吏更重大。

    维护规则,却绝对不能以破坏规则的方式来进行,不然以后后患无穷。

    李世民想了想,说:“把这个司门令史放了,恢复原来职位!”

    那些千牛卫解开了这个司门令史的绳索,那后那个司门令史主动跪下说:“多谢皇上不杀之恩,多谢皇上不杀之恩啊!”

    时不凡摇摇头,这个家伙真是悲剧。明明是李世民故意钓鱼执法,他才是受害者,结果转了这么一圈,结果他反而是要感谢李世民的不杀之恩了。事情也太搞笑了,可是时不凡却笑不出来。

    “多谢时校书郎,我这辈子没齿难忘啊!”那个司门书吏马上对时不凡跪下说。

    很快,那司门领事被带回去了,而他也都可以恢复原来的职位。不过任何人都知道,他不可能有发展前途了,因为本来书吏地位也都很低,而他还曾经有过“受贿”的行为。虽然可以免除了死刑并且恢复了职位,可是没有人会真的重视他了。何况这次还是卷入了皇帝头上,他这辈子肯定要慢慢混日子养老了,甚至那些同僚也多会远离他。

    可是至少他的命是保住了,不会因为这个事情而被处死。

    “好了,时不凡,满意了吧?”李世民问道。

    时不凡却摇头说:“皇上,你这么做还不行。你这个只是恢复了他的清白,而他本来也就是无罪的,你如此做是您的义务,是应该的,并不是你对他的赏赐。而关于您的行贿的事情,我想……”

    马上有人开喷说:“时不凡,你这个是什么意思?皇上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你这个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还想要得寸进尺吗?”

    时不凡微笑回答:“我不是得寸进尺?做错了事情,必须要进行惩罚。难道皇上连一句承认错误的想法都没有吗?哪怕不用进行刑事惩罚,可是好歹也要有一份罪己诏吧?不然,下面官吏们可不是要有样学样,反正这么做了也都不用收到惩罚?所以,我想应该承诺错误吧?”

    “罪己诏?”

    大家倒吸一口冷气,时不凡这话可真的狠了,直接李世民刚登基两天,居然第一道罪己诏也就出来了?如果刚刚登基两天,第一道罪己诏也就出来了,那不是自己打脸了吗?

    不然你让人家怎么看,你还没有做出什么业绩,却下犯错了?要知道,罪己诏可是局势动荡的时候才会用的,可是现在局势并不动荡,可是却这么要下达罪己诏,这样显然太大了。如果这么刚刚登基第三天,居然第一道罪己诏也就出来了,那这样可是活生生的打脸了。

    果然,李世民也都脸色发黑,朝廷重臣脸色也都发黑了。这个罪己诏可以下,可是刚刚登基两天就下达罪己诏,那这也是大家无法接受的了。

    “这个,朕……”

    李世民显然非常犹豫,非常犹豫是否要下达这份罪己诏。因为李世民也都终于意识到了钓鱼执法的危害,可是他也不甘心自己刚刚登基两天也就下达罪己诏,这样太丢人了。刚上任就犯错,那这样不是自己自抽耳光吗?

    不过,时不凡看到了情况,暗想:“火候够了,别逼迫太深了。”

    “皇上,如果罪己诏不合适,不如也都下达了一份上谕好了。这份上谕主要是对于自己行为的一些轻微过失的反省,然后认为自己一时之间用错了方法,然后发布给官吏们,让他们不要学。”时不凡说道。

    李世民和在场官员终于松了口气,如果只是一份上谕,那还是可以的。因为诏书和上谕,虽然都是皇帝的公文,可是却意义不一样。如果是“诏书”,那地位等同于后世的“主席.令”,权威性是无比巨大的。而如果是上谕,只是代表了日常的公文往来,权威性却降低了无数倍。

    所以李世民无法接受罪己诏这个那么高档次的“自打耳光”,可是这个普通的上谕却代表了只是普通的公文,并不一定是罪己诏那么严重的性质。

    而且时不凡只是把这个定义为了“使用了错误的方法”,这样等于是把李世民行贿罪给轻描淡写成了一个“使用了错误方法”而已,这样性质比起行贿罪轻松很多了。这样也就是告诉下官员,不要学皇帝的“错误方法”而已,并不涉及所谓的罪己诏的性质,属于日常公文往来的性质而已。

    “好,马上颁布上谕,朕好好反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