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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集 龙丹之争 第四十一章 命盘十二宫,紫薇龙气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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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仲有心跟他搭话,走到他身前时,这人竟毫无觉察,不得已喝了一声采。

    青年倏然惊醒,蓦然抬头,眼见是一位与自己年纪相仿的男子,欣喜地一笑,从地上一跃而起,问道:“兄台也觉得这是一幅好画?”

    “好一句江山如此多娇,这诗,这景,哪个敢说不是好画?”楚仲微微一笑,细看了青年几眼,叹道:“市井之中多奇才,楚某佩服。”

    青年显得有些腼腆,搓着手笑道:“嘿嘿,兄台是第一位夸我的画好呢。”

    楚仲能感觉得到,眼前这位天生王者体内并没有半分真元,甚至连一丝真气都没有,身子骨只是比平常老百姓壮实一些,想来是家境殷实,吃过不少珍贵的补品。

    “兄台说的哪里话,你的这幅画,就算是圣手穆白也要甘拜下风,俯首帖耳,若是流传出去,必定是无价之宝。”

    楚仲这番话,是发自肺腑而言,并不是单纯的巴结这位天生王者,这幅名为‘江山如此多娇’的山水画,迟早有一天,会成为当世名画。

    青年越发的羞涩,摆手笑道:“兄台莫要笑我,我哪能跟穆白前辈比呢,他可是画坛圣手,我只是晚辈而已。”

    楚仲微笑道:“那兄台自己觉得这幅画如何?”

    青年迟疑地看了一眼楚仲,思量片刻,才苦笑道:“小弟也觉得甚好,嘿嘿,兄台会不会觉得在下不自量力?”

    楚仲将他的神态看在眼中,心中叹息一句:他还是一块未雕琢的宝玉,身为天生王者,却没有天下唯我独尊的霸气,倒也是奇怪。

    “你觉得是好画,当然就是好画,兄台应该对自己有信心,怎么一副扭扭捏捏的样子,像一个大姑娘似的?”

    青年先是一愣,方自低头看了自己的画一眼,忽的哈哈大笑起来,“大哥说的不错,我觉得是好画,自然就是好画,它现在是好画,日后也会是一张好画,必定会流芳千古,永远被记在所有人心中。”

    他一语说完,身上竟是用处一股难以言明的豪气,这让楚仲忽生错觉,好像觉得眼前的青年猛地变得高大威武起来。

    他用玄阴魔宫秘传的望气之术看去,却看到又有一条紫薇龙气从几十万丈的高空垂落,与他的身体紧密的合为一体。

    紫薇龙气一共有九条,当九条紫薇龙气汇聚一身时,他马上就会成为九荒大陆的绝世强者,其自身实力绝对不亚于神劫期的超级高手。

    数月前他跟李桐分别,当时那小子身上有三条龙气,不知几个月以来,他的修为是否又精进了呢?

    楚仲满意地笑了笑,“这才像这幅画的作者说的话,刚才楚某多有得罪,还请兄弟不要怪罪。”

    眼前这位可是天生王者,紫薇龙气相中的帝王,若能成为朋友,那肯定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情。

    青年笑道:“大哥说的哪里话,我还要谢谢大哥刚才的一番话呢,如若不然,我或许还没有那么自信呢。”

    楚仲借机道:“我和兄弟一见如故,不如去喝几杯怎么样?兄弟有让星河欲转的豪气,酒量也必定大得惊人吧?”

    青年说道:“嘿,不瞒大哥,我酒量并不高,但大哥相邀,做兄弟的哪敢不尊?”

    楚仲哈哈大笑:“我们两人聊了那么久,还没有请教兄弟大名?我叫楚仲,年纪应该比你略大一点,你若不嫌弃,可唤我一声楚兄弟。”

    “楚大哥说的哪里话,我们一见如故,理当成为兄弟,我叫战随风,大哥可直接称呼我的名字即可。”

    战?

    楚仲心中微怔,暗道:他难道是炎炼国皇室中人?嗯,应该是了,他既然能怀有紫薇龙气,当然不是一般的凡夫俗子。

    只是楚仲并没有听过战随风这个名字,袁文龙也未曾告诉过他,那只能说明,战随风不过是一名普通的皇子罢了,没有势力,没有后台。

    但世事难料,偏偏就是这位不被任何人看好的少年,却意外被紫薇龙气相中,成为命中注定的帝王。

    “呵呵,兄弟不是一般人吧?”

    战随风爽快地点点头,微笑道:“以大哥的智慧,小弟不敢隐瞒,我是十五皇子。”

    “原来是天潢贵胄,哈哈,如此倒是我占了便宜。”

    战随风忙道:“大哥说的哪里话,我哪是什么天潢贵胄,这些年我连皇帝一面也没见过,他心中也没有过我这个儿子。”

    楚仲笑了笑,默然不语,宫中多秘辛,他不想问太多,眼见战随风神情落寞,心中知道他在宫中的生活并不好,哈哈一笑,将话题移开:“好啦,那些不高兴的事情我们不要去想,现在去喝酒如何?”

    战随风摇摇头,将烦恼的情绪甩到一边,意气风发地笑道:“好,我们现在就去喝酒,我从未像今天这么高兴过。”

    他小心翼翼地将自己的画收起来,似乎有白色光芒一闪,画笔连同那副注定要名垂青史的画都消失不见了。

    楚仲看得分明,战随风右手中指上有一枚戒指,这应该就是储物戒指,但做工粗糙,并不算什么好宝贝。

    战随风扬了扬右手,笑道:“这是一枚储物戒指,楚大哥认得么?”

    楚仲同样扬起手,哈哈大笑道:“你说我认识么?”

    战随风登时释然:“原来大哥也有,我刚才还担心怎么向你解释呢,既然你也有储物戒指,那我就不解释了。”

    两人结伴而走,战随风心性随和,与李桐的脾性截然不同

    。

    李桐走的道路是霸者之路,以铁血手段征服东海;而战随风心地善良,给人一种沐浴春风的感觉。

    楚仲心中清楚,他将来必定会走王者之路。

    喝酒,当然要去最好的地方去喝,两人都是对金钱没有概念的人,直接去了金风玉露酒楼。

    这是夏洛城最繁华的酒楼,也是九荒大陆最繁华的酒楼之一。

    金风玉露一共有三百家酒楼,只开在九荒大陆繁华的城池中,每一座酒楼都建造的美轮美奂,俨然宫殿一般,寻常人家哪敢踏进酒楼一步,这里一顿饭的价钱足以让普通的三口之家过一月有余。

    金风玉露连锁酒楼,这是大陆首富公孙正天的产业之一,公孙氏家自六百年前崛起于九荒大陆,便一直是商业界的大额,没有哪个商业家族能与其争锋。

    酒楼,地产,钱庄,布匹,粮食是能赚钱的生意,公孙氏家都有涉足,而且做的都很好。

    尤其是公孙氏家当代家主公孙正天,更是商业奇才,有传言称,他已经将生意做到了西大陆,那个据说是蛮荒妖人居住的大陆。

    只是公孙正天只有一个女儿,女儿对做生意一点兴趣都没有,反而对音乐有着极高的天赋。

    而女儿如今在九荒大陆上的名声,俨然不弱于公孙正天了。

    金风玉露酒楼每时每刻生意都极好,那些富豪就算不吃饭,也想来这里坐一坐。

    两人并肩走进去,楚仲这才知道传说中的金风玉露竟是如此奢华,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奢华许多。

    桌子是用巨铜木做成,昂贵的象牙筷子以及美玉石打磨成的精美器皿,这里果真是一个销金窟。

    他们在一楼大厅找寻了一个靠窗的位置,随意点了几个小菜,却要了二十斤上好的汾酒。

    一盘精致无比的象牙菜,一锅罐焖三宝鸭,二十斤上等的汾酒,除此之外,再无别货。

    两人靠窗而坐,桌上的菜基本没有动过,但一坛酒却已经喝得干干净净,楚仲又拍开另一坛酒,分别为自己和战随风满上。

    “酒保,取两只大碗来,再来二十斤酒。”楚仲高声叫道,同时笑脸盈盈地看着战随风,等着他的反应。

    战随风先是一怔,接着微笑道:“不错,不错,这酒杯太小,喝得太不尽兴了,还是用碗比较爽快。”

    金风玉露的酒保见识过无数酒量奇大的豪杰,也不称奇,依言取了两只大碗和二十斤酒,微笑道:“两位大爷果真好酒量。”

    战随风微微一笑,说道:“我酒量原本不行,但却因人而异,俗话说酒逢知己千杯少,今天小弟能偶遇大哥,委实是我们的缘分,我先干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