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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线/美国的孩子(1985年8月14日)_乔西·威尔斯

作者:[牙买加]马龙·詹姆斯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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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西·威尔斯

    坏人不会做笔记。我跟你说一件事,我很确定的一件事,就好像外面的阳光只会变得越来越热、越来越烈。你写在你的脑海里,你训练你的大脑忘记它。但我的笔记本里没有原谅和忘记。不是因为我从不原谅,假如我真的从不原谅,血河能从国民英雄公园一直流到金斯敦港。记住并伺机而动,这才是我的风格。乔治男孩那个基佬在收音机里问你用不用黑钱?我的一切都是黑色的。

    哭包在纽约,说他年纪太大,没法跳霹雳舞了。他还在牙买加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不适合迈阿密。哭包喜欢认为他是个会思考的男人,但他并不思考,只是读过几本书而已。就好像有些小子以为他们饱经风霜已经成熟,实际上只是经历了一些操蛋烂事。我给了哭包一个任务:维持牙买加和格里塞尔达·布兰科之间的关系。她需要以最快速度把东西运到迈阿密,然后转运到纽约。我们从金斯敦向迈阿密运货,走南海岸或古巴的途径。

    但哭包的问题是他和任何一个女人都合不来,更确切地说是他不听女人的使唤。但话说回来,格里塞尔达不能算是女人。她是一百年前丢掉了jī巴的吸血鬼。她对哭包丧失了耐心,她那种疯女人要是对你丧失了耐心,最死硬的牙买加粗胚都会忍不住说狗逼的臭娘们儿真他妈凶到家了。几个月之内,她必定会亲手弄死哭包。

    在教堂里,人们会谈论洞察力的天赋。拥有这种天赋的不只是神父或满溢的圣灵,而是任何一个自以为能跳上那个位置而且长久领导的人。见到布兰科的第一眼,我就知道这个人很凶残,不讲逻辑,但拥有足以掀翻蛮牛的意志力。她和我一样,明白正确和错误只是傻瓜发明的两个词语,真正重要的是我能把你怎么样和你能被我怎么样。但她当时还不知道该怎样运用天赋,有些哥伦比亚丑女人过于天真,看不出某个无知黑鬼同时跟麦德林和卡利做生意,而卡利那帮小子至少知道该怎么动脑子。

    洞察力。每次我看见一个人就能读懂他的心思。比方说哭包。我认识他好些年了,我知道他不但操男人,其实更喜欢挨操,无论他怎么说,离开监狱他都觉得挺惋惜的。好些年前我就该为此宰了他,但为什么呢?看着他一个接一个地操逼让我头脑清醒,就好像屁眼人行为是精液里的什么毒素,射到了一定的量,就能消灭他想拿jī巴填自己屁眼的欲望。我不了解他们那种人的事情,我也不读《圣经》。但我看得出一个人是不是在自欺欺人。这东西值得你看。天晓得他在纽约干什么。我不可能派人跟踪他,因为他肯定会发现的。再说有些事情只有哭包才能做好。

    昨天我女人问我怎么能拿到去美国的护照,她笑得很开心。她有资格笑。但今年我有事情要做。我说不清上次我关心金斯敦街头的事情是什么时候了。劳动党迫不及待地想要这个国家,现在他们得到了。两边最好都他妈噎死。现在有其他的街道需要我关注,我需要做的只是关注。坏人不做笔记。坏人记在他的脑袋里。

    尤比在布朗克斯。有人不明白我为什么关心那位同胞,“有人”在这儿指的是哭包,哭包完全没法忍受他。要是一个人两周理一次发,说话像是在贵族中学待了七年,无论什么天气都穿丝绸正装,你恐怕也很难喜欢他。没有人领悟到他这么做的理由:假如人们怎么看都觉得你像拉皮条的,就不会认为你是毒贩了。尤比念过书,因此认为自己有品味。当然,他确实有一点。那小子本来准备去念哥大法学院,但后来看透了法律的本来面目。尤比在皇后区和布朗克斯做得非常好,我让他从哭包手上接管迈阿密。我没通知哭包,所以他打电话给我。

    ——同胞,他血逼的搞什么?

    ——你似乎需要换个环境了。迈阿密对你来说太乡下,你需要的是纽约。纽约有的是书,也有的是半夜热闹的公园。

    ——这他妈是什么意思?

    ——该是什么意思就是什么意思,逼眼儿。咱派你驻守曼哈顿,或者布鲁克林。

    ——咱不了解那两个地方。

    ——那就买一本他血逼的地图册,自己研究去呗。

    同胞,你知道咱对这种事情有第六感,我反正不信任这位兄弟,他每周报告的几乎永远是那几句话。哭包并不思考,他只是读过几本书,但尤比思考得既长远又周到。他从哥大退学去卖大麻,因为哥大能教他的挣钱本事他都已经知道了。他太精明了。仅仅一年时间,他就销出了十万磅大麻和十万磅白老婆。我知道,他知道,哭包也知道,因此他更加没法忍受尤比了。那家伙的大脑帮我们变成富翁。这颗大脑需要我的供货,虽说我很确定他企图自己联系埃斯科巴,但哥伦比亚人不会信任这么滑头的一个人。我根本不在乎他这么做,甚至知道他肯定会这么做,但我没有告诉哭包。有一次,哭包说尤比肯定是唯一一个定期去修脚指甲的牙买加人,因此他百分之百是屁眼人,我笑了很久很久,哭包忍不住说他没有开玩笑。我说哭包你冷静点儿。我没有告诉他,尤比不但亲自杀人,他还有两个兄弟——真正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帮他杀人,听说他们已经帮他做掉了五十几个。咱确定尤比这种人肯定有个什么名词,不过只有看脑袋的医生才知道。

    坏人不做笔记。我记人名就像其他人记伟人。我把人名做成名单,像儿歌似的记在心中。要是这个秘诀传出去,就再也不会有人正眼看我了。我派哭包和一个小子去佛罗里达取一些装备,然后派他开另一辆车去弗吉尼亚和俄亥俄继续取东西。不过警察在西弗吉尼亚拦下了一辆车。没多久,华盛顿特区、底特律、迈阿密、芝加哥和纽约全城的小子们就干得热火朝天了。

    尽管经历了这么多,但他就是不肯放过尤比。

    ——我觉得他是娘娘腔,光看他把老妈的窗帘当正装穿就知道了。我跟你说,乔西,记住我的话,那家伙迟早会反水。

    ——我盯着他呢,哭包。

    ——最好盯得再紧一点。我不怎么信任他。他总用手摸下巴,好像在琢磨该怎么算计你。

    ——你认真的吗?哭包啊,我盯着的人不止他一个。

    ——这话他妈的什么意思?

    ——该什么意思就什么意思。皇后区的人为什么说你和尤比的供货有缺口?你和他在纽约没碰面?

    ——供货没缺口,有些人得学学等待。

    ——你真以为事情等得起吗?你他妈犯什么混?

    ——什么意思?

    ——同胞啊,你觉得谁能垄断纽约吗?顶级大唐、血玫瑰帮和热踏都想在每一条街上分一块蛋糕,这还只是牙买加人。你不供货,他们就换供应商,事情太简单了。多亏了脑子和你一样不开窍的人,我必须亲自来纽约把事情扭回正轨。我的天哪,哭包,我他妈非得亲自来纽约吗?还是说我应该让尤比连皇后区一起接管过去,你给我回牙买——

    ——不!不,乔西。不,哥们儿。咱不想……咱能做到。咱只是……

    ——你只是什么?别让皇后区的人再打电话给我了。那厮的话我他妈有一半听不懂。

    ——好的,同胞,咱去处理那头的事情,哭包说。他没说他的处境有多艰难,除了生意低迷,还有一个新匪帮的新人在侵占他的地盘,企图在迈阿密侵占我们地盘的也是这个匪帮。人们忘记了1980年劳动党赢得大选后,许多人立刻跳上飞机前往纽约。

    这些人如今加入了血玫瑰、热踏和顶级大唐——尤其麻烦的是顶级大唐——他们用枪支抢占地盘,就好像所有人都还在金斯敦。这样的局势需要有人动脑筋思考,但哭包并不思考,他只是读过几本书。

    还有一点。事实上我并不太在乎,但我对哭包说,喂你记得崔斯坦·菲利普斯那个逼眼儿吗?跟罗爸爸、警长杀手还有歌手一起搞和平委员会的那家伙?我派了不是一个而是两个人去收拾他,他却像变魔术似的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就住在皇后区,咱希望你跑一趟,让这位朋友彻底消失。免得他做些什么事情,比方说参加民族党的黑帮,虽说他经常上美国电视谈论和平运动。

    1982年,我派哭包去收拾那家伙。我叫他买机票飞到纽约去,搞一把枪,结束牙买加历史的这个章节。一周后,我接到电话,打来的不是哭包,而是哭包的跑腿小弟本尼,他说搞定了。我懒得问哭包吸得究竟有多嗨,居然把我的号码给这个小屎蛋。更糟糕的是,给了一个居然敢这么跟我说话的杂种:哭包叫我告诉你消失戏法变好了,听见没?回见。唉,所以我才懒得问。因为我要是问,你他血逼的跟我说什么?他只会问啊?我说什么了?不是因为他是个混球,而是老天在上,他真的不明白。总而言之,我没有理会他,因为菲利普斯死了,那个章节已经结束。

    两周前的星期四,我的一个手下刚从莱克斯岛监狱出来,问我认不认识一个叫崔斯坦·菲利普斯的,因为他说他知道你的所有事情。我说,你说认识是什么意思,不是该说“曾经认识”吗?他说不,乔西,那位同胞没死,他在莱克斯岛,因为武装抢劫被判了五年,服刑正服到第二年。他以前在阿提卡监狱,最近转到莱克斯岛来了。他现在是顶级大唐的人。

    咱可以传话干掉他,我的手下说,但我说别急,让他去。星期五,我打电话给哭包。

    ——你知道咱撞见谁了吗?崔斯坦·菲利普斯的孩子妈,她转投劳动党阵营想挣钱,她说崔斯坦抛弃了她,不肯寄钱养孩子。有意思吧?我说。

    ——对,有意思,他说。

    于是这会儿我在收拾行李,准备去纽约市。没打算待太久。尤比已经安排好了一切。我抬起头,看见我儿子身穿校服,站在门口望着我。

    ——他血逼的,老爸,你刚从哪儿回来?你看着很嗨。

    ——你站在那儿好像你喜欢看男人。年轻人,上学去吧。

    ——上他妈的学。

    ——咱看着像是允许孩子在我面前说粗话的父亲吗?

    ——不像,老爸。

    ——那就好。你就皱着眉头站在那儿了,他血逼的给我好好上学去。你以为沃尔莫男子学校是免费的?

    ——义务教育都是免费的,老爸,你就别唠叨这个了。

    ——你知道还有什么是免费的吗?因为顶嘴而脑袋上挨一枪托。你别堵在门口了,他妈的给我上学去,敢迟到看我怎么收拾你。

    ——老爸,我要怎么做才会知道——

    ——知道?知道什么?你指的是你的教育吗?你不是要上学吗?这张该死的丑脸怎么还在我眼前晃?他血逼的你真是越长越像你老妈。

    我对他微笑,所以他不会觉得我的威胁有多么严重,但他已经十六岁了,我记得十六岁是什么滋味,知道饥渴在他的内心膨胀。他的顶嘴正在从可爱到威胁转变。看着小傻蛋鼓起胸膛装模作样,我心里觉得甜丝丝的。他转身要走,我说:

    ——下次带你去,我保证。

    他没有露出笑容,只是点点头就走了,我看着蓝色背包晃晃悠悠地走远。再过一年,顶多两年,我就管不住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