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女尊不良人,十万火急去相亲 > 第32章 陆琳的小心思

第32章 陆琳的小心思

作者:乘风破浪的猫君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飘天文学 www.piaotian.net,最快更新女尊不良人,十万火急去相亲 !

    陆瑶进城卖野猪的时候,陆琳在地里干活。

    忙活了快一天的她,下午回到家里时,正好碰见陆瑶在给大家发布料。

    “孩儿她娘,快瞧瞧,这都是二狗子给的!”

    三个夫郎的手里都捧着布,喜滋滋的给陆琳展示着。

    陆琳看到那些布料,第一反应竟然是沉默。

    她有三个夫郎,八个孩子。

    成亲这么多年,别说是夫郎,就连孩子,她从来都没有给他们买过东西。

    她木工手艺不精,进城只能干卖力气的粗活,挣的不多,后来就更偏向于在家中种地。

    种地不挣钱,她自己手头上没有钱,也就没法给夫郎和孩子买东西。

    没想到夫郎和孩子们收到的第一份礼物,竟然是二狗子给的。

    那个一直和她不对付,经常动嘴动手的二狗子。

    感激吗?也许有吧。

    但心里,却忍不住生出了别的心思。

    “谢了。”陆琳闷闷的对着陆瑶说了一句。

    “别客气,咱们是一家人。”陆瑶笑着回了一句,心里却敏感的察觉到,陆琳并不高兴。

    没办法,谁叫俩人以前关系太差呢。

    记忆里的陆琳和二狗子,不是吵架就是动手。

    这关系,不是一次送礼物就能缓和的。

    慢慢来呗。

    陆瑶并没放在心上。

    夜里,陆琳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白天陆瑶送布的事情,让她想了很多。

    没有人知道,其实,她在意的不是送布这件事情,而是这件事情有可能会引出的后果。

    简单来说,就是二狗子真的变好了。

    无论是赏银、谢家的谢礼、大野猪,还是陆瑶口中所说的要进城找工作。

    种种迹象表明,二狗子真的变了。

    变得越来越靠谱。

    照这样发展下去,或许用不了多久,她就能找到夫郎,娶亲成家。

    于是,最严重的问题就来了——二狗子成家后,是留在家里,还是分家分出去过呢?

    毕竟这个家里人太多了,房子也越发的不够住。

    陆琳觉得,二狗子很有可能愿意分家单独出去过。

    毕竟,她挺有本事的,能挣银子。

    可如果真那样,就糟了。

    因为二狗子是正房的孩子,是嫡女,而她是二房的,属于庶女。

    嫡女都分出去单过,她这个庶女更没有理由赖在家里不走。

    何况她早就成家立业了,换成别人家,还真没有庶女能带着夫郎和孩子,一大窝子都住在原本的家里的呢。

    她能留下,恰恰是因为二狗子以前太浑。

    那时家里只有陆母、陆大姐、陆琳三个壮劳力。

    陆瑶整天吃白饭啃老,一点活儿也不干。

    陆三爹生娃晚,两个闺女陆六丫和七丫当时还只是婴童。

    于是,陆琳就被默许留了下来,在家里种地干活,陆家也没分家。

    但现在,陆家的第三代已经长起来了,陆六丫七丫、陆花陆芽她们也都大了,开始成为家里新一代的壮劳力。

    自己,似乎不那么重要了。

    陆琳越想越紧张。

    一切随着二狗子的变好,有可能会改变。

    这就是陆琳特别担心的。

    因为她不想分家啊!

    虽然分了家自己过,有自由和自主权,但陆琳明白,单靠自己的本事,是养不起三个夫郎和八个儿女的。

    不如没分家,虽然大家一起过着清贫的日子,但没有一个人会吃不上饭,穿不上衣。

    也可以说,是让大家帮着她养着她自己的一家。

    如果真分出去了,她的八个孩子,最大的才九岁,最小的三岁,养家的重担全都压在她的身上,只会种地的陆琳觉得自己扛不住。

    甚至过不了几年,女儿得准备彩礼,儿子们要准备嫁妆,所有的开销都要自己来准备,陆琳想想都觉得喘不过气来。

    ‘如果,二狗子还像以前那样浑,就好了······’陆琳暗暗的想。

    这天夜里,陆琳做了一个梦。

    她梦见二狗子没有变好,依旧是那个人见人厌的混球。

    混球找不到夫郎,终究被流放三千里,后来就再也没回来。

    她依旧是陆家不可缺少的一份子,安安稳稳的在陆家苟到了孩子长大,一辈子都没有太操心费力······

    陆瑶不知道陆琳的小心思,现在的她,满脑子里想的,都是去袁宅应聘。

    后天转眼就到。

    陆瑶一早便起来洗漱,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

    去应聘,得注重一下个人形象,不能再穿平日里的那套补丁衣裳。

    陆瑶换上的,是那套祖传的,出门做客时才穿的衣裳,也是前阵子去赵村长家相亲时,穿的那套蓝衣。

    收拾妥当,简单的吃了点东西,陆瑶便上了路。

    从山阳村到平安县,路途不算太远,腿脚快些走着去,一个多时辰就能到。

    路上有零星赶路的人,有的挑着担子,有的坐着牛车驴车,带着不少农产品。

    都是附近村里的村民,进城买卖东西。

    特别巧的是,陆瑶在路上遇到了谢家的公子谢景然。

    枣红色的大马,雕花的车厢,贵公子出行,当然是坐着马车。

    和车夫一起坐在前面的侍卫展英,最早发现了走在前面赶路的陆瑶。

    “二狗子!二狗子!”车厢里的松烟,把陆瑶招呼了过来。

    “咦,谢公子?这么巧,你也进城?”陆瑶走了过来,从掀开的车帘中,看到了谢景然。

    本来就是个美貌公子,今天又一身粉衣,显得更加温柔可亲。

    陆瑶眼里一亮,颜狗的灵魂立马上线!

    她瞧见谢景然头上不但系着坠着珠子的银丝带,还簪了几朵粉的、黄的花。

    穿着粉衣服,带着头花的公子?

    陆瑶想起了自己原本的世界里,古代的宋朝男子都有簪花的习惯,更何况这个异世的女尊世界,男子簪花戴首饰更是基操。

    但她还是忍不住想笑。

    原谅她刚穿来不久,还是没能改过对男女固有的印象。

    陆瑶绽放了一个大大的微笑。

    车里的谢景然看到后,忍不住也抿起了嘴角:

    “是啊,真的好巧。”

    本来,在路上遇见陆瑶,谢景然心里就一亮。

    被她的笑容一感染,竟顿时觉得心情大好!

    松烟使劲的打量了一番陆瑶,惊讶的问道:

    “二狗子,你干啥去?今天的你,和往日好像不一样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