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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清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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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王徒用军刺,随手洞穿了一个被卡在广告牌下的丧尸眼窝,其他同伴也未有报以过多关注。

    除非作死故意引来成百上千的丧尸,否则正常上街行走,猥琐一点的话,基本上没有什么危险。

    有独立思维,极具威胁的一星级变异型丧尸,到底还是不多见的。

    目前王徒所处的位置,是城南区较偏的一个地方。

    虽然一条国道贯穿在附近,但生活区域稀稀拉拉。高楼虽然盖得也有,却几乎都烂尾了,人流量并不会很大。

    吸引他前来的主要原因是……这边有个小型贸易市场,好几家粮油专卖店开在里面。

    粮油店对门,还有一些干料干菜店。

    去年王徒跑出租来过这边。

    一个中年店主在车上抱怨,说他家的东西是从乡下老家收购的,属于最上等的好油、好米、土鸡蛋,健康环保,没有使用任何添加剂。

    却被价钱更高的转基因产品给打败了。

    王徒一直惦记着,后面专程到这买过几回,确实比超市里卖的味道更鲜,也更好吃。

    不过,他这次来,仅仅是因为这一片住的人少。

    丧尸……肯定也不多。

    王徒此行有两个目的。

    一是多弄食物回去;

    二是到辖区警局搞一张城南区的地图;

    三是找一部水泵带回山上;

    四是看能不能有机会搞点金子;

    ……

    九是尽量多杀一些丧尸,赚取金钱和功勋点。

    过日子需要的东西多着呢。

    锅碗瓢盆,洗澡洗衣服用的清洁工具,床铺、被子……看起来都不重要。

    可是人要想保持良好的战斗状态,就一定得吃好、睡好、调整好。

    现在就有五张吃饭的嘴,以后还会更多,所以这些也必须得在考虑的范围内。

    路过一家肉摊,黑钩上挂着几块破布似的肉皮。

    王徒停下,在摊位底下捡出一把细长锋利的切肉刀,递给大兵。

    为了让他等会多拿东西,沉重的m60机枪留在了车里,火力输出的责任,则抛在了动员兵身上。

    别看训练这家伙的价格比较便宜,甚至是低廉,武器也不怎么样,可他的战斗力比之大兵绝对丝毫不差。

    虽然打小穷养,但最起码在红警里面,动员兵站撸大兵是没有一点问题的。

    “基地”的设定,基本接近红警实际,所以王徒对动员兵寄予厚望。

    沿路一直绕着走,脚踩在水泥路旁侧的土地上,不会发出半点声音。

    走到这边,离采矿车所处的位置,直线距离大概有四百多米。

    拐过一个弯,外貌丑陋、狰狞的丧尸群映入眼帘,足有三十多个。

    有的斜挎着钱包,有的背着小提兜,是末世来那天在附近购物的买家。

    它们步伐蹒跚,眼神空洞,裸露的胳膊和脖颈上森白一片,口齿中涎水黏稠,看起来恶心极了。

    所过之处,曲折的血道子遍布在脚印上。

    原来,这些死物的血,还未曾流尽。

    “你们俩,警戒、待命。”

    王徒说完,与警犬脱出阵容。

    “遵命,长官!”

    表情冷漠的大兵和动员兵极其忠诚,当即驻足不前,把展现的机会留给自己长官。

    王徒有心适应和了解经过强化后的身体,迈大步子向小股的丧尸群走去。

    其袖子遮掩下,通体黝黑、狭长的军刺,似乎绽出一抹锐利寒芒。

    作为指挥官,若全力打造军队,他以后完全没有自己出手的必要。

    可他性格如此,不愿把一切寄托在别人身上。

    强大的本体,可以保证他在末世中增加一分生存的几率。坚硬的拳头,则带给他足够多的蜕变信心。

    “呜……”警犬耳朵直立,目露凶光,率先跃了出去。

    一个保持着女性特征的丧尸被扑倒,42颗坚硬牙齿咬合在一起,几乎切断它的脖子。

    一击得逞,警犬转瞬跳开,找到下一个目标。

    躲到丧尸背后,将其扑倒,依旧直攻脖颈、面部等要害部位。

    它比较灵敏,懂得利用矫健身姿躲避攻击,引得丧尸团团转,却连它的尾巴都抓不到。

    王徒在后面看了一会,心里已然有了思量。

    警犬虽凶猛,要杀光在场所有的丧尸,还是不太容易的。

    正常人见到大狗、凶狗,手无寸铁之下,从心理上先怵三分。

    被咬到腰、腿等部位,更是光顾着喊疼了,当然就剩下被狗虐的份。

    丧尸不一样,它不怕疼。

    狗想啃它,它也呲牙咧嘴的,想咬狗。

    你一口,我一口……这种战斗,旁观起来比较牙疼。

    摸清楚警犬的作用就算是达成目的了。

    总体而言,它比较适用于吸引丧尸群,帮助分队转移目标。

    同时,它能在关键时刻发动袭击,以及……遂行搜救和追踪任务。

    狗厉不厉害,其实不是最关键的,主要是……它可不便宜呀。

    你看,后面站着的那俩……壮的跟牛似的,还抱着枪的人。

    一个,跟狗一个价,另一个……算了,不说了。

    人要学会知足,上哪去找给一百块钱就愿意当兵上战场的傻大个?

    吹动口哨,警犬很听话,轻摇尾巴跑回来,退到一边伸长舌头蹲着。

    微微屈起腰,那么接下来,就该自己上场了。

    眼眸中积着杀机,王徒迈动双腿,开始加速。

    他的身体在短距离内展开冲刺。

    脚掌扒地,借用从腰、胯、大腿等部肌肉中释放出来的强劲力量,整个人弹射而起。

    仿佛是一根锐不可当的长枪,向前方贯穿。

    来不及反应的丧尸被撞倒在地,三四个跌滚成一团。

    最前面的那个,被一把反向而握的锋利军刺掠过,自眼窝中爆起一摊黑红色粘液。

    它的死未能过多耽误这把杀器的停留,瞳孔晶体被带走,在下一刻,送入另一名丧尸颅内。

    接着,是第三个……从地上站起的王徒,侧身躲过数只利爪的同时,以军刺靠近握柄处的刃面,重重切断了第四个丧尸的喉咙。

    它仿佛是有生命的,张大嘴巴,紧紧捂住皮肉绽开的缺口,发出由于红黑色液体喷涌而变得拉扯的呼吸声,眼球凸出前所未有的大。

    一脚把它踹倒,王徒踏着它青筋暴起的头,用鞋跟狠狠一抿,把半张腐臭的脸撕扯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