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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快马加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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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我记住你了,咱们改日再见!”说完之后,这位肖大少转身就走,走之前,倒还有礼貌的抱了抱拳,至始至终都没敢正面看盛立强一眼,生怕人家记住他的样子。

    捣乱的流氓恶少走了,董宇就有空去看自己救下来的无知少女了。这边刚一转头,那个刚刚还是麻烦缠身的漂亮女孩已经变了脸色,几分钟前还抱着自己胳膊“哥哥,哥哥”叫得亲热的女孩子,一张脸已经又变得如同高傲的公主一般神圣不可侵犯了。

    “谢谢你的帮忙,我还有事先走了。”说完之后,对盛婉儿微微一笑,带着那两个庄稼汉模样的保镖向外就走,将要走到门口的时候,大概终于想起来还有人情事故这个说法,返身从一个保镖的包裹里拿出一本书,“看你像个识字的,这本书送你当作谢意吧。”由不得在场人多说什么,把书往董宇手里一递,扬长而去,留下满大厅的人目瞪口呆。

    这可真是来去自如,潇潇洒洒。董宇刚要低头去看手里的书,旁边早有一只小手伸过来,劈手夺了过去,除了盛婉儿,还有谁敢从会长大人手里夺东西呢?不对,董会长现在已经是大明朝廷六品下的朝廷命官,鸿胪寺寺丞大人了。

    “三国演义?这是什么书?”旁边一声低声自语顿时把尴尬中的寺丞大人惊醒过来,扭头就回房里,饭还没吃完呢。

    这顿饭注定是吃的不安生了,这边董宇刚刚进入状态,抿了一口酒之后,夹了一块糖醋排骨进嘴里嚼着,婉儿就把那本从她的宇哥手里夺的书摔倒董宇面前,“给你,真是的,帮了她那么大的忙,也不说送个玉佩什么的,就送一本书,还是现在人写的,没一点名气,真小气!”

    人家要送个玉佩,恐怕你早就跳脚了!董宇也不理她,这女人就这样,越接她的话,就越夹缠不清。倒了一杯酒再次倒进嘴里,把嘴里的肉送进肚子,眼睛随意的瞟了一眼那本线装书,黄色的封皮,也没什么封面插图,只有四个苍劲有力的隶书大字《三国演义》。

    一股浊气翻起,正在流进喉咙的酒液顿时进叉了道,“咳咳咳!”一阵剧烈的咳嗽,差点没把肺咳出来,婉儿慌忙过来,手忙脚乱的给董宇递丝绢擦嘴,小手在后面轻轻拍打后背,她还以为是自己刚才的举动气到董宇了呢。

    好半天,董宇才把这口气喘平了。伸手拿起桌上的那本《三国演义》,轻轻抚摸着封面上的四个字,轻轻翻着,第一回 宴桃园豪杰三结义 斩黄巾英雄立首功。第二回……。那一个个熟悉的名字跃入眼中,曹孟德,刘备,关羽。罗贯中好像就是元末明初的人吧,这本书搞不好还是首版!老天,这可是个好东西呀,罗大大一直就是自己崇拜的偶像呀,他老人家还活着吗?那小妞拿本罗大大的《三国演义》送给自己,是什么意思?

    一串疑问浮上心头。大家见董宇翻着书沉吟不语,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还是婉儿打破了沉默,“这书很好吗?”

    “是啊,这是本绝世好书。”董宇轻声的接了一句,随即醒悟过来,赶紧抬头对大家说:“吃饭吃饭,都看什么?”冷场顿时被打破,饮酒说笑声再度响起,饭桌上气氛再度热烈起来。

    饭后不久,盛立强和盛婉儿就被锦衣卫的人带走了,人家是有公职的人,又没有放假,当然不像董宇这正在休探亲假的闲人,不过盛婉儿同时也被接走,还是引起了董宇的一丝疑惑,难道这南镇抚使还管家属?还是他们要调查清楚家属身份?不过这些都不用董宇操心,有了郑和这层关系,哪有搞不定的事儿?

    果然,晚饭还没到,两人就回来了,说是郑和要见他们,不是南镇抚使。人家干爹要见干儿子,派个锦衣卫来接人,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嘛,谁让人家现在权势滔天呢。

    第二天,众人收拾行装退房回乡,客栈掌柜的恋恋不舍,领着酒店伙计一直送到大门口,再三叮嘱,下回进京一定要住到自己的四通客栈,想不到这时候的酒店经理就有这种煽情的拉客手段。

    一群人打马出城。又是金秋时节,城外的农田里一片金黄,成熟的稻穗低着沉甸甸的头,空中飘着一股沁人心脾清香,路人脸上挂着微笑,马儿脚步轻快的奔驰在丰收的田野上。过惯了海上漂泊生活的人们,被这一幕陆地的美景深深吸引住了那颗流浪的心。

    队伍中人人都会骑马,本来董宇还想给盛婉儿她们两个女孩子雇辆马车,但是被盛婉儿断然据绝,小红是她从小的伙伴,和盛婉儿一样骑术精湛,两人各骑一匹波斯大马,骑姿潇洒,连董宇都自叹弗如。人群中就属旺财骑术差劲,这柯枝国壮汉还是跟着董宇以后才接触过马的,大部分时间还是在船上度过,骑马的机会屈指可数,现在能坐在马上没掉下来,已经是难能可贵了。另外一个就是李伟了,这家伙干了半辈子海盗,要说驶船,那是一把好手,骑马就差劲了好多,好在这货脑袋比旺财好使一点,虽然同样学骑马时间不长,到底有个旺财垫底,显得倒也不是太难看。

    一行人一路狂奔,穿府过县,向着家乡古田县径直奔去。

    这一日,大家伙儿正驰骋在郊外,前后视线里没有任何一座城镇的影子,天已经微微有些擦黑了,今天要露宿荒野吗?这一路上已经不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事儿了,天黑赶不到城镇,只有在荒郊野外野营。好在他们带的有帐篷和食物,偶尔过过露宿野外的生活,还感到乐趣无穷。要不是董宇坚持遇到城镇一定要住店,依着盛婉儿的意思,恐怕这一路上,这一票人马都要尝试野营拉练的滋味了。

    “再向前赶半个时辰,天黑之后,如果没有看到城镇,就地扎营!”董宇说完话之后,轻轻一拍马股,赤兔马脖子一伸,身子一长,四蹄蹬开,向前急奔而去。婉儿在后面恨恨的瞪了前面的红马一眼,扬鞭娇叱,身下宝马扬蹄直追,刚才她就已经提出要就地扎营休息了,这个可恨的董宇还要往前跑,万一要是到了杨柳村,今天又野营不成了!

    中午打尖,在后面那个县城的酒店里吃饭的时候,酒店的伙计就说,下一个县城离得远,今天半夜之前是到不了了,但是半路上有个杨柳村,要是想要到那杨柳村里住宿,得骑马快赶,天黑以后一个时辰,也就是将近二更天或许能到。从县城出来,婉儿就一直不肯放马快跑,就是想要今天晚上再过回野营的隐。上会野营的时候,董宇烧烤的那只野兔,味道实在是太香了,这一路上再也没吃过那么好吃的美味。当然,那主要是董宇亲手烤的,并且亲自割了一条兔子腿给了婉儿和小红,婉儿一直盼着再有一次这种机会呢。

    这个没良心的,咋就不懂人家的心呢?婉儿恨恨的骂了声,却不敢大声发出声音,周围全是董宇的死忠,连她哥哥都是,要是被他们知道自己背后偷偷骂了他们的会长,对自己的尊重恐怕立马会下降几个档次,这个没良心的董宇身边女人成群,等着排队的多了,自己要是一不小心,可真就没机会了。

    一边想着女孩家的心事,一边漫不经心的往前走着,忽然前面传来熟悉的喊声,“这里有人家!”真被他赶到杨柳村了!

    荒山野地大道边,还真有一座大宅院,也不知道这是谁家,不挨村不靠店的,就把家建在这荒郊野外,倒是方便了错过宿头的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