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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路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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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日前消灭了士麦那的骑兵,众人一路走的并不远,按照老罗的估计,大概也就是离开士麦那东行一百二十公里的样子,有了坐骑和走路步行毕竟不是同样的速度,尽管没有策马疾奔。

    远处的山峦老罗还有些印象,毕竟后世也曾经来过这片土地,只不过没有了后世的城市,到处都是荒草或者山石,也就没有了具体的参照物,按照经纬仪的方位测定,老罗估计自己这一众人的位置大概在后世库拉小城东面一些,如果不迷失方向走错路的话,大概顶多三五天的时间就可以到达安卡拉,当然前提是不要下雨,冬季春初,这个半岛上的雨水可是不少。

    再次出发的队伍被重新整合了一下,分出去探路的斥候队,负责防卫的守护队,除此之外,每个人两匹马一头骆驼换着骑乘,多余的马匹骆驼则背负着为数不多的货物,这样又有了一个专司驱赶驼队的后勤队,老罗和几个不善战斗的人混在一起,一是为了保护众人,同时也是放手给手下的战士们,顺便观察他们的表现。

    不能不说老罗手下的这些家伙都是聪明人,尽管看起来他们很像只懂得蛮勇的莽汉。

    冈萨斯之前就已经向老罗许诺效忠,阿尔克作为斥候队的头,更是机智敏锐,西德克诺德既然敢应承职守纪律,自然也懂得体察人心,斯坦这个大家伙只是偏好收集战利品,却并不是一个贪得无厌的匪盗,北欧海盗的生存知识从来是在血腥与杀戮中学习来的,所有这些人都明了老罗的安排,这是把他们作为军队的基础框架来培养的,而不是作为奴隶的强硬分工。

    很多事不用说明,甚至都不用再做沟通,这世界上聪明人不少,平庸的人也不少,蠢人其实并不多,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都说是非公道自在人心,这句话其实是一点没错的。

    虽说走到这里他们这些人完全可以四处奔散逃离老罗的掌控,但是单身一个或者几个人到哪里不是给人卖命?回返家乡就不用想了,路上肯定会被当作逃奴追捕,即使顺利回归故里也不过是被族人排挤,一个失败的勇士就应该战死,逃回来的人怎么能有机会立足?

    是人就有上进之心,一切都表明老罗是个值得他们尊敬的领袖,而且一切也在向着期许的方向迈进,所以于情于理都由不得众人不卖力,分工明确的众人尽心尽力,有人做了表率,自然就有聪明的人照做,接下来的行进路上自然效率更高。

    老罗对这个现象感到欣慰,这说明自己的做法没错,没见连同那噶和姆那奇还有崔十八郎几个也是开始独当一面,追捕拦路的盗匪?

    只是这几个小子把对老罗的尊敬也转化到了李姌身上,尤其是加上崔十八郎这个一贯油嘴滑舌的家伙,一口一个三婶娘,经常惹得李姌这个火女郎羞恼不已。

    李姌是个性情开朗的女子,而且胆略不俗,不然怎么敢一个人在君士坦丁堡的学院图书馆探寻机密?不过这一点在老罗挑明了两人的情感事情后,却有些相反,她连续两天都没像往日一样跟随在老罗身边,几次错身而过,还是鼻孔里出气。

    这个丫头的表现让老罗有些哭笑不得,周围的众人都明白自己和她两个人的事情,连同学会了汉话的那噶和姆那奇开始称呼李姌为夫人了。

    不过这个时候可不该是纵容这个小女人耍小脾气的时候,老罗趁着途中换马的时候,拉住了这个火辣的女郎,“四娘,不要耍你的小脾气了,路上安全要紧。”

    李姌其实也不是生气,只是觉得那天早上,当着众多人的面,自己与他那么亲热,有些羞赧不好意思面对罢了。唐人本就是开放的性子,李家女也不是东方大族那种养在深闺的秀女,何况工匠营这些年在西域百多年的奔波,好多习俗已经深受突厥人和阿拉伯人以及波斯人的影响。

    工匠营不远就是草原牧区,牧区的人们在欢聚的时候载歌载舞也是常事,相恋的青年男女当着众人的面为婚姻许下诺言,同样是会获得在场众人的祝福的。李姌小的时候也没少看到过这一景致,只是轮到自己身上总还是觉得有些突然。

    老罗拉住李姌的时候,她真的很想发火,又想作弄人吗?但是紧跟着的老罗的话语低沉,她不禁又有些迷糊,等回味过来老罗说话的内容时候,发现老罗双眼瞪着她,她心道,完了,糗死了,居然这时候犯迷糊。

    倒是没有发火,老罗只是有些好笑,这丫头平时精明机警得很,怎么听自己说话开始犯迷糊了。

    有些爱怜的扶正李姌的波斯风格尖顶小帽子,这是拜占庭流行的风格,怕她不好意思,老罗低声道:“四娘不要犯迷糊啊,这路上可是不太平,没见十八郎那几个小子都去追盗匪了么?”

    “嗯,知道了。”李姌缓过劲来,红着脸点头应诺,这是自己一见面就喜欢的男人,虽然他初次见面就先拍晕了自己。不过草原上有本事的男人哪个没有一点脾气的?何况自己看中的男人强大博学,是个能保护住自己的大英雄呢,看工匠营那边那个姐妹能有自己的运气好?

    可惜老罗不会读心术,所修习的道家秘术也只是刚刚窥探到门路,不然肯定会感慨古今如一,女人啊,你的名字叫虚荣。当然这只是夸张,女儿家的小心思是老罗这个粗莽的军伍男人难以了解的。

    开导安顿好了了李姌,这个队伍里面重要的隐患就没有了,手下这些开始发挥出整合效果的战士应付路途上的琐事简直轻而易举。

    只要没有遇到大规模的军队,老罗敢说自己这伙人不用惧怕任何东去路上的麻烦,零散的三五十盗匪,不过是给自己送财物的,或许这些盗匪同样有某些拜占庭贵族或者官僚的背景,他这个时候倒是开始期待安卡拉有什么人来招惹自己。

    恢复了战士心态的老罗还真是不惧任何阴谋阳谋,大不了不管对手是谁,我长刀在手,砍杀了再说。

    这种心态下,老罗的修习反倒颇有一日千里的意思,不过也许是日积月累的终于突破了瓶颈,这种精神力的感应范围日益扩大,精确度也有所提高,只是强度始终不高,只是感应,而不能像法术一样对周围的事物有所改变。想想也是,他也不过是初入门,做到感应已经不错,想一下子呼风唤雨那就是痴心妄想了。

    老罗倒不是好高骛远的人,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先做好自己可以做到的,事情总是在一步步变好的,多了精神力感应,他已经比其他人强了许多,再把自己抬高太多,会变得脱离人群的,变得像个苦修者可不是老罗的风格。即使是战士,也总是活在人的群体中的,否则在东非高原的原始森林里面修行岂不是更好?

    景源秘术本就不是站桩或者打坐之类的静功,老罗试着在黑云的背上仅凭上半身的动作同样可以练习,就练习的更加勤勉了,黑云这个颇有灵性的大马倒是更为喜欢驮着老罗奔走,也不见它如同其他同类那样觉得疲累。

    或许动物们都有些本能的感应之类,连同花彪也是不像往日可以被李姌抱走。老罗在练习的时候,花彪总是会努力向他身边靠近,最好就在黑云的马背上。黑云对花彪倒是并不排斥,每次花彪靠近的时候,黑云总是略停脚步,然后花彪就会顺着马镫和鞍座直接爬到黑云的背上,而不会用爪子抓伤黑云的皮肤。

    一人一马一猫,这种景象倒是总会叫人看着颇为喜感,至少李姌是这样认为的。

    “三兄,为什么花彪总是喜欢追在你身边?”

    “嗯,或许是因为我当初救了它的缘故吧,你不知道,最早花彪可是只有这么大一小团,看着就要饿死的模样。”老罗说话的时候,两只手还在比量着。

    “真是难以想象,这个调皮的家伙,原来那么可怜呢。”李姌爱心泛滥的紧盯着在老罗身后马鞍上的花彪,花彪则不是用爪子抓着老罗的衣服后襟,就是在不停舔着爪子上的皮毛。

    “不但是花彪,连这个大家伙也是很聪明的,”老罗顺手拍了拍黑云的脖颈,黑云则高兴的嘶鸣一下,“看,它知道我在夸奖它,很高兴呢。”

    李姌骑着的马是一匹标准体型的白色阿拉伯马,比黑云的身高就要矮多了,不过同样很有灵性,这时代的马远不是后世跑在赛道上的马那么娇气,“没错,我这个玉狮子也不错的。”

    时间与路途就在老罗和李姌的闲聊中悠然过去,沿途的琐事都交给了手下,老罗有大把的时间放在自身,或者身边的人上面。

    效率这个词汇还真是好东西,老罗颇有些感慨,若说这个时代与后世最大的不同其实就是效率,先进的或者说适宜的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效率,无论是对于军队还是对于眼前这个混杂的群体。

    最大的区别就在老罗的眼前,本来预计至少要用三五天才会到达的安卡拉,现在只是第三天的傍晚,安卡拉已经就在不远处遥遥在望了,即使沿途“偶遇”了多次盗匪,也有几次险些走错路途。

    “老板,到安卡拉还有差不多二十里,附近有一处靠近湖泊的宽敞地方适合露营,您看我们是不是就在这里休息?”阿尔克必恭必敬的站在老罗面前诉说着。

    “好,今晚就在那里休息,明早出发直奔安卡拉。”老罗随口就应允了这个事情。

    一路行来路上的些许小事都不再关问,任由手下这些人做主,或许会有一些小差错,但是也同样有些小意外,眼前这个阿尔克就是其中之一,这是个上好的斥候人选,无论是探路还是勘察地形选择落脚的营地,从没出过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