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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有其主便有其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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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高歌拿着随手提的矿泉水瓶,倒了一瓶盖送到地上趴着的小黑狗嘴边,小黑狗也许是太长时间没喝过水,伸着舌头几下就将水喝光。

    一直没说话的古董小小的惊咦了一声。

    高歌又连续喂了几瓶盖之后,站起身来说道:“好了。”

    “好了?小子,你确定你不是猴子派来的逗逼?”

    “卧槽,你不是兽医,是动物临终关怀师吧?”

    “哎呦,笑死老子了,朱哥,我强烈建议把这小子吸收进咱们的队伍,看这逼装的,比哥几个特么强太多了。”

    朱帅一伙儿哈哈大笑起来。

    那怕是那条狗不知犯什么邪突然喝起水来让人有些诧异,可喝上几口水就敢说狗瘟好了,这比一个癌症晚期病人饿了几顿就号称癌细胞被饿死了的新闻还可乐。

    “大骗子......”少女眼里浮上一层雾气。

    对于已经承认高歌是店里人的少女来说,被自己人欺骗的伤心远胜于被坏人讹诈,更何况,少女心中最大的希冀是高歌能将小黑狗治好。

    “哎。”丽人也忍不住摇头叹息。

    如果矿泉水也算是高歌花了整个下午去弄的神药的话,那高歌这人品,可真要让她失望了。相比而言,眼前的难关倒还是其次,刚毕业还没走入社会的学弟就被社会大染缸染这么黑才让丽人心里实在是很不舒服。

    其实,母校情结深藏在每个人心里,学生们在学校时大多会抱怨母校的这不好那不好,甚至发誓再也不回那地方去了。只有走上工作岗位后才发现,母校,其实一只在自己心里。因为那里无论怎样,都记录着自己的青春岁月,可能人生最美好的一段年华都只能在那里才能找寻得到了。

    丽人之所以毫不犹豫地就将几千块的金脚链给高歌当酬劳,不是高歌长得老实,这年头越老实的男人越能骗女人,越漂亮的女人越能骗男人这些基本常识对于已经踏足社会三四年的丽人来说自然是知道的。最主要的原因很简单,高歌也毕业自同一所学校,真正的小学弟。

    这也是不论在政府部门亦或是民营公司,总是会出现来自同一所大学的学长学弟们抱团的现象,甚至新来报道的大学生都还没搞清楚学长是谁,就被主动划分阵营。

    一直沉默的“古董”在高歌脑海里发出一声冷笑:“这些土鳖,懂个毛,现在,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见证奇迹的时刻?”高歌还不是太习惯脑波交流,习惯性的张口问道。

    “见证奇迹的时刻?哈哈,卧槽,小子你是安定医院跑出来的吧,你给老子看的奇迹就是这个。。。。。。。”哈哈大笑中的朱帅笑声突然戛然而止,如同一只被掐住脖子的鸡。

    在混混们如同腚眼被捅,眼珠子暴突,张口结舌的惊讶中,一直精神萎靡就像马上要断气的小黑狗突然摇摇晃晃的站起来,在适应了两步之后,摇着尾巴小跑着撒起欢来。

    “哈哈,小黑,来,到我这儿来。”少女见小黑狗奇迹般的恢复了精神,不由喜出望外,蹲下身来朝小黑狗招手。

    “我靠,这不可能。”见小黑狗摇头晃脑生机勃勃的在少女的抚摸下眯着眼睛享受,朱帅目瞪口呆。

    小混混们一片寂静,这真特么太不科学了。

    “也许只是回光返照呢?”有小混混还比较冷静。

    可半响过去,小黑狗不仅越来越精神,甚至开始大口大口的吃着少女给它准备的狗粮,只要是个正常人都看得出来,如果说这也算是回光返照的话,那这光,照的也太慢了。

    小黑狗的如果被治好,那意味着所谓的赔偿就无从谈起了,更重要的是,老板交代的任务也算是泡汤了。

    本来就不太帅的脸一阵扭曲,心思电转,转过头恶狠狠地盯着高歌:“你特么是不是喂狗吃兴奋剂了?”

    “对,肯定是吃兴奋剂了。”

    “还是帅哥英明,差点儿被这小子忽悠过去了,麻痹的,敢用兴奋剂骗老子们,小子,你是想找死吧。”

    小混混们也都反应过来,跟在后面群情急涌的一阵捧臭脚。

    “猪哥是吧!”高歌脸上一本正经。

    虽然高歌很想笑。

    这个姓在道上混着实太吃亏了。

    “朱哥泥煤,朱哥的名号也是你小子能喊的?”有小弟马上跳出来怒斥高歌,帮着维护道上赫赫有名的猪哥的权威。

    高歌愕然,怎么还有人如此大胆的指着秃子骂秃子,这也能混得下去?说好的流氓有文化呢?

    当事人某猪哥脸皮一阵抽动,若不是有外人在场怕被笑话,他早就大嘴巴子抽那个脑残小弟了,麻辣隔壁的,喊猪哥也就忍了,还加个泥煤靠啊!

    “是这样的,猪哥,你要是不相信,可以去宠物医院查查,如果这狗身上还有犬瘟病毒或者是有兴奋剂成分,我们店赔你两百万。”高歌镇定自若的说道。

    “如果我说不呢?”朱帅的脸色越发阴沉。

    眼见煮熟的鸭子就要飞了,是个人都要跳脚。

    “你要是不同意,就请你们朱老板跟我一起去公安局说清楚,我这儿有刘政委电话,他是我爸的老战友,应该随时会有时间。”丽人突然开口说道。

    “行,甄老板,算你狠,这次我认栽了。”朱帅见丽人抬出区局的二把手,知道已经事不可为,很光棍的服软。

    虽然甄家倒了,但还是有几个铁杆故交,若是他们占住理还好说,要是没理找茬儿,那几位大神如果站出来,他背后的朱老板虽然交际广阔,应付起来也是极为吃力的。

    “小子,你也很行啊!以后记得少出门,否则掉沟里摔得头破血流就不好了。”顶着大蒜头鼻子的猪哥拍拍高歌的肩头,眼神阴鹫。

    高歌笑笑,往后退一步没说话,心里盘算着要不要在门口挖个陷野猪的陷阱,等这货啥时候再来的时候先摔个头破血流。

    凭直觉判断,这货以后还会来找茬的。

    “走。”猪哥带着几个小弟灰溜溜的离开宠物店,连综合价值总计一百万的亲人小黑狗都不要了。

    高歌如释重负,轻吁了一口气,还是文斗的好,要是武斗,他可真要夺路而逃了。一个打五个?他又不傻。

    然后,高歌的脸色就又不好了,再次知道为毛大家都说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了。

    作为一只iq加了十点的高智商狗,战斗力还未成长起来的大耳早就知道趋利避害,在彪形大汉们装逼的时候,这货一直悄然躲在门口。等到危险都过去,便箭一般的冲了进来,然后,把脑袋伸到了还没搞清楚状况的小黑狗胯下,抽动着鼻头深深的嗅了两口。

    这都不算,还迷醉的眯着狗眼晃了晃脑袋。

    那眼神里闪动的猥琐,让高歌想不脸红都不行。

    在两个美女面前来这一招儿,你特么让哥这个主人怎么办?

    有其主便有其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