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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罗宾威廉姆斯

作者:秒速七厘米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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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身收回分魂震,东方晨便回到餐厅,十几分钟前还温馨的晚宴现在已经是一片血腥狼藉。

    看到躲在餐桌下瑟瑟发抖的人群,东方晨摘掉头套,说道:“应该安全了,一会警察就来了,都出来吧!”

    东方晨又看到那个一号还在昏迷中,而威廉姆斯隐隐发抖的双手,拿着手枪正对着他。他轻声说道:“威廉,是我,把枪给我。”

    威廉姆斯茫然无措地喃喃说道:“哦,是伊斯特啊,你来了?”说完嚎啕大哭起来。

    这时已经能够隐约听到直升机的轰鸣声,东方晨知道时间紧迫,上前解除一号的武装,仓促间也没有找到绳子,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将他扶坐到椅子上,又将那黑衣人的双手伸展叠起来平放在餐桌上。随后挥手一刀扎在手背上,小臂长的匕首贯穿双掌又插进餐桌几公分,生生将一号的双手钉在餐桌上。

    原本哭哭啼啼的威廉家族的人,看到刚才一起进餐时还温文尔雅谈笑风生的伊斯特博士,转眼间就变身成了屠夫一般,只惊得噤若寒蝉,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

    东方晨也顾不得许多了,一杯酒水泼在一号脸上,这位仁兄这才悠悠转醒过来,迷茫了一会,环顾四周,才恍然大悟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随机低头不语。

    “你是谁?为何要来威廉家抢那个东西?”东方晨用俄语问道,并把项链拿到他眼前。

    黑衣人嗤笑一声:“怪不得能混进我们队里?原来还会俄语!哼,偷鸡摸狗的小贼。”

    这句却是用英语说的。

    “回答我刚才的问题。”东方晨继续说道。

    “小子,别白费力气了,我只能告诉你一件事,你死定了,不但你会死,你的亲人,你的朋友,包括所有与你有过接触的人都得死,而且会像寒冬里的野狗一样悲惨地死去。”黑衣人轻蔑地说道。

    东方晨知道对这种亡命徒问不出什么东西来,更不想听其大放厥词,也不说话,又是一记手刀砍在他的脖子后,这位可怜的一号先生两眼一翻白又晕了过去。

    然后东方晨拿起他的匕首,将他全身上下衣服割成一条条的,并在其裸露的皮肤上寻找什么东西。

    终于,在黑衣人后背发现一幅纹身:一个低头闭眼的女人站在海面上。

    纹身本身很普通,但目力远超常人东方晨,还是发现这幅纹身的与众不同。

    原来这幅纹身是3d的,海面上女人背景的复杂纹饰中,隐隐约约藏着三座高山,与皮肤纹理和其它繁复花纹巧妙融合在一起,必须要用三维视角才能发现其中端倪,再仔细一看,三座高山恍惚中变成三座金字塔,一上二下。

    东方晨心里翻起滔天巨浪:三座金字塔?17000年前古物上刻着的三个a一样的符号?威廉姆斯家族?神秘的黑衣匪徒小队?这一切一定有联系!

    他脑子里像是抓住了什么一样。

    正要继续往下想,凯瑟琳的声音响起:“伊斯特先生,这么多年以来,我是第一次看走眼一个人,没想到你还有这样的本事!”

    东方晨现在对这位凯瑟琳夫人很有看法,为了一件身外之物居然不顾家人的生死?当下也不客气地说道:“只不过是运气而已,他们来的时候我刚好在洗手间,不然今天我们都得死在这里。

    您真的以为交出那个项链,这帮人就会放过您孙子吗?真是笑话,我从他们的对话中听到的内容,可是不论东西是否到手都会杀人灭口,绝不会留下活口。”

    凯瑟琳一听这话,大吃一惊,是真的慌神了,脸上掌控一切的淡然神色荡然无存,吃惊问道:“这是真的?”

    东方晨说道:“就在半个月前,这伙人或者他们的同伙,为了找这个东西还抢劫了瑞士银行苏黎世分行,当时我就在瑞士!

    您知道他们杀了多少人么?57个!银行职员和里面的平民全部被他们灭口,外逃的时候还杀了35个警察。

    亲爱的凯瑟琳夫人,我敢打赌,刚才如果不是我及时出手,这位一号指挥官先生在拿到他想要的东西后,从发出命令到杀光这里所有的人,要不了十秒钟的时间。

    好了,我们不要再讨论这个问题了,把这些疑问和这位先生留给警察好了。

    夫人,现在能和我说说那个东西的来历了么?现在可不是您一个人的事了。”

    说着便从一号黑衣人头上拿下那个奇怪的仪器,和那串项链一起,不客气地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凯瑟琳沉默良久,最后说道:“约翰,你留在这里照顾大家和应付警察,不要让别人打搅我。伊斯特先生,请随我到书房来。”

    东方晨跟着凯瑟琳到书房后,凯瑟琳打开窗帘,凝视着窗外,过了一会说道:“哦,对不起,伊斯特先生,请坐。关于那个东西,并不是不愿意对您说,而是实在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这要从差不多300年前说起……”

    距今300年前的大英帝国,根本没有什么威廉姆斯家族,只有一个叫罗宾威廉姆斯的落魄年轻人整天为生计发愁。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他的作品寄出去不是被客气地退了回来,就是杳无音讯。

    每天在小餐厅咖啡馆靠拉小提琴卖艺度日,只能勉强填饱肚子,拖欠那个矮胖房东的房租已经记不清有多少了,要不是还惦记着父亲留给他的遗物:一把做工精美的小提琴,只怕随时都有可能被扫地出门。

    罗宾时常在想:为什么就没人能欣赏我的才华呢?

    1728年伦敦一个炎热的夏夜,罗宾正在“西班牙人”酒馆卖力地拉着小提琴,为不争气的肚皮而努力着。

    酒馆里吵杂喧嚣,人们争相谈论时下最流行的大航海大冒险话题。伴随砰砰梆梆的碰杯声,时而惊呼时而大笑,根本没人理会角落里的罗宾,也没人在乎罗宾拉的是什么曲目,有点音乐助兴就够了。

    而罗宾对他们谈论的话题也不感兴趣,心底更是嘲笑这帮酒鬼粗人怎么可能会懂艺术?

    一曲演奏完毕,没有鲜花和掌声,有的只是稀稀拉拉的口哨和调笑声,罗宾感到万分落寞。

    正在这时,酒保走过来对他附耳说道:“那边桌的先生想请你喝杯酒。”说着指了指坐在角落的一桌人。

    罗宾一听来了精神,看来终于有人发现自己的才华了。连忙起身将小提琴装入琴盒中,正了正衣冠,微笑着走过去。

    那张桌子坐了三个人,看到罗宾走了过来,其中一个四十岁上下的男人拉开一把椅子,点头示意罗宾坐下,并对酒保喊到:“给这位小伙子上一瓶你们这最好的葡萄酒。”

    又细看了下罗宾的脸色,接着说道:“再上一份烤肉和土豆泥。”

    那男人这才转过头对罗宾说道:“你好,我叫詹姆斯卡特,叫我卡特就行,年轻的音乐家,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罗宾简直感动得眼泪都快流下来了,忙说道:“您好,我叫罗宾,罗宾威廉姆斯,我还不是音乐家,只是在学习和创作过程中。”

    “哦,你的演奏真棒,我很久都没听到过这么带有真情的小提琴了,请问这是谁的曲子?我好像从没听过。”卡特喝了一口酒说道。

    “卡特先生,这是我自己创作的曲子。名叫《黎明之海》。呵呵,让大家见笑了。”罗宾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道。

    卡特和桌上其他两人对视一眼,然后笑道:“罗宾先生,这位是普罗修斯先生。”说着看向旁边一位始终笑眯眯,须发皆白,精神矍铄的老人。

    “这位是文森特先生,他们都是我的朋友。”卡特又介绍对面坐着的一位样貌阴郁的年轻人。

    “您好,很高兴见到两位。”罗宾站起身想和两人握手。

    普罗修斯笑着跟罗宾握了握手,而文森特却端起酒杯自顾自的喝了一口酒,没理罗宾。尴尬了片刻,罗宾又重新坐下。

    这时酒保已经将酒菜端上了桌子,罗宾肚子不争气的肚子咕咕响了几声,卡特笑道:“先吃点东西吧,小伙子。”

    当罗宾风卷残云般地吃干净盘子里的食物,喝大半瓶葡萄酒之后,卡特这才对罗宾说道:“这次冒昧请你过来,是想邀请你加入我的团队,一个航海探险的船队,不知你意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