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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NO.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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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蛮和艾瑞克住在意大利古里亚大区首府热那亚。

    那是座工业十分发达的城市,有意大利最大的商港,同时也是很有名的旅游胜地。

    陈诺和沈南周从苏黎世登机直飞热那亚,下机时,太阳刚刚落山。阿蛮与艾瑞克等在机场外,距离上次见面已经过去一年时间,虽然经常微信聊天偶尔视频,但乍一见,俩姑娘还是抱做了一团,亲亲蜜蜜的,把身旁的男士当成了空气。

    沈先生的表情从这样~(^_^)变成了这样^_^#

    艾瑞克过来和他握手,并试图缓和下气氛。

    别问为什么要缓和气氛,要知狼人是很敏感的一类生物,即使沈南周表情完美,笑容随和,但散发出的[我很不高兴]气场却逃不过狼人的直觉。老婆把妹老公救场什么的,早不是第一次啦,他做起来相当驾轻就熟。

    阿蛮和艾瑞克的家在城郊,独门独院,环境清幽。从车里下来,指着院子的一角说,“看,那是我种的。”

    陈诺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几株盛放的红玫瑰正在迎风招展,在路灯暖黄的光晕下为略显单调的院子点缀出艳丽的色彩。

    “是买的成品吗?”她问。

    阿蛮翻白眼,“成品我能说是我种的吗?你也太小瞧我啦!”

    陈诺歪歪头,视线从上到下扫着她,又摇摇头,“只见过猫辣手摧花的。”说完闪人,跑沈南周身后躲着去了。闯了祸当然要往自家人身边跑,傻子都知道。

    阿蛮气的撸袖子就要打人,个熊孩子越来越熊了!明明以前很可爱很乖的嘛。

    艾瑞克过来搂住要发飙的老婆,“好了,亲爱的,你种的花很美很漂亮。但现在我们应该先邀请客人到家里,而不是站在院子里吹风对吗?”

    陈诺从沈南周身后探出头,做了个鬼脸,绝对找揍。阿蛮气的牙痒痒,但也知道有沈南周在,小丫头才有恃无恐,所以说,一切都是沈南周的错!

    太不会教孩子了!

    自觉找到了真相的阿蛮哼哼两声,没忍住,也回了鬼脸过去,这才去开家门。

    这栋房子装修风格是田园风,带着小清新,对于阿蛮和艾瑞克这样不差钱的,可谓是节俭了。

    阿蛮给陈诺倒了饮料,又去厨房拿了点心,往茶几上一放,“你先吃这个垫垫,晚饭要等会儿。”至于沈南周……她可不卖血,艾瑞克也不!

    陈诺回她个灿烂的笑脸,又可爱又漂亮,看上去无害极了,像漂亮的波斯猫,让人很难不喜欢。

    阿蛮没好气的拧了下她鼻子,哼一声,瞅着她的脸看了又看,眉梢微挑,“刚发现,你漂亮了好多啊,吃什么好东西了?”当然,她心里其实已经有了猜测,从刚才见面,陈诺身上就有股似有若无的香气,可以肯定绝不是香水的味道,要更神秘,也更……让人心折。

    结合最近的事,除了长生不老药,她想不出别的了。

    对长生药,妖是不屑一顾的,因为那对他们没用。这就像在孤岛上求生的人,有再多钱没处花那也就是废纸,食物才是王道。对妖,这还比不上野人参野灵芝来的珍贵。

    所谓物种不同,所需也不同,就是这个道理。

    陈诺知道她猜到了,眨眨眼,嘿一声算是回答。阿蛮摸摸她的头,看向沈南周,“最近还是别让她见白芨和元智的好,等她身上的味道散了再说。”

    沈南周浅笑,“到明年二月前,我们都不打算回国。”作为朋友,他答应会帮元智找到阿婉,就肯定会应诺,毕竟没有正式撕破脸,也没必要闹得太僵,那很可能给自己添两个麻烦。他是不怕,却担心给身边小姑娘带来危害。

    阿蛮点头,不再多说,说起来,这件事和她关系不大,掺和太深也不合适。陈诺趁机岔开话题,好奇的问,“你说有意思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在电话里问也问不出,非要让他们自己过来亲眼看。

    “等着,我去拿过来。”阿蛮回了个神秘莫测的笑,起身噔噔噔上楼去了。又很快噔噔噔下了楼,手里多了个鞋盒大小的漂亮纸箱,等她走近,陈诺探身过来看,呀一声,“好可爱!”

    箱子里是两只色彩斑斓的小鸟,特别小,比自己的拳头还小一圈,但很漂亮,羽毛好似会发光。陈诺觉得这应该是她见过最好看的鸟了,没有之一。

    此时两只小鸟正挤在一起睡觉,并没有因为一连的动静被吵醒,也不知道该说心大还是什么。小身子肥嘟嘟的像圆球,怎么看怎么好玩。

    沈南周看着两只鸟,眼微眯,沉吟片刻,“这是彩咴鸟?”

    “你还挺识货。”阿蛮手指在鸟头上点了两下,就这都没醒,只把脖子缩了缩。陈诺看得有趣,也想伸手去摸,让沈南周拦住了,“它们有攻击性,小心戳伤你。”

    阿蛮撇嘴,“你也太小心了,这鸟刚孵出来还没十天,还在深眠,就算万分之一醒了,戳一下也不疼。”说着去握陈诺的手,想带着她去摸一摸。沈南周直接伸胳膊从中间劈开,不让自家小姑娘的手落入‘魔爪’。

    阿蛮嘴抽了抽,她这是……被当做色狼了?

    (╯=_=)╯︵┻━┻

    陈诺也觉得沈南周有点太小心了,她还是很相信阿蛮的判断的。但也不好在这时拆台,只好对阿蛮抱歉的笑笑,再次岔开话题,好奇的问,“彩咴鸟是什么?”

    她觉得这鸟肯定不一般,要不阿蛮也不会这么郑重其事特意把他们找来看。

    阿蛮悻悻的朝沈南周翻了个白眼,总是被当成色狼什么的,对于一个妹子来说真的很让人无语啊。但人家拳头比自己硬,打不过,只能自认倒霉。

    “彩咴鸟是灵鸟,通人性,能学舌,是很有名的幸运鸟,有它在身边,几乎不会走霉运。”

    沈南周的讲解很简洁,却又清晰明了。陈诺眨着大眼看着箱子里跟鹌鹑似的鸟,很难相信这小家伙会这么神奇。

    “比八哥还会说话?”

    “八哥算什么啊,嘎嘎的声音难听死了。”阿蛮又摸了摸小鸟的头,“到时你就知道了,它们说话声音会比人还要抑扬顿挫,婉转好听。以前多少人想要得到这种鸟都不行,后来更是绝迹,原本我还以为它们早灭绝了,没想到会在伊斯坦布尔宠物商店见到。”

    “这个……是买的?”

    “啊,买的。只用了200美金,那个店主还以为遇到了冤大头,当我和艾瑞克是傻子。戚,也不知道谁傻。”

    陈诺想,如果她是那个店主,知道自己错失了什么,估计要吐血三升,仰天长叹,严重点还要来个抑郁而终什么的。好在,那位店主这辈子应该都没机会知道了。

    所以说,无知是福啊。

    “诺诺,这两只鸟你选一只,咱俩一人一只。”

    “要送我?”陈诺有些惊讶,又赶忙摇头,“算了吧,这个是你和艾瑞克买到的,太贵重了,我不能要。”这和阿蛮平时送的鞋包衣服不同,钱财上非人类不缺,可珍稀物种却是可遇不可求。

    “有什么不能收的啊,送你你就收下,艾瑞克和我一只就够了,多了也没用,彩咴鸟三个月后就要分家,同窝的雏鸟要是不分开会跟斗鸡似的斗个你死我活,自相残杀。”

    陈诺还是摇头,朝厨房方向看了一眼,小声说,“可以送给艾瑞克家里人。”毕竟做人老婆了,总要顾下男方的感受,她这样大咧咧的把宝贝往外送总是不好。

    阿蛮好气又好笑,又觉得窝心,睨她一眼,“你年纪不大想的倒挺多。放心吧,送给你是艾瑞克点了头的,他家里亲戚多,不管送给哪一个都不合适,还不如送给你,省事。”

    艾瑞克这时也从厨房出来,俊美的脸上带着浅笑,“收下吧,彩咴鸟原本就是阿蛮发现的,她有权处理,再说我家里没人喜欢养宠物,他们更喜欢…嗯,吃小动物。”

    陈诺:“……-_-||”

    盛情难却,但却是太贵重了。陈诺犹豫不决,只能把目光投向沈先生,让他出主意。沈先生比她脸皮厚,直接拍板钉钉,收下了。

    艾瑞克的厨艺很不错,尤其是意大利面,特别好吃。晚饭后,陈诺和沈南周被安排在一楼的客房休息,看着箱子里一直没有醒来过的小雏鸟,朝浴室方向问,“彩咴鸟真的能睡一个月都不醒?不会饿吗?”

    沈南周从浴室出来,点头,“雏鸟离壳头一个月基本都在睡觉,不用进食,除非遇到威胁才会醒,所以雌鸟会一直守着它们,寸步不离,雄鸟负责外出觅食。”

    “那它们父母……”

    “应该是遇害了,中间可能又发生了什么波折,否则人类不可能有机会抓到这两只小家伙。”

    “它们不是幸运鸟吗?”

    “幸运鸟不代表可以为自己也带来幸运。”见她不懂,就打了个比方,“就像算命的人从来算不出自己的命一样。”

    有点怀璧其罪的感觉,这也许就是它们几近灭绝的原因吧。看着箱子里形单影只的小家伙,陈诺心里有些怜悯,也打定主意要好好养着它。

    在热那亚,两人停留了一周,期间阿蛮本想带陈诺去见见艾瑞克的小外甥托尼,就是那个长得像天使一样的小蝙蝠妖,但可惜不凑巧,托尼爸妈带着他临时去了英国,虽然遗憾,但也无可奈何。

    一周后,陈诺和沈南周重新回到了苏黎世,计划在这里住到明年二月回国。

    在苏黎世,两人深居简出,如非必要,很少出门,这和此前的无度挥霍形成鲜明对比。好在两边相邻的房主一直不在,周围住得又都是富人,也没谁会闲着没事去特意关注他们。

    收养彩咴鸟的第十九天,小家伙从深眠中醒了过来。出乎意料,这小东西竟然很喜欢陈诺,虽然它还不会飞,但会一蹦一跳的跟在陈诺身边,偶尔会发出‘咴咴’的声音,细细的,清透悦耳,确实很好听。陈诺相信,等它能开口说话的时候,也一定不会让她失望。

    但与之相反的,彩咴鸟很讨厌沈南周,或者说忌惮可能更合适。它从来不会主动接近沈先生,能接受的距离最近也要保持三米开外,如果靠近,绝对炸毛。

    真的是炸毛,圆嘟嘟的小身子羽毛全部竖起来,像刺猬似的,别看小,却会发出警告的声音,虽然是虚张声势吧,但人家态度很明确,就是不待见非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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