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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金丝小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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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季军和齐秀萍没费太多功夫,就把红薯全部卖掉,两人心情都不错。虽然杜凯丰话说的很好听,他们也知道杜凯丰并不是不守诚信的人,但是如果真的赔本了,他们还能拿钱不成。好歹都是亲戚,落井下石的事情可不能干。

    如今看到杜凯丰在学校的影响确实不小,只要说是他家的东西,买的人都不问价,红薯卖的好,他们的担心能减少很多。杜凯丰赚钱了他们也高兴,工钱拿着才不会烫手。

    往后一段时间,只要天气好,杜凯丰跟郑立都会在田里挖红薯,一部分卖掉,一部分运到地窖里藏起来。村子里的老人都会挖红薯专用的地窖,以前几乎家家户户都有这么一个地窖,现在没了,杜凯丰请教了好多人,费了两天时间,挖出一个地窖。

    杜凯丰对今年的红薯不太满意,都太大。大号的红薯只能放在地窖里留着慢慢吃,或者以后卖掉。他很想要比较小的红薯。

    不止杜凯丰想要,村里人不少都想要。杜满经常会过来帮忙,回家的时候运一些红薯藤和表面有伤痕的红薯回家。他说起小红薯,也是忍不住的流口水。

    那种比手腕细的红薯,挖出来之后就放在田里,白天太阳晒,晚上要经霜。就这么在田里晒过几天,红薯会变的有些软,这就好了。晒好的红薯放在大锅里蒸,里面的红薯肉能流动,撕开一个小口,能把整个红薯肉都吸出来。

    这种红薯特别特别甜,杜凯丰的族叔跟杜凯丰说过好几次。说比他们吃的糖果要甜很多,现在的巧克力枫糖什么的,都不如这种红薯好吃,又香又甜,天然的味道,说起来挺令人怀念。

    杜凯丰晒好的第一批红薯不多,只给村子里的人每家送了几个,其它送的都是大红薯。

    郑立年纪还小,特别爱显摆。平时玩游戏闯关了要在朋友圈里炫耀一下,吃到什么好吃的更是少不了发几张照片过去。杜凯丰偶尔看过几天,下面的评论都是骂他的,总是拿这种他们吃不到的东西来馋他们。

    挖红薯期间,山上的小枣也一批一批的成熟。杜凯丰跟郑立每天干完农活,都从田里摘一篮子红枣回去,自家吃点,再给邻居们送点,也不剩多少。

    三毛很不满意,这种枣子这么好吃,竟然就这么吃了。拿去卖才能赚钱,这个笨蛋主人,平时脑子不是挺灵活的,怎么突然就不好用了。

    杜凯丰跟三毛的观点不同。他的人生目标是舒舒服服的过日子,一边把周围的环境打造成自己喜欢的,一边顺手赚钱。赚钱的事情对他来说并不是那么重要,先让自己过的舒服才最重要。

    金丝小枣好吃,郑立一家喜欢吃。大毛二毛三毛也都喜欢吃,那就该好好吃,而不是拿出去卖掉。这么点枣子,卖不了多少钱,还辛苦,吃了多省劲。

    这一天杜恺裕接到一个奇怪的电话,说是杜凯丰以前的同事,要预定几斤杜凯丰的金丝小枣。

    杜凯丰摘的枣子,几乎都是当然吃完,不会剩下。那个陌生人预定了五斤金丝小枣,杜凯丰要攒一两天才能攒到五斤。

    而杜凯丰的那个同事,恰好是杜凯丰能拿出枣子的日子,日子定的有些巧。杜恺裕和饶敏都有些奇怪,他既然知道杜凯丰有枣子,应该跟杜凯丰有联系,怎么又找他们预定枣子。

    杜凯丰跟这个同事并没有联系,虽然不愿意,但是杜凯丰也没想过要拒绝。杜恺丰记忆里完全没有这么个人,他一直想到夜里十二点,也没想起这个同事的任何信息。

    “咦,哥你昨天熬夜啦。”郑立经常熬夜,很熟悉这种熬夜过后的状态。

    “嗯,没睡好。”

    “嘿嘿嘿,说什么没睡好,是偷偷玩游戏了吧,我也玩到十一点多。”郑立悄悄的跟杜凯丰说。在郑立看来,杜凯丰能有这么好的游戏技能,绝对不是凭空来的,也是修炼多年炼成的。但是杜凯丰平时白天几乎不碰手机,只能是晚上偷偷的晚。

    “嗯。”杜凯丰也没想辩解什么,其实他现在所进行的人生,也就是一个游戏。只是跟一般人反了过来,不是人进入到游戏世界,是游戏世界里的人进入到人间。

    “今天去摘枣子,最近两天枣子都不吃,留下来。”

    “为什么,我什么也没干。”郑立很反对这个惩罚。别的不说,现在郑立每天早起的精神支柱就是果园里的水果们,尤其是金丝小枣,那个香,那个甜,那个好看……不行,要流口水。

    “有人预定了五斤金丝小枣,我估计了一下,除了大毛二毛三毛吃的,差不多两天才能攒够。”大毛二毛三毛平时很喜欢吃这个,不能断了它们的。

    “人不如狗,人不如狗啊。”郑立十分感慨,自从他来到这里,不止一次这么感慨。尤其是看到三毛在桌子上挑菜的时候,几乎让他怀疑人生,当人有什么好,还不如一只猫。

    如果三毛知道了他这个想法,肯定会冷哼一声。告诉郑立,如果想当猫,他愿意把这个名额给他,尼玛每天都会变成猫简直烦死人,要不是白天能变回人,他绝对要自杀。

    两天之后,杜凯丰的金丝小枣攒够,让郑季军他们带过去。杜凯丰原本想去见见的那个没什么印象的同事,后来怕不认识人太尴尬,而且人家也不是特意来找他的,索性就没有去。

    这一天,江口县多了一个特意来买枣子的年轻人,顺着堂哥给的地址,董博闻来到杜恺裕的小饭馆。小饭馆地方不大,门口不太整洁,屋子虽然收拾的干净,但是也有不少地方破损,看起来就是一个又脏又破的小饭馆。董博闻很不了解,为什么堂哥非让他到这里拿枣子,想吃什么没有,非惦记这么点东西。

    杜恺裕跟饶敏在外面做生意那么久了,这么点眼力劲还是有的。看董博闻的表情就知道他嫌弃这里,他们倒是也没什么奇怪,毕竟董博闻看起来就像是有钱的公子哥,看不上这里也是应该的。

    虽然能理解董博闻的想法,但是杜恺裕也并不喜欢这个年轻人,把枣子递给他,也没说钱的事情,就急忙把人送走。

    “这是金丝小枣的钱。”董博闻把钱放下。

    “不用,不用,你跟小丰是同事,怎么能收你的钱。”杜恺裕急忙推辞。

    “就因为是同事,才更要支持他的事业,你们拿着吧。”董博闻把钱扔回桌子上,拎着枣子转身就走。

    杜恺裕跟饶敏也没留他,对他们来说一斤枣子两百块钱很贵,但是对董博闻来说,可能这么点钱根本就不算什么。

    下午杜恺裕特意去找了杜凯丰,跟他说起董博闻的事情。说起董博闻的长相,杜凯丰总算有了点印象,董博闻还是真他同事,只是两人从未见过面,怪不得记忆中没有任何他记忆。

    董博闻是董博言的堂弟,是一个分店的总经理,因为隔的比较远,董博闻上班也不是很积极,所以他们从未见过。

    “大老板的弟弟,是个有钱人,怪不得那么有钱。”杜凯丰所在的客归酒店,是全国性的高档连锁酒店,住一夜要好几百,总裁的弟弟肯定也很有钱。

    “嗯。很有钱,不过他有钱是他的,咱们不能要。我等会去问问他的账号,把多余的钱给他打回去。”

    “那咱们这个金丝小枣要卖多少钱?”杜恺裕有些发愁定价的问题。因为他们这里是金丝小枣的产区,所以金丝小枣的价钱并没有很贵。比较好的三四十,不太好的十几块钱一斤都有。杜恺裕觉得杜凯丰的金丝小枣特别好,一个一个都长的跟艺术品一样,这么好的小枣,卖四十块钱略有点亏。

    “六十六吧。”这个数字好听又吉利。

    “贵了点吧?”杜恺裕听到这么高的价钱又有点担心,不知道会不会有人买。

    “那就明年再看看,董博闻反正也不差这个钱,就先这么定着吧。”今年就卖这么五斤金丝小枣,买的还是有钱人,价钱怎么定都不会有人反对。

    董博闻离开之后,再没有消息。杜凯丰心里担心的事情,也终于慢慢放下。他跟杜恺裕很多年没见过面,有些变化也是正常的,杜恺裕应该不会怀疑他。如果是那些朝夕相处的同事,看到他这么大的变化肯定会怀疑他。还好董博闻跟他不熟悉,几乎算是陌生人。

    但是董博闻的来意让他琢磨不透,真的为了金丝小枣来的?这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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