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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顾珞琛去海关办事儿,康筠跟踪了魏安国整整两个星期。
魏安国的警惕性很高,即便康筠每天换一副完全不同的行头,时男时女,时老时少,有一回还打扮成女高中生,就这都引起了魏安国的警觉,住的二层小楼外临时加了守卫,贴身的警卫也从一个加到了两个。康筠不敢再跟,不过通过这两星期的跟踪,他也大体摸清了魏安国的行踪。
大概是多年军旅生活养成的习惯,魏安国生活相当规律,几乎规律到苛刻的程度,每天早上五点半出门,在新兵训练场晨跑一个小时,之后在外面用早餐,吃一份粥或者米粉,七点半准时出发去国防部上班,中午就在单位食堂就餐,下午六点下班,偶尔会有应酬,如果没有,则会去南城一家叫做Black Tangerine的法国餐厅就餐,要一份鱼肉金字塔或者肉排外加一杯拉菲。
康筠偷偷观察过,发现他吃饭很慢,每一口的频率和数量基本一致,总是吃六口饭,抿一口葡萄酒,再吃六口饭,再抿一口葡萄酒,这个节奏几乎没有变过,大概有轻到中度强迫症和完美主义人格倾向。
魏安国吃完饭之后会要一杯热牛奶,晾到半凉之后,将随身携带的口服液稀释之后服用。康筠从后厨洗漱池摸了一只他用过的牛奶杯,找蒋舜华化验过,里面残留的是山地明,也就是环孢霉素A口服液,一般用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或者预防及治疗器官或者骨髓移植时所发生的排异反应。
蒋舜华给他的调查资料显示,魏安国三个月前曾有一次入院记录,军区医院对他们这种高官的病情严格保密,但从他服用的药物来看,多半是进行了器官或骨髓移植,而他目前身体恢复状况良好,甚至可以坚持晨跑,说明不是心、肺等重要器官的移植,多半是肾脏或者骨髓移植。
每周六,魏安国都会照常去国防部,不过多半会在下午三点半到四点下班,提前用过晚餐之后,在一家叫做Gravity的酒吧要一杯加料的鸡尾酒。这种酒吧约定俗成,会在酒里添加少量的甲睾酮或者雨酸宰酮之类的催/情药品。魏安国一般会在酒吧呆一个小时左右,喝完三杯低浓度加料鸡尾酒,然后打车去位于东南郊外的别墅——黎朗就住在那里。
康筠又花了一个星期,摸清了酒吧内所用药品的进货渠道,将供货商仓库里的15%低浓度甲睾酮,换成了从蒋舜华那里搞来的85%高浓度甲睾酮,然后将魏安国常用的那款型号的牛奶杯泡进了90度左右的热水里。这样,玻璃杯外部受热,会产生向内的不明显裂纹,隐藏在花纹里一点儿也看不出来,但是如果内部再次受热,就会开裂。
魏安国每晚来此吃饭,餐厅里的服务员都知道他习惯用这一款的牛奶杯,可是时候久了,餐具自然损耗无法避免,经过五六年的时间,顾客和洗碗工失手打碎、自然磨损、炸裂和丢失,目前这一款牛奶杯只剩下三只,基本属于魏安国专用。而后厨是开放和透明的,时而有顾客去洗手或者亲自操作炙烤牛排,所以只要避开摄像头,在玻璃杯上动一点手脚一点儿也不引人注目。
做完这一切之后,康筠回家痛痛快快洗了个澡,又美美地睡了一觉。
第二天恰好是周六,天气晴好,阳光灿烂,康筠一觉睡到九点才醒来,隔着窗子看出去,满目浓浓淡淡的绿色漏下淡淡的碎金,远处不知道谁在放风筝,老鹰的、蜻蜓的、蝴蝶的、飞机的……五颜六色十分好看,康筠枕着手臂,眯着眼睛静静地看着,感觉自己沉郁多日的心情拨云见日。
就在这个时候,楼下的门锁响了一声,紧接着传来他熟悉的脚步声。
顾珞琛回来了。
康筠从床上跳起来,赤着脚奔下楼,飞扑进刚脱掉外套的顾珞琛怀里,他两手环着他的脖子轻轻一跃,整个人挂在顾珞琛的身上,十分热情地给了他一个吻。
顾珞琛很快夺回了主动权,吻得康筠气喘吁吁,脸颊透出浅浅的粉,浑身软绵绵地直往下滑,顾珞琛在他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将他的小娘炮一把抱起来,大踏步走到餐厅,将他放到餐桌上,请声问:“早餐吃了吗?”
“还没有,”康筠坐在餐桌上,搂着他的脖子,笑眯眯道,“刚起床。”
“懒鬼,”顾珞琛忍不住刮了刮他的鼻子,“想吃什么,我去做。”
康筠勾着他的脖子不松手,凑到他耳边轻声道:“我想吃你。”
顾珞琛眼眸微深,拉下他的手轻轻捏了捏:“我很硬,小心吃了消化不了。”说完撇下他进了厨房,围上围裙开火做饭。
康筠躺倒在餐桌上,舒服地叹了口气,大声道:“我就喜欢硬的,越硬越好,come on,baby!”
不多会儿顾珞琛端上来一盘新鲜的煎鸡蛋和一锅腊肉粥,笑着说:“我特意让人捎来的家乡特产,尝尝硬不硬。”
康筠:“……”
软糯的米粥里放了切成长条的腊肉,香气扑鼻,康筠迫不及待地夹了一条塞进嘴里,两分钟后,又原封不动地吐了出来:“肉皮好硬。”然后他拿筷子在锅里捞了捞,发现里面全部是超级硬的肉皮,一块肥瘦肉都没有。
偏偏顾珞琛还十分温柔地说:“快吃,都是你喜欢的硬货。”
康筠:“……”
康筠吃了两个煎鸡蛋,一大碗腊肉粥——吐了一堆肉皮。顾珞琛一面收拾桌子一面一本正经地问:“你不是喜欢硬的么?怎么不吃了?”
“老公,你太坏了!”康筠勾住他的脖子,鼻子轻轻碰了下他的鼻子,“不过,我喜欢。”
吃完饭,顾珞琛开始打扫卫生,半个月不在家,除了康筠经常活动的地儿,到处都是灰尘,康筠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慢条斯理地吃香蕉,一面模仿吞吐的动作一面斜眼看顾珞琛。可是挑/逗了半天,顾珞琛毫无反应,就好像他是个隐形人一样。
康筠十分扫兴,几口吃掉第三只香蕉,突然想起什么:“黄伯呢?”
顾珞琛隔了片刻才回答:“回国了。他说要落叶归根。”
“哦。”
落叶归根吗?
康筠看着窗外的阳光,一时间有些惘然。三十岁,从生理年龄上来说正是人一生中最好的时光,但是他最近总是梦到小时候,梦到冬天淡黄和浅粉色的腊梅,春天火红的石榴花和夏天雪白的栀子花,梦到家门前那条江,浩浩汤汤,一眼望不到边,江上渡轮忙碌往返,岸边人们熙熙攘攘,小贩们售卖茶水、汤包、热干面、三鲜豆皮和各色小吃,充满了人间烟火气味。
有些时间,有些地点,人这一辈子,过去了,就再也无法回去。
康筠也不知道自己这辈子还有没有一天,能够落叶归根。其实这两年他也不是没办法弄到签证回去,只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没有外婆的故乡再也不是从前的故乡,他害怕连记忆里最后一点温暖都留不住。
所以他不敢回去。
不过这伤感的情绪只在他的脑海里停留了短短一瞬,他深吸一口气,跳起来扑到顾珞琛身边,八爪鱼一样挂在他身上:“老公,我们去放风筝吧!”
顾珞琛:“……”
阳光灿烂,空气清新,近郊的森林公园草地上三三两两的情侣或者一家三口在玩耍或者野餐。这半个多月顾珞琛不在公司,很多事情等着他处理,但是又拗不过他的小娘炮,只好陪着他出来放风筝。
康筠牵着一只米黄色的鸭子风筝又跑又跳,顾珞琛坐在草坪上,膝盖上搁着笔记本电脑,一面飞快地处理积压的邮件,一面看康筠在那儿蹦跶。然而他蹦跶了一下午,风筝还是没放上去,垂头丧气地跑过来,一屁股坐在他身边:“没劲儿,回家。”
顾珞琛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伸手捏了捏他鼓囊囊的腮帮子,合上笔记本,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下午四点,太阳还明晃晃地挂在天上,十一月底的风带了一丝微微的凉爽拂过人面,说不出地惬意舒爽。魏国强从办公室走出来,神清气爽,因为晚上即将到来的娱乐活动,血液里涌动着微微的兴奋,感觉心跳略微加速,连脚步都比平常轻快了一些。他带着警卫轻车熟路地去了Black Tangerine,点了一份鱼肉金字塔和一杯拉菲,吃完之后要了一杯热牛奶,将适量的山地明口服液倒进去摇了摇,一口一口慢慢喝掉了一大半,这个时候,他才发现杯子裂了,乳白色的液体在白色桌布上流了一小滩。
好心情瞬间消失不见,魏国强叫来服务员大发雷霆,惊动了值班经理,对他道了歉免了单,让服务员另外上了一杯热牛奶,魏国强这才熄了火,重新倒了口服液进去,可是喝到一半,杯子又漏了。
杯子漏了三次,最后服务员战战兢兢地说,这一款杯子只有这三只了,问他能不能换别的杯子,魏国强喝了三个大半杯牛奶,黑着脸拂袖而去。
不完美,太不完美了!
他需要用更激烈的东西来发泄胸中无法排解的焦虑,所以在Gravity酒吧喝了满满六杯鸡尾酒。微醺的酒意和药物引发的热度在体内缓缓蒸腾,魏国强感觉自己今天的心跳格外有力,欲望格外强烈,身体仿佛一下子年轻了许多。
他脚步轻快地走出酒吧,指挥警卫开车朝郊外的别墅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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