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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竟然会主动找我?”金逸晟一大早接到醉心坊传来的消息,还以为是自己眼花看错了,再三确认之后才知道确实是真的,慌忙收拾出了门。
“怎么,不情愿?”凌薇微微挑眉。
“你瞧你这句话说的,我被你连累,已经得了个‘冷心肠’的名声,还如此冤枉人,真是令人伤心啊。”金逸晟在凌薇对面坐下。
“你同那歆国来的唐凌薇只有一面之缘,怎么可能有过于深厚的感情,再者说你是个万花从众过,片叶不沾身之人,这不光在齐国人尽皆知,在歆国啊,也一样。”凌薇低头画着什么。
“哎,那是姑娘们都喜欢我,我能有什么办法......”金逸晟也不生气,看着凌薇专注的模样,忍不住问了句“你在绘制什么?”
“舞姿分解图。”
“看来你当真准备接受我的建议,在这里排演歌舞了。”
凌薇并未回应。
“是个什么舞曲?”
“心之魄。”
听到舞曲的名字,金逸晟眸中闪过一丝失落之色,却极是短暂,不易察觉,凌薇不知道金逸晟也已经知道了李清让的江湖身份。
“好,需要多少银子,尽管说。”金逸晟起身,摆弄其桌上花瓶里插着的桃花。
“怎么?是要给我付之前佘下的酒钱了吗?”凌薇打趣。
“没良心。”金逸晟在花瓣上轻轻嗅了嗅,如画的眉目和这抹桃红极是相配,花瓣轻颤,似是被这俊俏的公子瞧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凌薇闻言,笑了。
“你替我瞧瞧,这舞蹈可算新奇?”凌薇将图样递给对方。
金逸晟低眸仔细瞧着,浓密的睫毛在面庞上印出好看的暗影。
“恩,将歆国灵动欢快的舞姿和齐国沉静优雅的舞姿结合得恰到好处。”金逸晟的这句点评倒是颇为专业。
“你的这番话才让我瞧出了你的懂行。”凌薇满意地点了点头。
“对了,近日在距离这京都四十里外的小城,发生了一件稀奇之事。”金逸晟想起了一件趣闻。
“快讲。”凌薇听到“稀奇”二字,瞬间来了精神。
金逸晟开始讲述他听闻的这个故事。
小城中的一家颇为有名气的酒馆的老板死了,死在一个完全密闭的空间中。头一夜,客人散去之后,老板便差了伙计回家去了,因第二日是齐国传统节日,如此一来便是老板独自一人留在店内,期间只来过送粮的老主顾,同老板打了招呼,老板感了风寒,只同他说了简单的一句话,便去后屋拿了钱给他,老板给了送粮的老板一支旱烟,送粮的老板坐在店内将烟抽完才走的,顺便带走了早已替其准备好的几箱子酒水,期间他透过窗纸,看见酒馆老板坐在桌前盘算着账本。
“讲完了?”凌薇觉得线索甚少。
“怎么样,秀心姑娘,尝试着破解一下?”金逸晟问道。
“看你的模样,显然,这案子已经破解了。”凌薇浅笑道。
金逸晟点了点头。
“稍等片刻。”凌薇在纸上写下:酒馆送粮老板风寒一句话 窗纸箱子。
凌薇顿笔,微扬唇角。
“怎么,这么快就知道了?”金逸晟将这一细节看得真切。
“我不知道真凶是谁,但我知道酒馆老板在送粮之人来之前,便已经死了。”
看到金逸晟眸中闪烁的光芒,凌薇便知道:自己猜对了。
“你呀,可真是个狐狸。”金逸晟摇了摇头。
“别卖关子了,快跟我说说。”凌薇急于知道事情的真相,催促对方快些告诉她。
“杀人者是酒馆老板曾经的店小二,因为偷窃被老板辞退,之后便一直怀恨在心,他先前便趁机躲藏进了酒馆,众人离开之后,便现身将老板杀死,之后利用自己同老板的个头样貌上的相像,且知道送粮人眼神不好,造成了密室杀人案的假象。”
“也就是说,送粮人看到的其实是假扮成老板的凶手?”
“恩。”
“他是借助那个箱子离开了房间。”凌薇将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连成了一条线。
“对,因为每次送粮人都会拉走一批装有酒的箱子,所以并不会引起怀疑,恰好成了凶手藏身和逃脱的好工具。”
“原来如此。”凌薇闻言,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
“好了,我会尽快去帮你选一批绝对可信之人,这个歌舞得趁早张罗起来。”金逸晟起身,冲凌薇挥了挥手中的图样。
凌薇浅笑,并未致谢,也并未挽留,他们彼此之间似乎习惯了这般相处方式。
“身份并不能说明什么,皮囊本就是一个用来蛊惑众生之物。”这是金逸晟离开之前抛下的最后一句话。
凌薇这才明白他要告诉自己那件趣闻的原因:唤作什么名字不重要,是什么身份亦不重要,重要的是清楚自己为何活在这世间。
此刻,李清让已经到达皇陵,在山脚下的院落安顿下来。
这里是每年接待皇族前来祭祖的临时行宫,一应俱全,只是冷清了些,李清让倒是享受这份惬意。
行宫只留了守卫的人员,因李清让到来,特意安置了一些侍奉的宫人,可李清让却是习惯了亲力亲为,用得上他们的地方并不多,只命他们居住在前院,自己居住在后院,倒也清净。每日李清让会定时登上山巅,替列祖列宗换上祭奠的燃香,在被焚香笼罩的环境之中,倒是感受到了平日里感受不到的平静。
这里躺着的是昔日万人之上的君王,是统领后宫的一国之母,却终是躲不过“人死灯灭”的命运,李清让转念想,兴许是自己一直以来便同那个位置始终保持着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才不能真正感受到权力和欲望对人的致命吸引力吧。
皇陵定在这里,是找了开国时的风水大师霍百川算过的,说此处是千年不可多得的宝地,日月精华汇聚之地,李清让不懂这些,可他并不觉得这是全无道理的说辞,“对于不了解之事,怀着一份敬畏之心,继而再去探究其真理”才是立于这世间的不二法则吧。
李清让立于山巅,回首望向这大好山河,想着自己的兄长此刻还在前线厮杀,自己却在这里偷得清闲,仿若置身世外之人,可当其身处这里,却又觉得仿佛离那个人是最近的,他将那个小瓷瓶带在身边,寸步不离,每行至一处,便会同她讲讲这里的风土人情。
他不由想起自己在来时的路上,听闻客栈的旅人闲聊,说起近日齐国一个很是红火的酒坊,达官贵族皆前往捧场。
“你说我国和齐国共同进攻弩国,虽是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可毕竟是发生了战争啊,这种时候怎么还有那么多的贵族商贾去酒坊呢。”
“话可不能这么说,前线连续传回来的捷报足够振奋人心,虽说是发生了战争,可百姓们还是要生活不是,那些王公贵族们又不能上战场,可终归得做些什么吧,拿出来点银子,支撑产业,也未必是件坏事吧。”
“这句话倒是不假,至少百姓瞧了,觉得国家还是稳定繁荣的,不会生出那平白无故的慌乱。”
李清让闻言笑了,别看说话的二人其貌不扬,倒是分析得相当合理,应该是多年行走在外的商贾,优于一般人的眼界,谈话足以证明这一观点。
“你知道吗,那个酒坊近日排了一出歌舞极是出名。”
“哦?是什么?”
“心之魄。”
李清让握着筷子的手明显颤抖了一下,他扭头看向二人,二人亦是察觉到了什么,不再谈论了。
“是自己太过敏感了吗?”李清让想自己这段日子收到送回的情报——各方势力皆未寻到那人。甚至连他自己都有些怀疑:是否是自己太过于不肯接受现实?
凌薇并不知道自己便是魄心,想到这儿,李清让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可却一直惦记着这件事情,他总觉得自己有去一趟齐国的必要,可现在不是最佳时机,他人虽然在此,还要随时关注着京城的动态,这是现如今他能为兄长做的事情。
山间的风不同于平原,似是强劲了许多,将李清让身上的披风吹得飞扬,树叶吹得唰唰作响。
他未能亲自看一眼此刻正在齐国如荼上演的那场歌舞,歌舞里讲述的是两个明亮耀眼的年轻男女相遇的故事,冲突矛盾激烈,让观者跟随着故事的走向一起紧张,一起起伏。故事的结局是美好的,一生一世一双人,那是编者的美好心愿,那是女子希望自己的爱情能够有个好的归宿,凌薇希望有朝一日他能看到这场歌舞,却又有些担心他会看到,因为只需一眼,他便能知晓这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在讲述他和她的故事。
行至山脚下,一只雪白的鸽子落在李清让肩头,他知道:京中的消息传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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