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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第四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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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快马加鞭, 沈慕只带夜凛留给自己的那两个有底子的仆从,就连夜从京城出发了。

    知道她是要去找夜凛, 府里没人拦得住她。

    日夜兼程,不知不觉已在马上奔波了五日。

    除了吃饭,一行人连睡觉的时间都很少。好在沈慕也从小习惯这种在马背上奔波的日子, 而且也熟悉狄族一带的路,咬牙赶这么几天, 还不成问题。

    “夫人, 听这一带的行人说昨夜国师所带领的大军又赶往遂岭一带,出奇制胜突袭了狄族军队的几处粮仓,不但折损了他们的几千骑兵,还将他们的粮食烧了大半,狄族被逼退了五十里!没想到这仗这么快就有眉目了!只不过夫人, 我们又得多赶两天路去遂岭, 才能追上国师了。”

    沈慕听到夜凛打胜仗的消息,不由得放宽心一笑, 心中压着的那颗石子稍微轻松了一些。

    这一路上,总能或多或少听到他带领的军队传来的大小捷报。

    毕竟他是夜凛。

    白言诚能耍小阴谋勾结淳于齐对付沈家军,可不代表这一招就对付夜凛就有效。

    记得他少时跟着沈家军打仗之时,几次眉目不展的时候, 都是夜凛直接或间接出的主意,才解了围困。

    所以虽说他从未上过战场亲自厮杀血拼, 旁人都以为他只会治国安民, 却不会领兵打仗。可沈慕知道, 当今天下在沙场上的谋略,还极少有人能够胜得过他的。

    或许她这么匆匆赶过来,是有些过虑了。

    可是既然大魏朝中有白言诚做内应,这场仗就是危机四伏的。哪怕她去了帮不上什么忙,见到他,陪在他的身边,她才能稍微心安些。

    她往嘴里灌了一大壶水,擦擦嘴角,就笑着看向那仆从,猛敲了敲脑袋,“瞧我走得太急,相处了这么多日,我都忘了问你们叫什么名字。夜凛没告诉我,你们也不自报家门来?”

    其中一个稍微年长些的出来说:“夫人没问,小的也不敢乱说惹夫人听了不高兴。小的叫姚十三,小时候便没了家,只知道祖上姓姚,家中原先排行十三。他是我发小,叫雷子,也是打小就没爹没娘的。”

    原来这两人的身世还如此悲惨,可从他们的嘴里说出来倒是平淡无奇的事情。看来这人的命有好坏贵贱之分,人走的路也并非都是由命决定的。

    难得他们一路上忠心耿耿,处处护着她。夜凛挑中的人,自然是不会错的。

    “那你们是如何找到国师府去做生计的?夜凛难得会这么相信两个人。”

    雷子憨憨地笑了笑:“说来夫人也许会不信,国师九岁之前,是与我们一起玩大的,分一个馒头吃的,自然是信得过我们。他在京中站稳脚跟后,知道我们的日子定是不好过,几年前就把我们一起给接到京中了。”

    “夜凛……是与你们一起长大的?”

    沈慕这才想起,她初见到夜凛时,他便是个清瘦硬朗的少年了。他的孩童时期,她的确还一无所知。她总想着夜凛小时候应当是出身书香门第或者是私塾世家,只是因为家道败落,就沦落成了孤儿。

    却不想跟是他们这样身份的人一起长大的,也不知他到底还经历过什么……

    “我们那村子说好听点是个京城边脚上的乡村,实际上呐就是个孤儿村,爹妈不要的孩子全丢弃在那里,整日以乞讨为生,运气好一些的就能被有钱人家看中买走当丫鬟小厮,至少以后不愁吃穿。不过不得不说,那时候的国师便与我们这些没出息的不同了,他骨头硬宁可饿着也不讨饭吃,都要靠我们讨饭讨来的接济,可他会为了换一本书,给人磕十个响头咧!”

    沈慕听着,不由得有些揪心地皱了皱眉。

    雷子见她听了不高兴,才知道自己说得太多失了言,忙打住了话。

    姚十三也上马握紧了缰绳,说:“夫人,这里离遂岭还远得很,我们还是继续赶路吧。”

    沈慕见他们虽然从小并无父母长辈教养,可仍比常人更知道察言观色小心谨慎,怕是这样出身长大的孩子都心思难免多少有些细腻。

    她又想到夜凛,心里不免被揪了一揪,微微一笑:“好。”

    -

    越往北边,风沙就越大,连太阳都变得大了许多,高高地挂在天边,跟炭炉子似的烤得人脸上一阵灼烈。

    沈慕已经换了一身轻便的衣服,脸上裹着巾子,可偶有露出的一块皮肤还是觉得皲热得很。

    “夫人,前边只有一家店了。我们赶了一天的路,停下来歇息一下吧。”

    这么一说,沈慕才觉得眼前是有些花了,肚子也饿得不行,她摇摇晃晃地停了下来,便点了点头。

    他们赶了这么多天的路,已经快到狄族边境了,所以这店里人穿着打扮以及这店里的装修,都是狄族与大魏混合的风格。伙计看起来体格偏壮实,眉眼深邃,应该都是狄族人。而听口音老板娘和几个管账的,都是地地道道的大魏人。

    虽说这方圆几里之内只有这一家店,可里面的客人并不多,怕是那种挂羊头卖狗肉的黑店。不过按照江湖中的规矩,这种店只要不去招惹,也不会出什么大事。

    沈慕也没在怕的,给点了几盘牛肉与酒,便被要价三两黄金。她想也没想,便痛快给了。

    可上了肉之后,伙计又折了回来,“这位夫人,我们老板娘说了,这酒临时涨了价,怕是还得加点酒钱。”

    “都三两黄金了,你们这里做生意的也太猖狂了——”

    沈慕忙拦住了雷子,笑着说:“还要加多少?我们出就是。”

    “我们老板娘倒也没说要加多少钱,只是说夫人头上的这顶珠花像是宫里才有的珍品,我们这等偏僻之地见都见不到咧!”

    沈慕笑着拢了拢头上这朵蓝色的珠花。

    她早就知道这种店不会单多要几两金子这么简单,总是要拿点额外的才肯安心做生意,所以进店之前,特意将这颗奢靡浮夸的蓝珍珠花给戴在了头上,只要一进门,想不被人注意到都难。

    她有些不舍地撇了撇嘴:“可这宝贝是我娘亲留给我的,不是几两金子就能够换来的,要不我还是再加点酒钱,或者这酒我们就不要了罢……”

    那伙计压低了声音,冷笑了几声,威胁道:“夫人,你怕是还不知道我们这边做生意的规矩。我们也是被逼到这份上,若是不能讨些另外的好处,荒僻都不见人烟的地方,谁都不愿意待。若是夫人不愿意交出来,也无妨,我们收尸的时候自会将这珠花给收好的。”

    姚十三和雷子听到那伙计说的,都有些按耐不住要动手教训,沈慕却给他们使了眼色,才叫他们又坐下。

    推脱了几番,沈慕才依依不舍地将头上的珠花给交了出去。

    雷子压低了声音,不满道:“这店家欺人太甚,夫人何必要这么委屈自己?我们怕他们不成?”

    “能在这地方开店的都有点本事,我们人少,又不熟悉周边的路,还是少惹事的好。再说那珠花……不过就前几日我在摊上随手买的二两银子的次货,只是看起来漂亮,连我丫鬟的房里都一抓一大把呢。”

    姚十三听到这,差点没有一口酒喷出来,啧啧直摇头,原来方才她舍不得这珠花一脸委屈,都是装出来想要抬高这珠花的价格,不然这黑点也不会这么轻易放行他们,还给他们好酒好肉吃。

    看来夫人并不是一味冲动撒泼,一路上走来,也看得出她是个有勇有谋的奇女子了。

    “不过此地不宜久留,吃好之后,我们还是赶紧走吧。”

    “是。”

    吃罢,沈慕便裹着面巾准备出发,就在这时,一队军官冲了进来,里里外外瞬间将整个酒楼都裹得严严实实,吓得所有人都不敢动弹。

    “官兵办案,所有人等不得擅动——”

    看这些军官的打扮,是大魏军队。

    能出现在狄族边境的大魏军,也只有是他的人了!

    沈慕顿时有些松懈,更多的是欢喜,正要往前走,姚十三却立即将沈慕又给护住藏到了身后,低声谨慎道:“夫人,这些好像不是国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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