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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摇身一变成总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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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光跃动,一大块烤好的马肉突然递过来,柳轻霜转过头,浅浅一笑,眼前的居然是个熟人,就是面容精致的闻堰。

    “吃吧。”他将马肉一把塞到柳轻霜的手中,顺便递给他一把匕首。

    他笑笑,“你这会不错,居然杀了十多个鞑子,看不出来,你小子小身板还挺结实的。”说话间,他看柳轻霜还没有动手吃肉,有点无奈,他挑挑眉。

    “怎么?不喜欢吃马肉?还是不会用匕首?”他一面用鄙视的眼神斜眼瞧着柳轻霜,一面又自己用匕首割下一条肉,递给柳轻霜。

    君柒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心里有点不舒服。轻声说道‘矫情。’而这边闻堰还是很认真的劝解柳轻霜。

    “我们是要常年在边塞生活的,俗话说入乡随俗。生活习惯也得该啦。你看那些边军都不习惯用筷子,反倒时常带着一把匕首。”

    柳轻霜真的不会用吗?不,她会。前世她可是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了。只不过想逗逗闻堰罢了。

    “匕首?用匕首怎么吃饭?”

    听着柳轻霜疑惑的语气,于是闻堰无奈了,他心想柳柒应是农家子出生,按理来说不会这么不知事啊,在边境,时时刻刻把头系在刀下,怎么有时间好好地吃一顿饭。带匕首纯粹是为了方便,既可以当武器,又可以当餐具。

    而且这样的边军最为凶悍,单打独斗能力绝对强。在这个混乱的边境之地,能活下来的都是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他们已经不习惯和人正常比试切磋,一旦动手,就是搏命。

    柳轻霜看着手里的马肉,半边烤得焦黑,简单地撒了点盐,闻着味道不错,用匕首划开,却能看到一缕缕的血丝。

    她斜眼看了看闻堰,意思很明显,这是你烤的吗?

    谁知闻堰仿佛恼羞成怒般,有点小脾气了。“爱吃不吃!”

    柳轻霜垂下眼,反手将匕首插在地上,轻轻地咬了一口。一口过后,她立即为自己的举动感到明智。这什么味啊?够腥!够闲!也够硬!

    闻堰有些心虚的看着柳轻霜,真这么难吃吗?柳柒的脸都泛青了!“要是很难吃的话,就不要吃了。”他弱弱的安慰道。“我第一次烤肉也不知道会烤成这样。”

    “第一次!我是不是第一个吃的?说,你是不是那我当小白鼠?”柳轻霜俊眉一跳,盯着闻堰。

    “呦,发生什么事了?”来的是霍渊,他也带了一块肉过来。

    “来来,好兄弟,我们一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看着面带潮红的霍渊,估计来时已经喝了不少,现在明显有些醉了。

    满身酒气的霍渊支起身子来到了柳轻霜身旁。顿时空气中充满了酒精因子,但这一切都不影响他手中的烤肉香。

    柳轻霜接过,狠狠地咬了一大口,像是初次尝到血腥味的狼崽子,恶狠狠的撕扯。

    她现在有些明悟了,要想在这里生存,就必须适应这里的一切。既然上辈子她能适应这里的环境,那这辈子也一定能适应这里的杀戮。     若想由军功升职,就必须学会拼杀。聪明,狡诈,坑人,在绝对的实力和强悍面前,无法百分百保障自己的生命。

    更何况柳轻霜并不觉得自己是决定聪明之人,虽是重生了,但重生带来的只不过是信息上的优势,而并非让整个人脱胎换骨,智力超群。她目前有的只是小聪明。

    当然了,要是柳轻霜转投文职的话也行。但是还是以上的原因,她并不觉得自己智多近妖,能胜任一个军师职位。更何况,明国初立,内忧外患,皇上明显重视武官,武官晋升职位也快,门槛也低。要是叫柳轻霜一个寒门之人和那些传承千百年的世家相比,能不能跟在世家后面喝汤都是一回事,她更大的可能是会死的很惨,毕竟身上还有一个女扮男装这个致命的弱点。

    都说要吾日三省吾身,柳轻霜觉得现在自己就得反省。她最终还是决定走武官的路子。先把身体锻炼上去再说,再辅以药物。争取能像寻常男儿一样强健。

    之后嘛,还是努力在战场上杀敌。毕竟他最大的优势就是重生,在战场上,预敌先机可是至关重要的事情。兵书曰: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掌握先机也就掌握了主动权。

    官渡之战就是个好例子。建安五年,曹操军与袁绍军相持于官渡,在此展开战略决战。当时曹军总的战略形势并不乐观,出现了粮草紧缺、后防不稳、兵力不足以维持防线等状况,但曹操如何以少胜多的呢?

    面对这样的困境,曹操当时唯一的选择就是断绝敌军补给。所以许攸带来的情报是致命的,立即决定奇袭袁军在乌巢的粮仓,继而击溃袁军主力,一举改变了两军的战略形势,奠定了曹操统一中国北方的基础。

    柳轻霜边想着,嘴里边嚼着肉。肉香味和着酒气,再加上身边飘散着的血腥味,这场景着实不是个吃饭的好地方。但柳轻霜仿佛没有任何异样,面不改色的吃了下去。

    霍渊眯着眼睛,看着柳轻霜,直到她把一整块马肉全部吃完。突然大笑了起来,他醉醺醺的靠近柳轻霜,着拍了拍她的肩膀,大声说道:“好兄弟,这样才是我的好兄弟!你这样的才是能在这里活下去的。”

    柳轻霜笑了,真心实意,这话的确很实在。那张稚气未脱又面带忧愁的面孔,不自觉的带上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韵味。霍渊醉眼中仿佛看到了一只正在成长的小狼。

    而闻堰却感觉此刻的柳轻霜更像一只小马驹,它正在努力地吃着边塞的野草,坚强的活下去,总有一天,它会成为一匹骁勇善战的战马。

    “柳柒,待会咱一起去经历司?”问话的是闻堰,霍渊已经醉倒在地上了。

    经历司职掌档勘合,兵丁考核和出纳文书等。士兵们杀敌功绩都要在这报上去,领取奖赏。

    柳轻霜在此战中斩首十人,闻堰也略有所获,杀敌5人。

    当她们二人来到经历司时,屋内只有经历一人,姓严,是卫所内唯一的“文官”。一幅典型的儒生样,穿着蓝色长袍,白皙瘦弱。

    严经历为人不错,办事严格。当他在听到柳轻霜斩首十级时,眼里露出一副‘人不可貌相’的神情,柳轻霜苦笑,估计大家看她身形身形瘦弱,都以为自己在战场上活不下来。

    其实柳轻霜不知道严经历心里很佩服他的,严经历此前来到这里想的也是走武官的路子,文官实在是不好走啊,晋升慢,考核多,又不被重视。另外一方面,来到了战场,哪个男儿不想热血一把?上阵杀敌。

    那时,他怀揣着理想走上战场,兴高采烈,满怀期待。回来之后却是心如死灰,悲痛欲绝。

    当年他被人拿枪从胸口穿过,腰窝子还被砍了。最后还是多亏了同袍,在他们的帮助下侥幸的生存了下来。自此,再也不提上战场之事,转投文职。只是有时也会摸摸胸口的伤疤,想到战场上的事情,心里还是有点淡淡的遗憾。如今柳柒这么瘦弱,和当年的自己一样,但结果却大不相同,让他心生佩服。

    离开经历司,柳轻霜腰上的牙牌已经不是原来那块,从士兵一跃到总旗,手下管着几十个人,也算是质的飞跃?

    ‘不错嘛,你也算是好命的。第一次遇上鞑子,不仅活了下来,还斩获许多战绩。不错!能活下来的基本都不会那么早死。’

    “我不过是运气好了,当时还要多谢你呢。”若那时君柒没有提醒自己,现在她估计已成为刀下亡魂,成为别人手中的功绩了。

    “真的吗?我怎么感觉怪怪的,你是不是早知道会有战争?提前做好准备?”君柒不依不饶。

    “我确实做好了准备,待在这个地方时时刻刻都会发生战争。那你也知道我体力比不上别人,只得另寻方法。”她这也是在简介的回答了制作麻药的原因。

    “那你怎么知道那些药材都生长在哪里?”当时柳轻霜找药材很明显是直奔目标而去的。

    原来自己有这么明显的漏洞啊,柳轻霜心里暗叹。她也没什么话可说了。

    既然柳轻霜不回答,君柒只得把这个问题暂时放一边。“其实我很好奇你接下来怎么掩饰你的性别?你看上去很有自信的样子。”

    “成了总旗自然好办多了。”幸亏成了总旗,总算能有独立的帐篷了。要是成为小旗,还得和宿。

    明军军制,小旗是最底层的军官,总旗是小旗的上级,总旗的上面才是百户。

    接下来的几个月,君柒终于知道柳轻霜这么自信的原因了。

    古时的底层农、牧民很辛苦的,不分男女一年四季都要劳动的,农忙时要种田,农闲时要出徭役的。每天鸡鸣而起,日落而息。所以男女都是皮肤大都是黑黑的,蓬头垢面。

    在军队过得这么糙,柳轻霜简单掩饰下,便不容易看出来了。而且当时底层农、牧民一般就一身衣服,还是麻的,料子差。又因为生活在西北方,气候较为寒冷,这儿的衣服还特别的厚实和蓬松,你裹个胸完全看不出!况且古代军队的士兵都是战时重铠,闲时也时轻甲的,什么身材也看不出呀。

    作者来闲聊:文中出现的“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这句话是孙子说的。

    原文是这样的:孙子曰: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之必可胜。故曰:胜可知,而不可为。(作者只发了一小段)

    翻译是这样的:孙子说:从前善于打仗的人,总是先创造条件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然后捕捉战机战胜敌人。做到不可战胜,就会掌握战争的主动权;敌人出现空隙,就乘机击破它。因而,善于作战的人,能够创造不被敌人战胜的条件,不一定使敌人被我战胜。所以说:胜利可以预测,但不可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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