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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iframe frameborder="no" border="0" marginwidth="0" marginheight="0" width=330 height=86 src="//music163/outchain/playertype=2&id=27506597&auto=1&height=66">
终于修完了,番外与结局第三人称与第一人称换来换去,写着感觉都要精分了__,回头把开头的序也重新写一遍,拾掇拾掇错别字,这文章就彻底的告一段落了,啊给各位大佬手动比心
烟水渡江,前尘难忘。
回京对我来说只是一个意外,听闻当铺的老人家去了,戚桓的小妹妹因是个幺女没人乐意收养,我才将她留在了身边,时间过得飞快,一晃便是半年。
半年来我过的很平静,很幸运,没有遇到他,一次也没有,甚至连他的消息都是从别人嘴里听说的片段,零零碎碎的,透露着事不关己的情绪,可就在这拼凑不全的消息里,我想最完整的一件,莫过于他要成亲了。
我大致挺好的,只是心里面不舒坦,琢磨着许是最近吃得噎了,噎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疙瘩,上不去下不来,我得缓缓。缓了几天,情况并没有好转,我想,又或许我该去开一副药方子来治,而一时间又想不出有什么药方子能治心头上的疙瘩,最后,我想来想去,觉着应该找苏彦聊聊,他在开解我这方面很有一套。
打算找苏彦聊聊的这天是个普普通通的一天,非常普通,并没有因为复季珩在这天成亲便有什么不同,去他的秋高气爽风和日丽,全都是人们乱讲的吉利嗑,明明北风还是很冷,阳光还是很稀薄,我心里的疙瘩依然死死噎着,什么黄道吉日,简直胡扯。
我坐在苏彦跟前,同他讲我这治不好的噎食,他只管听着,却不说话,从他的沉默里我约是晓得,这全不是个值得一提的病,唔,镇定自若,他的态度我很满意,向来都令我靠得住。
于是我将一颗心放在了肚子里。
我喜欢与苏彦独处时的安静,因为他从小便让着我,我说什么他都不反驳,只是认真听着,十分会察言观色,所以我说得很尽兴,天南海北的趣事都捞了出来,从戚桓家女娃娃说到东街口的李铁匠,说着说着突然记起昨晚女娃娃吃坏了肚子,折腾到半夜,可能同我一样在京城住着水土不服,我寻思大不了再耽搁半月就带她离开这里,毕竟身体更值钱。
就像回来一样,离开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不必向谁打招呼,知会苏彦一声就成,他没出言挽留,多半是赞同我的做法,我很开心,不愧是知己,便多分了他两块桂花糕,叫他多吃点。
果然是普通的一天,复季珩成亲这种事就如同我的噎食,不值一提。
尽管他是我的病因。
我将东西收拾好,准备离开的时候,有人在身后叫我的名字,急匆匆的,口气也不比印象中温柔,回头一看,心中一惊,暗想遭了,恐怕我病的不轻。
活了二十几年如今我才知道,噎食竟然还能生生噎出幻觉来。
我这幻觉很厉害,有模有样,会哭会闹,还会搂搂抱抱,甚至穿了一身十分应景的红色嫁衣裳,我望了他几遍,心说倒霉,连触觉都如此真实,我已经病入膏肓了,不由得发愁戚桓的女娃娃我该送给谁来替我养?
一般来说,坏人从不会说自己是坏人,就像我做梦的时候也总是不相信自己在做梦,以此类推,我这幻觉自然不肯承认他是幻觉,我了悟地点点头表示我能理解,他叫我同他说话,我拒绝了。
幻觉说我在掩耳盗铃,这指责令我很无辜且委屈。
我只是认为,自己站在深山老林里,旁边立了一块碑,若我一个人自言自语说的高兴,这一幕落在旁人眼里便绝不会跟我一样高兴。
几番拉扯下来,幻觉好像有点生气,索性低下头来咬我的嘴唇,我用力推他,根本推不开。
他这奋力而愤怒地一咬,让我有点懵,还有点疼
,我舔了一口,唔,流血了。
幻觉说:沈时笙你好好看清我的脸。
于是我摸了摸他的脸,挺温暖的。
幻觉说:沈时笙你好好看清我的眼。
于是我摸了摸他的眼,挺湿润的。
幻觉说:沈时笙你好好看清我的嘴。
我刚要去摸他的嘴,他吻下来了。
“我不是幻觉,我是复季珩。”他捧着我的脸,轻轻道:“看清楚我,我就在这儿,没有娶别的新娘,我一生只有你一个。”
“你想要的独一无二,现在我给得起。”
只有复季珩才会四两拨千斤似的将逃婚这件事说得云淡风轻,自私又自大的口气,谁都学不来。
他真是个奸诈的小人,将自己变成了一个天大的麻烦扔给我,两条腿轻飘飘,与天家的婚礼他说逃就逃,我攥住他的领口发狠道:“你不要命,不顾自己也不顾王府里的人了?”
复季珩顺着我的手将我揽到臂弯里,欢喜道:“瑞王世子知我悖逆家族,心胸狭隘,为人叵测,实在是个不折不扣的王八蛋,镇远将军现在也打算进宫请命,救他的宣宁公主于危难水火,他们十分愿意作证我被断绝关系赶出家谱的事情,过了今日,王府没事,我怕是要被追杀到天涯海角了。”
“所以,现在你也是戴罪之身了?”
“没错,现在我们俩终于般配了。”
复季珩顿了顿,扣住我的腕子,低头问道:“爱多管闲事的沈姑娘,既然捡走了别人家的小麻烦,不如一并捡走我这大麻烦如何?”
“爱管闲事的沈姑娘胆小怕事,恐怕这回得说不了。”
“那你便说吧,”他将红艳艳的喜服脱下来披在我身上,“左右你只能说说而已,倘若你不带我走,我就带你走。”
他威胁我?他竟然威胁我?
“这话被苏彦听见,他不会放过你的。”我指着苏彦的石碑信誓旦旦道。
“那就请他不要放过我,同样的,”他握住我的手指放在自己的掌心里,“最好,请你也不要放过我,务必千万一定不要放过我。”
我仍想说什么,却被他尽数赌了回来,“你先把脸上的笑藏藏,再来与我嘴硬可好?”
“我捡走你这大麻烦,你要怎么补偿?”
“当然是用余生来补偿,余生不够还有来生。”
“来生可不成,来生苏彦还在等我。”
“不准,”他贴近我,咄咄逼人道:“我说不准。”
我瞧着自己身上的红袍子,再瞧着他睫羽下的红眼睛,兔子一样,跟我一样,“听说今儿是皇上千挑万选的黄道吉日,”天蓝水绿,云彩漂泊,投下的暗影,斑驳婆娑,“确是个适合流浪的好日子。”
或者是我病好了,或者是他陪我一起病了。
山川入画,一生天涯,无论如何,我都是甘愿的。
……
后来,有人在乘渡之途看见有两个比江畔老枫还明艳的红衣人,他们朝着宽广的江河跪拜,朝着寥落的孤冢跪拜,朝着纸醉金迷的京城跪拜,迎风长立后紧紧偎依在一起。
她和他的故事,无需其他见证,有苏彦一个人在场,就是圆满的。
世上动人的情话太多,若说复季珩讲过什么承诺,要沈时笙永永远远都记得,便是他挽住她的手,一字一顿道:“你本该就是我的妻。”
世事沉浮,不过尔尔如斯,相思做引,难抵携手共此。
不求雕廊画栋,衾簟高卧,但求画船雨眠,且行且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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