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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大门,迎面就看到两排门面整齐地排列在一条街道的两边。门面全都两层,全木建成,属于下面开店上面住人那种。所站位置的两边,同样是一条街道,长度竟有两百多米,两边同样是非常规整的门面。
想来是市集的规定,在这里,除了各门面上挂着的牌匾,我没有看到招展的旗幡,最多也就在门边的地上铺张草席,在草席上放上一匹绢或者丝绸什么的,以此告诉过往的行人,这家店里卖的是什么。
总体上讲,市集规划得不错,管理也很到位,这一点,从地面的整洁程度就可以看得出来。再看那些房屋建筑,其精致远超外面那些普通民居,这说明,在这里经营的商户,即便身后没有背景,其家底也绝对雄厚。
市集虽然不小,但来买东西的客人却并没有多少,使得街面看上去有些空荡。
左右看了看,再看看前方,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走哪边。
“徐乐,找人问问,此处哪有上好的玉。”我向徐乐吩咐道。
“喏”,徐乐应上一声正要走开,吾丘寿王的声音响起,很是恭敬,“夫子何须去问,我便是此间常客,要购何物,夫子与我说便是。”
这家伙的脸皮可真够厚的。
既然赶不走,充当向导也是不错,于是我开口,“如此,便有劳吾丘兄。”
“夫子切不可乱称呼!”吾丘寿王急道一声,而后附嘴在我耳边,小声说道,“皇上称之为夫子之人,何人敢做其兄?若与皇上知晓——‘咔嚓’!”
吾丘寿王说着用手做出一个抹脖子的动作来。
这动作把我逗乐了,让我觉得这家伙还是有可爱之处。
“夫子以后唤我吾丘郎中便可。”吾丘寿王说道。
“如此,便有劳吾丘郎中。”
“夫子何须这般客气——夫子这边请。”
……
跟着吾丘寿王,我和徐乐、赵破奴一行三人来到一间牌匾上写有四个字的店面前。
一到门口,吾丘寿王便冲店里叫喊一声,“顾兄可在?”
稍候,就见一人从店里走了出来,其年纪比吾丘寿王也大不了几岁。
“竟是吾丘郎中。”这人向吾丘寿王揖上一礼,问道,“郎中何故去而复返?”
“今日特与你引来一位贵客。”说着,吾丘寿王指着我对那人道,“此乃夫子,新出任中大夫一职,丞相府征人唱曲,此曲正是由夫子所书。”
“中大夫在上,请受顾送一礼。”说完,这个顾姓男子很是恭敬的向我长身一礼。
“夫子,此乃玲珑玉肆东家,夫子若有闲钱,可来此照拂一二。”吾丘寿王很是热情地向我介绍。
“这家伙八成在这家店里占有股份。”我心想。
“夫子今日来此,欲购数块好玉,且将你店里上等好玉拿将出来与夫子过目。”吾丘寿王对顾送说道。
“喏。”
一阵寒暄之后,顾姓男子将我们迎进了店里。进门的时候,我抬头狠狠地瞧了一眼牌匾上的四个字,希望自己能够记住——来一趟大汉朝,好歹认几个字回去不是。
可让我失望的是,我竟然连一个字都没记下来。包括门口那个“三积市”在内,今天一共见识了七个字,可以认出来并且熟练书写的就一个字——“三”。
进入店面之后,顾送直接将我们迎上了二楼。
将我们安顿在榻上之后,顾送道一声“稍候”,便起身走了出去。
再进来时,顾送手里抱了很大一个木匣。到榻上,顾送将木匣放在我面前的案几旁,然后打开。
偏过头去,我瞧了一眼。见木匣里面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十几块玉制品,玉的下面垫着深红的丝绸。根据木匣的深度,只怕装了好几层。
果然,就见顾送用手扣住木匣两边,轻轻往上一提,就将一个托盘提了起来。将这只托盘放在案几上之后,顾送再次将手伸进了木匣里……
四只托盘摆在面前的案几上,托盘里的玉看上去很是驳杂,白的青的黄的黑的都有,又以白色最多;外形有大有小,动物类的、兵器类的、配饰类的、以及一些我也不知道该把它分进哪一类的。
也有眼熟的。就是挂在我官袍腰带上的那种,高六到七公分的四方形,四方形的一边长度在三公分左右,四方四面都刻有字,中间还打有一个通穿的孔。有点像影视剧中那些辫子戴在拇指上的扳指,只是比扳指小了很多又高了很多。
黄金有价玉无价这谁都知道,可即便玉再是无价,那种瞬间的诱惑和视觉冲击效果它是怎么也赶不上黄金的,即便我不知道自己现在是怎样一副表情,不过从吾丘寿王、徐乐和顾送一脸敬佩的表情来看,我的神情应该是从容的,甚至是平淡的。
但这并不妨碍我在脑海中将这些玉换算成天朝币。
“就算再差劲,也应该是百万起价吧?”我心想。
“未能令夫子满意,顾送惭愧。”大概以为我不买,顾送一脸惭愧的说道。
我开口问道:“此间之玉,价钱可是一样?”
就见顾送眼睛一亮,“价钱自不一样,夫子且容我一一道来……”
“不用。”我打断了顾送的话,反正对玉一无所知,还不如干脆点。向赵破奴一招手,“呈上来。”
赵破奴取下背在背上的包袱,放到案几上,解开。一堆铜出现在顾送面前。
“此乃七十金,顾东家且看能购得多少?”这样说的时候,我心里直打鼓,两千一百元天朝币,怕是大汉朝的一把土都不止这个价。
就见顾送犹豫了一下,而后从一只托盘里拿起一只挂在我官袍腰带上的那种挂件,又迟疑了一下,再拿起一件上下两层顶上雕成一个兽头的挂件。
举起左手拿着的挂在我官袍上的那种物件,顾送说道:“此双卯为孟尝君所佩——”
说完又举起右手那个挂件,“此司南佩为前朝李斯所佩——”
将双卯和司南佩合在一起,往我面前移送,顾送道:“夫子初次登临敝店,此二物便送与夫子,金却是万万不敢收。”
孟尝君?李斯?——这还有什么好说的,就冲这两个人的名字,收了!至于这两件东西到底值多少钱,我根本没有细想。不过有一点我还是听出来了,这就是,我要真付钱的话,这七十金怕是托盘里的东西一样都买不来。
怎么也得假装客气一下,“岂敢让顾东家如此破费。”
“何来破费,夫子日后与我顾送照拂一二,顾送便感激不尽。”顾送很是真诚地说道。
“此,应当也!”我说道。
将我们送出店外,直至送到市集门口,顾送这才返回。
在市集门口和吾丘寿王告别之后,我和徐乐坐上马车,返回了府邸。
马车驶进府门,刚一下马车,卫桑就迎了上来,“主人交代事务已备齐,主人可要去看看?”
当然要去看看,这可是我对大汉朝的贡献,必将被载入史册的发明。
“前面带路。”
“喏。”
跟着卫桑来到后院。宽敞的空地上站着一些人,以女人和小孩为多。几十只麻袋分成一多一少两堆整齐的摆放着,麻袋边上堆着一堆木头,几头驴被拴在木头上。不远处还有几只石磨,或者是不知道该将石磨安在哪里,它们被随意的放在地上。
最显眼的,还是众人面前立着的那只石舂,很大的一只石舂,足有一米多高。
“见过主人。”
见到我,那些人中一部分人向我行礼称呼,这些人个个面生,应该是府上家奴的家眷。大概不知道该如何称呼我,余下的几个一副嗫嚅的样子,不用说,这几人就是我让卫桑找来的匠人。
所有人都很是茫然地看着我,包括随我一道进来的徐乐和赵破奴。
带我走到几只麻袋前,打开其中的一只,卫桑从麻袋里抓起一把小麦,问我,“主人所说小麦可是这宿麦?”
卫桑手中的小麦,比起我大天朝的小麦,差不多瘦了有一圈。
“原来大汉朝的小麦还有这样一个名称。”暗道一声,我点头,“不错,正是此物。”
卫桑礼道:“主人,今日宿麦和菽价钱便宜,宿麦石价二十五钱,菽石价十五钱。小人未经主人允许,便擅自做主多购了一些,还请主人责罚。”
衣袖一挥,我开心道:“买了就买了,哪里来的责罚——怎么不多买一些?”
不说那至少不低于两千斤的小麦,光是那几百斤的黄豆,三十斤铜就已经值了,我又怎能不开心?
“主人,小人所带三十金全部耗尽,无余钱再购。”
“没事,我这儿还有七十金,明天你拿去全部买成粮食。”
“主公,把钱全部用来买成粮食恐怕不妥,要是有急用,主公又上哪儿找钱去。”徐乐在一旁提醒我。
这也太看不起人了,爷是那种缺钱的人吗?
没有理会徐乐,我对卫桑说道:“就按我刚才说的,七十金全部买成粮食,多买宿麦,再买些谷米和粟米,再增加几口石磨,添几头驴……对了,记得带几块干肉回来,最好是那种风干的肉,就买羊肉,两条腿的肉都不要。”
刘彻,你丫最好把钱给爷准备好!
“喏”,卫桑应上一声,而后一指那些麻袋,问我,“主人,此……这些……这些菽和宿麦……该……该怎么处理?”
好歹在府里待了快一天了,天朝话竟说得如此磕绊,难怪一直到现在都还是个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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