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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十一节 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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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夜,狼没有再来,而程志也因此得以睡了一个好觉。

    第二日起来时候,程志闻讯大家,有没有被狼伤到,得到的回应也是比较不错的,人都没死,只是死了两头羊和几条狗。

    得知没人受伤之后,程志便开始准备这日的课程。

    授课过程,原本应该是善乏可陈的,毕竟,程志好歹也是根正苗红接受过若干年义务教育的存在,耳濡目染之下,或许应该与教他的老师,有**分相像。

    只是,程志并不愿意按照老师的进度来教课。

    “栗子,你知道吗,教书育人,其实很困难的。”在上课前,程志如此对栗子说。

    “嗯。”栗子点头。

    “果然这种事情你一看就知道为什么呢。”程志摇头,刚刚兴起的一点分享想法的念头顿时烟消云散。

    “栗子觉得教书不容易,”栗子说到这里,摇摇头:“是因为栗子跟程志沟通很困难啊——当初栗子想过直接用‘道法自然’的方法把栗子的所思所想同步到橙子哥哥那里的——只是栗子发现自己的思绪太过复杂,没办法这样做,才最终作罢的——”

    “这……”程志摇头:“这跟讲课有关系吗?”

    “所以说的,”栗子轻轻闭上眼睛,话语之中有点自嘲的意味:“栗子不可能直接把自己的思想通过道法分享出去的,很多栗子觉得理所当然的事情,要想解释给别人,可能需要好几天。”

    “好几天?”程志有些疑惑:“应该不会存在这样的事情吧——哪有一个故事能讲好几天的,又不是网络小说。”

    “其实做出能翻译好几天的句子很容易的——”栗子微微低下了头,有点害羞:“只要那个句子是通过一系列的事例和经验推导出来的就好。”

    “比如呢?”程志隐隐感觉到,自己把握住了栗子的意思。

    “就比如,如果你要给别人解释,为什么你要用父母身高的和除以二再加减某个常数作为子女身高的估计——”

    栗子还没说完,就被程志打断了。

    “嗯,因为书上是这样说的,所以我可以这样估计,问题并不大——”

    说到这里,程志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原来是这样,如果没有书,或者,第一个写书的人,又或者说得准确些,一个把那些最小二乘的理论吃透的人,在看到那个估计的时候,自然会想到更多的东西。”

    “有些不太准确呢,”听程志这么说,栗子表示,这样想或许还存在一些问题:“吃透了这个估计公式,跟建议用这个估计公式进行估计,还是两个概念的——这里强调的,其实是,第一个提出那个估计公式的人,一定是研究了成百上千甚至更多的数据,和不少奇怪的备选公式,才得到的这个有用的结论——在他们眼中,公式或许并不是公式,而是许许多多数据的整合出来的一个很好用的结果——于是,在他们讲这些公式的时候,脑子里想的,并不会是教科书那样的结论,反而是,得出这个结论的,不知有多漫长的过程。”

    “果然大科学家跟正常人的思维方式都不一样吗?”程志摇头:“我还是先上课好了。”

    说着,程志就倒着拿起了一根鞭子,用鞭子的杆做笔,在地上写起了字。

    程志写的,是《千字文》,开头,便是那耳熟能详的,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日月盈昃,陈宿列张。

    寒来暑往,秋收冬藏。

    闰余成岁,律吕调阳。

    程志能背下这《千字文》,并不是他对古文有多么喜爱——很大程度上,程志之所以能背过《千字文》,只是因为,《千字文》作为字帖,已经被程志不知翻来覆去描红了多少遍了。

    于是,自然,鞭子杆在地上画的每一笔,都是,苍劲有力的……简体字。

    写完这三十二个字,程志便开始了讲解:

    “今天我要讲的,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文字——”说到这里,程志笑了笑。

    当然,说这话之前,程志还是很有底气的,毕竟,1964年才出现的简体字,无论如何,都当得上一个“先进”——比电脑发明时间还晚的,大抵不太多了。

    说这话的时候,程志完全没有料到,自己还没说到一半,就想起,似乎有一种字,叫做“二简”字。

    想来,如果笔划写圆滑些,不会有太多人把1977年公布的“二简”字当中文看的。

    而,对这忽然冒出脑海的“二简字”,程志也只能无视了。

    “这个文字,叫做‘简体字’,之所以说它先进,是因为,这种有结构有规律还简单的字,比起画画一样的,精雕细琢的书法,更实用些——往后,我们就用以这种文字为主,开始我们的教学——”

    孩子们,围在程志的边上,看着地板上的字,满眼好奇。

    “今天我们先学三十二个字,这前八个字,是,‘天地玄黄,宇宙洪荒’,什么意思呢,是说,天地原本,就像太阳初生那样,黑蒙蒙地,透着一点黄光,整个我们生活的世界,宏大,而又荒芜。”

    说到这里,程志忽然想起了什么:“对了,好像你们这里跟外界接触的不多,很少有人给自己取一个行走在外的大名呢——正好,趁着我们识字的功夫,你们看哪个名字喜欢,就取了它吧。”

    伴着这一句话,孩子们,学习的性质,就更高了,而程志,也趁这个机会,把整篇千字文,都默写了出来。

    默写的开始,孩子们还在研究那前面几个字的写法,等到后来,程志字写得多了,孩子们也沉不住气了,纷纷用自己的方法给自己选着名字。

    “老师,这个字是什么?”有小孩子问程志。

    “这个字念‘贤’,是有能力有才华的意思。”

    “啊,这一个字这么好啊——”问话的小孩子听了程志的说法,有些高兴,却随即摇了摇头:“不对,我不可能比‘纳吉’还要聪明的——这‘贤’字我应当受不下,部落里,第一‘贤’的肯定是‘纳吉’——那么,我就当,部落里,第二‘贤’的人好了——”

    一番自言自语之后,小孩子抬头看着程志:“老师,我决定了,以后我就叫‘贤二’了——对了,‘二’怎么写啊?”

    程志在地上写了“贤二”两个字,告诉那个小孩子,这就是他的名字的写法,小孩子如获至宝,去一边练习写名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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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你们敢相信中子是在学奥数的时候知道的“二简字”这样神奇的存在吗?部首的部直接去掉左半边,餐厅的餐直接被简化成左上角……感觉用来速记效果超棒,再也不怕写错别字了,就算写错了,看的人也会帮你猜出正确的字究竟是什么——正如他们一直在做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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