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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冷静下来了吗?”莺歌老板娘给我倒了一杯凉茶,在喝酒的话就真的要出事了,“少女的诱惑果然比我这种年老色衰的要来得更加刺激一些吧…”然后仰头自己喝了一口闷酒。
“别说风凉话了,莺歌老板娘,多谢你的凉茶了,不过,你不去处理大厅里的事情,这么快就跑到房间里来喝酒了?”我可是好不容易才把心中燃烧的一团神秘火焰给扑灭的,你赶紧别往里面再添柴了。
“楼下交给下人就行了,我说过了,铸剑谷赔的钱统统算你们的工钱,所以他们的行动积极得很。”莺歌果然大手笔啊,一万两白银,这个工钱在天京城里也算是非常夸张了吧?因为我大概了解过霹雳堂的工钱,普通的小工不过几十两白银一个月。
“对了,流苏去哪儿了?”怎么这么长时间,都没有看到流苏回来?这个房间其实应该是她的地方才对。
“哦,她去买烟草去了,每一次去百草堂买烟草,她都必须亲自去挑选。”
“果然…”身上的伤还没有好呢…这就急着抽大烟去了,不愧是流苏啊,“那莺歌老板娘是故意来找我的吗?”
“当然了,你拯救了我的万福客栈,我当然要好好感谢感谢你。”说完,莺歌自顾自地举起酒杯,又仰头干了一杯酒,这酒量真是好。
反正我是喝不动了,以茶代酒,虽然逊了一点,但是出于各种意义上的安全考虑,还是不喝酒了,“拯救说不上,莺歌老板娘如此风轻云淡,想必早就胸有成竹,只不过是我刚好被你当枪使了而已。”讲道理,回想一下当时的场景,我现在还觉得心里有些窝火,我急得火烧火燎,莺歌老板娘却淡定地算着账单,这万福客栈是你的又不是我的。
“小哥还在记恨着这事呢,我都说了,万福客栈里只有一些奴婢和下人,我只是对小哥足够有信心而已,如果还不相信的话,我只能再自罚一杯了…”这一瓶酒都要喝光了吧?莺歌这喝酒的速度让我觉得她喝的不是酒,是水一样。
“嘛,你可以这么解释,不过相不相信就是我的事了。”虽然我观察了万福客栈这么久,的确客栈内部的人只有一些奴婢、下人和厨师,最多就是一些雇佣的护卫,但是护卫堂的人只是单纯地点缀一下而已,因为万福客栈里来的都是江湖人士,请什么护卫能够阻止这些武功高强的江湖人士闹事?所以派不上什么大用。
“小哥要是还不相信,奴家只好宽衣解带给你检查了,身上真的什么武功秘籍、神兵利器都没有藏着。”莺歌居然不是开玩笑,真的站起来解自己的衣带了,不是喝多了吧。
“行了行了,莺歌老板娘,如果真的只是出于对我的信任的话,那你真得好好再想一想办法,维持万福客栈的治安问题,我不可能一直留在这里,解决所有的事情。”这女人看起来无论如何也不准备说真话了,既然这样,这事情也就过去了吧,我和铸剑谷的矛盾也不差这么一回事情了,就算真的被莺歌老板娘当成了盾和枪,那么,她在万福客栈好吃好喝好住地招待我,这也是我应该做的。
“诶?小哥不准备长住吗?难道你在天京城还有别的落脚点?”莺歌晶莹剔透的肌肤上染上了一层酒后的酡红,犹如胭脂一般,烟花粉黛,分外迷人。
“我在天京城…”虽然待过霹雳堂,但是现在还不能回去,我可是在霹雳堂这么多人面前,和横行霸道一起,打伤了霹雳堂许多人,虽然我没怎么动手,但是众目睽睽之下,毫无疑问把我当成了和魔教四大恶人中的横行霸道一伙的人,就算我不是魔教之人,也肯定是和魔教有很大关系的存在。“嘛,我可以去平民区啊,反正我本来就是乡巴佬,所以觉得住那里也没什么不好的。”想起了我马上就要带绯凛去的孤儿院,自从上次离开了天京城,还没有去找过韩艳梅,虽然红衣姐姐说她早就平安回去的话,不像是在骗我的,但是果然还是眼见为实。
“难道我万福客栈还比不上平民区吗?不过小哥想去体验一下,我倒也没有意见,反正最后还是得回来。”
“这…”我得承认,她说得没错,我也觉得不可能一直住在艳梅的孤儿院这种地方,我偶尔去,只是去给孩子们送一点好吃的而已,我现在有钱了,不过在这天京城里没什么自己的势力,有钱也不见得是好事,只有待在万福客栈才算是安全的。“莺歌老板娘,不管我长不长住,你只依靠我代替护卫堂的话,肯定不靠谱,因为我远远没你想象中的那么厉害啊!”
“哦呵呵呵,小哥放心好了,万福客栈没有那么多人会来闹事的,更何况,超过铸剑谷的十四剑侠的人就更少了。”看来这女人是怎么说都没用了,铁了心要把我当成枪来使了。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好吧,我会尽力而为的…”
等到绯凛终于沐浴完穿好衣服之后,我立刻带着她离开了万福客栈,现在急需透透气,而且实在不想再和莺歌这样的阴阳怪气的女人交流了。
“月落少主,我们现在就去找让我学房中秘术的那个女孩子对吧?”绯凛换了一身客栈里上等丝绸做的衣服之后,少女气息更浓了。
可惜一开口就毁了…
“噗——”吐血三尺,“不是去学房中秘术!不不不,美少女也不要随便给我说出‘房中术’这个词!是去让你看一看,凡人的正常的女孩子是什么样子的,学一学怎么和别人交流!”我牵着绯凛的手,看上去大概的确很像一对情侣吧?“毕竟,我们不可能成天都黏在一起,你还是需要学会自己适应一下天京城的生活。”
“是,月落少主…交——配和交——媾都不能用的话…那么就叫做——”
“停停停停停!”在第一时间,我就伸出双手阻止了绯凛说出这个词,“矜持,矜持,凡人的女孩子都是很矜持腼腆的,绯凛。”
“原来月落少主已经知道我要说什么了啊?看来我们果然想到了一起。”
你是说,我们同时都想到了做——
“绯凛,你也挺狡猾的不是吗…”这话真是说得我无法反驳啊。
一路上,绯凛的美丽吸引了许多路人,不过碍于身边牵着手的凶神恶煞的我,统统没有敢上来搭讪,不管怎么样,我也是一个背着剑的人,在平民区里,背着剑的人都会被认为是什么门派来的人而得到一丝尊重,最起码也是一丝害怕。
“月落少主,这是什么东西?”
“这个啊…叫做馒头…可以吃…里面有肉有菜…”既然要去孤儿院,肯定要给孩子们带一些好吃的才行,“一会儿我还要去买一些鸡腿什么的。”
听到鸡腿,绯凛瞬间舔起了嘴唇,我还听到了她吞咽口水的声音,“少主,我可以吃吗?”不愧是狼之少女,虽然看上去完全和普通的女孩子没什么区别,但是这个胃口不是普通的少女能比的…
“虽然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吃起来要稍微慢一些,细嚼慢咽…”我大概示范了一下动作,“尤其是在外人面前,不然会把别人吓坏的…”
“为什么?进食不是应该动作迅速,保持警惕的吗?也许有其他的野兽在盯着你,我的爷爷也是这么教我的。”在绯凛眼里,狼吞虎咽大口吃肉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她的爷爷不仅仅是守墓人也肯定是丛林中生活的一个猎人,他说的这个经验其实也没错。
“嘛,但是现在是在天京城里,不会有什么野兽来抢你的食物,或者准备偷袭你的,作为一个凡人的女孩子,吃东西必须动作慢一点,动作幅度小一点,然后吃得慢一点…”本来还应该吃得少一点,但是以绯凛的食量,这是很困难的事情,她是在丛林中长大的狼之少女,想要维持在丛林生活的体能,当然需要大量的进食。
“是吗…既然月落少主这么说的话,我就尝试着改变一下吧…”但是绯凛的眼神告诉了我,她完全没有明白这是为什么。
等我一路在居民区中找到那一座其貌不扬的四合院的时候,心情竟然忍不住有点激动,“小虎,天天!”
“哥哥?”结果天天见到我之后扭头就跑,身后的小虎也一样。
“发生了什么事…”我拎着馒头和鸡腿,一头雾水。
“月落少主,就是向他们学习吗?”绯凛也和我一样,一头雾水。
“不不不不,他们只是孩子而已,一会儿会有一个很漂亮的美少女过来,你看看她是怎么做的就行了。”小虎和天天还没有出现,我都不敢进去了。
“很漂亮的美少女…”
“呃,没有你漂亮,真的。”这倒是实话,绯凛作为一个美少女,的确很出众。
“呔!妖怪!”小虎和天天出现,身后还有一群孩子,拿着各种小玩具对准了绯凛。
“不会吧…”这群孩子为什么能看出绯凛是狼妖?不可能吧?而感受到敌意的绯凛本能地握紧了拳头。
“哥哥的身边只有姐姐才能待,哪来的女妖怪!”
原来是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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