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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五章:逃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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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的,那么能吃,自己也喝了几天的血了,怎么一点变化都没有?

    不过说没有变化还好像是有点变化的,刚喝下去的时候觉得胃里涨涨的,也充满了力量。

    嗯,一定是喝得不够多,看来要喝长一段时间才行。

    其实他们不知道,凌轩每时每刻都在他们走后就试着锻炼双脚,好像还真的有了那么一点知觉了。

    他暗自兴奋,要是能好了就好了,那样他就可以逃出去,自己被绑那么久了,也不知道自己父母急成了什么样。

    也许天没绝人之路,又也许贼老天还没有玩够凌轩,那天凌轩被他们放完血后,觉得全身沸腾了起来,特别是双腿,如浸泡在开水一样的烫,难受得他嚎叫了半天。

    也幸好这个地方隔音好,不然外面肯定听到了。

    他忍不住看了看双腿!不由得大吃惊!奶奶的,真的好像是被烫了一样,双脚变得通红充血。

    就在他难受得想要砍掉双脚的时候,奇迹发生了,他的脚有力了,他使劲得狠跺了几下脚,那难受的灼热感慢慢消失,他总算又可以站起来了。

    试着走了几步,天啊!正常了!凌轩压制不住的高兴!正欲咂开那门想逃出去的时候,那两个人渣回来了。

    他们看见凌轩站起来了,大吃一惊!不过马上就反应过来,要逮住凌轩。

    凌轩怎么还会被他们逮住?于是和他们打了起来,毕竟凌轩像一头牛,再说农村人也有蛮力啊,又也许是身体异变的缘故,他的力气真的如牛一样大,三两下就把那两个恶魔给干掉了。

    而凌轩也累得如虚脱了一般,也许是害怕的,这还是他第一次杀人啊!看着那两个人,满头的鲜血,他就不由自主的颤抖。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想到要快走!不然被警察知道了,自己跳入黄河也洗不清的,虽然说是他们夹持了自己,可是那毕竟没有杀人那么罪大啊,何况一下子就是两条命。

    他惊慌得不知道怎么办,此时他脑海里闪过许多以前在电视或者新闻里看见的杀人灭尸的片段,什么碎尸?扔去下水道?可是这个地方,就连个厕所都那么小,手术刀却有很多,碎尸真的不成问题。

    可是他凌轩没那个胆量啊!两个人,怎么碎尸呢?自己又不专业。

    后来不知道怎么的,他就发现了那个硫酸桶!那是一个很大的大木桶,里面装满了硫酸,浸泡两个人不成问题。

    嗯,就这么办吧。

    凌轩最后把他们的尸体以及自己身上的衣服都扔下了硫酸桶去毁尸灭迹。

    然后逃了出去,出去后才发现,娘的,这个地方真是他妈的隐蔽!原来这里是个地下室,有楼梯上去的,不过他不敢贸然上去,怕上面有人,那样他不就暴露目标了?

    他小心翼翼的爬上楼梯,然后推开了上面的木板,扫视了一下环境,发现上面是个书房,收拾得蛮整齐的。

    开着灯,应该是晚上吧?不过又想到城市有钱人都他妈的很变态,就算是白天也喜欢拉着窗帘,开着灯浪费电,所以一时间他还不能确定此时是白天还是晚上。

    他又退了回去,深深的呼吸了下,缓了缓情绪,休息了一会才决定悄悄的上去看个究竟。

    他没有穿鞋,又尽量的掂着脚尖,如果不碰到什么东西的话,绝对不会发出什么响动。

    他走到窗边,轻手轻脚的拉开窗帘,当看到外面漆黑一片,顿激动得有些把持不住。

    也不知道外面是不是还有人,可惜这个窗户还有不锈钢防盗网,不然他就从这窗出去了。

    没办法,他只好轻手轻脚的拉开门走了出去,外面的灯也是亮着的,倾听了一会,没听见任何声音,就又踮起脚尖走了出去。

    “汪汪汪汪汪汪!”就当他拉开大门的时候,门外的大狗没命的吠了起来。

    凌轩大吃一惊,拔腿就跑,不过还是那么悲催的被那狗咬了一口。

    脚下上一阵的疼痛,不过只是一会儿,很快就没痛的感觉了,只是有点儿痒。

    “混账,居然连老子都咬!”凌轩下意识的冲大狗斥喝。

    喝完以后有点懵逼,他还觉得自己能说狗语呢,该死的那不是发梦的时候会说吗?现在还说个屁啊?

    “你是谁啊?为什么会懂我们的语言?”意外的,大狗居然回应了。

    他能听懂狗的话。

    回过神冲那狗怒道:“我是谁?我他妈的是你的祖先!你连祖先都咬!看我不灭了你!”

    “啊!祖先饶命啊!”大狗跪了下来,吓得瑟瑟发抖,它也觉得一个人类能说狗类的语言太过逆天,说不定人家真的是修炼得道,所以成人了。

    这个时候凌轩才懒得和一只狗计较,快点跑才是王道。

    能听懂狗的话估计也是因为洪湖山。

    “还是快跑吧,待在这里很快就要让人熬成狗肉!”

    “才不会,这里的主人对我很好的!”大狗说道。

    “那就当我没说!你自求多福!”凌轩再也不鸟它,夺门跑了出去。

    跑出老远,他才发现,此处是一个小山村,因为狗叫的原因,村民的灯光纷纷亮了起来。

    凌轩顾不得那么多,那房子里好像没有人,不然那狗吠叫得那么厉害,怎么没有人出来看呢?

    这些不是他关心的,现在他只想快点走,在这个陌生的地方,自然也不知道应该往哪里走。

    不过他看见东边不远处,有明亮的灯光,他想走向灯光处就没错了,那里一定是城市。

    事实他想得还真不错,到了那片灯光处,他就有点认得路了,仍然是城市的郊区,不过走不到一个小时,就到闹市了。

    此刻大概也才凌晨过去点,街上的行人还是有很多,凌轩是没有穿衣服的啊,身上只有一条裤衩,此时虽说是夏天,也不冷,可是你胆敢穿着这样的衣服走在大街上,人家肯定会觉得你是个死变态,惹着看不爽的还会揍你。

    这时他碰见了一个疯子,身上的衣服脏兮兮的,他灵机一动,就邪恶的去抢了人家的裤子。

    虽然是脏了点,也很臭,总好过什么也不穿好吧,光着上身没什么,如果光着下身就真是死变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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