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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八章再入蓝色圣地
我真是不知道是应该生气还是应该欢喜,按道理,若是一般女孩子知道了自己爱人,在自己死后还能守着爱情,一定会感动的不行。
你问我感动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是真生气了。这个猪一样的男子,就这么把我拒绝了,我又怎能不抓狂呢?
夜茉莉还在我身边瞎转悠,要不是看在它是一只鸟的份儿上,我一定会抓它起来,狠狠的揍两巴掌,撒撒气。
这个赵宇天!真是该打!
第二日,我们就踏上了去蓝色圣地的旅途。根据后来他们不断推演出来的方案,我们分成了两队。
毒蜘蛛和赵宇天是一队,我、小魔头、戈多是一队。戈多还上了白色长袍,在配上他满身的黄金饰品,宛如阿拉伯土豪一般。
赵宇天还是一袭黑衣,他看上去又冷又落寞,孤独的像一棵水边的松树。
小魔头和毒蜘蛛还是老样子,一看上去就像是正在长途旅行的旅者。
而我呢,我也还上了一身白色的袍子。因为之前跟着风行来过蓝色圣地,所以,我就要特别小心了。蓝色圣地的贵族们很是警觉,一旦他们觉得不信任这个人时,就很难和他们做成生意。所以,我头上戴了白色的头巾,一块半透明的纱布裹着我的脸,只露出了眼睛。
他们说,让我伪装成一位公主。我想了半天名字,要不然,叫:阿依土鳖公主?多么有喜感的名字啊?当然,我收到三枚白眼。
戈多跟我带着数百名亲兵,当然,这些兵不能进入蓝色圣地,他们只在城外某处埋伏,而我们的,佯装成要买雇佣兵的土豪。
进入蓝色圣地,还是老规矩,大街上没有人说话,进入了皇宫后入住固定的房间。晚上呢,贵族们请我们吃饭。我早就看出来了,这一堆贵族里,实际上都在听大贵族的主意,擒贼先擒王,拿下大贵族才是王道。
和上次一样,饭后,我跟戈多、小魔头等人被叫入了内室之中。
这大贵族其貌不扬,进入内室后,他摘掉了帽子,我才发现,他居然是个地方支援中央的发型,看来,不管多有钱,也拯救不了这倒霉的发际线了。
一进入内室,就有妖娆的女奴隶走上前来,将盛满葡萄酒的杯子递到我们面前。这女奴要比戈多那里的女奴还要卑微,就比如,她们递给我们酒时,是跪着的。
我没有碰那杯酒,因为我始终带着面纱,不能吃不能喝。戈多好像也是这样想的,他虽然拿起了酒杯,但没有喝,只是将酒杯拿在手里来回摇着玩弄。
大贵族也不跟我们客气,一面喝着葡萄酒,一面笑盈盈的看着我们。
“听说,你们是来借兵的?”他笑着问。
戈多看着大贵族,笑了起来。
“能进入这里喝葡萄酒的,又有几个不是来借兵的呢?”他笑着问。
大贵族微笑着点了点头,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马上有女奴跪下为他倒酒。
“这话倒是不假,你们想借多少?我们这里,明码标价,童叟无欺。”他说。
“怎么个明码标价法?”戈多问。
大贵族微笑着说:“一个兵的价格是,每十天支付我一两黄金。如果这兵死了,按照一斤黄金支付。租借的时间长了,还能打折。怎么样,我这里可以说是真正做到了,价格合理,童叟无欺。”
现在,我知道了这里到底多有钱了。难怪,他们的皇宫都是黄金做的。按照这样租赁士兵的方式,莫要说皇宫是黄金了,没准儿连下水道都是黄金的。
戈多像个生意人一般,微笑着,捋着自己的胡子。
“价格略高啊!”戈多说。
大贵族微笑着说:“外面排队借兵的人多着呢,我们这里的价格很公道了。”
戈多笑了笑,将手中的葡萄酒放在了一边。
“你这里的兵,投资了多少钱?敢要这种价格?据我所知,三千世界里的雇佣兵,可不只是你一家。”戈多说。
大贵族微笑着说:“但是,质量最好的就只有我一家。”他看着戈多,眼神里充满了自信。
原来,这蓝色圣地的兵有别于其他地方。应该说,这里的兵经历过魔鬼训练。
在这里,有些人一出生就注定要成为雇佣兵。这些确定了将来命运的孩子,从小就离开父母,被接到训练场上去训练。到了这些兵十三四岁的时候,就要经历一件可怕的事儿:去势。也就是,割掉小丁丁。
这里千百年来有个谣传,只有从未交合过的男子才最有力气。为了保持雄性荷尔蒙,不知道谁出了这种馊主意,切掉大部分小丁丁,只保留小蛋蛋。而后,加强训练,让这些孩子跟狼单挑、跟狮子单挑、跟老虎单挑。
据说,这样的训练会增加他们体内的雄性荷尔蒙,让他们将来变得骁勇善战。当他们体内荷尔蒙增加到一定数量的时候,他们的小丁丁就会重新长出来,当然,并不是恢复从前的样子。长出后的小丁丁,并不能够在传宗接代,这也就让他们一辈子保持处男之身,这样,他们体内的雄性荷尔蒙才能最大程度的被战争所用。
毕竟,战场上,只有强大的力量才能活下去。
能将孩子送去做雇佣兵的家长,大部分是活不下去的家长。这里所有的物价都是由贵族控制,据说物价奇高,这也就是导致了这里很多人需要靠卖儿子为生。
这里还有一个比较奇怪的地方,是没有妓女。贵族们防范妓女如同防范洪水,因为他们相信,妓女的存在可能会导致他们的雇佣兵去嫖娼,就算不能用,也会降低体内荷尔蒙的数量。他们这里呢,可是对顾客负责的业界良心,所借出的每个士兵都是经历过重重关卡的。
士兵会被无数次的借出,他们之中大部分都会回得来。这也就让贵族们赚满钵,而死了的也不算赔,毕竟,他们当时买这些小孩的时候,都只用了很低的价格。
也正是因为这些士兵骁勇善战,让蓝色圣地千百年来都保持好名声。不管是三千世界,还是六界中人,到这里借兵已经成了首选。这也就导致了,他们为了过滤掉低端顾客,将价格抬得很高。只有那些真正需要,又有钱的人,才会是他们的座上宾。
而那些用不起这里兵的人,就只有转战三千世界里的其他地方,用那些便宜却不好用的雇佣兵。可以说,蓝色圣地的贵族是最盼望战争的人。只有发生了战争,他们才有生意做呐。
也不知道,那位娘娘讨厌蓝色圣地的理由是否就因为这个。
听完这些,我对蓝色圣地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愈发的觉得这里真是奇葩啊!也愈发的觉得,三千世界还真是不按套路出牌的地方,蓝色圣地是靠租借兵发家致富,不知道其他世界里是什么样子的?会不会有《小王子》里那样的世界:一个长满了猴面包树的地方,长着一支玫瑰。
戈多对大贵族点了点头,他拿起了酒杯,敬了大贵族一杯酒。
“你刚说,你的兵如果死了,给你多少钱?”戈多问。
大贵族喝了一口酒,微笑着回答:“一斤黄金。”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这是我们的成本价了,人死了就不赚你们钱了,只收回成本。”
戈多点了点头,放下酒杯,忽然变得认真了起来。
“那我就用一斤黄金一个兵的价格,买你的兵怎么样?你就当兵死了,我呢,也可以无限期的借用了。”戈多说。
大贵族忽然有些凌乱,似乎从来没有人跟他说过这样的条件。就算是六界,他们已非人类,一斤黄金的价值也是不少的,并不是人人都拿得出来的呢!能租得起十天一两黄金的人已是不多,更何况不管是借兵还是买兵,都不是只用一个兵,最少都是两千人起的。
我看着戈多,心里也没底,他这是把全部家当拿出来了么?一斤是五百克,假设一克黄金的价格是两百六人民币,一斤就是十三万人民币啊!十三万买个兵,若是购入两千人,分分钟就是两亿多人民币啊!
啧啧!这位大哥是王健林附体么?先完成他一个小目标:花掉两个亿?
这位哥哥一定是脑子进水了,随随便便就能拿出两个亿的人,为什么还要遭这种罪?在魔界里安静的做个土财主不好么?你这么骁勇善战,对得起那些黄金么?
天呐!我只是知道他有钱,没想到他这么有钱。早知道,死之前抱紧他的大腿,我也就分分钟成为有钱人了。
大贵族想了想,对戈多说:“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我们这里是不赊欠的。”
戈多微笑着:“我从来没有欠债的习惯,只要你答应了这个条件,明天我就可以派人将黄金送来。不是交定金,而是一手钱一手货。我黄金摆在这,你呢叫你的兵来交接。交接完了,你拿走黄金,我带走兵,大家不拖泥带水。”
大贵族笑着对戈多说:“痛快!真是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