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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公老霍先生是出生于远东的中英混血儿,眉目深刻如镌,英俊潇洒。婆婆则是地道的东方美人儿,面如玉盘,眉眼细媚。他们的孩子无不遗传了父母的美貌,个个是人群中一眼便认得出的人尖子。
除相貌以外,才华也在霍家中流淌。并非所有儿女都是经商的奇才,他们中还有慈善人士、实业家、设计师、IT人士,并在他们各自的领域都是翘楚。
然而,我几乎是一个也没有认出。
只有几人有转瞬即逝的闪光,就像被人拿手电筒晃了一下。
可是,待我回过神,想再去捕捉那个闪光,它已经不见了。
婆婆不厌其烦地跟我讲解他们各自的名字、性格。我默念了几遍,大约能记住了。婆婆喜不自胜,以为我记忆恢复得很好。
是否这样,我也说不清楚。或许我只是记性好呢?
这一天真是格外漫长。
我累了,打着呵欠:“……亦琛呢?”
如果我那时足够敏锐,应该会注意到婆婆的不安。
“工作上的事,非得他去处理不可。”这本是一个足以搪塞过去的答案,但婆婆胆战心惊地继续解释,“雅笙啊,并非他不在乎你。以前的事,都是以前。他心里毕竟还是疼惜你的,尤其这一遭劫难之后……”
我想听她说更多,然而她改换了话题。
“我方才与医生聊天,他说你恢复得很好,再过一个礼拜就可以回家了。是不是很开心?”
我不想她难过,所以微笑,但真是没有感觉到任何开心。
“那我留你睡觉了。明天见,要乖哦。”婆婆夸张地舞动她的小手跟我道别,好像我是两岁的孩子。
我不喜欢被独自留在苍白晦暗的病房中。灯光渐渐转灰,我靠在枕头上,辗转难眠——这样说很讽刺,因为我其实重伤未愈,很难在床上翻身。我盯着对面墙壁上一幅奇特的抽象画,好像有森森白骨堆在无边的黑布之上,交错融合。不久之后,我发觉那只是一张被裱起来的X光片。
因着一张X光片,我确确实实地回忆起大学时我曾选修临床医学,并拿到了高分。我很容易地就想起了大学里的事,速度之快令我惊讶。
为什么对家庭生活,就没这么容易想起……
哐!
我一只脚已踏在梦乡的边缘,却被突然大亮的日光灯惊醒。我吓得缩成一团,霍亦琛将我从被子里揪出来。白天,我想他时他不在;晚上了,他却来吵我睡觉。
“我听说你的恢复进展并不乐观。”他用不咸不淡的语气说,“明天我们会飞往纽约市,去拜访我的好朋友。他在当地有一家久负盛名的诊所。”
所谓的“恢复进展”才只是一天而已,他就不能多点儿耐心吗?我大伤初愈,最不应该的就是到处移动。
“再给我几天时间,说不定会有飞跃。”我试着跟他讲道理,“再说,我的身体状况可能不适合长途飞行。”
“我很希望可以和他约在这里,但我们需要他那边的专业仪器和专家团。”霍亦琛思考得滴水不漏,“我会亲自保证飞行条件舒适,也会带上你的医生和护工,随时护你安全。”
他留下一段空白,等待我再次反驳。感受到我的宁静,他狐疑:“没有问题了吗?”
“有。”我看着他的眼睛,“我不想去。”
“为什么不想去?”
“害怕。”
“哦。”他点头,“那就坚强一点儿。”
我不知还能怎样:“可不可以让我见妈?”
霍亦琛两道完美的眉高挑着,他很新奇:“你第一次这样叫她。”
不应该这样叫吗?那我以前管婆婆叫什么?
他很快回答:“这与她没有关系,是我的决定。”
身处冰冷漆黑的夜晚,我打了一个寒战。霍亦琛站在我床前,像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夜魔。他要带我去未知的地方,用他高兴的任何方法对我进行揠苗助长。我抱紧了双膝,希望能惹得他产生些许怜悯。
“那我自己的爸妈呢?他们在哪里?”
自我发生这头等祸事以来,一直是婆家的人在照顾,我从未见过一个娘家亲人。
霍亦琛这时收了下巴,将本来垂在身体两侧的手放进口袋,似乎在掩饰一丝尴尬。
“原来你连这个也不记得。”
他面色终于发生了柔和的变化,但不知怎的,我并没有觉得他可亲。他是感到了由衷的解脱,因为我所能提出的最厉害的终极问题,都不足以与他的命令相抗衡。
“雅笙,你的父母早就过世了。你也没有其他亲人。在这世上,你只有我而已。”
霍亦琛并没有残酷到第二天就把我连同轮椅一起强行搬上飞机。他同意,至少等到我的腿脚恢复。当然,那意味着又一场治疗会议。医生们并不建议采取极端疗法,说那样可能收到短时效果但会落下病根,恶果会在几十年后显现。不过,霍亦琛坚持让事情按照他的节奏进行。
尽管我很讨厌这个想法——如果腿恢复得很好就会被他押上飞机远赴西方,但能够重新站起来的喜悦感还是冲淡了这种畏惧。我决定采取一套战略,私底下,我要尽可能快地康复,但在霍亦琛面前,我要假装得越柔弱越好。
我吃下味道如呕吐物的蛋白营养,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大量肌肉运动,记录每天行走的步数。数字与日俱增,我满头大汗、精疲力尽,同时狂喜得想要尖叫。
但只要听见霍亦琛的脚步走近,我就会刺溜滑回轮椅。
他看到的,是一个凄凄惨惨、伤春悲秋的我。
“去躺回床上。”
我稍微挺直上身,伸出两臂。
他浑身不舒服,还向后退了两步:“这是干什么?”
这意思应该很明显啊!
霍亦琛极不情愿地抱起我,朝床走去。因伤病的缘故我体重很轻,但他走得也太过轻松了。他手臂结实有力,稳稳的,绝不会摔了我。
我的后背平安着陆,但没放开挂在他脖子上的手,他不得不稍微垂头。一刹那,我们脸贴得那么近,他的嘴唇近在咫尺。我的脸唰地红了,很快,我被排山倒海般的感觉吞没。
我记得这感觉,栩栩如生,似曾相识。
我记得,这个没有完成的吻。
那场景不是在医院,而是在一个更宽敞更舒适的场所。我记得一扇很大的窗户,衬出苍穹有如天堂临世。我记得星光和音乐。音乐是普契尼的曲子。是的,我记得普契尼。
像之前千百次一般,闸门刚开了一条缝,又轰地关闭。我被迫停在这寥寥几个意象上,想要再往前走,却撞进一处黑洞。
“我想起……”
这三个字真的是非常鼓舞人心吧。
他眼中立马闪过一丝快慰,我们呼吸交错,他的喉结上下游动。他先是大惑不解,后又闪现出一丝熟悉感,他离我越来越近:“你……”
我喃喃地说:“可我又忘了……”
他没有再答话,扳住我的脸,强行完成了这个吻。
有如触电。
我猛地抽离,大口喘着气。
“不对……不对!”
这感觉不对,他从没有真正地吻过我。我的嘴唇,并不记得他。
霍亦琛被我拒绝,脸色发青。他若无其事地挺直了身体,如今又高高伫立在我面前了。
“你要更努力一些才行。”
白天里,婆婆又来看我。
我忍不住想拉救兵:“妈,别叫亦琛带我去美国治疗。”
“为什么不想去?”
“我有一种预感。”我说,“他们会认为我是疯了,是精神不正常。他们会把我锁起来,甚至用更可怕的手段对付我。”
婆婆哑然失笑:“你这孩子,真是胡思乱想。治疗而已,怎么会把你锁起来?有亦琛在,谁敢用可怕的手段对付你?”
或许这是一种被害者妄想。我的心理医生曾说,每个大难不死的人都可能有幸存者愧疚以及被害者妄想。但我这个失掉了过去的人,只能依靠对未来的推测而活。如果我察觉到了危险,就要不惜一切地避开。
尤其是现在,身边没有一个人可以给我安全感。
霍亦琛……
没错,有他在时,我确知自己不会受到来自外界的任何伤害。可当他在时,我又难以抑制地想着,或许,最大的危险,正是他。
婆婆取出了她的家族相册。她随意翻到一页,是个笑容爽朗的男人,三十多岁。他胡茬子满脸,却笑出一口整洁无瑕的白牙。他活像个隐在俗世中的海盗,粗犷但不邋遢,勇猛但不鲁莽。婆婆用探寻的眼神看我。
我不假思索地回答:“三哥霍亦烽,掌管霍氏集团的重型特种制造业浩室工业。”
婆婆乐得频频点头。
我不忍奚落她这拙劣的记忆游戏,只好岔开眼,定睛打量这张照片。霍亦烽,照片上看起来直率简单的男人,我印象很深。三哥不像他的哥哥弟弟那样高贵、黑暗,如神坛上未解的谜。
霍亦琛与大哥霍亦坤比较相像。说句实话,如果大哥不是两鬓已斑白且略微发福,我都会将他与霍亦琛搞混。
想起霍亦琛,我忍不住碰触嘴唇。昨晚他吻过的地方,滚烫,灼痛,仿佛留有鲜明的烙印。
虽然记忆只是朦朦胧胧,我却可以断定,昨晚是他这辈子第一次吻我。
可,我们不是已经做了一年的夫妻了吗?
离开医院那天,我局促地坐在车子后座,畏首畏尾。霍亦琛在我右手边,时不时用探究的眼神瞄我。那个吻把什么都改变了,现在我格外怕他。为缓解尴尬,我随手拿起一本杂志,胡乱翻开中间一页,企图将头埋进里面去。
我手腕被人一扯,杂志啪地落地。我吃痛,惊讶地看霍亦琛。
霍亦琛手停在我腕间,没有动。他这会儿不使劲了,但还习惯性地停在那里。他说:“不要看字,你晕车。”
“是吗?”我脸红,“可我不觉得。”我晃晃脑袋,盯视近处的车载酒柜和水晶杯子,一点儿也没有头晕恶心的感觉。晕车应该是那种重伤失忆也不会失掉的东西吧?我探身想捡杂志,“你就让我试试看嘛,反正坐车很无聊。”
霍亦琛将信将疑地松手,我得以将杂志捧在手里,细读一篇关于神经细胞的探索发现。五分钟过去,我依然很正常。我抬头,朝他得意地笑:“瞧啊!”
颅脑损伤会改变一个人晕车或不晕车吗?
霍亦琛一点儿也不因我的开心而开心,反而皱着眉头问:“你到底想起来了没有?”
这人真是会扫兴。
我努力回想,用力开启全身每个细胞。没错,这辆车我非常熟悉。车椅舒适的皮革,行驶时完美的稳度,好像停在地上没有动。我应该搭乘过这辆车不下一百次。
一个转弯,我透过窗子看到转角处一家珠宝店,天蓝色的罩子,尖细白字如蕾丝环绕。它的名字叫作“时光”。
就在那时,我的世界闪过一道雷电,似曾相识的感觉涌来。
坐在车里遥望时光珠宝店,这个场景,我曾经历过千百次。
那时的我……总是很不舒服。不过,那时从心而发的沮丧和压抑并不是晕车。胃与心,我还是分得清的。
“不。”我笃定地说,“我从没晕车过。”
霍亦琛看上去被我的回话打倒了,他愣怔在当场,脸灰心寒。我忽然意识到,在那男人冷硬的外表下,其实是一颗脆弱孤独的灵魂。
他丢了他的妻子,沿着一条夜路东奔西走,可怎么也找不回她。
我将脸埋回杂志:“再试试看好了。”
正想着该怎么假装,杂志第二次被霍亦琛强制性地拿走。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出声,他的脸骤然贴近,我缩在乳白色的靠垫里,没有逃路。这次他扳住的是我的后脑勺,因离得近,我在他那双夺魂摄魄的墨蓝色玻璃似的眼睛深处看到了不甘心。我想试的是晕车,他想试的是别的东西。
他好像想起了什么,可能我们之前也在车子的后部……那个吗?
好看的薄唇马上就要压过来,我急得用手盖上了他的嘴。他面无表情地撕掉我的手,按在一边。我被迫沦陷,快要窒息。胸腔给他挤压着,从喉头发出带哭腔的呜咽。
到了最后,叫停的人是他。他终于离开我几厘米的距离,用方才那姿势凝视我的双眼。他一定也被那种陌生感击中,不能继续下去。
对于我的过去,他的记忆该是比我自己的还坚定不移。可他面对一个什么也想不起来的我,特别挫败。
我在他眼里看到了死去的灰烬与尘埃。
“你得跟我去纽约。”他慢慢整理着激烈摩擦中弄乱的衬衫领口,从容地命令道。
原来,还没死去。
我在家里停留的时间连二十四小时都不到。我像个木然呆滞的娃娃,坐在一边看着别人为我打包行李。那些衣物我不认识,想不起是获赠于何人,或是在哪里购买的。如果说这还不够刺激霍亦琛,我在我们婚床上的不舒服,令他终于爆发。
是啊,自结婚开始我都睡在家里这张床上。但现在我更适应的竟是医院那张床。我翻了好几个身,怎么也睡不着。
早晨五时三十分,天空吐出鱼肚白。
霍亦琛翻身下床,将我打横抱起,放进轮椅。这个动作他现在已经熟悉且自然了。他宣布,这就出发。
这次的粗暴,我不怪他。
我难过地想,霍亦琛,你也睁着眼睛,一夜没睡啊。
上了飞机,困意一下子向我袭来。我昏昏沉沉,没来由地想,这儿真是比家里的床舒服多了。靠头垂睑,目光正好遇上邻座眼含血丝的霍亦琛。他也是困倦至极,眼皮沉得能夹断一根火柴棍。
安静的机舱内,我们两人对着,半梦半醒。
他的声音似乎从雾里云中来:“你腿已经好了,居然瞒着我这么久。”
“对不起……”我没问他是怎么发现的。
“没关系,我喜欢抱你。”他揉揉眉间,“但以后不准再骗我,否则我会亲手把你的腿折断。”
我们落脚于纽约市曼哈顿岛的一处公寓中,距霍亦琛朋友的诊所非常近。我对这个房子没有印象,好像没来过。它位于萨顿广场与54街的交接处,窗外可以看见美丽的皇后大桥,连接着曼哈顿区与皇后区。
我像超市里买来的蔬菜,被胡乱放置在公寓中央的地板上。只不过装我的不是保鲜袋,而是轮椅。
我抬头打量这座用了太多花朵去装饰的房子。从米白色的壁纸到香槟色的窗帘。沙发则奠定了温馨典雅的美式田园风,白丝绸上面点缀着粉白淡金的大丽花,漂浮于空,绝美自持。四脚茶几精致洁净,好像你下一秒就会看到一众南方佳丽的幽灵蓦然出现,戴着完美的帽子咯咯直笑,南部煦烈的阳光,还未来得及渗透她们瓷白的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