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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逆转时光的幸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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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不能呆了,”我深思熟虑道,“我妖力恢复大半,足够应付寻常妖怪。你跟我回黑山混吧,那是我的地盘,没人敢欺负你。如果你不喜欢……”

    人类多数是不喜欢和妖怪混居的,苏仲景却对我笑着点头,没有一丝不情愿。

    我大喜,从怀里掏出个玉扣,丢过去,得意道:“见你识趣,赏你的。”

    苏仲景接过玉扣,喜上眉梢,急切问:“你怎么弄回来的?”

    “不是偷的,”我知他不认可用扒窃弄东西,所以解释道,“从周府出来的那个早上,我带着几个装成周府丫鬟的女妖怪去那个当铺,告诉当铺老板,那个玉扣是我恩公的,我恩公还是周大郎的同窗,周大郎让我赎回它,还给恩公。周兴酷吏恶名在外,经常随便捏造罪名抓无辜。当铺老板不过区区平民百姓,哪敢让他知道自己欺负他儿子同窗和他儿子的女人的恩公?他怕得腿软,被我吓唬两下,哭着要白送,不过我按原价把银子丢了给他……所以也不算骗的!”

    玉扣给当铺老板穿了根红绳,做成吉祥扣。

    苏仲景欢喜抚摸着玉扣上的花纹,连眼睛都在笑。

    我忽然觉得不做贼猫,也不错。

    他再次伸出满是疤痕的手,拉过我的手。

    我这次僵硬了片刻,没有缩回。

    红绳缠过白皙的手腕,漂亮的玉石贴着肌肤,温润舒适。他低下头,细心地打出最漂亮的绳结,宛如皇家工匠在制作最神圣的瓷器,他目光里带着淡淡的情意,却不含丝毫亵渎,仿佛正爱慕着敦煌壁画上的飞天的信徒,我能感受到他呼吸急促,升高的体温,还有心里那满载至洋溢的温柔。

    我的脸火辣辣的烫,唯恐他发现自己的丑态而丢脸,急忙傲慢地“哼”了声做掩饰,将视线转至别处,看着满山的青绿来努力平静情绪,心里却有一丝莫名的高兴。

    6、

    我迁就苏仲景的凡人体质,一路上游山玩水,花了两个月才回到黑山。

    妖怪们对人类各种长相接受度很高,帅哥和丑男没区别,所以不歧视苏仲景的外貌。但正如大部分人类都厌恶妖怪,妖怪对人类也很厌恶。他们对我把不是食物的人类带回来,都感到不解,就连我亲信的下属都在抱怨。奈何我霸道惯了,所以他们抱怨归抱怨,却不敢随便伤害苏仲景。

    我揍了不少说苏仲景坏话的妖怪立威,终究有些担忧。

    所幸苏仲景的人品好得连妖怪都认同,从不为非作歹、仗势欺人,偶尔我欺负妖怪的时候,他还会帮忙说好话、做调节,安抚我怒火。久而久之,大家也认同了他的存在,偶尔也会和他说说话。某天,在蝶妖来找苏仲景聊天,问他洛阳最新的仕女装扮。苏仲景无意间提起美妙诗篇,大加赞美。奈何黑山地处中原边境,穷乡僻壤,人类识字的都不多,何况妖怪?论读书,翻遍整个五山的妖怪都找不出一个像样的,他们对读书人的唯一印象就是肉嫩些,能从读书声里弄懂“子曰”不是“子日”的家伙就算很了不起了。

    蝶妖对书本鄙视至极,坚持认为花时间去念书还不如学打扮。于是,苏仲景从我堆满乱七八糟杂物的库房里找出一把古琴,奏曲唱了首《春江花月夜》,琴声悠悠,歌声高昂,当“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一句方绝,花月美景呼之欲出,全曲奏完,余韵悠悠,苏仲景为她解释诗中美景。我在隔壁装睡偷听,细细咀嚼,豁然开朗,只觉美得让人心胸澎湃,有些意动。蝶妖更是盈盈下拜,甘愿为徒,学习博大精深的人类文化。

    苏仲景成了夫子,他因妖施教,先给她讲故事,讲诗词歌赋,讲历史,最后再到四书五经。他讲课讲得比五山附近的人类夫子强多了,不拘一格,生动活泼,夹杂着各种例子和生动趣事,经常听得大家笑语连连,只恨不得他从早讲到晚,别停歇。蝶妖学上瘾,拖来姐妹,男妖怪看见这里美女扎堆,也跑过来,结果听课的人一天比一天多,就连隔壁霞山、白山的妖怪们都不辞辛苦,每天跑过来念书。我作为山主,在大家都学识字的时候,怎能身居其后?除占据最佳位置听课,殴打比我成绩好的同窗外,每天晚上还让苏仲景给我开小灶,讲世上各种奇怪的传闻轶事。困极了,就趴他腿上,在朗朗读书声中入睡。

    妖界读书风潮自此盛行,许多妖怪见到苏仲景,都会尊敬地称一声“夫子”,遇到什么争执打架,我偶尔也让他代替自己出面做调节,他能明白我胡说八道背后的意思,比我脾气好,处事公正,以理服人,往往能让大家心服口服,地位越发高涨,不过五年时光,隐隐有军师的架势。

    小倩出嫁后的那个春天,我觉得苏仲景看我的目光越发热切,那是雄性想向雌性求偶的预兆。我早已被苏仲景无条件的溺爱,宠得半刻都不愿离开他了,经过辗转反侧,思前想后,最后决定,如果他来求婚,就先狠狠拒绝,等他苦苦哀求几次后,就做出勉为其难、大发慈悲的模样同意!

    可是,我等了又等,拒绝的话酝酿了好几回,看似狠毒又留了点余地的拒绝说辞都准备好了,苏仲景却迟迟没有来求偶。

    这该死的男人太不是东西了!

    我等得不耐烦,让偶尔回黑山省亲的小倩去暗示他。

    小倩传回来的消息却是他不愿意向我求偶。

    区区一个人类,敢不娶我?

    我怒,我暴怒,我怒极掀桌,我把正在众人面前授课的他拖了回去,一爪子架到他脖子上,凶神恶煞地问:“你这死粽子,我堂堂黑山之主,万年猫妖,要美貌有美貌,要身手有身手,你居然敢看不上我?活腻了吗?!说,是不是在嫌我是妖怪!脾气差!性格坏!年纪大!没文化?!配不上你个酸腐该死的读书人!有文化很了不起吗!”

    苏仲景给我吓得脸都白了,过了好久,才死命摇头,黯然解释:“我太丑……”

    “借口!”我不等他说完,立即驳回,“丑什么丑?全天下人类都长差不多!两个眼睛一个鼻子,没点特色。你这模样好歹走进人群里,我还找得着!你明明就是嫌我脾气差!”

    苏仲景说:“不是的,你很好。”

    我怒:“我是远近扬名的坏脾气!哪里好了?!”

    “你脾气确实不太好,可是你人好,”苏仲景极少有地不顾我脸色,再次说起我不爱听的东西,“除非遇到真正的强盗或恶人,你虽坏脾气,爱蛮不讲理,爱打架,爱欺负人,却极少杀人。而且大妖怪的统治下,黑山的死亡率是最低的,黑山妖怪在外头被欺负的也是最少的。黑山附近的村庄,你虽然偶尔会去偷鸡摸狗,可是没让他们在妖怪手下死过人。五山附近的村民年年都拜大仙,上供猪羊,只有你会在遇上蝗灾、洪水、干旱的季节,派妖怪去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在妖界,善良的妖怪只有被欺负的命。

    我早几千年就抛弃了善良和好心!更不稀罕他用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来夸我!我只要他明明看起来喜欢我,却不肯娶我的答案!

    如果今天他说的话不能让我满意,我就把他揍得半个月起不了床!

    苏仲景受不住我无赖,被逼得没办法,只好解释:“我是人类,寿命短暂,转瞬就老了,到时候红颜白发,难以般配……”

    意想不到的答案,我愣了。

    对妖怪恒久不变的时间,对凡人而言,短暂如蜉蝣。

    我才发现,六年过去,原来十七岁的少年长大了,没烧伤的地方长出胡渣,有了成熟的轮廓,身材也变得高大起来。随着日转月移,他还会变的,总有天柔顺的青丝会化作花白,清澈漂亮的双眼变的浑浊,眼角长出无数皱纹,挺直的腰杆渐渐弯曲,腿脚慢慢失灵,甚至记忆开始混乱,直至生命消逝。可是我从未想过有天会失去他。

    妖怪与人类结婚的故事里,往往到举案齐眉,就戛然而止。

    没有妖怪告诉我,当喜欢的人类配偶不在了,应该怎么做?

    苏仲景说:“认识你已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自小倩为采臣放弃妖骨,堕入轮回后,我想了好久,我们做朋友已足矣,做夫妻……我怕我老了,死了,你会难过。”

    我和小倩不同,我放弃妖骨就变成猫了,更加不可能和人类在一起。

    “没关系啦……”我越想越乱,脑子就像团解不开的麻。

    可是,为什么要解?

    “人类就爱胡思乱想,你读过那么多书,”我反问,“可知森林里的懦弱无能的兔子,随时都会丧生在猛兽的口下,可是它们还是会享受被清晨露水洗净的绿草、交错的古树枝桠间透过的阳光,快乐地活在当下?”

    苏仲景闻言一窒。

    我抬头,踮脚,闭眼,轻轻吻上他的脸颊的伤痕,然后在唇间碰了碰,然后看着他。很多话,我没有说出口,可是我知道他会懂。

    苏仲景和我对视了很久,忽然悟了。他抱紧我,心跳的声音快得如最急促的鼓点。

    洞窟里,有水珠滴落,我肩上传来湿热的感觉,他说:“夜瞳,对不起。明知道不能陪你一生一世,明知道越相爱越会让你伤心,我还是忍不住爱上你。”

    他永远舍得不伤害我,所以犹豫,所以抗拒。

    我拍拍他的背:“没关系,我是朝秦暮楚的妖怪,可以用变化术陪你慢慢变老,等你死了我就忘掉你改嫁,别这样看着我!天底下帅妖怪那么多,我保证我忘掉你,保证会改嫁,好不好……”

    至少,现在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

    我们可以努力在他活着的岁月里享受当下!

    生平第一次,我想让别人开心……

    7、

    婚后的日子,我有尝试做一些人类雌性的行为,比如做饭。

    可惜我做饭的起因是荒诞故事,过程是恐怖故事,结局是悲剧故事,苏仲景很努力地想将悲剧扭转成喜剧,可是悲剧多几次,他的肠胃终于撑不住了,闹得我超没脸,躲角落里郁闷。最后他想了又想,跑过来说:“人类中,贤妻的‘贤’其实是‘闲’事的‘闲’,闲着没事干的妻子才是好妻子,你应该努力闲惠,做闲妻,什么家务都别干才是对的。”

    我给他绕得直挠头:“小倩不是这样说的。”

    苏仲景痛心疾首道:“所以她不闲惠,你可千万别学她。”

    我觉得他可能是安慰我,不过安慰得很中听,于是依了。

    我不做家务的生活井井有条,房间不会变成命案现场,黑山的妖怪不会被骚扰,大家都很快乐。

    有时候我会和苏仲景去人类的城镇里玩,看花灯,看龙舟,逛庙会,看大戏什么的。苏仲景蒙着面纱,不喜欢惹是生非,我这辈子惹的事够多,不差少惹几件,每次进城都变成又瘦又矮,高颧骨扁鼻梁厚嘴巴,满脸麻子,看上去就尖酸刻薄没人要的妇人,免得被周大郎那样的家伙缠上。

    黑山富饶,我贪吃。苏仲景年幼时也锦衣玉食过,很懂得吃喝之道,他会陪我去很好吃的摊子,帮我选出最好吃的美食。偶尔遇上些不知事的纨绔,见他貌丑,冷嘲热讽,苏仲景却不太在意。我总是黑着脸冲过去,又想起不惹事的承诺,再黑着脸冲回来。

    街上锣鼓震天,报喜声传,是城东张家二郎中了举人,鲜衣怒马,意气风发,老父热泪盈眶,大摆流水宴,庆贺家门出贵人。邻人纷纷恭贺,未出闺的小娘子们羞答答地瞧,只夸二郎是文曲星下凡,俊俏好儿郎。酒摊旁边,有读书人好生羡慕,议论纷纷,然后看一眼我眼前堆的盘子,再看一眼苏仲景的书生打扮,忍不住窃笑:“哪来装腔作势的丑八怪和乡下婆娘?以为披上长袍就能装读书人吗?”

    苏仲景觉得他们不对,想开口与他们商讨几句圣贤书,奈何风吹面纱,露出真面目。

    读书人个个表情就像见了鬼,吓得跳起,直往后退,继而纷纷鄙夷,连看都不肯看他一眼,更别提说话了。

    苏仲景低下头,有些落寞。

    我也替他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