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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雪淡雅地笑笑,背过双手,轻拂着臀部的裙子,优雅地在我对面坐了下来。看着她春葱般洁白细长的手指缓缓缓过曲线玲珑的腿部,我一阵喉舌干燥,喉结动了一下,真希望代替那双手,自己帮她抚平黑色长裙上的褶皱,感受一下那两条大长腿的温度和光滑度。
“方先生,怎么戴个帽子,好像跟你这一身打扮不搭呀,跟这里的环境也……”潘雪看着我脑袋上戴的黑色运动帽,上身却是一件格子衬衣,下身皮鞋西裤,一定帽子完全破坏了形象和气质,显得很荒诞。
我苦笑道:“来之前我不是跟你讲过吗,头上破了个洞,缝了三针。脑袋上还贴着绷带,看着怪吓人的,我是怕吓到你。”
“哦,这样。没什么,我有心理准备,把帽子摘下来吧,你戴个帽子我看着不太习惯。”潘雪一只手搭在桌面上,后背靠着椅背,眼睛盯着我说道。
我只好把帽子摘下来,露出头顶的纱布,额头上还有有一块淤青,看着怪狼狈的。
潘雪看着我,审视一番后问道:“你跟人打架了?看不出来,你这么斯文有修养的人,也有这么冲动的时候。”
我低着头,打架的原因我不想解释,拿过酒瓶给潘雪斟满一高脚杯葡萄酒递过去,讪讪地说道:“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是遭人陷害,职场上的争斗有时候很残酷,刺刀见红,背后捅刀子的事多了。好了,我们不说这个,说点高兴的吧。”
潘雪接过高脚杯,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微微点点头,轻轻抿了一口,眼帘低垂,像是在思索什么,半天也没有言语。
我忽然意识到,我们两个这才是第三次见面,谈不上熟悉,之前的生活没有什么交集,从事的行业也不同,能有什么共同话题呢。这个话题还得由我来找,否则再坐一会儿就该冷场了。
“方先生平时喜欢看书看电影吗?”潘雪主动找了个话题问道。
我点点头,说道:“喜欢,我喜欢读书,所以这些年读的书不少,可都是些闲书,对个人的职业发展没起到什么积极作用。现如今电影市场这么热,我也经常一个人去影院看电影,每个月有新上映的影片我都会去看。潘校长身上有一股书卷气,人又是知性美,平时一定也很喜欢电影和阅读吧。”
“是的,我喜欢读书,喜欢看电影,也跟你一样,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去看。你不是结婚了吗,为什么不和你爱人一起去看?”潘雪又抿了一口酒问道。
我苦笑道;“我们都结婚五年了,老夫老妻的,平时都是各玩各的,很少一起去看电影。她是个工作狂,每天下班回家都很晚了,又累又困,哪里有时间和精力陪我去看电影。”
“哦,这么说我们倒有些同病相怜了,我老公也是每天都很忙,经常深夜才回来,更没有时间陪我逛街看电影。我虽然是已婚人士,但是大部分时间过的都是单身生活,我们大部分见面的时间都是早晨起床的那会,其它时间我都很难见到她。”潘雪幽幽地说道,神情有几分落寞,像是一个久旷深闺的怨妇。
一个女人,在晚上跟你一起喝酒的时候,说起自己的孤单和寂寞,如果不是有什么深意,那就是确实太寂寞,太需要倾诉了。
从潘雪朋友圈发的那些感慨和照片,基本可以判定,她的内心十分的寂寞,虽然过着安稳优渥的生活,但仍然像小姑娘一样对浪漫和激|情充满渴望。说白了,男人需要的是稳定的婚姻,而女人需要的永远是爱情。
想到这里,我忽然意识到我们的生活其实是有交集的,我老婆唐柔和她老公吴山水不就是一个公司的上下级嘛,这正好是话题最好的切入点。
“潘校长的丈夫一定是位成功人士吧,是在政府部门还是在企业里高就?”我顺着这个话题问道。
潘雪用叉子叉起一块水果,放进嘴巴里,说道:“他在一个外企的分公司当老总,算是事业有成吧。可是事业有成意味着每天都很忙碌,几乎没什么时间陪我。很多事就是这样,得到很多的同时,也意味着失去了很多。”
“哦,外企分公司老总,果然是成功人士。我老婆也在一个外企的分公司当财务经理,几个月前刚提上去的,当上财务经理她就更忙了,几乎是天天加班,忙得连我也顾不上了。喔,你老公所在的公司叫什么名字?”我继续说道,话题很快就引到我想要抵达的地方。
潘雪将嘴巴里的水果咽下去,喝了口葡萄酒,说道:“叫做东方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你爱人呢?”
“啊,不会这么巧吧,我老婆就是在东方通讯器材深圳分公司啊,你老公叫什么名字,不会叫吴山水吧?”我故作惊喜地说道,终于可以跟潘雪攀上关系了,虽然这个关系很龌蹉,但是能够很好地达到目的。
潘雪也是一惊,满脸错愕地问道:“啊,你认识我老公吗?真的这么巧吗,你老婆叫什么名字?”
我笑着说:“你老公是大老板,我不过是个打工的,怎么可能高攀得起。人我倒是见过几次,有一次还到我家拿过资料。我老婆叫唐柔,三个多月前提的财务经理,以前只是财务部一个小主管,你应该没听说过她。”
“唐柔?哦,好像有点印象,听我老公好像在电话里提到过。这个世界还真小,没想到这么巧,你爱人和我老公居然在一个公司里共事,你找培训学校又找到我们学校来,看来我们还是挺有缘分的。”潘雪淡淡地笑道。
我说:“是啊,这个世界说大很大,说小也很小,我们能够相识,也算是有缘。”
潘雪淡雅地笑笑,一杯葡萄酒喝光了,将杯子放在餐桌上,我赶紧抓起酒瓶,给她的酒杯里蓄满酒。潘雪见我这么殷勤,眼神里露出欣喜之色,很享受男人这种无微不至地照顾。
接下来我们又不痛不痒聊了点别的话题,聊得倒是也很投缘。潘雪虽然喜欢阅读和电影,但是给我的感觉她也就是略懂皮毛,只看到一些比较表象的东西,更深层次的她就不愿意深究了。女人嘛,关注点几乎都不在思想上,而是在情感上。
几杯酒下肚,潘雪脸上浮起一抹红晕,看起来更加的娇艳可人。她从纸盒里抽出两张纸巾,说道:“不好意思,失陪一下,我去趟洗手间。”
说完她站起身,迈步往卫生间方向走去,看到潘雪的背影在拐角处消失,我的心脏猛然跳动起来,手伸进了口袋里,摸到了那瓶叫做弥漫之夜的迷情水,眼睛盯着对面潘雪喝剩下半杯的葡萄酒。
这瓶迷情水我今晚出门前特意带上的,虽然现在时机还没成熟,但是我还是忍不住想找到机会将潘雪拿下,对这种在乎名誉的女人来说,只要上了身,并拍下照片,以后就由不得她了,必须听从我的摆布。现在就是最好的时机,将迷情水掺入酒水中,据说五分钟之内就会起效,女人浑身瘙痒,迫切需要男人慰藉,会异常的渴望。
我捏着迷情水的手开始颤抖,哆哆嗦嗦从兜里拿出来,手指颤抖着将瓶盖打开,左右瞅了一眼,西餐厅里的人都在各自窃窃私语,没有人关注我们。但是我做贼心虚,四肢都颤抖起来,哆哆嗦嗦将潘雪的高脚杯拿过来,假装给里面斟酒,将一瓶迷情水都倒进了酒水里。
犹豫紧张,迷情水撒掉了小半瓶,撒得桌布和我裤子上到处都是,真是可惜了,这一瓶好几百块呢。
将迷情水倒进去之后,我抓着杯子晃了晃,将酒搅匀,然后颤颤巍巍将杯子放回原位。做完这一切,我紧张得浑身都是汗。第一次做这种事,真是心慌意乱,唯恐别人发现,心脏一直小鹿般跳个不停。
情绪刚稳定,潘雪从卫生间出来了,脚踩高跟鞋款款而来,回到座位上在我对面坐下来。
“你怎么了,怎么满头都是汗?”潘雪看到我头上因为紧张而冒出来的汗,好奇地问道。
妈的,真是没经验没胆色,居然紧张得冒汗,我掩饰道:“没什么,受了伤身体虚,容易出汗。”
“喔,来,时候也不早了,喝完这一瓶酒我们就回去吧。”潘雪端起高脚杯,与我碰了一下杯,大口喝了一口酒。酒到了嘴里,她皱了皱眉头,可能尝出现在的酒跟之前的口感略微有了点区别。
我再次紧张得心都快从嗓子眼跳出来了,妈的,倒多了,豆豆说过,对付一个女人只要两滴就可以了,我却把大半瓶都倒进去了,这万一药效发作起来,过量了,搞得不省人事,那可就麻烦了。
该死,又犯了一个低级错误。我真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嘴巴子,这脑子是进了屎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