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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芙的事情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毕竟陆盛廷是富豪,实业企业家,社会地位不低,他的夫人变相被绑架,他自己差点被谋杀,这都不是小事,甚至震动了上层。
苏峰以其社会影响力,直接参与到警队中去。
马兰也终于如梦初醒,自己的女儿对感情非常专一,并不是出轨之人。
而如今却闪离闪婚,事出反常必有妖!自己的孩子是被夏暮城挟持了!
于是警方把目标锁在了夏暮城身上,查了他最近两年的行为轨迹,其实主要是想查他如何发家的。
据夏家人回忆,夏暮城一直是个老实孩子,天赋算不上异禀,高三复读了好几年,才考上医科大,读了五年临床医学,毕业之后在一家普通的医院当了医生,薪水并不高。
据调查显示,他两年前突然辞职,然后和皇甫玉合伙做药材生意,一把发家。
药材的来源,是红枫岭提供。
学医的去倒卖药材,无可厚非,老实人也是可以做生意的。
而且他既然能和品德高尚的余大夫做生意,首先就证明他品质不会太差,不然怎么过得了余大夫的法眼?
所以,照目前的调查结果来看,夏暮城的履历没有任何问题。
何况他还有夏萧两家在背后撑腰,无法轻易撼动。不就是点男女问题吗?苏芙生的漂亮,招男人爱慕是正常的。
但陆盛廷不这么认为。
他直接去拜访夏夫人,当然还特意请了言小念搭桥牵线,不然夏瑾不一定会见他,见面也不好说话。
言小念是苏芙和陆盛廷的媒人,曾为他们的婚礼呕心沥血。
如今才结婚两年,就遭遇第三者瓦解,加上陆盛廷暴瘦,满眼的担忧和受伤,让言小念心里很不是滋味。
言小念很喜欢陆盛廷,觉得他很像余冲。如果余冲是扑克牌里的大鬼,那么陆盛廷就是副手小鬼。
两个鬼可以组成王炸。
所以,言小念立刻带着陆盛廷去见了夏瑾,目的就是让夏瑾别再护着娘家侄子,再说,夏暮城是不是娘家侄子还不一定。
他们的谈话很愉快。
夏瑾确实曾多次招待夏暮城,因为他有出息,给夏氏一族长脸了,可自从出了这件事之后,夏瑾对夏暮城的好感一落千丈。
苏芙是萧纱的小姑子,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个道理他不懂?
“也许不是不懂,而是有意借着这个身份,毫无顾忌的接近苏芙。”言小念喝了口茶,断言道。
夏瑾微微皱眉,“借身份?怎么讲?”
“妈,暮城表哥我也见过,他上不了台面,为人非常沉闷,笨嘴拙舌,属于三脚踹不出一个响屁的人,仅仅两年多的时间,他就脱胎换骨成为萧圣那样的人,你信吗?”言小念反问。
呷了口茶,她又说,“反正我是不信,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您就是给我一辈子的时间,我的谈吐也不可能像您那般优雅的。”
“你就是嘴巴厉害,用盛廷老家的话来说,就是会忽悠。”夏瑾笑着打趣,其实对儿媳满满的疼爱。
言小念扮了个鬼脸。
“呵。”抑郁了很久的陆盛廷,此刻也被逗笑,这一笑,倒把夏瑾吓得手一哆嗦。
她怎么觉着,陆盛廷的笑容,和余冲的几分相似?
陆盛廷三十多岁了,余冲也是这个年龄段,难道……不不不,不可能。
夏瑾敛住心神,但对陆盛廷的好感却增加了,和颜悦色表态道,“夏暮城虽然是我娘家侄子,但盛廷是我女儿的妹婿,关系一般远近,我不偏不倚。”
“就算娘家侄子的关系更近一些,我妈也会站在相对正义的一方。”言小念赶紧给婆婆戴了个高帽子。
夏暮城失去了夏瑾和萧家的保护,损失极大。
这个时代没钱是不行的,但还有钱企及不到的高度。
就比如皇甫玉,贩卖十年药材获得大量财富,为什么默默无闻呢?除了余冲要求他必须低调之外,还因为他背后没有大树好乘凉,家族势力小,始终起不来。
这也是夏暮城晚入行,却比皇甫玉名气大的原因……
告别夏瑾,离开萧家老宅之后,言小念又打电话给余冲,向他打听夏暮城的底细。
可余冲却说,自己完全不认识夏暮城。
他唯一指定的代理商是皇甫玉,夏暮城应该属于三道贩子,他没必要认识。
言小念想想也对,余冲不是个爱交朋友的人,他迄今为止一个朋友也没有,夏暮城哪来的脸,让冲儿去了解?
但言小念是最善于粘毛赖四两的,为了帮陆盛廷减轻负担,她就赖着余冲不放,“话说回来,这事既然牵连到你了,你就得帮忙出个主意。”
余冲笑,“好。”
辛颜说什么,就是什么。
不管岁月如何变迁,他依然那么地宠她,无底线的宠。
高手和庸才就是不一样,高手一旦出招,必致冷艳吊丝于死地。只用短短几天的时间,余冲就把“夏暮城”扒得底裤都不剩。
真正的夏暮城已经死了,现在的夏暮城本名叫洛尊龙,是海滨小城人,现年27岁,小康家庭出身,父母是普通的知识分子,后来他误入歧途,可能怕连累家人,就和父母失去了联系。
洛家和邻居何家是世交,更是姻亲关系。后来何家的一儿一女丢失,也费力找过,不过何夫人很快再次怀孕,遂放弃了寻找,反倒是小尊龙不愿舍弃未婚妻。
想不到在一次逃亡中,他们竟然相遇了,冥冥之中的缘分实在神奇。
余冲对身份曲折的人,往往另眼相看。
经过思考,他决定先去会一会洛尊龙,该给的机会,还是要给的。在余冲眼里,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坏人。
尤其是洛尊龙,虽然手上也沾着鲜血,且渣得吓人,但算不上十足的坏胚子。
只有一种人,在余冲眼里算不得人类,那就是打爹骂娘欺师灭祖畜生不如的人,洛尊龙显然不是这类人。
他心里还有爱,甚至是个爱情至上的男人,对于这一点,余冲是很欣赏的。
当然,机会只有一次,如果洛尊龙不珍惜,最后的结局只能是——死!
……
八月十四的夜晚,月亮像水洗过似的,格外清晰明亮。
夏暮城本想带苏芙出去散步的,可和余大夫见过面之后,就失去了那份心情。
他安静地坐在车里,默默地抽着烟,思考着未来的路。
刚才余大夫提出只要他交出苏芙,且保证永远不回国,那么一点事没有,他是安全的。
他解释苏芙怀了他的孩子,所以无法放苏芙走,不然胎儿肯定保不住。
余大夫思虑了一番,又说可以帮他保住胎儿,等孩子满月后,就送来给他。除开苏芙不能给他,他想要什么只管说。
可夏暮城只想一家三口生活在一起,因为他很爱苏芙,他们本来就有婚约,该退出的是陆盛廷。
话谈到这里,就没有继续的必要了。
余冲戴上斗笠,说了声告辞,转眼就消失在月色之下。
夏暮城死命的追,最终追上了余大夫,请求余冲帮忙,不管出现什么情况,都帮他保住胎儿。
余大夫居然点头答应了。
在打胎成为家常便饭的年代,只有余大夫还在尊重生命,他认为洛尊龙的错,不该由胎儿承担。
苏芙和陆盛廷结婚两年没孩子,但和尊龙在一起几个月就怀上了,只能说明有缘分。
孽缘,也是一种缘。
余冲离开的时候,再次看了洛尊龙一眼,为他惋惜。
夏暮城收到了他的目光,不甘的问,“余大夫怎么识破我不是夏暮城?”
“因为……你的容整得不行。”至少入不了余冲的眼。
“可我花了三个亿,才整成这样。”
“哦,那你应该找我,免费。”
余冲这句话的意思,还是想点他,希望他活着。只要他改变主意,自己可以免费为他整一次。
夏暮城苦笑,恕他辜负了余大夫的好意。
他洛尊龙在万千人海中,之所以选择了夏暮城,并不是因为夏暮城和他长得相似,而是因为,变成夏暮城能更方便的接近陆夫人……
长长的烟灰落在手上,烫得夏暮城手指一颤,从回忆中惊醒。
他丢下烟茬,吐掉最后一口余烟,推门下车。
而另一边,余冲则把洛尊龙的资料交给许坚,定于明天八月十五,中秋节,实施抓捕。
不能耽误苏芙和陆盛廷吃团圆月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