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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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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她转而拉过莫炀的手腕, 掉头往回走。

    “莫炀, 我要回去, 我得回去。”

    她要把刚才听到的都跟哥哥说,沈梦之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他的, 不是。

    看林馥馥一脸急切的样子,莫炀的心里也慌,“好好好,我送你回去, 马上送你。”

    可是到底怎么了?

    回去的路上,林馥馥一直侧头看着窗外,不言不语。

    莫炀驾车, 好几次欲言又止。他很想开口问, 却不忍心问。在他的记忆力,她就一直是个冷冷静静的人, 好像天塌下来了她都能从容应对。

    沉默的林馥馥,一直到现在都还不能消化自己所听到的这一切。她突然不知道回去了之后要怎么跟哥哥林疆疆开口。

    虽然林馥馥不知道林疆疆对沈梦之的感情到底如何,可她也一直知道, 年初的时候林疆疆和沈梦之相亲后就打算稳定下来。如今, 他们两个马上都要领证结婚了。为什么会突然出现这样的事情?

    更让林馥馥不能相信的是,那个人真的是沈梦之吗?这真的是她认识的那个沈梦之吗?

    想当初, 她们无话不说,上厕所都要手拉着手一起去。高中三年, 认定彼此是唯一的好朋友。可随着高中毕业去了不同的大学, 林馥馥考上了一本院校, 而沈梦之则上了一所技术学院,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开始渐渐地疏远。

    刚大一的时候,初林馥馥还总是会三不五时给沈梦之发消息,她是想和沈梦之分享自己的生活,可也不知道为什么,沈梦之回复她的消息总是又简短又少。时间久了,林馥馥心里也明白她们之间的关系难以维系下去。

    当时林馥馥想的是,距离远了,难免生疏。她渐渐不再和沈梦之发消息,沈梦之也没有和她联系。

    然而一晃几年的时间过去,两个人几乎成了陌路。若不是缘分让林疆疆和沈梦之在同一桌上相亲,林馥馥几乎都快忘了自己曾经还有过那么一个好朋友。

    回忆里,沈梦之是一个爱笑又讲义气的女孩子,她见义勇为,嫉恶如仇,几乎可以说是全天下最可爱的女孩子。所以当林馥馥知道哥哥林疆疆相亲的对象是沈梦之的时候,也是打心底里祝福的。

    为什么,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呢?

    林馥馥心里酸酸的,她不知道是因为这段逝去友情想哭,还是因为哥哥林疆疆被欺骗而想哭。

    保姆车停稳,林馥馥恰巧看到林疆疆骑着自己那辆小电驴停在家门口。他双腿踩在地上,伸手摘掉了安全帽,顺手挠了挠自己那半长不短的发,模样放荡不羁。

    今年二十九岁的林疆疆,黑衣牛仔裤板鞋,眉宇间是英俊不凡。

    地税离得近,林疆疆的代步工具就是这样造型可爱的小电驴。他人手长脚长的,骑这个电驴的样子莫名有趣。

    林馥馥之前还笑话过这辆小电驴太娘了,不想翻被林疆疆呛一声:“还不是因为顾及到你可能要骑我才买的这种造型,你老哥喜欢什么你知道吗?Aprilia懂么?得,说了你也不会知道。”

    林馥馥忍了一路的眼泪,就这样哗啦啦地流了出来。

    其实林疆疆真是个不错的哥哥呢。从小到大就一直保护她的哥哥,什么时候有人会保护他啊?

    一旁莫炀的角度其实看不到林馥馥在哭,可他感觉不妥,喊了一声:“馥馥?”

    像是怕惊扰到睡梦中的婴孩,他的声音很轻。可他那天生唱歌的嗓子,低沉又有磁性,这两个字从他的嘴里出来,像是天籁。

    林馥馥伸手抹掉了自己脸上的泪,转过头对莫炀说:“对不起,我先回家了,谢谢你送我。”

    “没有对不起,也不用谢。”

    他说完,深沉又锐利的目光和林馥馥对视一眼。

    她颔了颔首,推门下车。

    他不方便下车,只能这样静静地坐在车上,目送着她进屋。

    = = =

    林馥馥家里的一楼是门面,现在主营的是私房甜品蛋糕。到了这会儿基本上没有什么生意,自然也是一个客人都没有。

    林馥馥一进门就看到林疆疆弯腰在橱柜里拿小蛋糕,林疆疆嘴上那句“欢迎光临”说到一半,侧头见是林馥馥,于是笑着说:“怎么回事呢?比我还晚呢?”

    林馥馥正想开口说话,老爸林建安从楼上下来,说:“都回来啦,咦,馥馥不是说不回来的嘛?”

    本就不知如何开口的林馥馥,见到一脸笑意的老爸,心里更觉得不是滋味。

    林建安和薛白梅这个年纪的人,现在日盼夜盼的就是儿女早日成家,左邻右舍的都抱上了孙子孙女,他们二老也想得不行。所以当时知道沈梦之未婚先孕的时候,二老不是怪罪,而是开心。

    可是如果让二老知道,沈梦之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林疆疆的,甚至是在欺骗他们,他们该有多失望啊。

    先高高兴兴地把这顿晚饭吃完吧,林馥馥自我安慰地想。

    饭桌上,林建安特地把林馥馥最喜欢吃的糖醋里脊端过来放在她的面前,叮嘱她多吃一点,“别老是学人家减肥,我觉得你一点都不胖。”

    林馥馥心里酸酸地笑着,嗯了一声。

    她这个爸爸老实巴交一辈子,文化水平也才到初中,可却是一个极其顾家的男人。虽然林建安赚钱不多,可是在林馥馥儿时的记忆里,老爸每天早上不到三点钟就起床开始为早餐店做准备。

    其实这顿晚饭和平日里任何一次都没有什么两样,可是林馥馥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的感慨却是那么多。

    饭后林疆疆准备出去,被林馥馥小声喊住:“哥,我有话要对你说。”

    林疆疆的脸上一派轻松,问:“什么事?”

    见林馥馥一脸欲言又止的模样,林疆疆走过来也跟着小声说:“做什么坏事了?”

    “我没做坏事。”林馥馥一脸无辜,“是关于你的。”

    “我?”林疆疆来了兴趣。

    “你和沈梦之的。”

    林疆疆闻言沉默。

    林馥馥在脑袋里组织了一下措词,将自己听到的事情简明扼要地跟林疆疆说了。

    怎料林疆疆听后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好的,我知道了。”

    “那接下来该怎么办呢?”林馥馥一脸焦急。据林馥馥所知,两家人都已经在着手准备婚礼的事情了。

    “什么怎么办?我去问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是我的我负责,不是我的我不做这个便宜接盘侠。”林疆疆一脸的轻松,转过来问林馥馥,“倒是你,你下班后怎么去了水湘谢?”

    林馥馥心虚的目光躲闪,林疆疆眼尖看过来,漫不经心地问:“谈恋爱了?”

    林馥馥连忙道:“没有。”

    回答地越快,反而越像是掩饰。

    林疆疆轻笑着哼了一声,“我家这个笨小妹也长大咯。”

    “你才笨呢。”

    话说开了,心里那块石头也落地了。

    林疆疆笑着离开说是马上就去找沈梦之问清楚。

    林馥馥总有种感觉,他哥好像挺开心的。等等,从始至终就只有她一个人在心疼对吗?

    夜幕早已经降临。

    林馥馥转身上楼回房间打算就明天试镜的事情做个准备,她突然想到莫炀,于是下示意地走到阳台上往下看了一眼。

    这一眼,竟然看到莫炀的保姆车还停在楼下。

    天,他怎么没有回去?

    没有多想,林馥馥就穿着脚上的拖鞋风驰电掣地跑下楼。

    此时的莫炀正百无聊赖地在玩手游,他时不时地侧头看一眼林家,其实心思根本不在游戏上。这会儿刚抬起头,就见到林馥馥朝自己跑过来。

    “你怎么没有回去呀?”南方姑娘的声音,软软糯糯的,听得莫炀心里酥麻。

    莫炀想下车,被林馥馥拦着,“这会儿这里人多呢,你不要下来。”

    外面来来往往的人,倒是有种偷情的紧张感。

    莫炀低着声喊了一下她的名:“林馥馥。”

    “嗯。”

    “你心情好点了吗?”他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只知道她的心情不好。所以不想离开,想守着她,再看她一眼。

    林馥馥有些不好意思地摇摇头,“我没事呢。”

    回想起来,她一直是个多愁善感的人,刚才那个情况下她的确是震惊又难过的。所以表现的有些失态了。

    “那还去我那儿吃饭吗?”如果莫炀是一只狼,此时他的尾巴一定打着圈圈地在摇晃。这个表面上漫不经心的男人,在自己心仪的女孩子面前,总是不经意地变得有些患得患失又孩子气。

    林馥馥犹豫了一下,心里有些纠结。

    一来她已经吃过饭了,二来她还想准备明天的试镜内容,可是她也的确是答应了莫炀晚上去他那儿的。

    就在林馥馥犹豫的这个空档,莫炀直接下车。他也不管自己有没有戴口罩会不会被人认出来,不管三七二十一拉着林馥馥的手腕把她强行按在副驾驶上。

    不管。

    她都答应了晚上去他那儿的。

    第二天的时候林馥馥跟着《甜心时刻》制作组同事一起开了个会,就接下来这个节目的走向、发展做了大致的计划安排。林馥馥也被告知,需要暂时交替手头上的工作,专心《甜心时刻》的节目。如此一来,她的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开完会的林馥馥刚回到自己座位上坐下不久,就听身后有人幽幽道:“看来我要多多转发锦鲤,也希望主编助理能够单独找我开小灶。”

    说话的人名叫孙宁,是和林馥馥同一批进到杂志社的员工。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孙宁对于林馥馥来说是有一些意见的,毕竟都是新人,可是林馥馥能得到上级韩咹咹和师兄张恒的关照,可她却只能当个小小的编辑。

    虽然孙宁没有指名道姓,但林馥馥能听出这些话是专门说给她听的。

    林馥馥不喜惹事,便打算将这些话当耳边风。

    不想孙宁的这些话却让周小琴听了去。

    周小琴早就不喜欢孙宁那副尖酸刻薄的样子,而且孙宁这人老是话里有话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周小琴不满,转头对孙宁说:“你能不能别酸了?”

    “我酸什么了?”孙宁冷笑一声,说着撇了眼林馥馥,“别是有些人心虚吧?职场潜规则什么的,也不是人人有机会的。”

    说着,孙宁一脸虚伪的笑意看着林馥馥,“你说呢?”

    林馥馥皱眉,话说得那么明显,她自然知道孙宁是什么意思。早几年的时候林馥馥一直是逆来顺受的性格,她不争不抢也不喜欢跟人失了和气。但现在不同,一旦工作久了或者接触的人事物多了,她就会发现,有些人喜欢挑软柿子捏。

    林馥馥看着眼前的孙宁,冷静又柔和地说:“孙宁,你的口红有点花了。与其有空关心别人,还不如先抽空把你自己的口红补一下。”

    即便骂人,林馥馥也是拐着弯的,她的语气和善,话点到即止,便不再和这人继续多嘴。

    倒是一旁的周小琴气得不轻,若不是林馥馥拦着,周小琴那一巴掌可能都要扇到孙宁的脸上去了。林馥馥到底还是用吃地收买了周小琴,旁若无人地说:“小琴,我明天给你带雪媚娘吃好不好?东西可以多吃,话不能乱说。”

    周小琴还未回答,林馥馥又说:“这次带两个。”

    周小琴简直被气笑。

    一旁的孙宁却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整个人从头到脚都不爽至极。

    其实林馥馥可以预见的,因为一场节目的效应,她日后要面对的东西肯定还有很多。但她不害怕,既然她当初决定了来参加这个节目的试镜,就想过自己要承担的一切。

    既来之,则安之。

    林馥馥毕竟不是主持科班出身,杂志社还是请了私人导师对林馥馥一对一辅导主持。

    毕竟是整个团队看中的人,林馥馥的确没有让人失望,就连导师都对林馥馥赞不绝口。但其实别人都不知道的是,私底下林馥馥也做了很多的工作。

    林馥馥大学本科是传媒学毕业,当初会报考这个专业,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也是为了莫炀。她本不是一个开朗的性格,但为了离他更近一点,所以逼着自己去面对陌生的一切。去接触媒体,接触镜头,去普通话考级,就是为了更了解他的世界。

    如今,她好像真的离他更近了。

    看着第一期节目单上莫炀的名字,林馥馥的心里感慨颇多。真的能和他一起录制节目,倒让人觉得有些许的不真实。

    = = =

    马上就要国庆了,从来没有加过班的林馥馥也要尝试着加班录制节目。一档节目的播出背后需要一整个团队几十个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林馥馥加入了这个团队,就更要努力参与其中。她懂得甜品制作,就更应该为导演和策划人员提供脚本思路。

    越是参与其中,越是会发现工作的不易。

    一切都很新鲜,也很让人期待。

    这段时间林馥馥一直在很认真地上课练习主持。

    其实节目的流程比她想象中简单许多,需要主持的地方都已经写好了脚本。她要做的就是在镜头前柔美地制作甜点,顺便和嘉宾聊聊天。

    人的发展和机遇都是可遇不可求。

    周小琴说:“节目播出后你的微博人气肯定会大幅度上涨,到时候你光是在微博上接接小广告,这一个月的收入也十分可观。”

    新媒体的崛起,只要稍微有点名气,广告商就容易找上来。林馥馥在杂志社工作,自然是明白这个道理。但她现在倒没有想名气什么的,只是想专心将眼前的事情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