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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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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洛克收到消息,也正是半个月后他们营需要抵达恩特尔城前的赖摩萨小镇。战事已经拖的够久了,军部下了严令要求半月后攻下恩特尔成,彻底瓦解夏尔洛的有生力量。

    傍晚,洛克叫来了汉斯,交代了一番后,汉斯带着一队士兵离去。

    深夜的吉萨镇如同鬼域一般,阴阴沉沉,到处都是破败的房屋和倒塌的建筑,只有若有若无穿出的熙索声证明,这座小镇还有人活着。

    哈根最近过得很滋润,没想到他的妻子能傍上一位大人物,顺带着他也水涨船高。他以前就是个开酒馆的,别的不会,察言观色的本领不差。早就看出了夏尔洛的落败,投靠了福斯坦人。但自己没啥屏障,被福斯坦利用了就一脚踹开也属正常,不过现在不会了。哈根信心满满。

    哈根醉醺醺的走在吉萨镇的路边,他这是去他的一个情人家,战争虽然摧毁了一切,但对于他来说还是不坏的,至少他过得比别人好。夜晚的道路总是磕磕绊绊的,哈根已经被绊倒一次了,他骂骂咧咧的继续走着,周围的一些乞丐、难民被他随意踢打。

    突然,一个黑影撞了上来。“你踏马没长眼啊!……”哈根怒骂道,但紧接着没了声音。月光照射过来,露出了黑影雄壮的身躯,手持短匕的汉斯面无表情的看着地上喉咙口被扎了一刀的哈根。

    “嗬嗬……”哈根睁大了双眼,指着黑影想说什么,最后头一扭没了生息。

    黑影背后出现了一群人,他们快速的清理现场,最后在夜色中黑影以及那一群人都消失了,只留下了一个无头的躯体。

    周围的乞丐、难民慢慢的聚拢在一起,再观察到周围没有危险后一拥而上,抢夺着躯体上为数不多的衣物。

    一个乞丐笑容满面的从躯体的某个地方掏到了一枚硬币,但很快被另一个更强壮的乞丐抢走,争抢过后,最后地上空无一物。那半截尸体也不知被人群踢到了哪个角落。

    在吉萨镇的某个地下室里,几十个面黄枯瘦的人聚集在这里取暖。地上只燃烧着一堆并不大的木材,周围人大多只穿着一两件单薄的粗布。这里有男有女,也有老有幼。

    汉斯一行人出现在这里,看到的就是这一副情形,这种事他们看的多了,也没有多大感觉。

    这里的人似乎有不少人认识他们,一惊而起,但更多的是害怕和彷徨。一消瘦中年人站了出来,他似乎是这里的领头。

    汉斯没有和这些人废话,手一抛扔出了哈根的人头。“这个小镇的地下世界以后就由你看着了,但每个月的上交要比以前高两成,不然他就是榜样!”

    中年人似乎还没消化刚刚得到的信息,惊愕之中说道“大人他,不生我们的气了?”

    “只要你做的好,我们不会拿你怎么样。总之要给我们做出成绩,不然……”汉斯冷冷的威胁道。

    中年人一惊,马上回答道“绝对比哈根上交的多两成。”

    汉斯冷哼一声,带领人离开,没有多废话。

    中年人看他们人都走了,身体才仿佛掏空了一样,颓然坐下。“大哥,我们这次发了,”周围的小弟们都激动的说道,老人和妇女也露出了笑容,只有孩子们懵懵懂懂的看着这些大人。

    中年人就是当初抢劫夏茜酒馆的那一群人。当初被洛克他们教训后,他们就过的很不好,后来洛克当了中队长,就有更多的人想找他们茬。

    中年人曾经是个小商人,有一点头脑,不然也不会是这一群人的头领,他一直希望能代领他们过上好日子,就算是手段不光彩也无所谓。

    这里的难民都是一个镇子出来的,夏尔洛因为战争失利,国内山贼横行,他们是逼不得已逃难过来的。中年人当初就是没有出路选择抢劫的,那时也只有夏茜的绿棕榈酒馆还在营业。

    也是那时候他惹上洛克这个煞星。那段日子他们这群人饿死了好几个老人和小孩,没办法这就是活法,他也不敢迁怒洛克。现在有机会过得更好虽然是黑势力,但能过得更好,管那么多干嘛,即使是仇人给予的机会也不能放弃。

    中年人打算好好干,千万不能落得哈根那个下场。

    法兰斯城停止了士兵“巡逻”后城里终于安静了下来,街面上一些夏尔洛人开始走动,但他们仍然畏畏缩缩的,似乎是忘不了城破时福斯坦士兵的蛮横。

    对于夏尔洛普通平民,福斯坦士兵还是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的,因为没必要。

    洛克和夏茜走在法兰斯城间感受异国他乡的城镇风味。夏茜以前也没来过法兰斯城这种大城市,对于大城市的好奇比洛克还甚。只是这时候街面上没有什么繁华的景象,为数不多的铺子也是洛克他们营和喀什尔男爵他们营的商队开的,卖的也只是粮食。

    这种店铺什么都收,首饰、硬币、战场上捡的武器盔甲都能换粮食,粮食只有一种叫煤饼的吃的。这种食物呈黑色表面有碳色颗粒,所以被称为煤饼。如果说糠栗饼是用谷物杂粮的皮壳所做,那么煤饼就是用做完糠栗饼的锅底做的。这东西连老鼠都看不上眼,但这个时候却被夏尔洛人趋之若鹜。

    洛克吃过煤饼,那东西吃下去喉咙口又干又涩直冒烟,吃多了会肚子疼,没有一点营养,连续吃几天的话会四肢无力。如果说糠栗饼有时候会客串一下马匹的粮食的话,煤饼是万万不能的,除非你想要军队里的马软弱的驼不动东西。

    夏尔洛人也不是傻子,但他们没办法,尤其是他们这种“城里人”,如果说类似吉萨镇的那种乡下,人们还能在田里,在树林里找到吃的,但在城里,除了种了几个果树的院子,你别想找到一点吃的。

    贩卖煤饼的大多数他们营的商人都认识洛克,对洛克报以一笑,算是打招呼了。而喀什尔男爵那边的商铺,看场子的人恰好有一个就是那天和洛克喝酒的西恩。

    “洛克大哥,你怎么有空来这了?”西恩正在教训一个难民,应该是饿得发昏,抢粮食了。

    洛克的确是一个奇怪的中队长,别的中队长平时要不是在自己的住处修炼或者快活,要不是就去男爵或者别的中队长那里走动,只有洛克仿佛无所事事,整天要不是在街面上和下层士兵厮混,要不就是瞎转悠。

    用杰尔森的话说就是“洛克毕竟还年轻,没有适应中队长应有的生活。”

    用索隆少爷的话说就是“洛克喜欢热闹。”

    但只有约夏克大叔说得最准“洛克在用自己的能力发展。”这话说的太邪乎,听过的人没几个明白。

    洛克常年累月在外,十四岁就在死人堆里打滚,他比谁都想过上好日子,比谁都想享受。但常年的生不由己,给了他深深的忧患意识。他想尽一切的发展自己。

    其余中队长选择向上,向上爬,拉拢同级别的,攀附更高级的。而洛克虽然也懂这些,但以前毕竟很少接触,还没有适应这种状态。但他没有气馁,而是选择了另一条道路。

    他相信,现在就能是小队长人,将来再差也不会混的太惨,现在对自己没用,将来呢?不要否定任何一个人的价值。

    所以他与非自己中队的小队长打成一片,甚至与喀什尔男爵手下的小队长也有几个好交情。所以他选择他们营没人看得上眼的吉萨镇的黑势力,现在虽然能孝敬的钱比较少,将来呢?吉萨镇是过往交通要道,他不信这个小镇会发展不起来。

    “出来随便看看。”洛克搂着夏茜的腰肢说道。

    “这就是嫂子吧?洛克大哥你有眼光。”西恩说完,朝后面的一商队伙计喊到,“达克,你小子昨天收的那个银镯子呢?拿出来给嫂子。”

    一机灵的小伙答应一声后,从商队中跑出,恭恭敬敬的递给了洛克。洛克把玩一番后,给了早已按耐不住激动的夏茜,这是她的第一件首饰,也是最珍贵的一件。

    说实话的确是精品,比起那天从二道贩子克比箱子里翻出的别的收拾都要好上一点。洛克拍了拍西恩的肩膀。

    夏茜早就对同住一院的格蕾丝等人的首饰羡慕不已了,格蕾丝脖颈上的蓝宝石,拉菲手腕上的金镯子,在她看来都是那么的精美。

    夏茜欢快的把玩着手中的镯子,洛克感觉是不是平时亏待了她。洛克想起了那天从那二道贩子手中拿到的镯子和耳环,他本来打算将来送给姐姐的。夏茜喜欢,就先给她吧。

    既然夏茜已经有镯子了,洛克就从怀中掏出了那一对耳环,递给了夏茜。

    “喜欢吗?”洛克把耳环放在夏茜手中。

    如果说那个银手镯是首饰中的贵族,那么这枚耳环就是首饰中的皇族。优雅的弧度,精美的钻石,构成了这一对极品耳环。

    “喜欢!”夏茜激动的亲了一口洛克,丝毫不在意周围人的眼光,她越来越觉得当初选择这个比她小的弟弟是个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