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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日知道:“于捡金,你说现在离你们那天走的路,还有多远!”
于捡金想都没想,便道:“还有五六里路,过了一座小庙之后,就差不多到了,倒是不算太远!”
李日知道:“那我们便先去看看你和张多羊那晚埋尸的地方,我估计那地方应该没有尸体了,早被张多羊或者那个真正的凶手给转移地方了!”
马文尚又难受起来,一想到要看到侄子的尸体,他当然不可能不难受,但又一想到还有可能看不到,他又感到焦躁。
李日知又道:“不过,张多羊还是得接着找,我估计他可能会逃到女儿那里去,但我们没法现就在去,我觉得晚上到达那里,突然袭击,无论是张多羊还是他女儿,只要在晚上突然间闯进他家,都会把他们怕坏,那样再问起话来,就会容易很多!”
成自在道:“那便是我去吧,只不过,我只知道那个女儿住在什么村子,但具体哪家可打听不出来,我要是到了地方现去打听,怕是会露出马脚,怕会打草惊蛇啊!”
陈英英忽然道:“那还是我去吧,如果是我去打听,就不容易惊动张家,而且我还可以假装成他家的远房亲戚,说不定还能住进他家呢!”
傅贵宝笑道:“你冒充他家的远房亲戚?他叫张多羊,我看你叫张多牛好了,可以说是张多羊的长辈!”
陈英英瞪了他一眼,看向李日知,李日知想了下,道:“只要你不暴露身份,应该是没有危险,但不可真的去冒充什么远房亲戚,没那个必要!”
陈英英嗯了声,向成自在问了方向地址,出门上马,便张多羊女儿家的方向赶去。
于捡金在前面带路,过不多时,便到了那晚他和张多羊埋尸的地方,果然不出所料,地上一个大坑,但坑里面却是空空如也,尸体早就被转移了,不知所踪。
看着大坑,马文尚气道:“以前一直以为张多羊是个不错的人,我也放心把这么大片桔林佃给他,可没成想他竟然是个狼心狗肺的东西,谋害少东家,连尸体都要藏起来,天下恶人,再没比他更坏的了!”
李日知皱了皱眉头,其实这时候说这些有什么用呢,骂得再狠,可也于事无补。
傅贵宝道:“那咱们现在就去找张多羊的女儿吗?”
成自在也道:“现在咱们就走,差不多还能赶上英英姐!”
李日知想了想,却摇头道:“不必,如果张多羊没有躲在女儿家,我们早到了没用,如果他躲在女儿家,那抓他的最好时间是晚上,现在就算赶过去,还是太早,我看我们不如先把那天绍季兄走过的路,再走一遍,最好能查到那个漂亮女子是谁,这才是当务之急!”
马文尚听了,他也想不了别的好主意,对于经营农庄,他的经验是很丰富,但对于追查线索,从而找到凶手,那他就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只能是李日知说什么,他就同意什么。
众人再不耽误时间,立即上马,穿过桔园,往马家的田地赶去,途中经过一座小山丘,于捡金指着小山丘说道:“小山的后面有座小庙,那天小人和绍季少爷在里面休息过,还吃过素果,老和尚很是好客!”
马文尚往那边看了眼,道:“那座小庙我知道,只有两个和尚,那老和尚真是年纪很大了,不过却有一手好厨艺,他当和尚,倒是让世家少了一个大厨!”
李日知也往那边看了看,不过,隔着山丘他却看不到什么小庙,再说返程时再看不迟,他催促于捡金好好带路。
但并没有走多远,当到了一大片相连的田地后,于捡金指着这一大片的庄稼地,道:“那天绍季少爷就是巡查了这片田地,他没有下车,在车上眯了一觉,然后便让我赶着车往回走了!”
马文尚听了这话,不由得大怒,气道:“绍季就是这么巡视自家田地的么?他,他怎么可以这样!”
马文尚想到当时马绍季信誓旦旦地说,他要好好地向自己学习如何经营农庄,可一转眼就是这么学习的,心中当然会生气,可他又想到马绍季人已经死了,他不由得又很伤心,人已经死了,什么过错也都烟消云散了。
李日知却问道:“他有没有和这里的佃户说话,都和谁说过话?”
于捡金摇头道:“少爷没和这里的佃户说话,他嫌佃户的身上有味道,其实少爷也嫌弃小人,说小人身上的汗味儿太臭了!”
他很是羞愧地低下了头,他是每天都辛苦劳作的仆佣,而且干的都是体力活儿,又不能常常洗澡,身上当然会有味道,而且每在干体力活儿的人都是这种味道,不光他一个人是。
李日知哦了声,看向马文尚,马文尚叹了口气,摇了摇头,马家出了这样的子孙,他是深以为耻的,只能说了句:“富不过三代,自古如此,倒是让李贤侄看笑话了!”
李日知忙道:“也许当时绍季兄是在想事情呢,重要的事情,这个……现在却是无法证实了!”
在这里根本无法查到有用的东西,说得简单直接一些,那就是马绍季到了这里,只不过是让马车停在田边,然后他在车里睡了一觉罢了,实际上他们到这里,算是白来了。
那么只能往回走,过不多久,又回到了那个小山丘前,小山丘的后面就是先前他们所说的那座小庙了。
李日知问于捡金道:“你家少爷遇到那个美貌的女子,是在过这座小庙前,还是之后?”
他估计是之后,如果是之前,那么马绍季是不会带着一个漂亮女子,进和尚庙里休息的。
果然,他估计得很准确,于捡金道:“回李公子的话,是之后,出了小庙没走多远,顶多也就是一里多地,就遇到那个漂亮女子了,她骑了一头驴,一个人赶路,好象是累了,正好坐在路边休息,少爷上前搭讪,便又一起赶路了。”
李日知想了想,倒是没有立即说什么,只是跟在马文尚的后面,绕过了小山,到了那座小庙的前面。
山丘后的小庙真的是一座很小的庙,总体来讲,就是一个由半人多高院墙围起来的小院子,从前门往里面看,有一座大殿,当然说是大殿,但其实和普通人家的正堂差不多,只是里面放着佛像,供的是弥勒佛,还有香炉,香烟缭绕。
而佛像前的蒲团上,坐着一个和尚,因为是背对着前门,所以也看不出多大的年纪,但从背后的身材上看,是个很胖大的和尚。
马文尚是认识这个胖大和尚的,这胖大和尚法名叫成山,已经非常老了,听说还在前朝大隋当过兵,正因为当过兵,所以少了一条腿,很会烹饪,是个特别讲究吃喝的和尚。
成山和尚有个徒弟,法名叫惠勇,惠勇是很年轻的,只不过惠勇不常在庙里,这么多年马文尚来小庙很多次,但十次里面也只能看到惠勇一面,也不知惠勇成天在干些什么,反正是个不安心念经的和尚。
马文尚下了马,叫道:“成山主持,我来看你了!”
那在殿中打坐的成山主持身子晃了一下,老和尚打着呵欠转过身来,原来他刚才是在睡觉,一边打坐一边睡觉,倒是两不耽误。
成山主持回过头,看到了门外的马文尚,他笑道:“是马施主啊,又来看庄稼的长势了?”
一边说着话,成山主持一边爬起来,他只有一条腿,另一条腿的裤管空空荡荡的,身边有一根拐杖,成山主持就是柱着拐杖,出来迎接马文尚。
马文尚进了小庙,道:“成山主持,你腿脚不方便,就不要出来了,我今天带了几个朋友来,是想问你一点儿事情,问完就走。”
这小庙平常也不来什么人,成山主持一个人也没有伴,只有一个徒弟还总不着家,所以看起来很是孤单,好不容易有了访客,他其实是很高兴的。
成山主持笑道:“好好,有什么事情,你们尽管问就好了。先进偏殿坐坐,贫僧给你们沏茶去,还有刚做好的素果,你们尝尝,贫僧做的素果,在别处可是尝不到的啊!”
马文尚也走得有些累了,倒是没有推辞,带着李日知等人进了偏殿,其实也就是厢房,只不过庙在小,但称呼上也要按着正规庙里的称呼叫,这也是对成山主持的一种尊重。
成山主持去了厨房,不大会儿功夫,他就出来了,手里托着一只大托盘,上面摆满了杯子和碟子,他一手柱着拐杖,一手端着大托盘,那大托盘被他端在手里,稳稳当当的,里面的水杯一滴水都没有撒出来!
成自在连忙上前帮忙,他笑道:“主持法号里有个成字,而在下是姓成,在下帮你端茶!”
成山主持笑道:“贫僧和成施主有缘!”他把手里的托盘交给了成自在。
成自在接过托盘,看向里面的东西,有茶汤,有素果,东西不少。可茶汤也就罢了,那素果的样式,他却见过的,几乎和城里那个点心西施卖的素果一模一样!
成自在不由得一愣,但也没说什么,把盘子端进了偏殿,放到了桌子上。
傅贵宝饿了,他也不客气,伸手就要拿素果,可他看到了那素果的样子,却也愣了愣,问道:“天下间,所有寺庙里的素果都是一样的吗?”
李日知也看到了素果,他也想起来了,这素果的样式可是挺特殊的啊,好象之前他只在点心西施那里看到过,他先前来郑州时,也曾借住过寺庙,也曾吃过素果,但却绝对和眼前的不一样。
成山主持进来坐下,笑道:“这位小施主说笑了,贫僧这小庙虽然简陋,但却有一样比别的任何寺庙都要强,就是这素果的味道和样式,这可是前隋皇宫里的样式,但也不全一样,经过贫僧的改良,味道更胜从前,就算是当年的大隋皇帝,也没吃过这般好味道的素果,天下只此本庙一份,独一无二,你们在别处是绝对吃不到的!”
说这话的时候,他很是骄傲,看来制作这独一无二的素果,是他一生当中很值得骄傲的事情。
李日知和傅贵宝,还有成自在每人都拿起一块素果,放在嘴里吃了,可他们只一吃,便都面面相觑,这和那个点心西施做得素果,味道是一模一样的,点心西施每天都在街边上卖这个的,可老和尚却说天下独此一份,并且是他发明的做法,这可真是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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