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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突火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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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1章 突火枪

    李庆当天便让人摆下筵席,为徐宁、凌振接风洗尘,喝酒畅到很望方散,

    第二天,李庆便让凌振组建了火器营,主管火器的改进与训练,其中既有工匠,又有火炮手,人员暂时有二百之数。

    凌振以前只是个普通的炮手而已,何曾有过这么大的权力?

    可见李庆之前在信里说会重要他的话,是一点都不假,绝非忽悠人。

    至于徐宁,李庆则让他与縻貹、秦明、郭盛等一起统兵,每天训练士兵。

    原本徐宁来此,只是想与全家避一避风头,顺便看一看李庆值不值得投靠,

    若是不值得的话,他过些日子便会举家离开这里,另寻别处安家。

    但这一路走来,他心中已是有了答案,故而对李庆的安排一口答应了下来。

    至此,新平寨再得两员各具才能的人,顿时如虎添翼……

    “轰轰!”

    独龙冈外,发出了几声炮响,惊得林中飞鸟走兽四散而逃。

    李庆看了看凌振刚才发射出的“轰天雷”,既有惊喜,也有失望。

    “轰天雷”是火炮中的一种,威力还挺大的,绝对能炸死人,

    在水浒原著中,一身本事的縻貹,应该便是死在此物之下,落了个尸骨无存。

    只不过……这所谓的“轰天雷”也太粗糙简陋了些,就是一或陶或铁的火罐,

    而且发射此物的,也完全不是后世的那种高架大炮,而是由投石机改良来的那么一种东西,

    不过这小巧型的投石机炮架,因投射之物比石头要轻便得多,又做了一定的改良,故而远也投石机投得远,

    最远能打到十一二里开外,倒也还算不错。

    但这轰天雷,最多也只能是作为攻城的辅助,而且准确性也是个大问题,远不能达到李庆的目标。

    “我希望凌兄弟你能研制出,可以用于步战的武器。”

    李庆郑重其事的向凌振道。

    凌振听后,顿时满脸的疑问:“知寨所说的,可是突火枪?”

    李庆倒是不知所谓的“突火枪”是何物,便询问了凌振,

    凌振道:“此物是本朝理宗皇帝开庆年间寿州人发明的,是一种管状的火器,以巨竹筒为身,内部装填火药与子窠,射程可达一百五十步。”

    李庆听后,顿时大为惊喜,

    这所谓的突火枪,竟已经具备后世步枪的总体雏形了!(注:突火枪其实就是世界第一种发射子弹的步枪,发明于宋朝理宗时期。)

    “我想让你研制的,基本与这突火枪差不多,此物按理该是威力巨大,为何从不见有官兵使用?”

    凌振道:“这突火枪早已停产二三十年了,也基本没有批量生产,

    因为此物发射过一次后,再次填装起来十分费劲,基本只能当做烧火棍来使,

    而且最重要的是,还经常会炸开,造成不小的伤亡,所以士兵都不愿意用,将军们也怕影响了士气……”

    凌振细数了这突火枪的弊端,总结下来就是两个字:鸡肋。

    威力虽然有,但填装一次竟然要小半个时辰,而且由于是粗竹管所制,如果做工不精良的话,“炸膛”更是家常便饭的事。

    以致后来,有人竟想出了一个办法,在这突火枪中间弄了个支架,点燃长长的火引后便将此物放在地上,然后远远跑开……

    但如此以来,除非敌人是傻子,不然也早跟着避开了。

    所以渐渐的,这突火枪也就基本再没人制造,成为了淘汰品。

    也就凌振对这方面有研究,家里祖父辈都是在担任与火药、火器有关的差事,这才知道有突火枪的存在。

    要是换了别个,肯定不知道此物。

    李庆沉吟了一会,吩咐道:

    “突火枪虽然存在着诸多弊端,但却是火药最正确的用途之一,

    凌振兄弟你今后要做的,便是把此物不断改良,大幅缩短填装时间,降低‘炸膛’的可能性,

    若是能改良成功,此物必将成为咱新平寨的最大杀器!”

    凌振听后,顿时心中无比的澎湃,激动的道:

    “知寨放心,这事便交给我了!”

    他其实以前了解到突火枪时,便觉得此物若是改良后,未尝不能大用,

    但奈何人言微轻,又没人支持他进行改进,根本毫无办法将心中的想法付诸行动,

    没想到李庆竟是与他不谋而合,心中自是欢喜无限,只觉得这次来新平寨,真是来对了!

    而且凌振还隐隐觉得,他若真能改良突火枪,或许将造成极大的影响,未来因此而青史留名也不一定……

    这一日,难得大雪初停,李庆与花小妹便一起来到了养马场纵马疾驰。

    这时的养马场已是规模初具,没有战事时常有三百多匹好马在这里养着,而且还诞生了二十多匹茁壮成长的小马儿,一片欣欣向荣的情景。

    骑马骑累了后,李庆便与花小妹两个勒马停下,坐在雪地中,看着不远处的雪树银花。

    忽然,花小妹伸了个懒腰,将曼妙的身材都展现了出来,

    来到新平寨后,花小妹大部分时间都是一副男装打扮,

    但自从上次李庆受伤的事情过后,她便终于恢复穿上了女儿家的一副,

    而且她以前在李庆,总是尽力表现自己很“爷们”,但现在却早不那样了,常常会些娇憨姿态的来,十分的惹人可爱。

    花小妹伸了个懒腰后,似乎有些小累,便躺了下去,李庆也侧着睡躺下,正对着她的眼神,

    两人鼻息间吐出的白气,都混合在了一起。

    花小妹眨了眨眼睛,脸色有些发红的嗔怪道:

    “你……你不许这样一直盯着我看!”

    李庆笑了笑,伸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接着一个翻身,亲吻了过去……

    这些日子以来,李庆经常这样毫无征兆的向花小妹索吻,弄得她心都早融化了。

    许久后,两人的嘴唇这才分开,李庆领着花小妹在怀里不放,柔声道:

    “小妹,嫁给我可好?”

    花小妹听后,脸色顿时变得红彤彤的,心也跳得十分厉害,傻愣了许久,才缓缓点头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