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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章 差点成光杆司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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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上有死人,不能让警察发现,撞过去。”丧彪大声命令道。

    孙平安一脚刹车,挂上停车档,转身不屑的瞥了丧彪一眼,探身将后排挂掉的冼查手中的手枪抓起。

    而后,开门,下车,右手背在身后,用宽大的身体,遮挡住了手枪。

    一名警察开门下了警车,右手按在腰间的枪套上。

    “警察!站住别……”

    砰!

    孙平安抬手就是一枪,准确命中警察的眉心。

    “不要!”丧彪大声惊呼。

    孙平安对丧彪的话置若罔闻,一枪干掉一人,快速前冲,来到警车旁,冲着警车中坐着的3名警察,快速清空了弹夹。

    每一颗子弹,全都是奔着对方的头部去的。

    等到弹匣打空,车内4人,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

    孙平安这才把手枪别在后腰上,拉开驾驶位车门,挂空档,把车推下了路基,侧翻在了农田中。

    而后,把最先干掉的警察尸体拖过去,从侧翻的警车窗户中塞了进去。

    脱下这个警察吊在车窗外脚上的袜子,打开油箱盖,点燃袜子,塞了进去。

    做完这一切,转身就跑。

    上车,挂挡,油门,走人!

    等到车子开出去几十米,身后传来了轰的一声巨响,警车就如同是一团火炬一样,在爆炸声中,熊熊燃烧起来。

    “撞过去?闹呢?这可是牧马人,胖爷我还是头一次开这么好的车,磕了碰了,爷会心疼的。”

    孙平安就像是抚摸爱人的肌肤一般,温柔的摸着方向盘。

    丧彪看着熊熊燃烧的警车。

    又看了看自己身边仰着头,脖子上一道深可见骨的刀口,已经从喷溅变成潺潺流出鲜血,死的不能再死冼查。

    再看了看坐在副驾,双手死死捂着两个刀口的顾明。

    只感觉心都在滴血。

    这6个,可都是自己精心挑选,跟随他来到大夏,执行插我啊任务的小组成员啊!

    这下可好,就是一次测试新人是不是大夏派来的卧底而已,这尼玛,直接搞了个团灭。

    要是这胖子再这么搞下去,搞不好,自己要变成光杆司令了啊!

    孙平安装作不经意的瞥了一眼倒车镜。

    在看到丧彪一副死了亲娘的表情后,孙平安忍不住暗笑不已。

    如何让道上老大倚重一个新人?

    不是你努力完成了老大交代的每一次任务。

    你做得越好,老大只会把你当成一个工具,不断的给你更加困难危险的任务。

    就像是在公司、单位上班。

    老板、上司最信任的人,绝对不是兢兢业业的老黄牛,而是头脑灵活,手段极多,情商比智商更高者。

    你越有能力,上头就越防着你。

    你越能干,就会有无数的工作压在你的肩头。

    这种事情,屡见不鲜。

    孙平安采取的方式是……干掉丧彪的心腹,取而代之。

    你丫手底下都没人可用了,不倚重胖爷,你还能倚重谁?

    多简单啊!

    所以,就算是丧彪没搞这一出来,孙平安都要自己找机会执行自己的计划。

    更不要说,丧彪竟然如此配合了。

    警察?

    胖爷咱就是正儿八经警校毕业的警察啊!

    一名警察是真是假,那还不是一眼就看出来了?

    警衔是错的。

    警服胸口的警号数字多了一个。

    枪套不是警队统一配发的。

    单手按住枪套的动作,是大米粒警察的标准预拔枪动作。

    处处错,能是真警察?

    更何况,真当孙平安憋了整整2天才出发,是在补觉吗?

    孙玉安的生活习惯,接触过的人,说话的语态,行事风格,动作习惯,他可是记了个透。

    而且,他还将江南省所有的警察的容貌、名字、警号,记在了脑袋里。

    过目不忘就是这么牛!

    这4名假警察,脸和警号只要对不上,那就是假的。

    既然是假的,那就是丧彪的手下。

    独品犯罪集团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该死。

    孙平安又岂会留手,那么,就只能……先杀为敬了。

    江南这地方,过年前后各1个月是一年当中最冷的时候。

    别看温度只是偶尔触碰0度线,白天最高温度都能达到15度。

    可孙平安却感觉,这里比北方冷多了。

    在北方,大棉袄二棉裤脚穿大棉鞋,戴着狗皮帽子,手闷子,你就去雪地里撒欢去吧!

    可现在,阴天,他穿着北方最厚的那一套,被小风一吹,唉呀妈呀,鼻涕都冻出来了。

    怪不得人家说,北方的冬天是物理攻击,你叠防御就行。

    南方的冬天是魔法攻击,无视防御,穿多厚都没用呢!

    但是,只要过了清明节,那气温,就嗷嗷往上蹿,到了那个时候,才真的是跟冬天说拜拜了。

    孙平安开着车,行驶在路上,入眼处,随处可见绿色。

    驶入一处高档小区,那绿化做的,跟园林似的。

    在这一点上,北方是真的没法比。

    毕竟,大冬天的,在北方室外你能看到的,都是白皑皑的雪,光秃秃的树。

    冼查的尸体自有人去处理。

    丧彪带着孙平安,陆爵翔小心翼翼的抱着旅行包,搀扶着单腿蹦的顾明,走出电梯,进了顶层一间160多平米的房子。

    “小孙,这间是你的。”丧彪指着一间屋子道。

    孙平安点了点头。

    “你们老大呢?我初来乍到,总要拜拜码头,认认人,我还带了家乡特产孝敬老大呢!”

    “我叫王彪,绰号丧彪,我就是你的新老大。”丧彪说这话的时候,感觉苦涩无比,还老大呢!都他吗快成光杆司令了。

    “卧槽,你就是老大啊!丧哥……啊不对,彪哥……也不对……丧彪哥!”

    “丧彪哥你不早说自己是老大,搁车上我干掉那个敢拔枪的比养的时候,差点顺手把你给做了。”

    “唉呀妈呀,真的是差点啊!”

    “还好你当时没乱动啊!”

    丧彪听得冷汗直冒,他当时是真的有动手的冲动。

    现在想来,还好当时没有轻举妄动啊!要不然,死的那才叫冤呢!

    “丧彪哥,我叫孙玉安,跟陆爵翔那个瘪犊子是一个村,从小光屁股玩泥巴,下河摸嘎啦抓泥鳅的铁磁,你叫我胖子就行。”

    陆爵翔:……铁磁?一句试探的话而已,你他吗差点掐死我这个铁磁啊!

    “咱这人没啥大能力,就是有一把子力气,丧彪哥有啥事儿需要兄弟做的,尽管吩咐。”

    “只要钱给够,让我去炸大楼都没问题。”

    “对了……”

    孙平安转身走到陆爵翔面前,把旅行袋拿过来,拉开拉链,从里面把一个2升装的罐头瓶子拿了出来。

    “丧彪哥,这是我那旮沓的特产药酒,我里头配了好几种贼稀罕的好东西。”

    酒罐子里,毒蛇、毒蜘蛛、毒蝎子,还有一只癞蛤蟆。

    喝?

    光是看着都感觉头皮发麻。

    这玩意儿甭说喝了,舔一下估计都得死啊!

    “一天1两,当晚就有效,保证丧彪哥你龙精虎猛,永垂不朽。”

    “是金枪不倒吧?”丧彪听着那叫一个别扭,开口纠正道。

    “卧槽,要不咋说丧彪哥你是老大呢!这小词儿用得才叫标准呢!”

    “对,金枪不倒。”

    “只要1两下去,保管丧彪哥就算你哪儿哪儿都软,那玩意儿也会梆硬。”

    丧彪:……听起来咋不像是在夸我呢?

    “来,给你介绍一下。”丧彪抱着酒罐子,转移话题。

    “这位是乌鸦。”

    个头一米八五,身上的肌肉,一看就不是健身房能练出来的,有一种军伍气息。

    “这位是十三妹。”

    短发,男人婆,皮肤黝黑,应该是南越那边的,脸上有道刀疤,有军伍气息。

    ……

    “这位是……”丧彪最后介绍道。

    个头一米七多不到一米八,微胖,长发,用小手指抠着鼻子,一副很邋遢的样子。

    这厮笑着来了个自我介绍。

    “我叫大飞,不是打飞机,是大哥的大,飞翔的飞。”

    大飞抠了抠鼻子,把手伸到了孙平安面前,意思是……握手。

    陆爵翔瞳孔猛然一缩。

    完犊子了!